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水院字42号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7088363
- 上传时间:2022-11-28
- 格式:DOCX
- 页数:16
- 大小:29.17KB
鲁水院字42号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鲁水院字42号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鲁水院字42号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4、其它
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奖学金中的一种。
学生只能获一种奖学金,不得重复获奖。
各类奖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办法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遵循班级民主评议、系部审核和学院审定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进行评议和认定,其认定办法如下:
1、本人提出家庭经济困难资助书面申请,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写明家庭经济困难的主要原因。
2、提交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
3、由辅导员、班主任主持,班级组织评议小组,学生代表要有广泛代表性,要占班级的10%。
结合学生在校的生活消费、学习态度、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评议,要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评议出本班的困难学生。
4、各系部组成本系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将各班级评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按学院每年下达的名额,评定出一般困难、困难、特殊困难三个档次。
5、各系部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的方式、在适当的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师生如有异议,可向系部认定工作组或学院资助管理机构提出质疑,有关单位要在接到质疑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如情况属实,应作出调整。
6、系部将初步评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经审核后,学生工作处报送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确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学院和各系部每学年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不定期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函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三、国家助学金评审条件和办法
1、资助标准
平均资助标准每年2000元,具体分为三档:
1档为一般困难档,1000元,2档为困难档,2000元,3档为特殊困难档,3000元。
2、评审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本学年必修课(考试、考查、实习、设计等)均无不及格现象(专科一年级不适用此条);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依据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被任定为一、二、三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综合测评名次在前90%(专科一年级不适用此条)。
3、评审办法
1填写《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系部将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档次名单报学生工作处。
学生处审核后向院长办公会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建议名单及资助档次,院长办公会通过后将我院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报省教育厅备案。
被批准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每月(每年按10个月)享受国家助学金补贴。
4、中职国家助学金
我院五年制一、二年级农村户籍学生和非农业户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
因违纪受到学院处分的学生不能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被资助者已获资助金额将被停发或收回。
①违犯校规校纪受处分或触犯国家法律者;
②未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情况和个人生活状况,弄虚作假,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资助者;
③休学或退学者;
④生活不节俭,奢侈浪费者。
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审条件和评审办法
1、评审条件
(1)国家奖学金
①热爱祖国,坚决拥护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学年考试课成绩名次位居本年级、本专业前3%;
综合测评成绩位居班级前10%;
单科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考试、考查、实习、设计等)均无不及格现象。
在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竞赛或大型文体竞赛活动中获得荣誉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按获奖单位级别(国家级、省级、厅市级、院级)排序,级别高者优先。
(2)国家励志奖学金
①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学年考试课成绩名次位居本年级本专业的20%,综合测评成绩位居班级前30%,单科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考试、考查、实习、设计)均无不及格现象;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省政府奖学金
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⑤学年考试课成绩名次位居本年级本专业前5%;
综合测评成绩位居班级前15%;
单科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考试、考查、实习、设计)均无不及格现象。
在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竞赛或大型文体竞赛活动中获得荣誉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按获奖单位级别(国家级、省级、厅市级、院级)排序,级别高者优先。
2、评审办法
根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审条件和省教育厅下达我院的奖励名额,由学生工作处组织各系部评选。
严格依据评审条件,同等条件下,成绩名次从高到低排序。
班级推荐、系部审核、学生工作处汇总复审后,提出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建议名单,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审定,审定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将各类奖学金学生名单审批汇总表报省教育厅。
五、奖学金、助学金名额分配原则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名额分配,根据各系部人数、专业,并参考科技创新活动开展、省部级紧缺或重点专业设置等因素分配名额;
国家助学金主要根据各系部人数分配名额。
六、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奖学金按《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附表:
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审批汇总表
学校名称:
(签章)填表日期:
年月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户籍性质
出生年月
入学日期
学号
专业
备注
合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山东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校: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家庭人均
年收入
元
学院
系
专业
年级
班
在校联系电话
学号
学生陈述申请认定理由
学生签字:
年月日
注:
可另附详细情况说明。
民主评议
推荐档次
A.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陈述理由
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年月日
B.家庭经济困难□
C.家庭经济特殊困难□
D.家庭经济不困难□
认定决定
院(系)意见
经评议小组推荐、本院(系)认真审核后,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调整为。
工作组组长签字: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意见
经学生所在院(系)提请,本机构认真核实,□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调整为:
。
负责人签字:
(加盖部门公章)
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本人
情况
姓名
照片
入学时间
联系电话
大学(学院)系专业班
家庭
经济
家庭户口
A、城镇B、农村
家庭人口总数
家庭月总收入
人均月收入
收入来源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年龄
与本人关系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院(系)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学校审核意见:
(公章)年月日
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
(签章)填表日期:
受助档次
学生生源地
1档
2档
3档
东部
中部
西部
备注:
“学生生源地”、“受助档次”以“1”来填写,以便合计;
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大学(学院)系班
曾获何种奖励
A、城镇B、农村
学习成绩
申请理由
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审批汇总表
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学生名单审批汇总表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院(部):
专业:
年级:
入学前
户口
□城镇□农村
家庭人口数
毕业
学校
个人
特长
孤残
□是□否
单亲
烈士子女
家庭通讯信息
详细通讯地址
(区号)-
家庭成员情况
与学生
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职业
年收入(元)
健康状况
影响家庭经济
状况有关信息
家庭人均年收入(元)。
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
其他情况:
签章
学生本人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
经办人签字: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民政部门信息
注:
此表可复印使用。
请如实填写,并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盖章后,交到学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鲁水院字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