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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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老城区为主适当向平天湖滨湖区扩展,与铜九铁路开工建设形成的站前区共同形成主城区主体部分;
2、主城区外围东北部形成以经济开发区、临港工业园和贵池工业园区为主的东部经济园区;
3、主城区外围东南部位于马衙地区的教育园区。
第十一条人口规模
近期(2010年)城市人口规模为25万人;
远期(2020年)城市人口规模约40~50万人。
第十二条规划指导思想
1、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配置资源,整体协调发展
商业体系是城市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商贸流通业的发展规划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合理配置资源,整体协调发展的原则,体现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商品市场体系的总方针。
商业网点布局要从池州市总体发展出发,与人口分布、消费需求、交通体系、环境保护相协调,与相关产业的发展相配合,使资源得到有效合理的配置。
2、优化市场布局,调整市场结构,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现代商业的发展要注重分清层次结构,完善功能配套。
一是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发展不同层次且功能配套的商业网点;
二是商业布局要形成合理的圈层结构和等级结构,突出发展市级商业中心,以重点网点作为龙头和示范,带动全市商业网点的发展。
3、满足市场需求,构建和谐社会
从满足市场需求出发,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创新消费服务方式,改善产业功能,提升商业竞争力,服务城市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4、突出文化特色,营造商业景观,商旅互动,促进商贸业和旅游业共同发展。
现代商业的发展要充分体现池州市的历史底蕴和文化特色,采取保存、利用、创新等途径来承续城市的历史文脉,塑造独具池州特色的商业景观、商业文化和商业形象。
结合旅游资源做好商业休闲旅游,商旅互动,促进商贸业和旅游业共同发展。
5、优化营商环境,注重以人为本
现代商业的发展应以注重优化营商环境,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商业网点布局中要考虑居民的购物便利,要配套完备的相关设施,注重环境美化、绿化,营造一个舒适、洁净、美观的营商环境和消费空间。
第十三条规划原则
1、以人为本,远近结合,协调发展的原则
2、结构调整,布局优化,改造与新建相结合的原则
3、大型商业设施建设与中小商店生存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5、规划的调控功能与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相结合的原则
6、坚持前瞻性、可操作性和创新的原则
第二章城市商业网点发展目标
第十四条城市商业功能定位
池州市城市商业功能定位为:
皖西南区域商贸中心,旅游商品及特色商品集散和交易中心、皖江流域旅游休闲之都。
第十五条城市商业网点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规划期内,池州市城市商业网点人均营业面积为1.1平方米,池州市基本商业网点和非基本商业网点营业面积的结构比例确定为7:
3。
近期到2010年,池州市城市各级商业网点营业总面积为27.5万平方米,其中,城市基本商业网点和非基本商业网点营业面积分别为19.25万平方米和8.25万平方米;
远期到2020年,池州市城市各级商业网点营业总面积约55万平方米,其中,城市基本商业网点和非基本商业网点营业面积分别确定为38.5万平方米和16.5万平方米。
近期到2010年,贵池区(含池州市区)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为22.30亿元,占池州市域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29.3%,人均3408元;
远期到2020年,贵池区(含池州市区)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为69.30亿元,占池州市域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29.4%,人均10074元。
近期到2010年,贵池区(含池州市区)的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为96000万元,占贵池区(含池州市区)GDP的8%;
远期到2020年,贵池区(含池州市区)的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为366300万元,占贵池区(含池州市区)GDP的9%。
未来池州市批发和零售业对池州市区城市经济的贡献率为8%--9%。
2、具体目标
(1)积极构建市级商业中心—区级商业中心—社区级商业中心三级商业体系,形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协调发展的商业服务网络,打造“一主、二副、多点”的空间布局结构。
规划近期建设各级商业营业总面积为27.5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市级商业中心1处,商业营业面积为12万平方米,占43.6%;
建设区级商业中心1处,商业营业面积为5万平方米,占18.2%;
社区级商业中心8处,商业营业面积为8万平方米,占29.1%;
其他各类散布商业营业面积为2.5万平方米,占9.1%。
规划远期建设各级商业营业总面积为55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市级商业中心1处,商业营业面积为30万平方米,占54.5%;
建设区级商业中心2处,商业营业面积为10万平方米,占18.2%;
社区级商业中心10处,商业营业面积为10万平方米,占18.2%;
其他各类散布商业营业面积为5万平方米,占9.1%。
(2)规划积极建设综合商业街和特色商业街,通过对现有商业街的整合、改造和部分新建,形成现代城市商业的精华。
通过对现状商业街的梳理和重建,规划重点建设10条商业街,其中综合商业街2条,特色商业街8条。
同时结合现状条件,规划建设城市商业步行街,营造步行者购物天堂。
(3)充分发挥、利用池州市的资源优势、支柱产业优势和区位优势,积极培育建设专业批发市场,搞活商品市场的流通,充分发挥专业批发市场在商品流通中的主渠道和大龙头的作用。
规划通过对现有专业批发市场采取改造、整合、迁移等方式进行布局优化调整和市场改造升级;
同时结合新城区的拓展,合理布局新的专业批发市场。
规划采取集中布局的手法,重点建设站前区专业批发市场群。
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主要建设梅里、流坡水果/蔬菜和副食品批发市场以及杏花村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同时结合站前区专业市场群建设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生产资料批发市场主要结合站前区专业批发市场群进行集中建设,此外,结合江口港建设木材交易专业市场,结合西门汽车站建设二手车交易市场,改造台州大市场。
(4)结合城市功能布局,合理布局物流项目,为区域和城市的发展提供一个布局合理、快速高效、低成本、低公害的服务体系。
近期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建成港口、汽车等物流项目示范工程,争取物流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0%以上;
远期加速发展以支持电子商务、高技术产业的第三方物流为代表的现代物流企业,初步建成满足城市发展需要的几个大的物流项目,第三方物流的市场份额超过30%。
重点建设由港口物流项目、工业企业物流项目、商业配送物流项目、农业物流项目等几大部分组成的池州市物流项目体系,形成“两大物流基地、四大平台、一批区域物流节点”的池州市物流发展总体框架。
(5)综合考虑池州市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规划将池州市域未来的商业空间打造成“两圈一线、一心四区”的发展格局。
第三章城市商业体系及布局规划
第十六条城市商业体系的建立
规划到2020年,池州市区将建立1个市级商业中心、2个区级商业中心和10个社区级商业中心的“一主、二副、多点”的三级城市商业体系。
2020年,池州市区商业体系结构详见下表:
2020年池州市区商业体系一览表
等级
称谓
个数
名称
一级
市级
1
市级商业中心
二级
区级
2
站前区、教育园区级商业中心
三级
社区级
10
池口、观湖、西门、和泰、翠微、江口、金安、贵池工业园、城南、教育园社区级商业中心
第十七条城市商业体系职能结构
城市商业体系的职能主要有购物、休闲、文化、旅游、批发、物流、商务等。
规划对市区内的13个商业中心均安排了相应的职能。
池州市城市2020年商业体系职能结构详见下表:
池州市区2020年商业体系职能结构一览表
级别
名称
网点营业
面积(万M2)
所在
位置
主要
功能
服务区域
12~30
老城区
综合
全市及周边地区
站前区、教育园区级中心
5~10
站前区、教育园
站前区、教育园及周边地区服务,兼具辐射青阳县居民
社
区
级
池口社区中心
购物
老城区西北地区
观湖社区中心
老城区西部地区
西门社区中心
老城区西南地区
和泰社区中心
老城区北部地区
翠微社区中心
老城区东南地区
城南社区中心
老城区南部地区
江口社区中心
东部经济园
江口地区
金安社区中心
金安工业园
贵池工业园社区中心
贵池工业园
教育园社区中心
教育园
第十八条市级商业中心的规划布局
规划积极推进改造传统商业中心,增强个性化、特色化、品牌化和网络化商业功能。
未来的市级商业中心应以现状十字街与杏村商业街为基础,向东向北拓展商业中心用地,通过对建设中路、东湖路、长江路等主要商业街道进行业态整合,控制新增非商业建筑,增设上档次、有一定规模的商业服务设施。
同时规划精心打造翠柏路、池阳路旅游特色商业街,与主要商业街道共同构筑主城区商业中心街区。
市级商业中心作为全市的一级商业中心,应力求高品质,体现城市的商业特色,在业态引进时应注意与区级、社区级商业中心的错位。
规划对相关业态的总体要求如下:
鼓励设置:
购物中心、大型综合超市、大型百货店、专业店、专卖店、旅游服务特色网点、高中档餐饮网点、文化娱乐网点;
适度设置:
超市、便利店、食杂店、折扣店;
限制设置:
仓储式会员店、建材商店、专业市场、集贸市场。
商业网点总营业面积12-30万平方米。
同时,配套旅馆、金融服务、旅游服务、展示、图书报刊、邮电业等网点。
主要商业干道长江路、东湖路、翠柏路沿线禁止设置:
集贸市场、低档餐饮网点、维修服务类网点、批发类专业市场。
第十九条区级商业中心的规划布局
区级商业中心,以服务于本区域居民消费为主,兼有一定的集聚辐射功能,结合区域的特点,以及商业发展的基本条件,分别突出购物、交易、餐饮、娱乐、文化、休闲、服务等功能,形成自身特色。
1、站前区区级商业中心
站前区区级商业中心布局于站前区的南部,结合站前区内的站前广场布置,作为池州市未来主要的客货流集散地,该区具有较强的窗口功能。
作为池州市区重要的对外窗口,应以体现城市的商业特色为前提,同时结合物流园区与旅游商品园建设专业店与专卖店,规划对相关业态的总体要求如下:
旅游服务特色网点、仓储式会员店、专业市场、专业店、专卖店、超市、便利店、餐饮网点、文化娱乐网点;
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型综合超市、食杂店、生活服务网点。
站前区区级商业中心商业总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
同时,配套旅游、金融服务、图书报刊、邮电业等网点。
2、教育园区级商业中心
教育园区级商业中心位于市区的东南部,规划结合教育园的公共中心进行布局,主要为教育园的居民及周边地区居民提供商业服务。
作为二级商业中心,应完善商业服务功能,提高商业积聚度,主要发展中型商业网点和新型业态,适度发展小型商业网点,为居民提供较高级的消费服务。
专业店、专卖店、超市、便利店、餐饮网点、文化娱乐网点;
教育园区级商业中心商业总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
同时,配套金融服务、图书报刊、邮电业等网点。
第二十条社区级商业中心的规划布局
社区级商业中心主要结合居住社区的中心进行布局,规划近期建设8个社区级商业中心,远期建设10个社区级商业中心。
主要配置居民日常生活必需品的商业行业和生活服务业,社区商业应以新型社区购物中心为主体,建设发展融合各种新型业态、各种服务功能的现代社区商业。
业态设置应充分考虑社区级商业中心服务人口有限的因素,规划对各社区级商业中心的业态设置总体要求如下:
购物中心(社区型)、超市、便利店、医药店、专业店、食杂店、菜市场、餐饮网点、生活服务网点;
中型综合超市、文化娱乐网点、旅游服务特色网点、专卖店;
大型综合超市、百货店、仓储商店、批发类专业市场。
社区级商业中心商业总营业面积不少于8-10万平方米。
同时,配套生活服务、图书报刊、邮电业等网点。
第二十一条各级商业中心设置的相关内容
2020年,池州市区各级商业中心设置相关内容应参照下表:
2020年池州市区各级商业中心设置相关内容一览表
分类
指标
设置地域
功能定位
服务对象
客流量
服务人口
基本营业面积
基本设置业态与业种
配套行业
商业
中心
城市规划的中心商业区;
历史形成的商业集聚地
购物、文化娱乐休闲、旅游并与金融、商务结合
周边区域及本市消费者
≥50万
>
10万平方米
大型百货店、专业店、专卖店、文化娱乐、餐饮
旅馆、金融服务、旅游服务、展示、图书报刊、邮电业
居民聚居区、商务集聚地、公共交通集散地周边
购物、文化娱乐、休闲
该地区及外来消费者
10万
10万—20万
5万平方米
购物中心、超市、百货店、文化娱乐、餐饮
旅游、金融服务、图书报刊、邮电业
社区
人流集中,交通便利的地段
保障该地居民的日常生活,提供必要的服务
当地居民
2-3万
1万平方米
超市、便利店、医药店,菜市场、餐饮
生活服务、图书报刊、邮电业
专业
街
商业中心周边,交通便利处
提供专门商品或专业服务
购买专门商品,寻求专业服务的消费者
街长200米以上,专业店30家以上
特色专业店、专卖店
配套服务
第二十二条各级商业中心业态设置引导
规划对池州市区的各级商业中心零售业态的设置进行了合理引导,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池州市区2020年各级商业中心零售业态设置引导一览表
食杂店
便利店
折扣店
超市
大型
百货店
专业店
专卖店
家居
建材
商店
旅游
特色
店
○
√
×
站前区区级中心
教育园区级中心
“√”为鼓励设置,“○”为适度设置,“×
”为限制设置。
第四章城市零售网点布局规划
第二十三条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规划
1、有控制地发展大型商业零售网点(营业面积≥6000平方米)
鉴于池州市区的城市规模和消费能力,规划有控制地发展大型超市、大型百货店和社区购物中心。
大型超市商圈服务人口为10万人,辐射半径2公里以上,近期可建设2座大型超市,远期再建3座大型超市;
近期建设1座大型百货店(营业面积6000--20000平方米),远期再建1座大型百货店;
远期建设购物中心1座,建筑面积为5万平方米以内,商圈半径5-10公里。
大型商业零售网点主要结合市级、区级商业中心布局。
2、积极发展中型商业零售网点(营业面积2000--6000平方米)
规划积极发展中型商业零售网点,主要结合市级、区级商业中心进行布局,同时结合社区级商业中心有选择地发展部分中型商业零售网点。
中型超市按3—5万人配置1处,辐射半径2公里左右,规划近期配置7处,远期配置15处,主要结合区级、社区级商业中心进行布局;
中型百货店按5万人配置1处,规划近期配置5处,远期配置10处,主要结合区级、社区级商业中心进行布局;
中型专业店按10万人配置1处,规划近期配置3处,远期配置5处,主要结合市级、区级商业中心进行布局。
3、新建和改建的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网点建筑原则上采取单独设计、单独建设;
大型综合超市、中型超市的营业层原则上不得超过2层;
中型百货店、中型专业店、购物中心原则上不得超过5层。
建筑密度不大于50%,绿地率不小于30%;
停车场按0.8-1.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设置,其中地上停车场不小于30%。
第二十四条社区级商业服务设施控制指标
1、每个社区拥有商业服务设施营业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每千人拥有社区商业服务设施面积700--910平方米。
2、中型超市按20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服务人口2-5万人。
3、小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和中型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小超市。
4、农贸市场按照500-1000米左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服务人口一般为2.5~3.0万人。
第二十五条农贸市场布局
1、布局模式
农贸市场将依照新建与改造两种模式进行布局建:
------新建居住小区的农贸市场配套,应从小区规划方案时即严格加以控制,根据社区商业公建配套标准予以配建,鼓励新建的农贸市场按照现代生鲜肉菜超市的标准,建设高起点、高标准、高档次的连锁生鲜肉菜超市。
-----现状的农贸市场应加大改造力度,取缔骑路市场,改造环境差、设施落后的农贸市场,市中心区的农贸市场改造应尽量符合现代生鲜肉菜超市的标准。
2、等级划分
按服务范围分为市级(大型)、居住区级(中型)、小区级(小型)三个级别,在其用地规模和经营规模上也规定了相应的要求,详见下表。
对选址提供意向,详见图纸。
农贸市场级别划分标准
指标
层次
用地规模(m2)
经营规模
摊位数(个)
服务半径(m)
服务人口(人)
备注
大型
5000
400
───
可结合批发市场共同设置
中型
2500-5000
250-400
600
15000-30000
零售
小型
1500-2500
120-270
7000-15000
3、规划布局
池州市区规划设置17座农贸市场,现状建成区的农贸市场用地应根据规划严格控制,城市新区的农贸市场在满足服务半径等各方面要求的前提下,可对位置作出适当调整。
池州市区农贸市场规划一览表
序号
市场名称
地址
性质
占地面积
(M2)
备注
翠柏路市场
翠柏路
改、扩建
8000
改造成超市
红光市场
秀山路
保留
7600
————
3
毓秀门市场
翠柏南路
6300
4
南馨园市场
南湖西一路
新建
5
翠微苑市场
原址
改建
6
建设路市场
建设路
1500
7
青阳路市场
青阳路
易址新建
原百牙市场迁建
8
城北市场
长江北路
6000
9
和泰市场
东湖北路
江口市场
江口区
11
站前市场
站前区
12
中意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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