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规程经典手册复习课程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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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佩戴齐全。
7.严禁在生产活动中穿拖鞋、高跟鞋,严禁酒后上班。
8.X射线或γ射线探伤作业区应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
9.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人员,要有防护措施和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进行定期体检。
10.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体检。
经医生诊断,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1.工地行驶的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
铁轨终点应有车档,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12.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动。
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13.职工发生安全事故,使本人工作中断,应对负伤人员及时急救或送医院,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行政主管人员,并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14.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和急性中毒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企业主管部门、企业所在区(县)劳动局和上级工会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15.死亡事故和一次重伤三人以上(含三人)的事故,企业应同时报告市劳动局所在区(县)人民检查院;
发生重大死亡事故,企业还应同时报告所在区(县)监察局。
第二章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穿戴好一切防护用品。
2.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电源控制应使用自动开关,一、二次线必须加防触电保护装置:
一次线长度不超过5m;
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
不得借用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
3.电焊机使用前,先检查设备是否正常,焊机外壳接地是否良好,初级和次级绝缘是否完好,焊机接线点接触是否良好。
4.夜班及偏僻地方施焊时必须二人以上,工作中要坚守岗位、互相照应,要注意通风,排除一切有害气体、工作行灯要采用36伏电压。
金属容器内工作,应加垫绝缘物后方能焊接,且应有人监护和加强通风。
5.带压(液压、气压)、带电设备及容器,未采取特殊措施时,禁止焊接。
6.施焊工作场地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在没有条件的情况下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否则不准工作。
7.存放易燃易爆物体的容器,必须先进行清洗,确认残留液体、气体没有后,方允许施焊。
8.两人同时操作时要注意距离或设挡板。
合闸、关闸要戴绝缘手套,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搭板要合乎安全标准。
9.在密闭金属容器或井内施焊时事先应检查确认容器或井内无有害气体,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10.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档板等隔热措施。
11.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
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12.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3.雷雨及大风天气,严禁在室外作业。
14.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1.电工人员,本工种工龄不满三年者不准单独进行工作。
本工种工龄不满三年必须经过正式技术培训,接受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领取电工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可批准独立工作。
2.进行电气检修时要切断电源,挂停电牌。
如因工作原因带电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要有监护人。
3.高空作业时,首先检查设备、脚手架(梯)、电线杆是否牢固,要配戴安全带、安全帽和作业工具。
4.安装一切电气设备、线路等按“工业企业电气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5.使用移动电气设备要定期检查,发现缺陷立即停止使用。
操作人员要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
6.凡因工作需要暂接临时线路时,要经公司安全部门批准,电工采取安全有效措施,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不准乱接乱用,违犯者要追究责任。
7.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严禁带电操作。
8.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检验。
9.闸箱必须采用铁质闸箱、闸箱门、门锁齐全,严禁缺门或开门用电。
闸上护盖要齐全,箱体外壳要有良好的接零保护。
严禁丝片混用。
电器设备所用的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它金属代替保险丝。
10.闸箱必须完整、坚固、防雨,所有电力设备必须使用单独开关控制,严禁一闸多用。
11.施工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设三级控制及二级保护。
12.施工现场照明、灯具安装不得低于2M。
碘钨灯距可燃物距离不小于2M,并禁止在室内使用。
利用金属物体灯具架,托物应有接地或接零保护。
13.各种用电设备,照明设备在露天使用时,必须设有防水、防雨设施。
无名牌的电气设备不得随意接通电源,各种电气设备应名牌齐全。
14.潮湿或其它危险区域施工须使用36V以下安全行灯。
1.木工加工区严禁烟火,每日要清除锯末、刨花运至固定地点堆放,并设消防水桶。
2.工作前要检查斧头、手锤等工具的安全性能。
使用手凿时不得戴手套。
3.电锯、电刨等机器不经试车检查不准操作。
各种设备要专人负责,机器设备若有一切故障均应排除后方可工作。
否则不准操作。
4.压刨机床只准采用单向开关,不准采用倒顺双向开关。
三、四面刨,要按顺序开动。
5.送料和接料不准戴手套,并应站在机床的一侧。
刨削量每次不超过5mm。
6.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拨正。
遇硬节要减慢送料速度,送料时手指必须离开滚筒20cm以外,接料必须待料走出台面。
7.刨短料长度不得短于前后压滚距离。
厚度小于1cm的木料,必须垫托板。
8.裁料时按材料规格调整盖板,一手按压,一手推进。
刨或锯到头时,将手移到刨刀或锯片的前面。
9.送料要缓慢均匀,不得猛接猛推,遇有硬节应慢推。
接料需待过刨口15cm。
10.裁硬木口,一次不得超过深1.5cm,高5cm;
裁松木口,一次不得超过深2cm,高6cm。
禁止在中间插刀。
11.木工机械必须专人管理,严禁使用多功能(电锯、电刨、电钻合一的)木工机械,操作时不准戴手套。
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加油清理和调整。
12.各种木工机器设备按规定操作,不准违犯规定强行操作,机器使用完后要关闸、加锁。
一.脚手架材料
1.钢管脚手应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的钢管,长度以4~6m和2.1~2.3m为宜。
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3.木杆应采用剥皮杉木和其它各种坚韧硬木。
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
4.木脚手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cm,大横杆、小横杆(排木)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8cm,直径6~8cm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跨使用。
5.钢制脚手板应采用厚2~3mm的Ⅰ级钢材,长度为1.5~3.6m,宽度23~25cm,肋高5cm为宜,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应钻有防滑孔。
凡是裂纹、扭曲、开焊、严重锈蚀的不得使用。
6.木脚手板应用厚度不小于5cm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30cm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
板的两端8cm处应用镀锌铁丝箍2~3圈或用铁皮钉牢。
7.脚手架的绑扎材料可采用8#镀锌铁丝。
8.脚手杆成捆吊运时,必须捆绑紧密牢固,以防逐根插落。
二.脚手架施工
1.脚手架施工应编制施工方案,且能指导施工。
2.脚手架高度超过规范设计时,必须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3.搭设脚手架时,设专人指挥,专人看管,其工作范围应设围栏,闲人免进。
4.钢管脚手架立杆基础必须平整、密实、底部用垫木垫牢,不准使用脆性材料铺垫。
5.立杆间距:
砌筑时为1.5m,装饰时用1.7~2m。
立杆横向间距为1.5m,里排立杆距墙面为0.4~0.5m;
大横杆步距:
砌筑时为1.2~1.4m;
装饰时为1.7~1.8m。
小横杆间距:
砌筑时不大于0.75m;
装饰时为不大于1m;
如在架子上推车,小横杆间距要适当加密;
钢管立杆、大横杆接头应错开,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严禁用铁丝绑扎。
6.架体必须与建筑物进行拉接,架子每高4m长7m设一个拉接点,拉接要牢固;
搭设脚手架时,严禁钢、木材料混用。
7.必须按施工方案设置剪刀撑,剪刀撑必须沿脚手架高度连续铺设。
8.脚手板要满铺,材质要符合要求,不准有探头板;
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
垫平脚手板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9.上料斜道的脚手板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5m,坡度不得大于1:
3,防滑条间距不得大于30cm。
10.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三.脚手架拆除
1.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
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2.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
3.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4.拆下的脚手杆、板、扣件堆放整齐,并设专人清理、维修。
1.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品。
2.氧气瓶减压器、焊割钜严禁油污、禁止震动。
氧气瓶、乙炔气瓶严禁爆晒。
焊接场地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3.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得靠近热源,与明火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
4.气焊点火时先将氧气阀开放少许,再开乙炔气阀,然后点燃。
停止焊接时先关乙炔,后关氧气。
5.气割停火时,应先关掉切割氧流,接着再关掉乙炔,最后关掉预热氧流。
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掉乙炔,再关预热氧和切割氧。
6.使用氧气时先检查阀门、气表是否安全,不合格不准使用,气焊的皮接管必须有颜色,确保安全使用。
7.易燃易爆及高压容器焊接时,必须先清洗干净,打开容器的孔眼和采取安全措施。
8.氧气瓶内的气体不能全部用尽,应留有不小于0.5kg/cm2剩余压力。
9.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
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1.构件摆放及拼装,必须卡牢,移动、翻身时撬扛支点要垫稳,滚动或滑动时前方不可站人。
2.组装大型构件,连接螺栓必须紧固,点焊部位必须焊牢。
圆筒形工件,应固定垫好。
3.滚动台两侧滚轮应保持水平,拼装体中心垂线与滚轮中心夹角不得小于35度,工件转动线速度,不得超过3m/min。
4.在滚动台(转胎)上拼装容器(塔、罐),采用卷扬机牵引,钢丝绳必须沿容器表面由底部引出,并在相反方向设置保险引绳,防止容器脱落。
5.大锤的木把应材质坚实,安装牢固。
锤头的锤面平整,无缺棱、裂纹、卷边等缺陷。
6.打锤严禁戴手套,二人以上同时打锤不得对站,掌平锤头部要避开,要用工具指示打锤。
7.风铲风管接头、阀门等应完好,铲头有裂纹禁止使用,操作中及时清理毛刺。
铲头前方不准有人。
更换铲头,枪口必须朝地,禁止面对风枪口。
8.操作平台必须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9.卷板展开时,拉伸索具必须牢固。
展开方向两侧及板上不准站人,松索或切板时严防钢板回弹。
10.气顶法施工应用校验合格的仪表。
罐体升至预定高度,应沿罐壁均匀点焊牢固。
平衡装置的钢丝绳张紧,中部死点应卡牢,不准左右滑动。
11.气顶法施工,每节壁板顶升前,应校验限位螺杆,保证限位高度。
顶升时,倒链或花篮螺栓松紧要一致,防止移动倾倒。
遇有停车事故,应立即关闭进风门调节档板,使气罐缓慢下降。
12.容器水压试验,要用校验合格的压力表,严禁超压。
充水时,先打开顶部空阀,要缓慢升压,同时不准敲击容器。
13.容器气密性试验,应先将罐内的水放净,清除油污、杂物、顶部要设置安全阀,试验时要以每小时2kg/cm2左右的压力缓慢升矿井。
接头、阀门、仪表等有异常现象,要及时停压处理。
14.使用平板机应站在两侧。
钢板过长应用托架式小车托住或用吊车配合。
板上不准站人。
15.卷板时应站在卷板机的两侧。
钢板滚到尾端,要留有足够余量,以免脱落。
卷大直径筒体,应用吊具配合,防止回弹。
16.用调直机调直或弯型钢,要安放平稳卡牢,移动型钢时,手应在外侧。
顶具必须焊有手柄。
17.使用剪板机剪切钢板,应放置平稳,剪板时,上剪未复位不可送料,手不得伸入压力下方。
不准剪切超过规定厚度和压不到的窄钢板。
18.使用刨边机时工件必须卡牢,小车行走轨道不得有障碍物。
清除刨屑时要停车。
1.使用锉刀、刮刀、錾子、扁铲等工具,不可用力过猛。
錾子、扁铲有卷边或裂纹,不得使用,顶部有油污要及时清除。
2.使用手锤、大锤、不准戴手套。
锤柄、锤头固定要牢靠,其上不得有油污。
打大锤时,甩转方向不得有人。
3.使用钢锯,工件要夹牢,用力要均匀。
工件将锯断时,要用手或支架托住。
4.使用活板手,板口尺寸应与螺帽尺寸相符,不应在手柄上加套管。
高空上操作应使用死板手,如用活板手时,要用绳子拴牢,人要系好安全带。
5.使用台虎钳,钳把不得用套管加力或用手锤敲打,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6.在同一工作台两边凿、铲物件,中间应设防护网。
单面工作台,要一面靠墙。
7.检查设备内部,要用安全行灯或手电筒,禁用明火。
对头重脚轻,容易倾倒的设备,一定要垫实撑牢。
8.拆卸设备部件,应放置稳固。
装配时,严禁用手插入连接面或探摸螺孔。
取放垫铁时,手指应放在垫铁的两侧。
9.在倒链吊起的部件下检修、组装时,应将链子打结保险,并必须用道木或支架等垫稳。
10.设备清洗、脱脂的场地,要能风良好,严禁烟火。
清洗零件应用煤油。
用过的棉纱、布头、油纸等应收集在金属容器内。
11.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
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并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一.一般规定
1.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
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2.80T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3.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5.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
6.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mm。
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小于三个。
7.地锚(桩)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
8.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
9.使用二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10.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11.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
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12.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二.起重桅杆
1.组装桅杆应用芒刺对孔。
高拧紧和拆卸螺丝应用固定板手,如用活动板手应系安全带。
2.捆转向滑车或定滑车,捆绕不宜多,并须排列整齐、受力均匀。
捆绑定滑轮应有防滑措施,但起重量大的定滑车应用吊环。
3.缆风应合理布置,松紧均匀。
缆风与桅杆顶应用卡环连接;
缆风与地锚连接后,应用绳卡轧死。
4.缆风跨越马路时,架空高度不低于7m。
5.缆风与高压线之间应有可靠的安全距离。
如需跨过高压线,应采取停电、接地、搭设防护架等安全措施。
6.定点桅杆应设5根缆风绳,移动式桅杆缆风不得少于8根,禁止设多层缆风。
7.桅杆移动的倾斜幅度,当采用间歇法移动时,不宜超过桅杆高度的1/5;
当采用连续法移动时,则应为桅杆高度的1/20~1/15。
相邻缆风要交错移位。
三.结构吊装
1.装运吊倒构件应用专用架子,卸车后应放稳搁实,支撑牢固。
2.起吊屋架由里向外起板时,应先起钩配合降伸臂;
由外向里起板时,应先起伸臂配合起钩。
3.就位的屋架应搁置在道木或方木上,两侧斜撑一般不少于三道。
禁止斜靠在柱子上。
4.使用抽销卡环吊构件时,卡环主体和销子必须系牢在绳扣上,并应将绳扣紧。
严禁在卡环下方拉销子。
5.引柱子进杯口,撬棍应反橇。
临时固定柱的楔子每边需二只,松钩前应敲紧。
6.无缆风校正柱子应随吊随校。
但偏心较大、细长、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长度的1/20或不足60cm时,禁止无缆风校正。
7.禁止将物件放在板形构件上起吊。
8.吊装不易放稳的构件,应用卡环,不得用吊钩。
三.设备吊装
1.三角架(三木搭)下脚应相对固定,倒链应挂在正中,移动时应防止倾倒。
2.装运重心高、偏心大或易滚动的设备等,应合理搁置,并采取稳固措施。
3.用顶升法装车,托梁应有足够的长度和强度。
顶升速度应一致,前后应交错进行,高差不宜过大。
4.用滚动法装卸车时,滚道的坡度不得大于20度,滚道的搭设应平整、坚实、接头错开。
滚动的速度不宜太快,必要时应设溜绳。
在滚道一侧的车体下面应用枕木垫实。
5.使用管子(滚杠)拖运设备,管子的粗细应一致,其长度应比托板宽度长50cm。
填管子,大拇指应放在管子的上表面,其它四指伸入管内,严禁戴手套和一把抓管子。
6.旋转法起吊时,设备的中心线、桅杆和基础中心应在同一平面内。
采用多根主缆风时,应有调节受力的装置。
在滑车组的相反方向应有制动措施。
7.采用人字桅杆起板法吊装时,桅杆两腿间的夹角应不大于45度,受力方向应在两腿的中间。
桅杆的高度、应为设备长度的1/2.5~1/2。
桅杆两腿和设备绞座应放在一起。
第十章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钢筋制安
1.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2.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m区域内禁止行人。
人工绞磨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杠,并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
3.展开盘圆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4.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安全,使用无齿锯断料时,锯片前方不准站人,送料人要握紧钢筋,手与锯齿距离不少于15cm。
5.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
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6.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脚手架和马道。
7.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
柱筋在4m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
柱筋在4m以上,应搭设工作台。
柱、墙、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8.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
9.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
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10.起吊钢筋骨架,应选好起吊点,检查骨架焊接情况和钢丝绳卡扣完好情况起吊,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地平台1m以内始准靠近,就位支撑方可摘钩。
二.切断机
1.使用钢筋切断机时应握紧钢筋,冲切刀片向后退时,将钢筋送入刀口,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15cm,切短料应用钳子送料以防伤人。
2.切断钢筋禁止超过机械的负载能力。
切断低合金钢等特种钢筋,应用高硬度刀片。
3.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
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4.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短头和杂物。
在钢筋摆动范围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三.弯曲机
1.钢筋要贴紧挡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开错。
2.弯曲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得拖拉。
3.调头弯曲,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换插头、加油和清理,必须停机后进行。
第十一章模板工安全操作规程
1.模板工程要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要经过审批。
2.现浇混凝土模板的支撑系统必须经过计算、验算。
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3.为保证模板的稳定性,除按照规定加设立柱围令外,还应在沿立柱的纵向及横向加设水平支撑和剪刀撑。
4.浇筑离地面2m以上平台混凝土时,应在操作平台上作业,不得直接站在模板和支撑杆上作业。
5.大模板堆放应有固定的堆放架,必须成对、面对面存放,防止碰撞或大风刮倒。
6.模板拆除前,必须确认混凝土强度已经达到要求,经工地负责人批准,施工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进行拆除。
7.禁止拆模人员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作业,防止发生人员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
8.除模板时不准采用大面积撬落的方法,防止伤人和损坏物料。
工完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
9.模板安装过程,应设牢固、稳定的临时支撑,以防发生安全事故。
10.模板安装完成后,不得与脚手架(板)相连接,以防施工过程模板变形。
11.高空安装和拆除模板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第十二章混凝土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混凝土浇筑
1.混凝土振捣器电源线必须是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心软电缆,绝缘良好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电源处漏电保护器必须灵敏可靠。
2.振捣器电缆不得在钢筋网上拖来拖去,以防破损漏电,电缆长度不应超过30m。
3.电动振动器须用按钮开关,不得用插头开关,电动振动器的扶手,必须套上绝缘胶皮管。
4.雨天进行作业时,必须将振捣器加以遮盖,避免雨水侵入电机导电伤人。
电器设备的安装、拆卸,必须由电工负责,其他人员一律不准随意乱动。
5.操作者应穿胶底鞋、戴绝缘手套,停机后,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6.运砼的车子向料斗倒料,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撒把。
7.用井架运输时,小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要挡牢,稳起稳落。
8.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
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站在溜槽帮上操作。
9.搅拌机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安全培训,料斗提升时,严禁在料斗下工作或穿行。
清理斗坑时,应切断电源并应将料斗双保险钩挂牢后方可清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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