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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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标准与科技协同。
加强消费品领域科技、专利、标准一体化研究,鼓励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纳入标准,推动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协调发展。
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标准试点,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等创新成果的标准转化力度,加强新型消费品制造装备研发和标准制定,以科技创新促进标准升级。
选择重要消费品领域,加强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和标准试验验证实验室建设。
(市科技局牵头,其它相关单位配合)
(二)优化标准供给结构。
增加高水平、高质量、有特色的标准供给,服务消费新热点、新模式发展,满足消费结构升级的需求。
发展个性定制标准。
紧盯消费品市场细分的发展趋势,从提高产品功效、性能、适用性、可靠性和外观设计水平入手,结合消费品生产、制造的模块化与集成化特征,开展个性定制消费品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引领个性设计、规模定制、组合组装等消费品发展的通用标准,满足多样化、多层次、个性化消费需求。
制定绿色产品标准。
建立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等体系,制定绿色产品评价通则,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共同推动消费品领域开展绿色消费品认证、标识工作。
公开发布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则程序、认证结果及采信信息。
在重点行业制定碳排放、水足迹管理等标准,引导绿色低碳消费。
(市质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等相关单位配合)
健全智能消费品标准。
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参加智能家电、智能照明电器等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智能终端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功能性等标准研制。
推动家具、服装等传统消费品智能化升级的综合标准化工作。
争取在可穿戴产品、智能家居、数字家庭等新兴消费品领域,参与标准制定。
完善售后服务标准。
研制消费品安装调试、维修检测、二手交易、回收再利用等服务标准。
加强检验检测、售后服务等标准化公共服务,探索消费品远程跟踪、即时技术支持服务,推进消费品售后服务标准化、专业化,向价值链高端延伸,扩大优质服务供给。
优化物流标准体系。
完善消费品仓储配送、供应链管理、线上线下协同服务等标准体系,促进消费品流通模式创新。
加大面向农村地区的消费品流通基础设施标准化改造力度,推动物流配送标准实施推广,大力支持快递物流发展。
(市商务局牵头,其它相关单位配合)
(三)发挥企业质量主体作用。
强化企业质量意识,严格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引导和鼓励企业把握市场需求,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提高质量创新能力,有效激发质量提升内生动力,推动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
倡导工匠精神。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有关技能人才荣誉制度,树立‘大国工匠’标杆,营造尊重技术、推崇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引导企业把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纳入质量文化建设,使工匠精神成为企业决策者、经营者和全体员工共同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
加强质量标准化职业素质教育,多方培养职业技术工人。
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和质量标兵等活动,鼓励企业员工学习新知识、钻研新技术、使用新方法,加快培育紧缺型、创新型的高素质质量人才队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其它相关单位配合)
推广精益制造。
鼓励和引导企业实施精细化质量管理,建立低碳、高效的消费品生产经营模式。
积极推广和运用精益制造、全面质量管理、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广泛开展质量比对、质量攻关、质量改进等活动。
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
以消费市场向中高端发展引导带动装备制造业主动提高设备产品的性能、功能和工艺水平,促进“X制造”全产业链升级。
推动企业标准自我声明。
积极实施消费品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工程。
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取消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引导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提高消费品标准信息的透明度。
鼓励第三方机构评估公开标准的水平,发布企业标准排行榜。
建立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引导消费者更多选择标准领跑者产品,满足市场对高品质产品和高质量服务的消费需求。
开展以随机检查、比对评估为主的企业标准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将标准实施情况纳入质量信用记录,促进企业主动实施高标准、追求高质量,推动形成优质优价、优胜劣汰的质量竞争机制。
加快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
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培育机制,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加大标准研制投入,瞄准国际新技术和市场新需求,制定和实施先进标准,发挥标准创新对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
加强指导,提升中小企业标准创新能力。
(四)夯实消费品工业质量基础。
质量基础建设是抓质量的紧要之举,也是长远之策。
要坚持改革创新,加强政策引导,夯实质量基础,为提升消费品质量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建设。
推动建立完善消费品领域国家计量测试服务体系,加快建立新一代国际计量基准、消费品工业急需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
参与完善消费品产业共性技术标准体系,重点研制一批消费品制造的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和先进制造装备领域急需标准。
改革和创新消费品领域认证认可体系,开展消费品安全、绿色认证。
突破检验检测技术瓶颈,提高现场快速、智能识别检测监测能力。
提升质量技术创新能力。
开展重点行业工艺优化行动,组织质量提升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支持企业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检测中心、产业化基地,培育集研发、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
推动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成果的标准化和专利化。
加强质量公共服务。
参与建设消费品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工程。
建设质量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培育标准化服务、品牌咨询、质量责任保险等新兴质量服务业态,为消费品生产企业和各类科技园、孵化器、创客空间等提供全生命周期质量技术支持。
培育标准化事务所,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标准信息、标准体系构建、标准编制及标准化技术解决方案等服务。
创新“互联网+质量服务”模式,推进质量技术资源、信息资源、人才资源、设备设施向社会开放共享。
融合国内外标准、技术法规及合格评定信息,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咨询。
(五)加强消费品品牌建设。
引导企业增强品牌和营销意识,夯实品牌发展基础,完善质量奖励制度,实施消费品精品工程,推动X产品向X品牌转变,提高X消费品知名度和美誉度,打造X制造金字品牌。
加强品牌培育。
开展消费品生产企业品牌培育和产业集群品牌试点,推动知名品牌创建。
加强商标品牌保护,提高消费品商标公共服务水平。
制定消费品品牌管理和评价国家标准,开展品牌价值提升应用示范,指导企业提升品牌价值。
建立国际知名消费品品牌指标库,推动品牌评价国际标准制定实施。
开展品牌标杆示范活动,提升企业品牌意识,推动企业实施品牌战略,走品牌发展之路。
提升品牌形象。
指导企业加强品牌文化建设,强化品牌研究、品牌设计、品牌定位和品牌沟通,完善品牌经营管理体系。
加强国内消费品高端品牌的广告策划和宣传推广,在主要国家和重要新兴市场举办X品牌展览推介和宣传活动,推动X品牌走向世界。
强化品牌保护。
建设消费品精品培育工程。
建立健全品牌保护机制,坚持品牌建设与知识产权保护相结合,加大对消费品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推动建立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加大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力度。
(六)改善优化市场环境。
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开放、公平竞争、优质优价、优胜劣汰的市场,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进一步明确政府在质量管理中的职能定位,进一步创新政府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消费潜力。
创新质量监管制度。
建立消费品生产经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除强制性标准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取消消费品生产经营其他市场准入限制。
建立统一规范的监督检查机制,实行“随机抽查企业、随机抽检产品、随机选择检测机构”制度,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的同一企业的同一规格型号产品,6个月内任何地方、部门和机构不得重复抽查。
推进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信息共享,实现“一个标准、一次检验、结果互认、全国通行”。
规范检验认证行为,建立检验认证机构对产品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制度。
规范涉企收费,取消一切不在政府公开清单内的收费项目。
加强质量信息公共服务。
建设消费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工程。
增加消费品质量信息供给,减少市场信息不对称。
搭建统一的消费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消费者提供消费品质量监督检查、质量比对、消费警示等产品质量信息,为消费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质量信息大数据查询服务。
鼓励第三方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和多样化的质量信息服务。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消费品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加大消费品国际展会、电子商务等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加强消费品市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
鼓励消费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知识产权管理,推动专利联盟建设。
(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其它相关单位配合)
强化消费维权保护。
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惩罚性赔偿、质量担保、销售者先行赔付和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等制度。
在消费集中的重点场所建立消费争议快速处理绿色通道,促进消费纠纷就近投诉化解。
鼓励乡镇(街道)设立消费维权窗口,促进城乡消费维权公共服务均等化。
明确消费者诉讼简易处理程序,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扩大公益诉讼主体范围,支持社会中介组织和第三方机构为消费者提供维权援助,降低消费维权成本。
(市工商局牵头,其它相关单位配合)
优化网购消费环境。
完善电子商务领域标准体系,引导和帮助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建立和完善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机制。
建立健全政府部门间协同监管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严厉打击电子商务活动中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以及平台经营者包庇、纵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加强跨境电子商务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和完善跨境消费售后维权保障机制。
(七)保障消费品质量安全。
适应消费品质量安全新形势,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加快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
强化质量安全风险管理。
建设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工程。
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建立以预防为主、风险管理为核心的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推广应用物品编码和射频识别等技术手段,建立主要消费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推进缺陷消费品召回常态化,把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消费品纳入召回范围。
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筑篱”专项行动,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提升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水平。
统一国内和进出口消费品质量监管规制,建立监管协调机制,提高内外销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的一致性。
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
健全执法协作机制,推进综合行政执法。
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
深入开展执法打假行动,严查彻办质量违法大案要案。
实现质量违法案件信息全公开,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
(市打假办牵头,其它相关单位配合)
加快质量信用体系建设。
实施企业质量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社会监督。
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建立消费品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产品质量失信“黑名单”等制度,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
支持、引导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对消费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信用评价。
实现多部门、跨地区质量信用联合奖励和联合惩戒,营造“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环境。
(市质量强市办有关成员单位牵头,其它相关单位配合)
构建消费品质量共治格局。
深入开展消费者质量安全教育,激发公众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公众消费维权能力。
健全公众参与监督激励机制,完善有奖举报制度。
建立商会、协会、中介组织和新闻媒体共同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形成企业规范、行业自律、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
(市质量强市办牵头,其它相关单位配合)
(八)提升进出口消费品质量。
实施外贸优进优出战略,建立质量监管与贸易便利化相统一的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升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
构建进出口商品风险预警体系。
参与建设覆盖全国口岸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畅通覆盖消费者投诉和企业报告的进出口商品风险信息监测渠道,大力推广应用国家质检总局建立的进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C-RAPEX)平台,及时将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出口商品被进口国家或地区预警、扣留、退回、销毁等风险警示通告向辖区内相关机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通报,提醒或者通知其及时采取措施,消减风险;
提醒利益相关方注意相关进出口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风险和危害;
要加大对X辖区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的收集、评价和发布工作力度,提高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
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
按照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和动植物检疫措施(WTO/TBT—SPS)通报咨询工作机制,加强对国外重要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跟踪、研究、评议,做好预警、咨询、技术帮扶,提升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能力,促进企业按照更高标准提升质量。
加大多边、双边评议和交涉力度,减少贸易壁垒影响。
严把进口消费品质量关。
建立以问题为导向,以风险管理、口岸管控、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线的进口消费品监管体系,强化动态监管和缺陷消费品召回。
创新监管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消费品规范发展。
促进出口消费品提质升级。
推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与示范企业创建,加快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新形势。
打击出口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法规行为,建立有效的监管信息数据交流机制和联合执法协作机制,掌握出口商品信息,实现共同监管,形成执法合力,营造出口贸易的公平竞争环境,保护广大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水平。
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建设进出口消费品质量提升工程。
推进检验检疫一体化建设,加强数据共享,优化通关流程。
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经验,加大实施第三方采信工作,完善进口企业诚信管理,优化检验监管工作方式,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通关效率。
三、重点领域及工作分工
围绕消费需求旺盛、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一般消费品领域,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与企业主体作用,加快构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型消费品标准体系,加大消费品标准供给力度,加强行业管理、质量监督等政策措施与标准的衔接配套,形成以创新助推标准制定、以标准实施促进质量提升、以质量升级推动品牌建设的良性循环。
(一)家用电器。
适应家用电器高端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加大团体标准和高水平企业标准的供给力度。
开展电吹风、电发夹、电蚊拍、LED手电筒等小家电产品分等分级和评价标准化工作,改善空气净化器、家用清洁机器人等新兴家电产品的性能和消费体验,提高空调器、洗衣机等传统大家电的产品舒适性、智能化水平。
提升多品种、多品牌家电产品深度智能化水平,推动智能家居快速发展。
针对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居民生活方式的转变和农村家电消费的普及,加快制修订强制性国家标准,全面提高家电产品安全、节能节水、使用年限、安装维修等要求。
(二)消费类电子产品。
针对消费类电子产品网络化、创新化的发展特点,结合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人工智能、智能硬件、智慧家庭、虚拟现实、物联网等创新技术产品化、专利化、标准化。
加快高质量产品生产线及智能工厂建设,引导生产企业不断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
从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角度,进一步完善消费类电子产品技术标准体系。
强化信息安全、个人隐私保护要求,开展人体舒适性、易用性评估评价,规范众包众筹产品市场、线上线下销售市场。
(三)家居装饰装修产品。
围绕居民提高生活水平、改善家居环境的消费需求,促进家居装饰装修健康化、集成化发展。
针对家具、照明电器、厨卫五金、涂料、胶粘剂等家居装饰装修产品,推进构建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严格有毒有害物质、挥发性有机物限量要求,健全配套检测方法、检测设备、检测能力。
开展家居装饰装修综合标准化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挥技术、资金、品牌等优势,延伸服务链条,由单一产品生产制造向“产品+产品”“产品+服务”转变,建设家居装饰装修标准综合体,支撑企业提供家居装饰装修整体解决方案,满足消费者需求。
(四)服装服饰产品。
适应个性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品牌消费的发展需求,巩固衬衫、内衣等纺织服装等产业的传统优势地位,加快首饰、钟表、眼镜等产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升创新创意设计能力。
推进三维人体测量、数字化试衣、产品追溯、可穿戴服装等新技术产业推广,制定规范定制流程全过程服务和产品质量的通用标准,引导服装服饰产品生产企业注重发挥本土优势,壮大个性定制、规模定制和高端定制产业,以精准设计、精准生产、精准服务赢得消费市场。
优化完善标准体系,研制关键技术标准,提高新型纤维、优质棉麻毛、兔毛、高端羊绒丝绸皮革等材料质量要求,规范纺织产品防水、防风、保温、抗菌等功能性要求,制造高端精品。
(五)妇幼老年及残疾人用品。
针对妇幼用品、老年人用品和残疾人用品市场快速发展,健全跨领域、跨行业的通用标准体系,强化消费品针对特殊人群的安全要求和功能设计,规范特殊人群使用产品的标识、宣传和评价。
进一步加大婴幼儿、少年儿童生活用品和中小学生学习用品标准化力度,严格儿童玩具、婴儿纸尿裤、婴儿安抚用品、儿童家具、儿童服装鞋帽等儿童用品安全标准,严格儿童产品标识标注。
促进儿童用品生产设计与国产动漫文化产品跨界融合,增强产品趣味性、娱乐性和吸引力,培育和壮大一批自主品牌企业。
加快开展妇女用哺育用品、卫生用品、家用美容美发用品等标准化工作,提升自主品牌的质量水平。
推动老年人用品标准和质量提升,扩大老年人文化娱乐、健身休闲用品市场。
加快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完善标准体系,重点推进老年人和伤病人护理照料、残疾人生活教育和就业辅助、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等产品的标准化发展,加强质量管理。
(妇幼老年用品由市质监局牵头,残疾人用品由市残联牵头,其它相关单位配合)
(六)化妆品和日用化学品。
配合国家、省有关部门完善并贯彻实施化妆品、口腔护理用品、洗涤用品、蜡制品、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标准体系,制定相关产品和检测方法标准,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超标。
协助国家、省加快特殊用途化妆品中限用组分和中草药牙膏中有效成份等检测方法标准研究。
(化妆品由市食药监局牵头,日用化学品由市质监局牵头,其它相关单位配合)
(七)文教体育休闲用品。
针对居民转变生活方式、丰富文娱生活的要求,推动文教体育休闲用品多样化发展,加快系统协调、重点突出、覆盖全面的文体用品标准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严格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大力提高学生用品的安全水平。
引导生产企业加强质量管控,全面提高零部件(元器件)、制造工艺、基础材料整体质量水平,促进文具、制笔、乐器等制成品品质提升。
加快全民健身器材、冬季运动器材、户外休闲运动(水上、登山、钓具和自行车等)器材、民族传统运动器材及防护装备等标准的制定,加强体育用品新材料、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文教用品由市教育局牵头,体育休闲用品由市体育局牵头,其它相关单位配合)
(八)传统文化产品。
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加强对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产品等传统文化产品的品牌培育和保护,引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传承民族传统文化和技艺的文化产品生产企业,加快质量提升、打造知名品牌、增加品牌文化附加值、提升质量竞争力,推动传统文化产品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针对文房四宝、烟花爆竹、竹藤、丝绸、瓷器、漆器等产业发展需求,加快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制定,加大旅游景区销售产品的质量监管力度。
开展文化创意、传统工艺、评价测试标准化工作,推动国际国内标准同步发展,加大传统文化产品宣传展示力度,促进传统文化产品出口,促进中外文明互学互鉴。
(市文广新局牵头,其它相关单位配合)
(九)食品及相关产品。
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继续开展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及检测方法、婴幼儿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和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卫生要求等强制性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
重点制定广式凉果、潮式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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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贯彻落实 消费品 标准 质量 提升 规划 实施方案 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