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节能十二五规划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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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节能十二五规划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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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湖北省主要产品单位产量能源消耗限额指标》,加强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节能管理工作,制定《湖北省能源计量数据核查规范》和《湖北省能源计量体系评定规范》,对生产高耗能产品的企业和行业开展执行能耗限额标准监察;
实施差别电价政策推动工业领域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采取峰谷电价措施引导企业和居民理性调整用电方式,基于能效等级实行空调补贴、汽车购置优惠等一系列有关节能的差别化政策,有力推动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向节能、低碳方向转变。
4.加大节能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
一批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取得重大突破并在众多行业和领域得到广泛应用,能效整体水平得到稳步提高。
将节能技术研发纳入年度科技计划,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给予重点支持,用于节能技术研发和改造项目的专项资金增长幅度大大高于财政收入增长幅度。
推动兴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能效专项贷款,加大对节能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全省节能服务产业迅速发展,节能服务领域逐渐扩大。
发布《湖北省节能环保产品推荐目录》,积极组织推广高效照明灯具、节能空调、节能汽车等节能产品。
制定并发布《湖北省建筑节能产品、技术和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目录》,累计推广新技术345项,限制或淘汰落后技术37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产业结构调整难度增大,高耗能产业能耗占比过高。
粗放型的能源利用方式还未从根本上得到扭转,节能总体水平不高。
2010年,我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全国平均值(1.034吨标准煤/万元)高出14.4%。
我省正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偏重型工业结构短期内难以转变。
2010年,我省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42.1%,工业能源消费量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的67.7%,规模以上工业中轻重工业能耗占比为24∶76;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等6大高耗能行业完成总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33.1%,而能源消费量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总量的60.7%。
我省经济发展仍主要依靠大量资源的消耗,能源投入成本及代价过高。
2.能源对外依赖程度加大,能源消费结构亟待优化。
我省一次能源生产量远远无法满足消费量的需求。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能源需求将快速上升,能源对外依存度将越来越高,能源问题将成为制约我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因素。
我省能源供应面临严峻挑战,能源供需矛盾日趋尖锐,维持能源供需平衡难度日益增加。
3.节能工作基础相对薄弱,长效机制尚须确立。
能源计量、统计以及节能监测、监察、技术服务等方面能力建设相对滞后;
相关配套法规和执法体系尚不完善,节能执法难度较大。
能源资源价格改革未完全到位,企业节能内生动力仍显不足。
对于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现有节能技术推广应用缺乏有效的信息渠道和有力的政策支持,节能技术推广进度缓慢,节能技术改造面临认识障碍、技术瓶颈和融资困难。
4.全社会节能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企业和消费者作为节能主体的意识尚未全面确立,有利于节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尚未形成。
从全社会来看,节能理念尚未深入人心,公众的节能意识有待通过深入、广泛的宣传教育予以强化。
(三)“十二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1.国内外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战略机遇期,也是实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时期。
我国政府已向国际社会承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并将此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国际金融危机导致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发生深刻变化,“后危机时代”的全球能源需求进入新一轮增长期,能源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剧。
我国作为世界能源市场的新主体,获取全球能源资源将面临地缘政治不稳定、地区冲突加剧、运输保障能力有限、国际石油价格大幅震荡攀升、缺乏定价权和话语权等制约,能源大规模进口难度会进一步加大。
国内能源供需矛盾日趋凸显。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居民消费结构的提档升级,能源需求将呈刚性增长。
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的矛盾日益加剧,能源供需平衡已变得越来越脆弱。
国内煤炭供应面临的安全生产、水资源污染、生态破坏、运力紧张等问题将更加突出,新增油气供应将主要依赖进口,大幅度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在短期内还难以实现。
随着今后我国能源需求进一步增加,“敞开口子”供应能源的传统供求关系必将难以维系。
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必将作为我国未来较长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十二五”时期得到不断强化和全力推进。
2.省内形势。
我省“十二五”期间正处于工业化中期、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
从发展历程看,我省工业在今后较长时期内仍处于偏重型结构,重化工业结构特征十分明显,能源需求将进一步增加,从而导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不仅高于中部其他省份,也高于全国平均值。
由于我省缺煤、少油、乏气的现实状况,必然导致能源消费对外依赖性强,能源供应与需求的矛盾将进一步显现。
若出现市场波动、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等,将有可能产生气荒、煤荒、电荒等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主要工业产品单位能耗均有较大幅度下降。
随着节能工作进一步深化,“十二五”时期重点领域各项节能指标难以继续保持大幅下降趋势,节能的边际投入将越来越大、边际效益将越来越低。
部分节能政策涉及体制、机制改革或重大利益调整等深层次问题,出台难度将进一步增大。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节能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能优先的能源发展战略,以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相结合,形成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倒逼机制;
坚持强化责任、健全法制、完善政策、加强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
坚持倡导以节能、低碳和绿色为特征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长效机制,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节能优先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
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集约型发展道路,强化节能指标的约束性作用。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逐步建立与能源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
通过节能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技术创新推动传统产业提档升级,不断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区域竞争力,努力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坚持源头控制与存量优化相结合。
严格执行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制度,设置新增生产能力和新上市用能产品的能效准入门槛,从源头控制高耗能产业和工程项目过快增长。
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节能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逐步淘汰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及产品,加强用能管理,减少损失浪费,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坚持降低能源消费强度与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相结合。
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培育节能环保产业,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低水平扩张,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
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能源消耗总量控制制度,实施能源消耗总量控制,确保经济发展、能源消费与资源保障能力、生态环境承载力相协调。
4.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
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节能工作,合理配置公共资源。
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和消费者为主体,通过深化改革,创新节能机制,营造有利于节能的体制、政策和市场环境,激发企业和公众自觉节能的内生动力和积极性。
5.坚持突出重点与分类指导相结合。
结合全省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布局、能源利用水平、资源环境状况、发展条件与潜力等现状,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推动全省节能工作的有序开展。
在抓好重点领域、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对中小企业、消费者的政策引导和服务。
着力实施一批具有带动作用和示范效应的重点节能工程项目,建设一批彰显绿色、低碳特征的规模化示范园区。
6.坚持创新驱动与市场推广相结合。
高度重视节能技术创新,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创新能力建设,鼓励产、学、研相结合,大力培育和引进节能技术创新型人才。
积极探索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的新机制,大力扶持我省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
多渠道增加节能资金投入,推动节能科技创新及应用,不断提升节能技术水平及产业竞争力。
(三)节能目标
到2015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按2005年价格计算,下同)能耗下降到0993吨标准煤/万元,比2010年下降16%,5年形成节能能力3200万吨标准煤左右;
初步建立与资源节约基本国策及我省能源利用水平相适应的节能管理与标准体系、节能政策支撑体系、节能监督管理体系和节能技术服务体系。
“十二五”节能指标年度计划分解表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
3.5%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1.1417
1.1017
1.0632
1.026
0.993
节能量(万吨标准煤)
580
600
630
670
720
三、主要任务
(一)调整经济结构。
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尤其要加快培育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调整工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强化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指标约束,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低水平扩张,提高高附加值产品生产比重,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工业内部结构优化升级。
1.淘汰落后产能。
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逐步提高高耗能产业能效准入门槛,制定完善落后产能界定标准,分期制定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淘汰目录,加快淘汰高耗能行业落后生产能力和低效生产设备,制定并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分地区、分年度工作方案,定期核查、加强督办。
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对其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核准、审批和备案手续。
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企业,依法吊销其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每年向社会公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名单和各地执行情况,加强专项检查,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落实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的各项政策措施,依法查处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
2.积极发展循环经济。
深化和扩大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在采矿、电力、钢铁、有色、化工、建材、装备制造等行业强力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创建一批循环经济典型企业;
在重化工集聚的工业园区和经济开发区积极构建能量梯级利用和废弃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链,建成一批循环经济典型园区;
在资源禀赋条件和发展程度不同的地区,探索因地制宜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途径和模式,建设一批循环经济典型城市;
积极推进“青阳鄂”跨区域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为武汉城市圈乃至全省“两型”社会建设提供示范。
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积极壮大循环经济规模,加快发展工业“三废”利用、农业废弃物利用、城市垃圾资源化利用、城市中水回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五类静脉产业。
3.优化用能结构。
鼓励采用清洁能源,逐步减少原煤的直接使用,在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基础上发展水电,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发展核电,加快发展天然气,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使能源消费中天然气、水电和生物质能等优质能源比例逐年提高。
到201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5%。
4.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
加快发展对经济增长有重大带动作用、低能耗的信息产业,加快推进3G网络、三网融合及物联网建设。
加快实施高档数控机床、新一代宽带无线通信网等重大科技专项,促进高端制造业、光电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进一步发展服务贸易,严格限制高耗能产品出口。
突破性发展能源消耗低、增加值率高的现代服务业。
到2015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和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分别达到15%和43%左右。
(二)加强重点领域节能。
1.工业节能。
切实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进一步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
积极推广先进适宜的工业节能技术、设备和产品,不断运用自动化、信息化等手段改造和提升传统工业,进一步挖掘工业节能潜力,积极推动中小工业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
钢铁工业。
推进钢铁工业节能技术改造,实现高炉、转炉、电炉、矿热炉等技术装备向大型化、生产流程紧凑化、高效化转变。
优化工艺结构,提高入炉矿品位,推广采用精料、高炉富氧、提高炼铁喷煤比、热风烧结等炼铁系统节能技术;
推广炼钢全连铸、超高功率电炉、废钢预热等炼钢综合节能技术;
推广一火成材、热送热装和直接轧制等轧钢节能技术。
推进余热余压利用,提高副产煤气回收利用水平,利用富余高炉、焦炉、转炉煤气建设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推广热风炉和烧结炉余热回收、低温烟气余热回收、蓄热式烧嘴等余能、余热、余压节能技术;
推进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开发、生产高效钢材和绿色产品。
有色金属工业。
提升技术装备水平,矿山生产注重采用大型、高效节能设备,提高采矿、选矿效率。
铜熔炼采用大型冶炼设备,推广富氧强化熔池熔炼及高浓度富氧、常温鼓风闪速熔炼短流程工艺;
加快转炉技术改造,利用烟气余热发电和供汽。
电解铝生产推广应用新型阴极结构铝电解槽、低温高效铝电解等新技术,推广电解铝液直接生产铝制品及铝合金锭等综合节能工艺。
支持发展再生铝材、再生铅生产加工,支持采用富氧燃烧技术和联合冶炼流程改造再生铅冶炼工业窑炉。
建材工业。
水泥生产推广新型干法窑外分解技术,进一步提高新型干法水泥熟料比重。
推广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现有及新建干法水泥生产线加快配套建设余热发电装置。
推广高效立磨或辊压机加球磨机的节能粉磨工艺以及变频调速技术;
支持利用大中城市工业废弃物、污泥和生活垃圾作为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燃料和原料;
进一步提高水泥散装率,加快发展预拌混凝土;
大力推动利用磷石膏、脱硫石膏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积极发展和推广应用高掺量的粉煤灰砖、煤矸石砖、粉煤灰加气砼砌块等新型墙体材料以及节能环保型绝热隔音材料、防水材料、密封材料。
玻璃行业发展日熔化量500吨以上大型浮法玻璃生产线,推广窑炉全保温技术、富氧和全氧燃烧技术。
建筑陶瓷行业加快淘汰倒焰窑、推板窑、多孔窑等落后窑型,推广辊道窑技术,逐步改善燃烧系统;
卫生陶瓷生产改变燃料结构,积极采用洁净气体燃料无匣钵烧成工艺。
石化工业。
优化产品结构,重点发展高端及精细化产品。
大型合成氨装置加快实施先进的粉煤气化技术,实现煤替代重油工艺的稳定、可靠运行。
中型合成氨装置推广应用水煤浆气化、常压循环流化床气化、富氧连续气化等技术;
全面推广和应用回收合成氨三气综合利用余热、掺烧吹风气和造气炉渣的气渣循环流化床锅炉、燃气轮机—空压机联合循环、蒸汽自给或热电联产等技术,实现能量系统的优化与高效运行。
黄磷生产采用先进节能技术改造黄磷炉,全面推广炉气回收利用技术;
推广黄磷和热法磷酸生产的尾气及反应热回收技术,建设余热发电装置或汽轮机—鼓风机组;
积极采用高效燃烧器、吸收式热泵等技术回收余热;
推行精料工艺。
硫酸生产推广中、低位热能梯级利用技术;
采用汽轮机—鼓风机组、调频电机、可编程序控制器(PLC)控制的智能化高压酸泵、干吸塔除雾器及热管锅炉、热管省煤器、热管空预器等高效节能设备。
加快发展离子膜烧碱生产工艺,提高离子膜法烧碱产量所占比重;
逐步推广零极距、氧阴极等离子膜烧碱电解槽节能技术和三效强制循环蒸发技术;
联碱生产推广变换气制纯碱技术。
推广应用大型可控硅整流机组、有载调压—变压—整流机组和计算机控制技术。
电石生产采用空心电极,推广应用大型密闭电石炉,配套建设炉气余热回收利用装置。
电力工业。
优化电源结构和布局,有序开发水电,优化发展火电,在确保安全条件下积极发展核电,鼓励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逐步提高新能源发电装机占总装机比例。
新建燃煤发电机组采用大容量、高参数发电机组;
采用高效、洁净发电技术改造在役火电机组,降低发电煤耗,提高机组发电效率;
采用变频技术和自动监控系统,加强电厂风机、水泵等辅机系统节能改造,降低电厂自用电率。
积极发展区域热电联产,在大中型城市优先建设大中型热电联产机组,在中小型城镇鼓励依托稳定用热企业建设背压型热电机组,鼓励生物质能电厂向外供热,鼓励运行未满15年的在役大中型发电机组改造为热电联产机组。
优化电网结构,加快构建500千伏中部核心框架网;
采用先进的输、变、配电技术和设备,提高电网输电、配电能力,完善高、低压配电网络;
加强电网建设改造,推广使用节能型变压器;
推广应用先进的调压手段和无功补偿技术提高电压质量,确保实现电压自动调节和电容自动投切。
推行节能环保电量调度机制,保证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上网;
支持低能耗电厂多发电,不断降低发电煤耗;
推广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以及输电、变电、配电系统自动化技术,提高电网经济运行水平。
合理调整电力负荷,在大中型城市大力推广蓄热电锅炉、冰蓄冷空调技术,有效转移和减小高峰负荷。
2.交通运输节能。
充分发挥我省区位优势,优化配置运输资源,加快构建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体系,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协调发展和有效衔接。
积极发展铁路和内河运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
开展机场、码头、车站节能改造,加快淘汰老旧汽车、船舶及高耗能渔船装备,加大节能型交通运输工具研发和示范力度,鼓励发展节能型和新能源汽车。
城市交通。
科学规划高效、便捷的城市交通运输体系,全面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充分发挥轨道交通、快速公交在城市交通运输系统中的骨干作用。
开展公交系统洁净能源改造,积极推行混合动力和新能源公交车,加快加气站、充电站等配套设施规划和建设;
扩大城市公共交通线网通达深度和覆盖面,积极探索和规范出租车管理模式,增强公共交通服务能力。
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信号系统和指挥调度系统,建设公共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引导居民绿色出行。
积极推进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智能交通系统建设。
加快地铁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提高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比例。
公路运输。
加快发展道路高效运输方式,提高运输组织化程度。
开发推广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和氢燃料电池汽车。
加速淘汰高耗能的老旧汽车,限制高耗能交通工具的使用,引导运营车辆向大型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提高交通运输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改善道路质量,积极应用现代物流技术,降低车辆空载率,提高公路运输效率。
水路运输。
建设以高等级航道网为主体的内河航运系统,不断优化港口布局。
重点加快长江干线、三峡库区船型标准化工作,加快发展与航道技术标准相适应的大型化、专业化、节能环保型运输船舶。
开发、推广节能船型和先进动力系统,大力推进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油改电工作,加快推广应用轨道式龙门吊等高效能港口装卸设备和工具,推广普及轻型、高效、电能驱动和变频控制的港口装卸设备。
推行集装箱、大宗散货专业化运输和多式联运、江海直达等现代运输组织方式,推进长江航运发展滚装运输。
3.建筑、商用和民用节能。
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强化政策导向作用。
城镇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50%的标准,武汉城市圈各城市新建居住建筑率先实施节能65%的低能耗标准,新建建筑施工阶段强制性标准达标率达到98%以上。
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推进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加强城市照明管理。
积极推广采用新型节能技术、建材及设施。
推广应用外墙外保温、外墙自保温和屋顶保温材料。
大力发展聚氨酯、聚苯乙烯、矿物棉、玻璃棉、页岩陶粒等符合建筑节能标准和相关规范,同时满足相应防火等级要求的新型墙体材料及节能建材,进一步巩固全省县级以上城区“禁实”成果。
推广采用绿色照明、节能环保空调、蓄冷蓄热空调、冷热电联供及变频调速等先进节能技术和设备。
全面推广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照明灯具、电机、电梯等产品。
推进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利用。
提高商用、民用耗能设备能效标准,严格市场准入,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鼓励引导消费者使用节能型产品。
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家用电器,采用低待机能耗电器。
严格实施能效标准和标识制度,进一步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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