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班组安全管理制度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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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环境通风、照明、采暖、降温符合《工厂安全卫生规程》要求,生产性尘、毒、噪音等职业性危害的治理达到国家标准。
d)定置管理标准化
班组岗位要制订“定置管理图”对生产现场原材料、物品、器具实行安全定量、定置管理。
e)个体防护用品使用标准化
1)员工上岗,要按规定穿戴齐全个人防护用品。
2)员工对岗位配备的防护器具,应懂性能、懂结构,会使用、会保养,并落实专人管理,平时达到备用状态。
f)安全标志标准化
生产现场一切危险,有害设施、部位、物体,均应悬挂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应设置齐全、合理,符合国家要求。
3.安全学习和训练
a)班组要经常、定期地组织工人学习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和本行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b)每个员工对本班组本岗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都要做到会背、会讲、会用。
c)班组要经常性的组织、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和安全操作技能训练及应急演练,使每个员工都能掌握处理各种事故的能力。
4.推广现代化安全管理方法
a)班组要结合自己的特点,开展事故因果分析、安全检查表、安全评价和人体生物节律等现代化处学管理方法,做为事故的预防和预测手段。
b)掌握班组历史上各类事故发生的规律,联系作业实际,开展群众性事故预想预知活动,确定预防事故的重点,并制定预防措施。
一、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通过安全检查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的隐患,督促整改;
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
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每年还应进行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
3.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制订《安全检查表》。
4.建立由公司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5.专业检查应分别由各专业部门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内容主要是对锅炉及压力容器、危险化学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安全装置以及防火防爆、防
尘防毒等进行专业检查。
6.冬季、夏季分别由各业务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署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7.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检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
员工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检查。
8.节日期间由分管总监或安环处组织各单位安全员进行重点安全检查。
9.安全环保处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好各类安全检查。
10.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并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
整改措施
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
2.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要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不得推诿。
3.车间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公司报告,公司无力解决的应及时报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4.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5.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及时上报,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环保处汇总并存档。
二、安全检修管理制度:
1.公司或车间系统检修必须成立检修领导小组对施工安全负责。
a)大修指挥部组成:
由部门经理、检修单位、施工单位、设备技术处、安全环保处、技改处、供应公司、保卫处等负责人或有关人员参加。
b)中修指挥部组成:
由检修单位、施工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或有关人员参加。
2.停工检修项目应做到五定:
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a)大修计划和施工方案必须有安全要求,措施要具体,责任要明确。
经设备技术处、安全环保处审查,会议讨论,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b)中、小修计划由车间设备管理员、安全员审查,车间主任批准。
3.生产车间要按有关规定,为检修工作做好局部和整体的防火、防爆、防毒、防伤害的清洗置换及处理工作。
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清洗剂或置换物质,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水蒸汽或水进行清洗置换。
4.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的设备、管道检
修,必须切断物料的出入口、阀门,由设备所属车间加盲板,电焊施
工时应把管道断开。
5.生产车间主任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清洗、置换处理负责。
6.施工负责人在检修前组织人员对检修机具、器材和检修的设备及周围环境的安全可靠性进行周密性检查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安全教育,且有记录。
7.大、中修及技术改造工程,检修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动火许可证、电气检修作业票、设备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等手续。
8.检修人员在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规程,进入检修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凡是具有两人以上的检修项目,必须指派一人负责安全。
9.传动设备和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卸下皮带,并悬挂“禁止合闸”警告牌。
10.检修中对特殊拆卸,如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管道抽装盲板等,必须严格控制,有关人员不到现场不得拆装。
11.检修使用的行灯,必须采用安全电压46伏,槽罐、沟道、潮湿场所采用安全电压12伏,检修现场的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接零、接地,移动式电动工具必须配备触电保护器,各种导线绝缘要良好。
12.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系统检修或事故检修,要做好监护,备好防护器具,以便应急之用。
13.检修中要统一指挥,做到:
a)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高空作业和多层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
b)设备带压不拆不紧,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拆,设备高温、过冷不拆,工具不合格不拆。
14.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堆放整齐,稳固,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予留孔洞、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夜间设警示红灯,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他设施和标志要及时修复。
三、焊接及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压力容器焊工和普通焊工必须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作业证作业。
2.焊接及其它动火,必须办理《安全动火许可证》。
3.“设备内”焊接或其它动火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容器内安全作业许可证》
4.气焊(割)作业安全必须做到:
a)焊接作业工具要符合质量标准,焊(割)炬,控制阀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乙炔减压器要灵敏有效,气体软管耐压合格、无破损。
b)氧气钢瓶、溶解乙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禁止倒置,溶解乙炔钢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
c)乙炔瓶与氧气瓶应分开存放其距离不小于5米,距明火不小于10米,否则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d)高压线、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溶解乙炔钢瓶。
5.电弧焊割必须做到:
a)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设独立电闸。
b)电焊机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接零)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c)电焊机一次线接线板应绝缘良好、牢固,接线柱安全护板完好。
一次线长度越短越好,一般不允许超过4米。
如临时紧迫需要采用较长电源线的,应在距地面2.5米以上用瓷瓶隔离布放,不准将电源线拖在地上。
d)焊钳绝缘良好。
e)电焊二次回路线应接焊接件焊接近处,不得用设备支架、管道、建筑钢筋等代替。
6.特殊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电气焊作业,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7.焊接作业中个体防护
a)电焊作业施工应穿绝缘鞋,在潮湿地带、地沟、金属容器内要穿绝缘鞋并站在绝缘板上,使身体离开罐体和地沟内壁,方可进行作业。
b)焊接作业中要配戴好个人防护用具,在有毒有害场所作业应配戴防毒面具或口罩。
c)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接等特种作业应采取包括配备防静电、防臭氧等防护器具在内的有关安全防护措施。
四、电气检修制度:
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
1.公司内电气检修,必须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2.从事电气检修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检修工作,检修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4.生产车间所属电气检修工作票由车间电工办理,电气管理部门审批,(一般正常维修,不受此限)。
5.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停电后,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末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6.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员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7.在停电线路和设备上工作,挂装接地线前,要先验明线路确无电压,方可挂接地线。
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上也要挂接地线。
8.停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9.检修时所用的临时电源,必须成独立系统,电气设备必须有靠接地。
外线检修,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作业。
10.对有两个以上供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11.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加大或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五、车间安全例会制度:
1.车间安全例会由车间主任组织召开,每周召开一次,主要内容:
1)传达公司安全例会精神。
2)解决车间出现的安全问题,布置下周安全生产。
3)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技术,纠正职工不正确的安全意识、安全思想。
4)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措施、落实人员,限期整改。
5)对车间的不安全因素研究、布置防范措施。
2.车间安全例会由技术员、设备管理员、工段长、班组长、车间安全员及有关人员参加。
六、班组安全例会制度:
1.班组安全例会由班组长组织,会同班前会或班后会召开。
主要内容:
1)传达公司、车间安全例会精神。
2)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技术学习。
3)布置、落实安全生产任务。
各种安全会议必须做好记录、存档,厂级安全例会又安全处负责记录并存档。
七、班前会制度:
把开好班前会作为进入生产现场作业前的第一道安全屏障。
以班组为单位,班组长主持。
班前会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工作安排,安全生产文件或安全事故案例。
2.布置生产任务同时进行安全交底,使班组成员熟悉工作中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3.说明上一班设备和安全生产设施运行状况,对存在安全遗留问题提出明确的防范措施。
4.明确安全值班负责人和检查重点。
5.对员工所掌握的岗位SOP和应急措施情况进行抽查。
八、交接班制度
严格进行交接班,交接班记录认真如实填写,交接班时必须把原始记录一一交接清楚,防止原因不明、措施不当危及安全生产。
1.交班规定
1.1班组长提前15分钟组织本班组人员汇总本班生产工作,准备好交接内容。
1.2交班人主动向接班人全面介绍生产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及其他情况。
1.3下列情况不得交班并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
接班人岗前饮酒或精神异常;
交班存在的问题尚未弄清;
接班负责人未按时到岗;
交班人不得隐瞒或遗漏班中情况;
本班能解决的问题未解决的。
2.接班规定:
2.1接班人员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提前15分钟参加班前会。
2.2接班人提前按照巡回检查路线和内容进行检查。
2.3与交班人口对口交接,双方班组长在交接记录上签字确认,接班人同意,交班人方可离岗。
2.4接班时由接班班组长组织本岗位人员进行检查。
九、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防护用品应与员工的生活福利待遇严格分开,按照发放标准规定的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放防护用品,不得改发现金及其它用品代替防护用品,不准擅自降低护品质量。
2.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附录A)领发防护用品。
各单位应于每月的十五日至二十五日到安全环保处集中审批领取,小护品每月初按时发放,特需护品随时审批发放。
3.新员工入厂后,由安全环保处、车间、班组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
由各单位按工种护品标准领发防护品,并填写劳保护品登记卡,员工个人劳保护品登记卡一式两份,由计划处及各单位分别填写、保管。
4.员工长期休假、学习或其它原因脱离生产岗位,其护品使用发放期限应顺延,员工调离本公司应从调离之内起停发一切护品。
5.全体员工都应遵守护品领发制度,爱护和节约防护用品。
对于虚报冒领,无故丢失、损坏、变卖防护用品的员工,应视具体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和必要的纪律处分。
员工个人护品遭到不可抗拒的原因(灾害、事故等)及非本人因素而丢失的,可由车间领导出示证明,报安全环保处审核批准后,可重新领取。
6.各车间、单位根据本规定所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按到期人数统一审批领取。
但必须提前一个月将领取护品品种、数量计划报安全环保处汇总后交供应公司采购供应。
7.对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公司必须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标准,从有《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经营条件资格认可证》的单位采购,且有国家法定检验机构发给“产品合格证”和“产品检验证”,发票必须加盖“山东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监察专用章”。
特种护品的领取,使用和管理由各单位安全员负责。
8.到车间实习和参加劳动的大、中专、技术学生的劳保护品,原则上应自备。
特殊情况应双方协商或部分借用本公司防护用品。
9.凡属劳动防护用品所发生的费用,须经安全环保处审查记入台帐,加盖“劳动保护专用章”后财务处方可记入劳动保护经费中报销,无安全环保处加盖的“劳动保护专用章”财务处不得记帐报销。
10.各单位领取各类劳保护品,须凭安全环保处加盖“劳动保护专用章”核准的领料单领取,不经核准盖章的,物资管理处不得发放。
11.因生产需要招用的临时工领取防护品,须持有教育合格的三级教育传递卡,并到财务处交付工作服押金后方可领取。
离厂时交回未到期护品,安全环保处在押金单上注明“护品交回”字样,财务处办理退款手续。
12.本标准未包括的防尘、防毒、防灼、防腐蚀、防触电、防噪声等特种护品,有关部门可根据需要随时研究,审批和发放。
十、车间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使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是指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和腐蚀品等。
203车间主要危险化学品有甲醛、乙醇、盐酸、氢氧化钠等。
危险化学品储存与使用规定:
1危险化学品进车间时,必须校对包装(或容器)上的安全标签,索要安全技术说明书。
2危险化学品进车间,容器、包装要求完整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3根据危险化学品种类、特性,要选择相应的存放场所或增加防护或隔离措施。
4储存场所要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或灭火药剂。
5储存区要设置明显标记。
6配备专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
7严禁直接接触有毒物品,不准在有毒岗位或场所饮食。
十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通过安全检查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隐患,督促整改;
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程序文件的实施;
以达到杜绝“三违”,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之目的。
2.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每年还应进行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
3.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制订《安全检查表》,做好检查记录。
4.建立由公司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认真填写《事故隐患整改登记台帐》见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对在附件3,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车间、班组的安全检查活动,按照《安全检查表》的内容逐项展开检查,有明确的检查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做好检查记录。
十二、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
1.事故报告
1.1各类事故(包括重大、较大、一般、微小和未遂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最先发现者,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1.2一般及以上事故,单位负责人立即报告安全处,制剂公司在报告安全处的同时须报告安全环保处和事故主管单位及公司领导。
1.3重大事故,安全处应立即将事故概况报告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地方司法等有关上级机关、部门。
1.4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召开事故分析讨论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找出原因,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填写“班组事故报告表一式四份,二日内上报车间。
1.5一般至重大事故,车间主任或车间安全员填写“各类事故报告单”一式四份,按规定时间报安全处。
上报时间:
一般事故五日内,较大、重大事故十日内。
主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批准后执行,并报安全环保处一份备存。
1.6微小事故由本单位自己处理并报安全处一份备案,但对责任者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赔款的,报请部门总监(经理)批准后执行。
1.7因工负伤人员,经医生诊断确认丧失劳动能力,需停工休息时,医院必须在初诊当日写出“诊断说明书”。
车间主任或车间安全员对于有“诊断说明书”的工伤事故,应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一式三份,于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送安全处。
1.8主管事故单位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及时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对于较大、重大事故公司领导应及时组织调查组进行全面调查。
必要时邀请上级有关部门参加。
事故单位必须对事故调查提供方便,不得有隐瞒和阻碍。
重大事故应于事故后二十日内调查完毕,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和参加调查的单位、部门。
2.处理制度
2.1应当追究领导责任的情形。
a)由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员工无章可循造成事故的。
b)对员工不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检查督促,或员工未经考试合格就上岗操作造成事故的。
c)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限或设备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继续使用造成事故的。
2.2应当追究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责任的情形。
a)由于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
b)由于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造成事故的;
c)发现有危险情况不立即报告,不积极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
e)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造成事故的。
2.3从重处罚的情形。
a)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
b)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像,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c)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更大损失的;
d)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e)违反本标准规定,滥用职权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
3.事故处分
3.1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厂察看、开除厂籍。
a)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级,撤职、留厂察看、开除厂籍处分。
1)发生较大及较大以上事故,按甲类经济赔偿的事故责任者。
2)发生重大事故按乙类经济赔偿的事故责任者。
3)造成工伤1人死亡,4人重伤事故主要责任者。
4)由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章不健全,员工无章可循,造成重大以上事故,性质恶劣的事故单位的主要领导。
b)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1)发生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事故,按丁类经济赔偿的事故责任者;
2)发生工伤死亡1人,重伤4人事故,事故的次要责任者。
3)发生一般事故按甲类经济赔偿的事故责任者。
4)发生较大事故按乙类经济赔偿的事故责任者。
5)发生重大事故按丙类经济赔偿的事故责任者。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虚报、迟报,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2次/年,较大事故4次/年)的单位主要领导。
3.2经济赔偿,赔偿分甲、乙、丙、丁四类。
a)属以下情况之一者,按甲类赔偿,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全部金额;
1)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致使事故损失扩大的;
2)有意制造事故,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的。
b)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乙类赔偿,赔偿直接经济损失金额的60%;
1)在工作中,由于故意不执行指示(决议),不遵守规程制度,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
2)在工作中由于极端粗心或一意孤行,极不负责任,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
c)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丙类赔偿,赔偿直接经济损失金额的40%;
1)在工作中由于粗心,一时马虎或不负责任,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
2)由于不能严格执行指示(决议),不能认真遵守规程、制度,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
d)凡属工作中因考虑不周密而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按丁类赔偿,赔偿直接经济损失金额的10%。
e)经济赔偿,直接从责任人当月奖金中扣除,当月不够的,从下月奖金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执行中责任人若接受教训,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由本人申请经员工讨论,单位上报公司领导批准,赔偿金额可酌情减免。
班组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的主阵地,是公司安全文化建设传播的主途径、主渠道。
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的成败事关公司安全发展大计,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制定周密的培训计划,组织专门人员修编培训教材,,落实培训人员,保证培训时间,评价培训效果,提高培训质量。
要严格“三级教育,四新教育”,严把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培训教育,持证上岗,规范调岗教育和日常培训教育,突出抓好应急教育,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不断提高全员的操作技能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形成具有企业特有的安全文化氛围。
抓实抓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明确班组是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题,班组长是作业现场的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其安全生产职责,班组各成员认真行使和履行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尽职尽责,共同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完善班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进一步细化每个班组的目标考核,实行绩效考核,完善奖惩制度,真正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指标分解落实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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