基础工程沉降观测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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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2.1测量等级及精度要求
沉降变形测量等级
垂直位移测量
水平位移观测
沉降变形点的高程中误差(mm)
相邻沉降变形点的高程中误差(mm)
沉降变形点点位中误差(mm)
二等
±
0.5
0.3
3.0
三等
1.0
6.0
4.3变形监测网技术要求
⑴、垂直位移监测网建网方式:
本标段线下工程垂直位移监测按沉降变形等级二等的要求(国家二等水准测量)施测。
⑵、垂直位移监测网主要技术要求按表4.3.1执行:
表4.3.1垂直位移监测网技术要求
等级
相邻基准点高差中误差(mm)
每站高差中误差(mm)
往返较差、附合或环线闭合差(mm)
检测已测高差较差(mm)
使用仪器、观测方法及要求
0.13
DS05型仪器,按《客运专线铁路无砟轨道测量技术暂行规定》一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施测。
0.6
0.8
DS05或DS1型仪器,按《客运专线铁路无砟轨道测量技术暂行规定》二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施测。
⑶、水平位移监测网建网方式:
独立建网。
根据沉降变形测量等级及精度要求进行施测,与施工平面控制网进行联测,并引入施工测量坐标系统,实现水平位移监测网坐标与施工平面控制网坐标的相互转换。
⑷、水平位移监测网主要技术要求:
本标段水平位移监测按二等规定执行。
对于软土地基等设计有特别技术要求的复杂工点,可根据需要按二等的规定执行。
见表4.3.2
表4.3.2水平位移监测网技术要求
相邻基准点的点位中误差(mm)
平均边长(m)
测角中误差("
)
最弱边相对中误差
作业要求
一等
1.5
<300
0.7
≤1/250000
按国家一等平面控制测量要求观测
<150
≤1/120000
按国家二等平面控制测量要求观测
1.8
≤1/70000
<350
按国家三等平面控制测量要求观测
<200
2.5
≤1/40000
按国家四等平面控制测量要求观测
四等
12.0
<400
4.4沉降变形测量点的布置要求
沉降变形测量点分为基准点、工作基点和沉降变形观测点三类,其布设按下列要求:
注:
1-盖;
2-砖;
3-素土;
4-贫混凝土;
(单位:
mm)
图4.4.1基准点标石埋设图
4.4.1基准点
要求建立在沉降变形区以外的稳定地区,基准点使用全线的基岩点、深埋水准点、CPI、CPII和二等水准点,增设时按国家二等水准测量的相关要求执行。
基准点标石埋设规格应符合图4.4.1的规定并建立点之记和影像资料。
4.4.2工作基点
要求这些点埋设在稳定区域,在观测期间稳定不变,测定沉降变形点时作为高程和坐标的传递点。
工作基点除使用普通水准点外,按照国家二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进一步加密水准基点或设置工作基点至满足工点垂直位移监测需要。
加密后的水准基点(含工作基点)间距要求在200m左右,方可基本保证线下工程垂直位移监测需要。
工作基点要建立影像资料。
4.4.3沉降变形点。
直接埋设在要测定的沉降变形体上。
点位应设立在能反映沉降变形体沉降变形的特征部位,不但要求设置牢固,便于观测,还要求形式美观,结构合理,且不破坏沉降变形体的外观和使用。
沉降变形点按路基、桥涵等各专业布点要求进行。
墩身观测标的底座部分不得露出墩身表面,标体应略为上翘,不得向地面倾斜。
4.4.4其他要求
⑴、测量点的检测。
监测网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由于自然条件的变化,人为破坏等原因,不可避免的有个别点位会发生变化。
为了验证监测网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的稳定性,应对其进行定期检测。
方案设计垂直位移监测网的观测分为首次观测和施工过程中的定期复测,定期复测按每半年进行一次,尽可能结合精测网复测进行。
在区域沉降范围的应每季度进行一次复测。
⑵、每个独立的监测网应设置不少于3个稳固可靠的基准点。
基准点应选设在沉降变形影响范围以外便于长期保存的稳定位置。
⑶、工作基点应选在比较稳定的位置。
在区域沉降范围内的,应对工作基点的沉降量进行监测,如果在两次复测期间,发现工作基点变形超出两倍中误差时,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并提交观测资料。
经核实后应对工作基点和变形监测点的各期实测高程进行修正。
4.5测量工作基本要求
⑴、水准基点使用时应作稳定性检验,并以稳定或相对稳定的点作为沉降变形的参考点,并应有一定数量稳固可靠的点以资校核。
⑵、沉降观测均采用电子水准仪,不得采用光学水准仪。
⑶、每次观测前,对所使用的仪器和设备应进行检验校正,并保留检验记录。
⑷、每次沉降变形观测时应符合:
①严格按水准测量规范的要求施测。
首次(即零周期)观测应进行往返观测,并取观测结果的中数,经严密平差处理后的高程值,作为变形测量初始值。
②参与观测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才能上岗,并固定观测人员。
③为了将观测中的系统误差减到最小,达到提高精度的目的,各次观测应使用同一台仪器和设备,必须按照固定的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进行,观测路线必须形成附合或闭合路线,使用固定的工作基点对应沉降变形观测点进行观测。
实行“五固定”即“固定水准基点、工作基点、固定人、固定测量仪器、固定监测环境条件、固定测量路线和方法”,以提高观测数据的准确性。
④观测时要避免阳光直射,且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观测条件下工作。
⑤成像清晰、稳定时再读数。
⑥随时观测,随时检核计算,观测时要一次完成,中途不得中断。
⑸、测段观测完成后,必须及时整理观测数据。
⑹、当发现沉降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时必须首先自查,应重测并分析工作基点的稳定性,必要时联测基准点进行检测,并提交自查分析报告。
⑺、在观测过程中,应做好一些重点信息的记录,如对架梁、运梁车通过施工荷载的记录,天气情况,地下水影响情况的记录,利于对结构变形特性的分析和异常数据的分析。
4.6测量工作具体要求
⑴、水准网的观测按照国家二等水准施测,对线下工程变形点的观测必须采用闭合或附合水准路线,严禁采用支水准路线或中视法,水准路线经过的工作基点或基准点数量不得少于两个。
⑵、水准仪使用DS05级数字仪器,仪器及配套水准尺均应在有效合格检定期内。
水准仪与水准尺在使用前及使用过程中,经常规检校合格,水准仪视准轴与水准管轴的夹角均不超过15″。
仪器各种设置正确,其中有限差要求的项目按规范要求在仪器中进行设置,并在数据采集时自动控制,不满足要求的在现场进行提示并进行重测。
⑶、外业测量一条路线的往返测使用同一类型仪器和转点尺垫,沿同一路线进行。
观测成果的重测和取舍按《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7-2006)二等水准有关要求执行。
观测时,视线长度≤50m;
前后视距差≤1.5m;
前后视距累积差≤6.0m;
视线高度≥0.5m;
测站限差:
两次读数差≤0.4mm,两次所测高差之差≤0.6mm;
检测间歇点高差之差≤1.0mm。
观测读数和记录的数字取位:
使用数字水准仪读记至0.01mm。
⑷、观测时,一般按后-前-前-后的顺序进行,对于有变换奇偶站功能的电子水准仪,按以下顺序进行:
(1)往测:
奇数站为后—前—前—后
偶数站为前—后—后—前
(2)返测:
奇数站为前—后—后—前
偶数站为后—前—前—后
⑸、每一测段均为偶数测站,监测点间可以设奇数站。
晴天观测时给仪器打伞,避免阳光直射;
扶尺时借助尺撑,使标尺上的气泡居中,标尺垂直。
⑹、观测前30min,将仪器置于露天阴影处,使仪器与外界气温趋于一致;
对于电子水准仪,进行不少于20次单次测量,达到仪器预热的目的。
测量中避免望远镜直接对着太阳;
避免视线被遮挡,遮挡不超过标尺在望远镜中截长的20%。
观测时用测伞遮蔽阳光,对于电子水准仪,施测时均装遮光罩。
⑺、自动安平水准仪的圆水准器,严格置平。
在连续各测站上安置水准仪时,使其中两脚螺旋与水准路线方向平行,第三脚螺旋轮换置于路线方向的左侧与右侧。
除路线拐弯处外,每一测站上仪器与前后视标尺的三个位置,一般为接近一条直线。
⑻、观测过程中为保证水准尺的稳定性,选用2.5kg以上的尺垫,水准观测路线必须路面硬实,观测过程中尺垫踩实以避免尺垫下沉。
同时观测过程中避免仪器安置在容易震动的地方,如果临时有震动,确认震动源造成的震动消失后,再激发测量键。
水准尺均借助尺撑整平扶直,确保水准尺垂直。
⑼、当相邻观测周期的沉降量超过限差或出现反弹时,应重测并分析工作基点的稳定性,必要时联测基准点进行检测。
⑽、数据处理时,闭合差、中误差等均满足要求后进行平差计算。
要选用经鉴定合格的软件对水准路线进行严密平差。
⑾、成果数据按统一格式录入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观测和评估数据库。
⑿、元件保护要求:
①各工程项目部应成立专门小组,进行元器件的埋设和保护工作。
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②元件埋设时应根据现场情况进行编号,有导线的元件应将导线引出至路基坡脚观测箱内。
③凡沉降板附近一米范围内土方应采用人工摊平及小型机具碾压,不得采用大型机械推土及碾压,并配备专人负责指导,以确保元器件不受损坏。
④各施工队应制定稳妥的保护措施并认真执行,确保元器件不因人为、自然等因素而破坏,元器件埋设后,制作相应的标识旗或保护架插在上方。
路堤填筑过程中,派专人负责监督观测断面的填筑。
5路基
5.1一般规定
⑴、观测的目的是通过沉降观测,利用沉降观测资料分析、预测工后沉降,提出加速路基沉降的措施,确定轨道的铺设时间,评估路基工后沉降控制效果,确保轨道结构的安全。
⑵、路基上轨道铺设前,应对路基变形作系统的评估,确认路基的工后沉降和变形满足轨道铺设要求。
⑶、路基填筑完成或施加预压荷载后应有不少于6个月的观测和调整期。
观测数据不足以评估或工后沉降评估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延长观测或采取必要的加速或控制沉降的措施。
⑷、观测期内,路基沉降实测值超过设计值20%及以上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地质复查,并根据实测结果调整计算参数,对设计预测沉降进行修正或采取沉降控制措施。
⑸、评估时发现异常现象或对原始记录资料存在疑问,要进行必要的检查。
5.2观测的内容
、路基沉降观测应以路基面沉降和地基沉降观测为主。
⑵、路堑沉降观测部位为基床表层的底面处。
⑶、路堤沉降是由路堤本体和地基组成,为了观测到路堤的沉降与时间的关系,及沉降主要产生的部位,一般路堤观测的内容应为:
基床底层顶面的路基总沉降和地基面处地基部分总沉降。
⑷、对于地基条件复杂和填土高度大的路堤,还包括如下内容:
路堤中部的沉降观测;
地基处理范围的下限处地基深部的沉降观测。
5.3观测断面和观测点的布置
5.3.1观测断面布置
⑴、沉降观测断面的间距一般不应大于50m。
地形、地质条件变化较大地段应适当加密(以设计文件为准),应不大于25m布设一个断面。
⑵、对地形横向坡度大或地层横向厚度变化的路基工点应布设不少于1个横向观测断面。
⑶、一个沉降观测单元(连续路基沉降观测区段为一单元)应不少于2个观测断面。
5.3.2观测点布置
⑴、沉降观测可在线路两侧地基、路肩和线路中心设置观测桩或在线路中心设置沉降板。
⑵、对于路堤观测断面,在线路中心线布设一组沉降板,路肩两侧布设变形观测桩。
⑶、有预压土路堑地段,每个路堑断面在线路中心设沉降板一组,两侧路肩各设观测桩1个。
无预压土路堑地段,每个路堑断面在两侧路肩各设观测桩1个。
图5.3.2.1路堤沉降观测断面观测标志布置示意图
图5.3.2.2路堑沉降观测断面观测标志布置示意图
①降观测桩:
选择Φ20mm钢筋,顶部磨圆,底部焊接弯钩,待基床表层级配碎石施工完成后,在观测断面通过测量埋置在设计位置,埋置深度不小于0.3m,桩周0.15m用C15混凝土浇筑固定,完成埋设后测量桩顶标高作为初始读数。
图5.3.2.3路基沉降观测桩埋设布置图
②沉降板:
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埋设,一般情况如下:
由底板、金属测杆(φ20镀锌铁管)及保护套管(φ49PVC管)组成。
钢筋混凝土底板尺寸为50cm×
50cm,厚3cm或钢底板尺寸为30*30cm,厚0.8cm。
图5.3.2.4路基沉降板埋设布置图
5.3.3沉降观测的频度
观测频次要求:
路基沉降观测的频次不低于表5.3.3.1的规定。
表5.3.3.1路基沉降观测频次表
观测阶段
观测频次
填筑或堆载
一般
1次/天
每天填筑量超过3层时
1次/每填筑3层
沉降量突变
2~3次/天
两次填筑间隔时间较长
1次/3天
堆载预压或路基施工完毕
第1个月
1次/周
1个月以后
1次/2周
轨道铺设后
第2~3个月
1次/月
3个月以后
1次/3月
1、架桥机(运梁车)通过时观测要求:
每1次/3天,连续3次;
以后1次/1周,连续3次;
以后1次/2周。
实际工作进行时,观测时间的间隔还要看地基的沉降值和沉降速率,两次连续观测的沉降差值大于4mm时应加密观测频次。
当出现沉降突变、地下水变化及降雨等外部环境变化时应增加观测频次。
5.3.4观测精度要求
观测精度要求:
路基沉降观测,水准测量的精度为±
1.0mm,读数取位至0.01mm;
剖面沉降观测的精度应不低于4mm/30m;
5.3.5沉降观测要求
为达到路基沉降观测的目的,建立沉降与时间的关系,了解产生沉降的部位,沉降观测应考虑如下要求:
⑴、为了观测到各部位的总沉降,从路基填土开始,沉降观测也随即进行。
⑵、沉降标志的埋设是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填筑施工要与标志的埋设作好协调,做到互不干扰、影响。
路堤的填筑进度要及时告知负责埋设沉降板的人员,避免错过最佳埋设机会。
观测设施的埋设及沉降观测工作应按本方案所要求,不能影响路基填筑质量的均匀性。
⑶、在沉降板埋设基本不影响施工的条件下,路基的施工应作到碾压的均匀性,质量的一致性,使沉降观测资料具有良好的代表性。
⑷、为了分析施工期沉降和工后沉降、施工期沉降与总沉降的关系以及验证推算工后沉降方法的准确性,对部分有代表性路基(暂定工程试验段),进行运营期间的长期沉降观测,以期得到最终沉降量。
5.3.6评估方法和判定标准
⒈观测资料整理
⑴、采用统一的《路基沉降观测记录表》(见附表)做好观测数据的记录与整理。
⑵、根据观测资料,及时完成有关图表的绘制,主要包括:
①每个观测标志点的荷载——时间——沉降曲线;
②绘制每个观测标志点的
——
曲线
图4
曲线(
为横坐标,
纵坐标)
Sn为时间段每n天的沉降值,
为时间段每n天沉降值的累计值,在同一图上绘有沉降标准曲线,曲线示意如图4。
③对沉降观测资料及时分析,尤其是在预压期,应对路基沉降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分析意见及时报监理站,以便在必要时采取补救措施。
⒉路基沉降分析评估工作应根据下列资料综合分析:
⑴、路基沉降观测资料。
⑵、路基地段的线路设计纵断面图、工程地质纵横断面图、设计图纸和说明书、沉降计算报告(包括不同阶段的设计沉降值与时间的关系曲线)等相关设计资料。
⑶、施工过程、施工核查以及填料、级配、地基和压实检验情况等施工资料。
⑷、施工质量控制过程和抽检情况等监理资料。
⒊评估分析方法
⑴、路基沉降预测应采用曲线回归法,常用方法有:
双曲线法、固结度对数配合法(三点法)、抛物线法、指数曲线法、修正指数曲线法、沉降速率法、星野法、泊松曲线法等曲线拟合方法推算工后沉降(详见附件二《路基沉降常用预测方法》)。
⑵、路基沉降预测曲线回归法应满足以下要求:
⑶、根据路基填筑完成或堆载预压后不少于3个月的实际观测数据作回归分析,确定沉降变形的趋势,曲线回归的相关系数不应低于0.92;
⑷、沉降预测的可靠性应经过验证,间隔不少于3个月的两次预测最终沉降的差值不应大于8mm;
⑸、路基填筑完成或堆载预压后,最终的沉降预测时间应满足下列条件:
s(t)/s(t=∞)≥75%
式中s(t)——预测时的沉降观测值;
s(t=∞)——预测的最终沉降值。
沉降和时间以路基填筑完成或堆载预压后为起始点。
⑹、设计沉降计算总沉降量与通过实测资料预测的总沉降量之差值原则上不宜大于10mm。
⑺、路基填筑完成或施加预压荷载后应有不少于6个月的观测和调整期,持续沉降观测不少于6个月的时间,根据这6个月以上的监测数据,绘制“时间-沉降量"
曲线,按实测沉降数据分析并推算总沉降量、工后沉降值,初步确定轨道铺设时间。
观测数据不足以评估或工后沉降评估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继续观测或采取必要的加速或控制沉降的措施。
⑻、在3个月后进行第一次预测,根据3个月的监测数据,绘制“时间-沉降量"
曲线,按实测沉降数据初步预测6月的沉降量及剩余沉降量,以决定运架梁的时间。
⑼、当推算的工后沉降值满足评估标准时,才能铺设轨道。
当沉降分析结果表明轨道不能在计划的工期铺设时,则要研究确定是延长路基摆放时间,还是采取调整预压土高度、调整预压土卸荷时间、增加地基加固等工程措施。
⒋评估标准
⑴、根据实测沉降观测资料推算的路基工后沉降量不超过扣件允许的沉降调高量15mm;
⑵、沉降比较均匀的路基,推算最大工后沉降量不超过30mm,并且调整轨面高程后圆顺的竖曲线半径应不小于
(
为设计最高速度,km/h);
⑶、路桥或路隧交界处的差异沉降不应大于5mm,过渡段沉降造成的路基与桥梁或隧道的折角不应大于1/1000。
6桥梁
6.1一般规定
⑴、轨道铺设前,应对桥涵变形作系统的评估,确认桥涵基础沉降变形等符合设计要求。
⑵、通过各施工阶段对墩台沉降的观测,验证和校核设计理论、设计计算方法,并根据沉降资料的分析预测总沉降和工后沉降量,进而确定桥梁工后沉降是否满足铺设无碴轨道要求。
⑶、根据沉降资料分析,对沉降量可能超标的墩台研究对策,提出改进措施,以保证桥梁工程的安全;
同时积累实体桥梁工程的沉降观测资料,为完善桩基础沉降分析方法作技术储备。
⑷、桥涵主体工程完工后,沉降观测期一般应不少于6个月;
岩石地基等良好地质区段的桥梁,沉降观测期应不少于2个月。
观测数据不足或工后沉降评估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适当延长观测期。
⑸、观测期内,基础沉降实测值超过设计值20%及以上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地质复查,并根据实测结果调整计算参数,对设计预测沉降进行修正或采取沉降控制措施。
6.2沉降观测的内容
桥墩、桥台、涵洞各个施工阶段的垂直沉降。
6.3沉降观测点的布置
6.3.1桥梁
本标段每个桥墩均设置承台观测标、墩身观测标。
⑴、承台设置两个观测标。
观测标-1设置于底层承台左侧小里程角上,观测标-2设置于底层承台右侧大里程角上。
承台观测标为临时观测标,当墩身观测标正常使用后,承台观测标随基坑回填将不再使用。
⑵、墩身观测标每墩2处,位于墩身两侧;
墩身观测标一般设置在墩底高出地面或水位1.0m左右。
当墩身较矮立尺困难时,墩身观测标位置可降低或设置在对应墩身埋标位置的顶帽上。
特殊情况可按照确保观测精度、观测方便、利于测点保护的原则,确定相应的位置。
墩身观测标的具体设置位置见下图:
图6.3.1.1承台与墩身观测标设置
⑶、桥台观测标原则上应设置在台顶(台帽及背墙顶),测点数量不少于4处,分别设在台帽两侧及背墙两侧(横桥向)。
⑷、梁体观测标:
①对原材料变化不大、预制工艺稳定、批量生产的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梁,每30孔选择1孔设置观测标,当实测弹性上拱度大于设计值的梁,前后未观测的梁应补充观测标,逐孔进行观测;
其余现浇梁逐孔设置观测标。
移动模架施工的梁,对前6孔进行重点观测,以验证支架预设拱度的精度。
验证达到设计要求后,可每10孔选择1孔设置观测标,当实测弹性上拱度大于设计值的梁,前后未观测的梁应补充观测标,逐孔进行观测。
②观测点布置
简支梁的一孔梁设置观测标6个,分别位于两侧支点及跨中;
连续梁上的观测标,根据不同跨度,分别在支点、中跨跨中及边跨1/4跨中附近设置,3跨以上连续梁中跨布置点相同,详见附图。
③钢结构桥梁梁部不存在徐变,为了观测变形,每孔设置6个观测标,分别在支点及跨中设置。
④对大跨度桥梁等特殊结构应由设计单位单独制定变形观测方案,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方案进行观测。
6.3.2涵洞
涵洞观测标:
每座涵洞均要进行沉降观测,观测标原则上应设在涵洞两侧的边墙上,在涵洞进出口及涵洞中心分别设置,每座涵洞测点数量为6个。
涵洞填土后观测点可从边墙位置移动到帽石上,涵洞进出口的帽石上各设置两个测点,位于帽石两侧位置;
⑴、承台观测标可选择Φ20mm钢筋,顶部磨圆并刻画十字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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