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管理制度汇编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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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管理制度汇编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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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修理的方案、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施工质量证明文件、安装改造修理监督检验报告、验收报告等技术资料;
2.1.5、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2.1.6、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
2.1.7、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2.1.8、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维护保养记录;
2.1.9、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校验、检验、更换记录和
有关报告;
2.1.10、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及事故处理报告。
2.2、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做到“一台一档”,设备台账应与现场实物相符。
2.3、特种设备使用运行、维护保养、自行检查、运行故障和事故等记录应填写完整、字迹清楚、标识明确,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在保存期内妥善保管,便于查阅。
安全管理文件应由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妥善保管,文件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电子版本。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特种设备现场制造、安装改造修理、检验检测等承包商的活动实施有效管理。
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商,对其在本单位场所内对特种设备开展的相关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内容至少包括:
3.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对承包商资格进行预审和选择,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表现评价、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企业应与选用的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书;
3.2、承包商施工前应有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存记录;
进行特种作业应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3.3、承包商施工时需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
3.4、承包商施工前需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性分析,有书面记录;
3.5、承包商施工作业时需凭作业许可证;
3.6、承包商应对特种设备安装、重大改造维修项目,及时申请办理施工告知和报检相关手续。
4.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考核机制,保证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
4.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考核机制,应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绩效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有关部门给予奖惩考核,并有考核记录。
5.1、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场车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持场车的正常使用状态;
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全面检查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产品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的要求进行,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并且记录,记录存入安全技术档案;
日常维护保养、自行检查和全面检查记录至少保存5年;
5.2、场车在每日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按照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的要求进行试运行检查,并且记录;
在使用过程中,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叉车的巡检,并且记录;
5.3、场车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停止使用,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并且记录,记录存入安全技术档案;
5.4、场车的日常维护保养、自行检查由使用单位的场车作业人员实施,全面检查由使用单位的场车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或者委托其他专业机构实施;
如果委托其他专业机构进行,应当签订相应合同,明确责任;
5.5、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叉车和观光车辆具体型式,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使用维护保养的要求,选择日常维护保养、自行检查、全面检查的项目。
使用单位可以根据场车的使用繁重程度、环境条件状况,确定高于本规程规定的日常维护保养、自行检查和全面检查的周期和内容。
6.1、驾驶规范
6.1.1、驾驶员培训:
驾驶员必须持有叉车驾驶证书;
具有相同技术参数的每台叉车的制动、加速器和液压操纵手柄的特性可能都不尽相同,驾驶员应在熟悉各项操作后,再驾驶叉车。
6.1.2、驾驶叉车时的穿戴:
佩戴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具,系好安全带。
为了安全,请不要穿宽松的衣服,以免被挂住。
6.1.3必须遵守规则:
当你感到疲倦,思想不集中,用过麻醉剂或喝过酒后,请勿驾驶叉车。
6.1.4、工作场所的安全:
确定工作环境处于安全状况,包括良好的路况和充足的照明。
6.1.5、保持叉车特别是驾驶室清洁:
驾驶室里不要放工具或其他物品以免妨碍操纵杆或踏板的动作;
当手有油污时,请不要操作叉车,当手湿滑或有油污时,操作叉车是危险的。
6.1.6、检查叉车周围的安全状况:
发动叉车之前,一定要确保叉车周围无人;
当运载庞大货物,视线不好时,请倒车行驶或由他人引导;
倒车行驶时,一定要确保叉车周围无人;
在狭小通道中驾驶叉车时,应有人引导;
驾驶员应在十字路口或其他视线受阻的地方先停车,确保叉车左右无人时再开车;
叉车与汽车不同,它是后轮转向,接近
转向处时,降低行驶速度,然后转动方向盘使叉车后部转动。
6.1.7、上、下叉车:
禁止跳上、跳下叉车。
上下叉车时,手抓住把手,脚踩在踏板上;
上下叉车时,不能抓方向盘或操纵杆。
6.1.8、禁止叉车乘人:
严禁货叉、托盘上带人。
不允许除司机以外的人乘车;
不要用人来代替平衡重。
6.1.9、禁止野蛮驾驶:
不要在踩下加速踏板的情况下,打开钥匙开关;
不要突然地起动、制动或转向,以防造成货物堕落叉车倾翻;
不要輾过散落在路面上的挡板或障碍物;
不要驶入软地面;
在潮湿、滑溜、不平或倾斜等路面上行驶时,请降低行驶速度;
确保门架与屋顶以及出入口之间具有一定的间隙。
6.1.10、禁止货叉升高时行驶:
货叉升起时,不要驾驶叉车,以防造成货物堕落叉车倾翻。
6.1.11、不要靠路边行驶:
确保叉车与路边或平台边缘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以防止叉车跌落。
6.1.12、叉车维护:
不得改造叉车,遵照使用指南进行每天检修和定期检修;
当叉车有损坏或故障时,停止操作叉车进行维修;
叉车检修前和检修中,一定要在明显处(或钥匙开关处)悬挂维修告知牌,不得操作叉车;
检查电气系统时,关闭钥匙开关并拔出蓄电池插头。
6.2、操作规范
6.2.1、禁止超载工作:
叉车只可以搬运重量在额定起重量以下的货物;
超负荷搬运时,后轮极易离地,此时,转向就无法控制,极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6.2.2、禁止偏载堆垛:
叉车堆垛时必须确保货物排放得安全和稳固,货叉要准确地插入托盘,同时使货物重心与叉车中心保持一致,否则易引起货物堕落,叉车倾翻。
6.2.3、禁止货物超高:
货物高度不能超过挡货架,否则易引起货物向操作人员方向滑落,司机可能会被货物砸伤。
6.2.4搬运超长、超宽货物:
搬运超长、超宽货物时,驾驶要特别小心,减速行驶,慢速转向和升降;
注意货物平衡,同时尽量放低货物;
配备适当的加长加宽货叉架;
使用尺寸和强度均合适的托盘来承载货物;
确保货物固定在托盘上,并具有合适的形状。
货物超宽时,行驶时要注意避免碰上路边两侧的物体。
6.2.5、禁止用货叉尖工作:
不要用货叉尖挤推货物或提升货物,当用货叉尖挤推货物或提升货物时,可能造成叉车或货物的抖动。
6.2.6、禁止推拉操作:
不能用叉车推拉货物,否则货物有可能会损坏或堕落。
6.2.7、避让:
禁止站在货物上以从货架下穿越。
6.2.8使货物稳定:
叉车行驶时,门架后倾到位使货物稳定;
行驶时(有载或无载),严禁手扶货物,货叉和地面的距离应保持在150-200毫米。
6.2.9、禁止进入门架机构:
禁止身体任何部位进入门架机构或门架和车身之间;
操纵杆应按正确的操作位置操作;
当操纵杆钩住身体或衣服时,门架就有可能动作,手、脚就有受伤的危险;
操作叉车时,请将身体置于护顶架之下,不允许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体之外。
6.2.10、禁止突然操纵手柄:
无论在满载或空载状态下,都要慢速操纵液压控制手柄;
货叉位于高位时,如果突然操纵手柄,会造成货物堕落或叉车倾翻的危险;
不要急停、急降货架。
6.2.11、门架前倾时,货架禁止上升:
当起升货物或开动叉车前,应将门架后倾到位,以稳定货物;
叉货状态下,门架不可前倾;
升降货物时,应先停车;
叉车处于倾斜状态时,不要装卸货物。
6.2.12、禁止拖拉叉车:
当刹车或转向系统出故障时,不可用另一台叉车来拖拉,否则,易发生无法预测的事故。
6.2.13、禁止随意改变叉车的用途。
禁止把货叉用于规定以外的用途;
不要把货物用绳子绑在货架上,用叉车起吊;
当用货叉提升货物时,应配备适当的属具;
不可将叉车当作牵引车进行牵引作业。
6.3、注意事项
6.3.1、驾驶员要按照正确的方法上下车,禁止跳上或跳下车;
6.3.2、使用叉车前,需注意该车是否处于修理中的设备挂牌标识;
6.3.3、发现叉车有缺陷时,要立刻向上级报告,杜绝使用有缺陷的叉车;
6.3.4、在没有坐上叉车座椅时,禁止开动叉车;
6.3.5、每次开动叉车前,必须确定目前的档位为空挡;
6.3.6、在叉车使用之前调整好座椅的位置,禁止在叉车行驶过程中调整;
6.3.7、在叉车使用之前,或行驶之前,要先按喇叭,确定前后行驶道都没有人或障碍物;
6.3.8、叉车使用前,进行检查。
并在慢速行驶时测试刹车系统和货架上下移动是否方便。
不使用超期未检设备;
6.3.9、当叉车行驶到分岔口、建筑物拐角处、必须减速,并按喇叭;
6.3.10、在分岔口、死角或者危险的地方,禁止超车;
6.3.11、在夜间或者光照不足条件下驾驶叉车时,照明必须足够,无论是前车灯还是后车灯,同时要对周围的人加以警示;
6.3.12、运行速度,一般车道不大于10km/h,特别车道如:
斜坡路、作业区、吊车轨道内等不大于5km/h;
6.3.13、叉车作业时不得在坡面上转弯;
有负载行驶在斜坡上时,前进上坡,倒行下坡;
6.3.14、货物均匀放置到两个货叉的中间,尺寸超限,应有指挥人员监护;
6.3.15、离开叉车前,门架稍前倾,货叉自然放下,货叉如果不降至地面,有绊到和伤害身体的危险;
方向手柄放在空档位置;
拉上停车
制动手柄;
关闭钥匙开关并取下钥匙
6.3.16、停车处必须有足够的强度;
在不妨碍交通安全的地方停车;
不得停车在消防栓附近和影响消防通道的地方;
禁止在有易燃物的地方或附近停车;
不要把车停在斜坡上。
6.3.17、防止充电设备受潮,充电处通风条件要好以散发蓄电池中产生的异味;
叉车蓄电池充电时,要做好充电标记;
当蓄电池充电时,正、负极不能接反;
禁止过度放电,不要将叉车使用至不能移动才停止,当蓄电池容量报警指示灯连续闪烁时,蓄电池就需要充电了。
6.4、坡道驾驶
6.4.1、车辆必须缓慢地上、下坡。
速度小于5km/h;
6.4.2、叉车空载运行时,最好将其承载面向下坡方向;
6.4.3、车辆靠近坡道、高站台或平台边缘时,驾驶员必须小心驾驶车辆,车辆与平台边缘之间必须保持至少为车辆一个轮胎宽度的距离;
6.4.4、当上坡或下坡坡度超过10%时,如有可能,叉车运行时必须使载荷面向上坡方向;
6.4.5、车辆在各种坡道上作业时,必须把载荷和承载装置向后倾且只升高到足以通过道路表面和局部障碍物的高度;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管理基本要求
序号
内容
时间要求
责任人/单位
1
经常性保养
每月至少一次
作业人员或者委托维修单位
2
日常检查
运行前
作业人员
3
月度检查
管理人员或者委托维修单位
4
全面检查(年度自检)
每年一次
5
定期检验
检验机构
附件2、
单位名称:
车牌号:
注册代码:
检查日期:
年月
序号
日期
检查内容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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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燃油系统是否正常
动力系统是否正常
转向系统是否正常
起升系统是否正常
液压系统是否有损坏
和泄露
制动系统是否正常
防止货叉脱出的限位装置是否有缺陷
载荷搬运装置是否有损坏
车轮紧固件是否拧紧轮胎的气压是否正常
警示装置是否正常
灯光是否正常
仪表显示是否正常
备注
检查人员
填写说明:
检查正常打“√”,检查异常打“X”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写明
注册代码
车牌号
使用场所
内部编号
检查结果
《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应置于叉车显著位置,并在检验有效期内。
按照规定悬挂车辆牌照。
叉车铭牌应完好,参数清晰。
在用场车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
现场作业人员应具有且随身有效证件。
按规范配备安全带约束保护装置。
按要求设置灯管,且功能有效,开闭自如。
应设置喇叭,且功能可靠有效。
有驾驶室的车辆,应设置倒车镜。
车辆制动时,应无点制动跑偏现象,制动效能符合规定的要求;
驻车制动应可靠有效。
车辆转向系统无明显漏油;
车辆在行驶时应无明显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
货叉应无裂纹,无变形,磨损不超限;
货叉在叉架上的固定必须可靠。
门架无裂纹,无变形,磨损不超限,连接配合良好,工作灵敏可靠。
油缸应密封良好,无裂纹和漏油现象,工作灵活可靠。
液压系统管路必须密封良好,与其它机件不磨不碰。
注:
没有或未进行的检查项目在检查结果栏打“-”;
无问题或合格的检查项目在检查结果栏
打“√;
”有问题或不合格的检查项目在检查结果栏打“×
,”并在备注中说明。
检查人员:
使用单位(章)
联系人
使用地点
联系电话
产品/车架编号
产品型号
发动机编号
牌照号码
项目
结果
叉车区域环境确认
叉车:
是指通过门架和货叉作业的自行式车辆,不包括属具车辆;
使用区域:
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
作业环境:
根据叉车工作区域的路况,已规范本单位叉车作业环境。
场车行驶路面应当平摊硬实;
行驶路线中存在陡坡、长坡、急弯、深沟等特殊路况时,应当设置保护设施、警示标志和限速提示等。
首检资料
2017年6月1日前出厂所需资料齐全:
营业执照、制造许可证或型式试验合格证、产品合格证,自检报告。
新车要求
2017年6月1日起出厂所需资料齐全:
营业执照、制造许可证或型式试验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格式见附件A)、主要受力构件的材质证明、出厂检验报告,自检报告。
定检资料
上周期检验报告、使用记录【包括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记录、每年一次全面检查记录、使用前记录、故障记录等】和自检报告保存完好,悬挂好国家统一制定的牌照;
修理设备还需保存修理单位的许可证、修理单位出具的自检报告等。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包括系安全带、转弯减速、下坡减速和超高限速等要求。
检查项目
叉车结构型式没有发生变化
主要参数未发生变化:
能起升额定起重量,且主要受力结构无明显变形、裂纹、腐蚀,及焊缝、铆钉、螺栓连接完好等。
整车外观检查:
发动机、车架易见部位应具有永久清晰字样的编号。
叉车应车容整洁,各零部件完好,连接紧固,无缺损。
气压、机油压力、水温、燃油量、电压等仪表完好。
铭牌置于场车的显著位置
铭牌信息齐全。
同时注明“本车仅限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使用”;
改造后的铭牌,相关变化的信息应齐全。
安全警示标志及说明,应当置于叉车的显著位置
动力系统检查:
发动机的安装应牢固可靠;
动力性能良好,运转平稳,没有异响,能正常起动、熄火;
应当设置防止罩壳意外关闭的装置;
内燃叉车应当选用国三标准发动机。
传动系统检查:
传动系统运转平稳,无松旷,行驶中无抖动、无异响,变速箱不应有脱档、串档现象。
静压传动叉车,只有处于制动状态时才能启动发动机。
内燃叉车,应当配备在传动装置处于接合状态时,能防止发动机启动的装置。
行驶系统检查:
车架和前后桥不得有变形、裂纹,前后桥与车架的连接应紧固;
同一桥上的车轮应装用同型号的轮胎,并满足要求;
轮辋应完整无损,螺栓、螺母应齐全紧固。
转向与操纵系统检查:
转向机构不得缺油、漏油,固定托架必须牢固,转向垂臂、横向拉杆等转向零件不应有变形、裂纹;
球形节、转向主销与衬套配合松紧适度,润滑良好
液压系统检查:
系统有良好的密封性能,系统无明显漏油现象等。
制动系统检查:
具有可靠的行车、驻车制动系统,并且设置相应的制动装置。
行车制动与驻车制动的控制装置相互独立(适用于座驾式叉车)。
液压式制动器,在踩下制动踏板并停留1min,踏板没有下行现象。
电气和控制系统检查:
叉车的启动设置开关装置,需要由钥匙、密码或者磁卡等才能启动;
平衡重式叉车设置前照灯、制动灯、转向灯等照明和信号装置。
所有灯光开关安装牢固,开启、关闭自如。
蓄电池叉车的控制系统具有欠电压、过电流、过热和过电压保护功能;
蓄电池叉车设置非自动复位且能切断总控制电源的紧急断电开关。
工作装置检查:
叉车设置防止货叉意外侧向滑移和脱落的装置。
货叉没有裂纹,如发现货叉表面有裂纹,停止使用。
货叉两叉尖高度差不超过水平段长度的3%。
货叉水平段和垂直段的厚度没有小于原值的90%及以下。
操纵手柄(杆)无变形,轻便灵活,工作可靠。
安全保护与防护装置检查:
叉车设置后视镜。
座驾式叉车的驾驶人员位置上配备安全带等防护约束装置。
设置下降限速装置、门架前倾自锁装置,如采用软管连接,有防止爆管装置。
起升装置设置防止越程装置和限位器,设置车轮有防护装置;
如设置挡货架,挡货架上开口的两个尺寸中应有一个尺寸不大于150mm。
起升高度大于1800mm的乘驾式叉车,设置护顶架;
护顶架无裂纹,没有发生永久性的变形现象
试验
转向性能试验:
动力转向的叉车,作用在方向盘上的手操作力在6N~20N;
左右转向作用力相差符合要求。
转向系统转动灵活、操纵方便、无卡滞,具有良好的直线行驶性能,在任意转向操作时不与其他部件有干涉
制动性能试验:
行车制动器和驻车制动器的性能、作用力等符合相关要求。
行车制动器在第一次采取制动措施时就达到最大的制动效能
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试验:
设置能够发出清晰声响的警示装置(如喇叭)。
对步驾式叉车,舵柄配备一种防护装置。
其他:
主要零部件无明显变形、裂纹、腐蚀,指示装置可靠等。
自检结论
合格□不合格□
年月日
管理人员
确认日期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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