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光伏发电发展规划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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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清水秀,水田盈野,稻香鱼跃。
日照充足,年均1900-2100小时;
气温适宜,年平均气温15.1-15.3℃;
降雨丰沛,年均降雨量900-1400毫米,空气湿润,气候条件优良。
由于地形富于变化,具有丰富的生物物种资源。
信阳市河流众多,分属长江、淮河两大水系。
其中,淮河流域面积占全市总面积的98.2%,属长江水系的流域面积仅占1.8%,有得天独厚的水资源。
全市大、中、小型水库的总库容达40多亿m3,有总库容13.55亿m3的南湾水库靠近市区,且水质优良,可保证城市及附近农业的用水。
信阳市矿产资源具有一定规模的储量,且特点突出。
其中非金属珍珠岩储量为亚洲第一,且分布相对集中。
(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2017年信阳市全年生产总值2226.5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7%。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57.86亿元,增长4.4%;
第二产业增加值863.41亿元,增长4.4%;
第三产业增加值905.28亿元,增长10.6%。
三次产业结构为20.6:
38.8:
40.7,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依次为15.2%、26.6%、58.3%。
全年人均生产总值34528元,比上年增长6.4%。
2017年信阳市全年地方财政总收入148.38亿元,比上年增长16.3%。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45亿元,增长12.2%。
其中,税收收入67.01亿元,增长11.9%;
非税收入33.44亿元,增长12.9%。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6.21亿元,增长9.2%。
其中,教育支出102.14亿元,增长12.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03亿元,增长21.1%。
全年国税收入83.11亿元,增长46.3%;
地税收入43.65亿元,增长9.8%。
总体来说,尽管“十二五”以来经济运行外部环境严峻且复杂多变,但通过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强基础、惠民生、防风险,全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还是呈现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良好局面。
(三)资源条件
1、全国太阳能资源概况
我国属世界上太阳能资源丰富的国家之一,全年辐射总量在330.1~8399兆焦耳/平方米之间。
全国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地区年日照时数大于2000小时,太阳能理论总储量147×
108GW·
h/年。
我国西藏、青海、新疆、甘肃、宁夏、内蒙古高原的总辐射量和日照时数均为全国最高,属世界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区之一。
我国太阳能资源分布图如图1-1所示。
图1-1我国太阳能资源分布图
2、河南省太阳能资源概况
气象观测数据表明,河南省总体辐射较强,年太阳总辐射在4300~5000兆焦/平方米之间,属于太阳能资源丰富区。
多年平均光伏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在900~1100小时。
图1-2河南省太阳能年总辐射分布图
3、信阳市太阳能资源概况
依据《太阳能资源等级总辐射(GB∕T31155-2014)》标准划分,信阳属于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区。
但由于受地形及气候影响,光照资源低于河南省平均水平,平均年日照时数在1900-2100h左右,年太阳总辐射在4300~4700兆焦/平方米。
总辐射整体分布呈现北高南低的特点。
信阳市太阳能年总辐射分布图如图1-3所示。
图1-3信阳市太阳能年总辐射分布图
(四)发展现状与形势
1、光伏发电发展现状
在国家光伏扶贫工程、光伏电价补贴等政策支持下,信阳市光伏发电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果。
截至2017年,全市光伏发电并网发电装机容量143兆瓦,占全市电源总装机容量的比重约7%,资源利用率偏低。
建设形式以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为主。
2、面临的机遇
(1)政策环境
自2006年1月国家发布《可再生能源法》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支持光伏发电的发展。
2016年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明确将光伏扶贫作为产业扶贫的重要方式,拓展了发展光伏发电的新空间。
虽然目前光伏发电电价补贴已经进入下行通道,但自发自用比例较高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光伏扶贫项目受补贴下调影响较小,未来仍有良好的发展机遇。
(2)节能减排
随着光伏发电产业技术进步和应用规模扩大,光伏发电将成为继水电、风电之后重要的可再生能源,成为未来能源供应的重要组成部分。
大力推进光伏发电应用对节能减排、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3)坚强电网
近年来,由于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全市电网快速发展。
信阳市目前已有500千伏变电容量350万千伏安,线路长度394公里;
220千伏变电容量441万千伏安,线路长度1283公里;
110千伏变电容量367.75万千伏安,线路长度1803公里,35千伏变电容量163.68万千伏安,线路长度2187公里。
信阳市已初步建成以220千伏为骨干网架、结构坚强的电网,能够适应并促进新能源发展。
根据《信阳市能源发展规划(2018年~2025年)》测算,到2020年光伏发电消纳能力在300兆瓦以上。
(五)面临的挑战
“十三五”时期信阳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能源供给保障及发展方式转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从发展实践来看,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与困难,主要表现在:
1、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发展受限
目前河南省原则上不再支持无技术进步目标、无市场机制创新、补贴强度高的普通集中式光伏电站。
信阳市土地资源十分宝贵,生态保护任务较重,基本地形主要以丘陵、平原为主,绝大多数土地性质为农、林用地,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适宜再大规模建设光伏地面电站。
2、太阳能资源条件总体不优
河南省虽然属于同纬度地区中太阳能资源比较充分的省份,但太阳能资源仍总体欠优,平均年总辐射量大幅低于西藏、新疆、青海、甘肃等资源富集省份。
信阳市位于河南最南端,受地形及气候影响,属于河南省内光照资源较一般地区。
资源条件的不优制约了光伏发电项目的大规模发展。
3、项目成本高,企业投资积极性不强
近年来,虽然光伏组件等主要设备成本大幅下降,但与常规火电相比,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成本及融资成本高,对财政补贴依赖性较强,致使企业投资积极性不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绿色低碳为方向,充分利用我市太阳能资源条件和产业基础,按照扎实稳妥、适度有序的发展思路,以技术创新为支撑,以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伏扶贫为重点,以建立健全政策机制为保障,努力提高光伏发电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推动多能互补综合利用,推动光伏发电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融合并进,促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和低碳绿色发展。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有序发展。
结合太阳能资源禀赋情况及电网消纳能力,合理布局、有序发展,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建设时序,注重科技创新、试点示范和规模化发展的有机衔接,促进光伏发电协调发展。
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根据各地自身自然资源禀赋和发展定位情况不同,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有序推动各类产业园区等厂房屋顶集中连片、负荷稳定地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
支持公共建筑、商业楼宇、家庭社区等社会各领域安装使用光伏发电系统。
创新发展、转型升级。
切实以创新作为光伏发电发展的基点,鼓励先行先试,探索适宜光伏发电发展的新形式、新业态;
严格执行光伏发电产品市场准入标准,推动先进技术扩大应用,建立良性竞争市场,提高光伏发电规模化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目标引导、消纳优先。
把光伏发电作为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的重要途径和方法,结合电力体制改革,鼓励光伏发电发展与多能互补体系建设和智能电网相结合,多措并举,拓展消纳途径,推动电力交易和服务共享,确保光伏发电电量全额收购。
(三)发展目标
根据河南省对光伏发电建设的总体安排和要求,结合信阳市实际情况,拟定信阳市光伏发电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光伏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300兆瓦,其中分布式光伏电站(包含屋顶分布式、村级光伏扶贫发电项目)装机容量达到250兆瓦以上。
到2025年,全市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00兆瓦以上。
发展目标年度分解如表2-1所示。
表2-1光伏发电发展目标年度分解表
时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5年
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兆瓦)
180
260
300
500
三、重点任务
(一)有序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
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优先支持用电价格较高的工商业企业、工业园区建设规模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支持在学校、医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等推广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充分利用太阳能,结合建筑节能加强光伏发电应用,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
鼓励在城市路灯照明、城市景观以及通讯基站、交通信号等领域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
到“十三五”末,力争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超过250兆瓦。
(二)因地制宜实施光伏扶贫工程
按照全省脱贫攻坚安排部署,以资产收益扶贫和整村推进的方式,在贫困户自愿原则下,以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和村级小电站为主要形式,重点保障已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每年增收3000元以上。
开展光伏扶贫的县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精准扶贫的要求,因地制宜做好出资、建设、招采、运维、监管等相关工作,保障贫困户长期稳定收益。
到“十三五”末,力争全市光伏扶贫电站装机容量达到100兆瓦。
(三)规范开发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
根据电力市场发展和能源结构调整需求,在落实市场消纳条件,符合国土、林业、河道等管理规范的前提下,依托农业种植、设施农业、渔业养殖、林业栽培等,创新各类“光伏+”综合利用商业模式,按照全省总体建设计划安排,适时规范开发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
原则上不再支持无技术进步目标、无市场机制创新、补贴强度高的普通集中式光伏电站。
(四)鼓励太阳能发电与新农村建设发展相结合
在新农村建设中支持光伏发电应用。
以村、镇为单位,以光伏扶贫工程为契机,重点推广应用家庭户用型光伏发电系统;
在农村公共区域示范推广太阳能光伏照明系统,解决农村家庭用电、农村街道、公共活动场所、学校照明及无电地区缺电问题。
结合新农村建设、易地搬迁等统一规划建设屋顶光伏工程,鼓励建设光伏发电示范村,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五)推进分布式多能互补综合性储能示范
加快传统能源与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能源的协同开发利用,以产业集聚区为依托,坚持系统优化,因地制宜、统筹开发、互补利用传统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构建多能互补、高效协调的终端一体化集成供能系统。
结合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和建设,开展综合性储能技术应用示范,通过各种类型储能技术与太阳能、风电等间歇性可再生能源的系统集成和互补利用,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和电网友好性。
(六)带动光伏装备产业发展
着力促进我市的光伏装备制造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发挥市场在科技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创新资源高效合理配置。
依托工程创新开展试验示范,提高设备效率、性能与可靠性,提升竞争力,提高光伏装备产业本地化水平。
推动原材料、产品制造技术、生产工艺及生产装备水平提升,加快掌握关键技术的研发和设备制造能力。
打造以信阳市为中心辐射河南及其周边省份的光伏装备产业基地,实现光伏装备产业“引进来、走出去”。
四、环境影响及效益分析
(一)环境影响分析
1、对声环境的影响
工程建成后的运营期,光伏组件及相关电气设备基本上不产生噪声,对声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期。
但大型并网太阳能电站开发一般都在远离人群的地区,因施工区域及周围无居民点等声环境敏感点,不存在噪声干扰居民生活的问题。
建筑应用太阳能发电系统施工均在昼间进行,工程施工噪音在距声源50m处即降到70dB(A)以下,满足国家规范要求,因此施工期除对现场施工人员有一定的影响外,对周围声环境不产生影响。
2、对水环境的影响
由于光伏发电是清洁能源,运行期没有生产废水,只有少量的现场运行维护与管理人员的生活污水。
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期废水由混凝土搅拌系统、施工机械的冲洗、混凝土养护和生活污水等产生。
废水水质成分较简单,主要成分是SS、PH值、石油类等。
3、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由于光伏发电属于清洁能源,因此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仅限于施工期。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混凝土搅拌系统、排放废气的各类施工机械、产生粉尘和飘尘的开挖与车辆运输等工程作业。
光伏发电项目施工规模相对小,施工相对简单,工期短,施工开挖、交通运输扬尘时间也较短,施工期短期的、暂时的、局部的影响对该地区环境空气质量不会产生质的影响。
但可能在作业面及其附近区域产生粉尘与二次扬尘,造成局部区域的空气污染。
4、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工程施工期产生,主要为施工废渣土及废弃的各种建筑垃圾(包括废砖石、混凝土及其它装修材料)、基础开挖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5、生态环境
光伏发电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在工程施工期,主要表现为开关站区内建筑地基的开挖、管线的铺设以及道路的拓宽对地面、道路的开挖产生的弃土如不及时清运或堆放不当,遇到雨季会造成水土流失。
开关站各建构筑物基础的施工、公用设施的施工、临时便道修建等工程,将对原有的植被破坏而造成土壤的侵蚀及新增水土流失;
同时,项目建设占地将破坏和暂时性改变原有区域内植被、地貌,将对区域内现有植被生态环境和景观生态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6、光污染
光伏发电利用项目中,由于光伏电池组件内晶硅片表面涂覆有防反射涂层,封装玻璃表面已经特殊处理,太阳能电池组件对阳光的反射以散射为主,其总反射率低于城市玻璃幕墙,无眩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基本不会产生光污染。
。
7、电磁辐射
光伏电站潜在的电磁辐射影响主要是逆变器和变压器电磁辐射影响。
但对于逆变器和变压器电磁辐射目前已有许多成熟的抑制技术,逆变器和变压器等设备在设计时考虑了防磁、防辐射等要求,在设计选材时已将辐射降至最小。
因此光伏电站发电运营期的电磁污染产生的环境影响可得到较为有效的控制,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几乎不会产生环境影响。
(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声环境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规范要求,避免施工扰民事件的发生。
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以免影响附近居民的休息。
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对强噪声机械设置封闭的操作棚,以减少噪声的扩散。
2、水环境
施工、运营期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可用作绿化用水或者农用水,对周周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杜绝未经处理排入周边水体,应配套相应的处理设施,经隔油、沉淀、净化等处理后可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或绿化用水。
3、大气环境
为了减小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具体可采取如下措施:
(1)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使砂石料统一堆放,水泥应设专门库房堆放,并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做到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
(2)地基开挖时,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以减少扬尘量。
而且开挖的泥土和建筑垃圾要及时运走,以防长期堆放表面干燥而起尘或被雨水冲刷。
(3)运输车辆应完好,不应装载过满,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地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以减少运输过程式中的扬尘。
(4)当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存的砂粉等建筑材料采取遮盖措施。
(5)对排烟大的施工机械安装消烟装置,以减轻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4、固体废弃物
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应做到可以回收利用的要回收使用,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堆存。
生活垃圾则交由当地环卫管理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处置,在妥善处置后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为了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具体可采取措施如下:
(1)合理规划和设计,使项目最少程度占用临时用地。
(2)严格按设计规划制定位置来放置各施工机械和设备,并尽量减少大型机械施工,有效的控制占地保护植被。
(3)在进行道路拓宽时,在路侧排水沟,避免高处雨水对路面的集中冲刷。
(4)对临时占地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和相应的绿化,以降低项目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不利影响。
(5)加强对工作人员关于水土保持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并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工作。
(三)环境效益分析
太阳能光伏发电的生产过程是将当地的太阳能转变为电能的过程,是一项非常环保的绿色节能工程。
光伏发电项目运行期间不直接消耗能源资源,不排放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反而大量减少了常规能源利用中产生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尘等对大气的污染,将很好的改善化石能源利用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若“十三五”信阳市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00兆瓦的目标,按光伏发电年平均等效利用小时数1000小时、燃煤发电机组供电标煤煤耗300克/千瓦时为基础进行初步计算,与燃煤电厂相比,每年可节约标煤9万吨,相应每年可减少多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其中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7万吨,二氧化硫排放约1100吨、氮氧化物约500吨、烟尘约700吨。
可见,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可以减少化石资源的消耗,有利于缓解环境保护压力,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节能和环保效益显著。
五、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国家现行政策,地面光伏电站与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均有不同程度下调。
按照最新的光伏发电工程建设价格信息文件,结合信阳地区光资源条件进行测算,地面光伏电站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普遍低于10%,投资回收期大于10年,投资价值较小。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受电价下调影响相对较小,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可大于13%,对比地面光伏电站具有较好的投资价值。
若“十三五”期间,信阳市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规划目标,总体投资将超过20亿元。
不仅直接投资高,也将带动周边经济快速增长,促进包括组件生产、材料加工、产品包装、物流运输、光伏发电应用开发等相关上下游产业产业的发展。
(二)社会效益分析
光伏发电是一种绿色清洁的能源利用方式,属于国家提倡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有利于促进经济良性发展。
“十三五”期间,信阳市光伏扶贫工程预计可为近200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每年增收3000元以上。
长远来看,光伏及其周边产业的开发投资,将为当地增加一定税收收入,使得当地政府在发展经济、改善公共设施、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项目后期的运行维护也能解决部分当地闲置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对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推动当地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协调滚动管理
市能源主管部门统筹信阳市光伏发电发展规划实施工作,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合力推动规划实施,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实现。
区县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市规划,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本地区实施计划,积极推动本地区光伏发电发展。
市能源主管部门对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进行监督,实时掌握规划执行情况,并按照有利于光伏发电发展的原则对规划进行滚动调整,切实有效落实各阶段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建立规划实施的长效机制。
(二)提高消纳能力,鼓励售电试点
在信阳市“十三五”新一轮的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中,充分考虑当地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展潜力、规划和建设情况,积极发展微电网和智能电网技术,提高电网接纳光伏发电能力。
鼓励在经济开发区等相对独立的供电区统一组织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展余电上网向该供电区内其他电力用户直接售电试点,电网公司收取过网费。
(三)落实电价补贴和各项优惠政策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对光伏发电的电价补贴政策和各项税收政策,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等政府性基金。
对光伏扶贫项目,各级政府应积极筹措配套建设资金;
同时,鼓励各地制定差异化的扶持政策,加大光伏发电支持力度。
(四)加大金融融资支持力度
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结合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特点和融资需求,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供政策性优惠贷款,采取灵活的贷款担保方式,探索以项目售电收费权和项目资产为质押的贷款机制。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适合光伏发电项目的绿色金融产品,推出针对个人用户及中小型企业的,以售电收费权为质押的,贷款年限长、贷款利率低、申请贷款简便的金融产品。
(五)支持新建光伏扶贫项目用地
对利用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建设光伏扶贫发电项目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在年度计划指标安排上予以适度倾斜。
在土地供应方式上,既可探索采用租赁国有未利用土地的供地方式,降低工程的前期投入成本,也可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后,采用划拨方式供地。
(六)与节能减排管理相结合
对耗能企业提出明确的节能减排指标,对未达标的企业实行惩罚措施,对采用了光伏发电的企业实行地税减免等奖励措施。
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发自用电量不计入阶梯电价适用范围,计入各地政府和用户节能减排量。
支持光伏发电项目参与碳排放交易。
(七)鼓励光伏扶贫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鼓励利用贫困户屋顶或房前屋后空地、村内荒山荒坡,结合光伏农业、生态养殖业等形式建设户用型光伏发电系统和村级光伏电站,增加贫困人口收入。
在新农村建设中支持多类型光伏应用。
重点示范推广应用家庭户用型光伏发电系统以及公共区域的太阳能光伏照明系统;
积极推广光伏温室大棚、光伏瓦等新技术,探索太阳能的新利用形式。
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乡镇,规划建设若干个光伏发电示范村。
(八)培育光伏发电上下游产业
以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为契机,积极引进包括光伏组件生产、逆变器制造等经济附加值高、市场需求旺盛的上游制造业,鼓励发展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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