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工作计划范文5篇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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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重视工作台帐的积累和整理。
4、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
配合公安、工商、卫生、文化、消防、市容等执法职能部门,加强对网吧、游戏机厅等不适宜青少年进入场所的管理、督查,不断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向家长、学生宣传举报电话和举报方法,随时举报违规、不符合条件的网吧等。
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率达100%,存在问题率小于3%,师生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满意率达98%以上。
5、发动学校各方面力量,落实对违纪学生的帮教措施。
6、建立健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工作机制,保持在校学生零犯罪。
(三)认真抓好学校治安防范工作
1、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做到领导、制度、人员、措施四落实,做好内保工作的检查、督促与落实;
2、加强校园门卫、值班、巡逻制度的落实,保证校园内部24小时有人值班、巡逻,杜绝被盗、被抢和火灾案件的发生。
3、制定对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器具的检查制度,并做到贯彻落实,持之以恒,确保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器具禁入校园,杜绝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
4、加强技防、物防设施的投入,学校财务、微机室等要害部位必须进行严密监管,使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5、加强对学生不乘坐不符合接送标准的机动车上、下学的教育,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和管理,对发现用不符合接送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要进行制止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6、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化解各种不安定因素预防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7、按照当地政府管理的原则,服从当地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管理,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当地政府组织的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
2019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二)
20xx年,克拉玛依市地税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自治区地税局、市综治办关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和要求,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不断深化综治工作认识,进一步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努力使系统综治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克拉玛依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做出新贡献。
一、增强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各区地税局和机关各科室要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意见》,学习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平安县(市、区)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加强综治工作、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地税部门作为政府经济执法部门,必须把做好综治工作作为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确保组织收入工作有效落实的一项政治任务,充分认识综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增强做好综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各区地税局和机关各科室领导要敢于担当,切实担负起职责和任务。
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和市综治办关于综治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切实用上级要求统一思想,最大限度地调动干部职工做好综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加强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克拉玛依市地税局要充分发挥综治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克拉玛依综治专项组的工作。
加强对克市地税系统综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成员单位联系点制度。
各区地税局要建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科(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综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区地税局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综治和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负总责,严格实行综治领导责任制。
在全面落实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各区三级综治工作责任制的基础上,落实机关各科室责任制。
坚持把综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常议。
重大节日、敏感时期,各区地税局和机关各科室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部署综治工作,亲自组织检查落实情况。
年终各区地税局和机关各科室领导干部将落实综治工作责任情况进行对照检查,接受群众监督,并形成制度。
要认真落实综治工作形势分析制度,及时查找和纠正存在问题。
要保证综治工作的正常经费,确保工作落实。
要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制度,凡因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力发生影响安全稳定问题的事件,要依据有关规定倒查原因,追究责任。
各区地税局和机关各部门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要求,自觉接受双重领导,自觉向区党委、区政府汇报综治工作,真正形成党政统一领导、专门机构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齐抓共管局面。
三、扎实做好安全保卫和平安创建工作
各区地税局要进一步巩固和健全群防群治的安保内控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干部值班、防暴巡逻等防范措施。
要深入研究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控制复杂局面的能力。
要多办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实事,进一步落实各区党委、区政府下达的扶贫、帮困工作,解决地税干部职工的实际困难。
要扎实做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要积极参加当地开展的平安社区、平安街道、平安家庭创建活动。
建立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平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建标准。
要依托《新疆地税网站》、《新疆地税信息》、《克拉玛依市地税信息》加大平安创建工作宣传力度。
要积极开展“平安家庭”表彰工作,激发干部职工的荣誉感。
要重视并做好公勤聘用人员管理,不因是勤杂人员而忽视管理,不因是聘用人员而放松管理,确实把公勤聘用人员全部纳入规范化管理,做到招聘有专人审核把关,使用有具体科室掌握,管理有专人承包负责,防止只用不管、用管脱节。
四、进一步加大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力度
强化经常性的思想教育。
各区地税局和机关各部门要坚持把经常性思想教育作为带好队、收好税的基础,努力在教育人、培育人上下功夫,使经常性的思想教育渗透到各项具体工作之中。
除认真落实上级安排的政治教育任务外,大力开展领导与部属、党员与青年、干部与职工间的思想互助工作。
结合工作特点,把思想道德和修养、“四观”(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荣辱观)、“三爱”(爱祖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教育作为经常性的教育内容,把“爱党、知党、跟党走”作为党员的必修课,常讲常新。
积极开展党的民族政策、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引导干部职工遵纪守法。
同时,注重培养干部职工良好的精神状态、健康的生活情趣、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
不断扩大宣传教育渠道,逐步为所有干部订制政法手机报。
要围绕“新疆效率、新疆精神、新疆能力”,“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等主题和活动,大力开展集中讨论、专题辅导、学习交流等活动,不断加大干部职工学习教育的力度。
抓好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坚持把对干部职工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组织收入工作的全过程,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常识、安全用电、安全饮食、安全旅行等专题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要结合党风廉政教育月、公民道德建设月等活动,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案例分析研讨、预防和应对群体性事件教育等活动。
要深入开展综治宣传工作,积极创办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禁毒、消防、防盗、保密、计划生育等宣传板报。
结合第22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把综治法律法规宣传与税法宣传结合起来,在编制小学生税法教育动漫光盘和《大中专学生税收知识读本》的基础上,编制中学生税法教育动漫光盘,进一步普及税法知识。
深入开展形势任务教育。
面对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各区地税局和机关各部门要勇于承担责任,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把形势教育、民族团结和安全稳定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常抓不懈。
除敏感时期及时开展形势教育外,要把新疆政治、经济形势教育作为干部培训的必选课目,认真抓好落实。
要结合克市实情,邀请专家和学者,不失时机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认清“三股势力”破坏民族团结、分裂祖国的险恶用心,充分认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增强做好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紧迫感、责任感。
五、发挥职能作用,以实际行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打牢共建和谐的基础。
各区地税局和机关各科室要始终把团结和稳定贯穿于税收执法、税收检查、税收服务的全过程,牢固树立一手抓稳定、一手抓收入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为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适应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和打造世界石油城的新形势新任务,充分发挥税收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
坚持“人民税务为人民”的治税宗旨,践行说话和气、办税认真、依法征管、人民满意的工作要求。
抓住共建和谐的根本。
各区地税局和机关各科室要始终把落实组织收入原则,维护公平税负作为做好税收工作和促进社会和谐的根本,把落实组织收入原则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使命,务必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制止和防止越权减免税”,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理顺办税流程、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切实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坚决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的税收环境。
坚决制止因人为调控税收任务而影响税负的公平和征纳关系的和谐。
各区地税局和机关各科室要始终把纳税服务质量、税收执法水平作为引发矛盾纠纷和突出社会问题的重点,努力在提高纳税服务质量、规范税收执法上取得新成效。
要继续依托社会调查机构对本单位纳税服务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特邀社会监督员对本单位绩效管理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查找问题,堵塞漏洞。
要进一步巩固督察成果,不断提高执法、管理、服务质效。
办好共建和谐的实事。
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质量评价体系》,规范流程,提高效率,提升服务质量,转变工作作风,严防因细枝末节问题引发征纳纠纷和事端。
重视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管理服务工作,积极提出务实的税收政策建议。
积极研究和清理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进一步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的意见,消除政策之间的矛盾。
认真贯彻《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做好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认真落实《大企业涉税事项协调会议制度》,进一步提高服务和解决矛盾的针对性、有效性。
认真落实《自治区地税系统行政调解和解工作机制》,促进矛盾纠纷的有效解决。
认真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协管办法》,为实现“以房管人”提供支持。
继续打造12366新疆纳税品牌服务平台,加大新疆地税网站和克拉玛依地税网站建设力度,落实《自治区地税系统网络舆情管理办法》和《克拉玛依地税系统涉税网络舆情管理引导办法》,通过网络平台加强与纳税人沟通。
通过召开税企座谈会、到困难企业调研等,加强与纳税人沟通交流,倾听纳税人心声,及时解决纳税人提出的问题。
围绕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和打造世界石油城的战略部署,积极做好文化发展业、教育业、娱乐业、特色餐饮业、煤炭业、小型微型企业和城镇住房保障和保障民生工程等税收政策,以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跟踪落实和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19综合治理工作计划(三)
20XX年,我局总的工作思路是:
以习总书记在深圳关于“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讲话为总目标,以交通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为主线,以实施“十二五”交通规划为内容,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和基础建设,大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持续深化“平安交通”建设,推动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为全县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一、抓制度重落实,强化综治意识
1、实行综合治理目标管理。
层层实行综治工作目标管理,切实增强各单位特别是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综合治理的责任感,健全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2、严格执行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
签订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全员“一岗双责”将综治责任分解落实到岗、到人。
加大对发生严重危害交通运输系统稳定重大问题的部门和单位责任查究力度,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重大安全稳定问题、造成群死群伤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直接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把确保一方平安作为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进一步规范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综治工作实绩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干部晋职晋级和奖惩直接挂钩。
对因领导干部工作不力而导致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问题的单位,要实行一票否决。
二、抓服务重职能,推进管理创新
1、切实履行交通运输部门在综治工作中的社会职责。
切实维护公路、水路、码头、车站的运输秩序和治安秩序;
预防和减少交通运输事故,预防劫船、劫车事件发生;
防范公共交通场所和运输途中的抢劫、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协助公安机关打击抢劫、盗窃财物和运输物资,以及破坏交通运输设施、运输安全和利用交通工具进行违法犯罪的活动。
2、强化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完善农村渡口、运输企业、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加强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由整改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结果。
对已经整改的安全隐患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防止死灰复燃。
运输行业管理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对公路、水路危险品运输的监管力度,严格危险货物运输单位的资质管理,坚决从源头上控制火灾及爆炸事故的发生。
3、全面做好交通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加快建设覆盖全县交通行业及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完善《水上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和《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及相配套的分项预案。
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努力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交通应急管理体制。
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工作制度,明确信息报告的部门和职责,规范信息发布。
三、抓预防重疏导,化解社会矛盾
1、进一步完善纠纷预防工作机制。
按照预防工作走在排查前、排查工作走在调处前的原则,积极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预警工作。
突出交通发展进程中的机构改革调整、交通工程建设、公路征地拆迁、运输行业管理、行业安全生产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点领域,着力推行交通运输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确保在重大决策出台前或重大项目审批前充分考虑群众的合法权益、合理诉求,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矛盾。
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不断增强交通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及时发现并解决执法中的倾向性、苗头性、普遍性问题,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因执法随意性引发的社会矛盾。
2、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推进矛盾排调工作的常态化、行业化、专业化。
继续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要情报告、零报告、抄告回执、督查考核、协调会议六项制度。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努力做到第一时间、第一地点、高效率地化解交通运输行业矛盾纠纷。
突出节庆假日、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及时对交通运输领域已经发生和正在酝酿的矛盾和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掌握底数、准确分析、综合研判,做到明确管辖到位、跟踪督办到位、调解处理到位。
最大限度地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初始阶段,解决在萌芽状态。
3、进一步解决好信访问题。
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大力畅通信访渠道,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和依法有序的信访秩序,落实领导接访制度,强化对重点信访案件的管理,妥善处理好群众信访问题,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非正常上访行为。
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责任主体意识,狠抓责任制落实,逐步形成局属各单位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格局,全面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4、进一步做好群体性事件的应对准备工作。
进一步完善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做好各项保障准备工作。
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要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在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主要负责同志亲临现场指挥,及时依法果断处置,尽快控制局面,平息事态。
坚决防止因处置不当而激化矛盾,坚决维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坚决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确保稳定的原则,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四、抓管理重防控,深化“平安交通”建设
1、夯实平安建设的根基。
广泛开展平安单位、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夯实综合治理的基层基础工作,把维护交通稳定、行业安全的各项工作做好。
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发挥部门、系统的职能作用,细化量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考核和奖惩力度。
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平安建设组织网络,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综治部门在平安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
因地制宜,努力发展群防群治队伍,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打牢平安建设的群众基础。
2、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资金投入。
加强队伍建设,完善管理协作机制,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严格管理,打击流窜犯罪。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办公楼、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治安防控体系,突出治安防范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安保配置。
加大综治工作的资金投入,增强物防、人防、技防能力,推进视频监控“天网工程”建设。
3、总结经验提高平安建设水平。
认真总结近年来在平安建设中取得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扩大平安建设成果。
充分学习运用先进单位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本单位、本系统的工作,使平安建设不断创新发展,系统所属单位年内全部创建为平安单位。
五、抓培训重宣传,深入调查研究
1、组织开展对交通运输系统的教育培训,加强学习,促进交流,努力提高综治干部素质,增强做好综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和改进综治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机构与宣传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宣传工作制度,不断完善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的综合治理宣传工作机制,继续开展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气。
20XX年是进取的一年、挑战的一年、希望的一年。
我们要以十八大精神和习总书记讲话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市交通运输局及县综治治委的决策部署,奋发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只争朝夕、追求卓越,为把将乐交通建设为“和谐交通”、“幸福交通”、“美丽交通”作出新的贡献!
2019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四)
为切实做好20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为公司的和谐发展、转型发展、科学发展提供安全保障,根据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要求及部署,特制定公司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计划如下:
2016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总体要求与目标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煤矿安全生产、化解矛盾纠纷、企业管理创新为工作重点,通过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安全生产工作全年力争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事故率控制在千分之十以下,一般隐患排查治理上报率达百分之百,无县级以上检查各类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无失职造成矿井停工停产记录,为公司协调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
各分公司及有关部室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行“一岗双责”、“一票否决”等制度,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到实处,把责任制逐级贯彻落实到分公司、部室、科队及一线职工;
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公司的发展规划中,与发展规划、计划同时安排,同步推进;
要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重大节日、重点时段,公司领导要亲自值班和参与安全检查。
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依法承担监管责任,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各要害、职能部门要充分担当责任,加大对安全工作的监督、监管,努力构建“统一领导、部门监管、全面负责、群众参与、员工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
(二)突出重点、严格监管、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机构。
各分公司必须依法建立适应安全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以文件形式上报总公司综合治理办公室备案);
管理人员协助本单位决策机构和有关负责人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并实施考核工作,实施生产经营场所现场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令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情况紧急的,有权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并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予以处理;
同时,监督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等安全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并抓好落实安全责任制度。
依法建立健全和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总公司要与各分公、各分公司要与部室、部室与科队、科队与班组、班组与职工个人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通过层层分解指标和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使安全生产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放过任何一个部门、岗位、环节和工序。
把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建立在依靠科学进步、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基础之上。
三是严格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按规定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新员工上岗前及从业人员再教育和再培训制度,并健全教育培训考核档案。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由特种作业培训机构进行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年内力争在职工业余大学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4次,人数不少于1000人次,学习内容以《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举办业务学习班,不得少于6次,每月进行一次,人数不少于200人次,以业务学习为主,进行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等的培训,使每位职工的业务技能再上新台阶。
四是以生产经营分公司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以降事故保平安为主线,继续深入开展重点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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