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新区产业进展政策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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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那么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新区《龙华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加速转型升级建设产业强区的实施意见》,大力进展现代效劳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等具有资金、人材、技术等优势的企业总部,推动产业进展高端化、集约化和规模化,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的总部企业是指在新区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必然区域内的企业行使投资控股、经营决策、集中销售和财务结算等效劳职能的总机构。
包括新引进总部企业、已落户总部企业。
总部企业认定条件
第三条新引进总部企业是指在新区新注册设立或新迁入且在新区经营不满一年的总部企业。
包括新设立总部企业和新迁入总部企业。
(一)申请新设立总部企业认定,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
工商及税务记录在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其控股母公司总资产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母公司上年度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
许诺在申请认定次年,纳入新区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且形成新区地址财力不低于1200万元人民币;
2.工商及税务记录在新区的市级总部企业。
(二)申请新迁入总部企业认定,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工商及税务记录在本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企业上年度的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且纳税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2.工商及税务记录在新区的市级总部企业;
3.尚未达到上述认定标准,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公司总部。
第四条已落户总部企业是指在新区注册且在新区持续经营一年以上的总部企业。
申请已落户总部企业认定,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符合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
工商及税务记录在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上年度纳入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不低于4亿元人民币且形成新区地址财力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
(二)工商及税务记录在新区的市级总部企业;
(三)尚未达到上述认定标准,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公司总部。
扶持方法
第五条经认定的总部企业,新区在资金、人材、用地、周边环境配套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新区产业部门、总部企业所在办事处依照总部企业的进展需要,结合本地实际,为总部企业提供“量文体衣”式效劳。
第六条新引进总部企业在认定之日起三年内申请支持的,按其申请年度形成新区地址财力50%的总额分年度给予支持,总额最高6000万元人民币,分年度给予支持,每一年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经认定的总部企业,从认定昔时起持续3年给予资金支持。
支持资金为该企业在新区形成地址财力部份相关于上一年度增量的30%,每一年最高为1000万元人民币。
支持资金应当用于在本区企业的技术研发、品牌推行、市场拓展和人力资源开发。
第八条对拟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总部企业,按股分改制、上市辅导、成功上市三时期,别离给予50万、100万、150万元,共计300万元的支持。
第九条鼓舞总部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的方式做大做强,在兼并重组的进程中,新区从财政、法律等方面为总部企业提供必要的帮忙和支持。
第十条对引入新引进总部企业的商业楼宇业主或中介机构(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除外),按该总部企业申请认定昔时形成新区年度地址财力的10%给予一次性支持,最高100万元人民币。
第十一条 新区充分利用现有的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物流园区等平台计划建设区级总部基地,同时踊跃鼓舞社会力量建设各类专业化总部基地。
关于入驻新区计划建设的区级总部基地且无自有总部办公用房的总部企业,持续两年按其租用面积给予10%的租金支持,每一年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按购买面积给予每平米1000元人民币的支持,最高1000万元人民币。
第十二条未取得用地的总部企业,对其租用的非新区计划建设的区级总部基地的总部办公用房,按年租金的20%给予持续三年的支持,每一年不超过400万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支持将旧工业区改造升级为经认定的区级总部园基地。
属于拆除重建类的项目,按新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支持1000元人民币,最高1000万元人民币;
属于综合整治或功能改变类的项目,按改造后的总部办公面积每平方米支持200元,最高200万元人民币。
通过参与旧工业区改造取得总部办公用房并自用的企业,按其实际总部办公面积每平方米支持1000元人民币,最高500万元人民币。
对占地5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给予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的前期费用支持。
第十四条加速计划建设新区总部大厦,优先安排总部企业入驻新区总部大厦。
第十五条增强与市各级、各部门的沟通和谐,将总部企业用地在每一年的政府土地出让打算中给予优先安排。
第十六条以合作建设改造、投资入股的方式与总部企业成功解决企业总部、研发用房的公司,占其经批准可利用土地、房产面积50%以上的,按总部企业入驻后次年形成新区地址财力的50%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支持;
占25%至50%(不含)的,按总部企业入驻后次年形成新区地址财力的25%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支持。
第十七条实施人材“安居”工程,以创新保障性住房制度为重点,把总部企业人材列为保障性住房的重要对象,着力解决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人材的住房问题。
第十八条加大总部企业周边环境配套力度。
安排新区政府投资用于总部企业及基地周边环境优化、市政基础设施完善及生活配套设施建设。
第十九条给予总部企业绿色通道待遇,由新区领导分工挂点,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按期跟踪效劳。
关于新引进总部企业,安排专人协助办理注册记录等相关手续,并在企业进驻新区及动工投产后继续安排专人提供优质效劳。
第二十条 成立和完善总部企业统计分析体系和统计核算制度。
总部企业每一年应向新区统计部门依法报送本企业总部和新区内外分支机构经营情形统计资料。
第二十一条对引入特大型总部企业,可通过“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提交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专题研究审议,给予更大优惠。
附那么
第二十二条成立龙华新区进展总部经济领导小组,负责推动、和谐总部经济进展、制定实施细那么、审批认定等工作。
第二十三条对既适用本方法又适用于新区现行的其它同类扶持政策的对象,从高执行,不予重复支持;
对适用于市的总部政策支持且由新区分担支持的对象,享受本方法支持的总金额需扣除新区已分担部份。
第二十四条本方法由龙华新区进展和财政局负责说明。
第二十五条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龙华新区关于加速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进展的假设干方法
为贯彻落实新区《龙华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加速转型升级建设产业强区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高新技术产业进展水平,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方法。
一、突出创新载体建设,打造高水平创新平台
第一条计划建设科技创新园区和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部基地,为高新技术产业进展提供空间,加速推动人材交流、功效转化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撑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进展。
第二条踊跃引进研发机构,壮大源头创新力量,对中央直属企业、国内闻名企业、跨国公司、国家研究机构、国家重点大学在新区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新区产业进展导向的研发机构,经评审符合条件的,予以不超过该研发机构建设投入50%、最高500万元资助。
第三条鼓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办事处、社区、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高新技术产业园、战略性新兴产业园、软件园。
对经认定的上述园区予以不超过建设总投入50%、最高300万元资助。
第四条鼓舞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承担国家、省、市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建设任务,凡在新区实施的,予以不超过上级资助经费50%、最高500万元的配套资助。
对在新区实施的973、863、创新基金等各类国家和广东省科技打算项目,予以不超过国家、省资助经费50%的配套资助,国家级项目最高资助200万元,省级项目最高资助100万元。
二、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第五条大力扶持企业通过科技创新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重点扶持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
对引进实缴注册资本达到3000万元、经认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按其认定昔时及第二年形成新区财力的30%别离予以奖励,每一年最高3000万元。
第六条鼓舞企业在重点领域技术创新。
关于在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半导体照明、高端装备制造、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及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技术创新项目,经评审符合条件的,予以不超过项目研发总投入50%、一样企业最高200万元,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最高300万元的资助。
第七条鼓舞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机构、共担科技项目、联合技术攻关。
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世界500强企业共担科技项目,经评审符合条件的,予以不超过项目研发总投入50%、最高100万元资助。
第八条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经评审符合条件的,每项给予25万元资助。
鼓舞企业申请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第一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予以20万元奖励。
帮忙企业拓展自主创新产品市场,对企业参加由新区组织或经批准后自行参加的展销活动予以展位费50%的补助。
第九条每一年奖励一批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具有突出奉献的企业和科技人材。
其中:
管委会主任奖每项奖励60万元;
创新奖每项奖励30万元;
标准奖每项奖励20万元;
专利奖每项奖励10万元;
国家、省科技奖励配套奖,按国家、省奖励金额予以等额配套奖励。
第十条鼓舞企业申请知识产权爱惜,对发明专利、涉外专利和运算机软件高作权予以资助,资助额为市资助额的50%。
第十一条鼓舞企业进行软件开发和CMM/CMMI认证。
对企业自行开发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有重大推行应用价值的重点纯软件产品,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的,予以10万元补助;
对通过软件成熟度认证并已取得市科技研发资金补助的,依照市补助额的50%予以配套补助。
第十二条引导和扶持企业踊跃参与各类技术标准制定,鼓舞企业采纳国际先进标准,并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标准。
鼓舞企业组建技术标准联盟,研究和制订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对企业技术标准研制给予补助,补助额度为市资助额的50%。
第十三条鼓舞企业开展信息化建设,企业开展信息化项目经评审符合条件的,予以不超过实际投入50%,一样企业最高50万元,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最高100万元的资助。
第十四条经认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优先享受贷款信誉担保和贷款贴息的政策;
协助中小企业与银行、担保机构、保险公司之间成立良性互动关系,推动金融机组成立增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进展融资和担保联盟。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利用银行贷款进行项目研发和功效产业化,经评审符合条件的,予以不超过利息50%,最高150万元的补助。
第十五条引导、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对拟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企业,依照股分改制、上市辅导、成功上市三个时期,一样企业别离予以30万元、80万元、100万元,共计210万元的资助,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别离予以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共计300万元的资助。
三、吸引创新创业人材,构建创新人材高地
第十六条踊跃引进高端创新科研团队,增进高端创新项目和人材落户新区。
对引进的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和深圳市“孔雀打算”创新创业团队,予以不超过上级资助经费50%,最高500万元配套资助。
对入选市“孔雀打算”的企业技术与创新创业类A、B、C类高层次人材,在新区开展科技项目攻关的,按市“孔雀打算”所给予的奖励予以等额配套奖励。
在新区全职工作的国家“千人打算”入选者,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和深圳市“孔雀打算”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每人一次性资助30万元。
第十七条对由博士、硕士或归国留学本科及以上人员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项目在新区开办科技企业的,其项目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可别离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补助。
科技人员带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核心技术的发明专利等科技功效,来新区开办企业并经营一年以上形成产业化规模的,经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50%、最高100万元资助。
对来新区全职工作两年以上的博士后,给予10万元资助。
第十八条对引进的科技创新人材提供优质高效效劳,在保障性住房中优先安排科技创新人材住房。
及时解决人材在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险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解决科技创新人材后顾之忧。
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增进技术功效产业化
第十九条继续宏扬“勇于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大力宣传重大科技功效、典型创新人物、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的先进事迹。
深切实施全民科学素养行动打算,尽力增强市民的科学素养和创新意识,夯实推动创新进展的社会基础。
第二十条对在新区成立技术转移机构的国家重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经评审符合条件的,予以不超过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投入50%、最高200万元的资助;
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功效在新区产业化的,经评审符合条件的,予以不超过产业化投入50%、最高200万元资助。
第二十一条加大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对经认定的新区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公共技术效劳平台,给予不超过建设投入的50%、最高300万元资助,建成并运行三年后评估优秀的,给予原资助额50%、最高100万元资助。
第二十二条 健全科技信息效劳平台检索查询系统,不断完善效劳功能,依如实际需要,每一年安排科技研发资金更新科技信息数据库。
踊跃培育各类科技效劳中介机构,健全覆盖全区的科技中介效劳网络体系,成立一支科技素养高、市场意识强、知识结构合理的专业化科技中介效劳队伍,提升科技中介效劳水平,为自主创新型企业提供各类便利的中介效劳。
对在新区注册成立的科技中介效劳机构及产业进展领域的行业协会,每一年最多择优选择10家,予以上年度运营费用20%、最高10万元资助。
第二十三条 鼓舞企业、研发机构、科技效劳机构入驻本方法第三条所述园区的,予以不超过租金50%,每一个月每平方米最高补助20元。
其中科技孵化企业最高补助面积500平方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一样中试、产业化项目的企业最多补助1000平方米,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最多补助2000平方米,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科技项目的企业,最高补助1万平方米,同一单位最多补助三年。
第二十四条入驻经认定的科技孵化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孵化项目,经评审符合条件的,一样孵化项目资助10万元,获市级以上科技打算立项的最高资助20万元。
从经认定的科技孵化器毕业并在新区产业化的企业,在毕业后三年内,按其申请年度形成新区财力的50%予以资助,最高200万元。
五、附那么
第二十五条 同一项目,适用于本方法,同时又适用于新区现行的其他扶持政策时,从高执行,不予重复扶持。
第二十六条本方法由新区经济效劳局负责制定实施细那么,具体规定审批认定等工作,而且负责说明。
第二十七条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龙华新区关于加速现代效劳业进展的假设干方法
为贯彻落实新区《龙华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加速转型升级建设产业强区的实施意见》,合理引导各类资源优化配置,营造良好的产业进展环境,实现现代效劳业跨越式进展,特制定本方法:
一、加速进展现代物流业
第一条 引导物流产业向高端化方向进展,重点支持物流企业通过开发应用物流新技术,进展供给链整合、国际物流、城市配送、冷链物流等项目,培育现代物流龙头企业。
第二条物流企业在新区投资设立区域性物流总部、配送中心、分拨中心或采购中心,且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超过50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企业申请年度形成新区地址财力的10%、最高40万元奖励。
第三条在新区注册记录的物流企业成立物流信息系统项目,投资额达5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企业申请年度形成新区地址财力的10%、最高10万元奖励;
企业成立物流信息效劳平台,投资额达5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企业申请年度形成新区地址财力的10%、最高100万元奖励。
第四条对在新区注册记录、经认定的第四方物流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企业申请年度形成地址财力的30%、最高20万元奖励。
第五条对第一次取得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的新区物流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对取得市重点物流企业效劳创新奖、市物流技术增进奖的企业,别离一次性给予30万、10万元奖励。
二、加速进展文化创意产业
第六条加速推动龙华新区“文化强区”战略,增进文化创意产业跨越式进展,支持新区文化创意产业重点领域内的企业(包括创意设计、文化软件、动漫游戏、新媒体及文化信息效劳、数字出版、影视演艺、文化旅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高端印刷、高端工艺美术等十大重点进展领域的文化创意企业)的项目及重点环节的进展。
第七条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原创研发项目启动,支持额度按该项目预算总投资额的20%,最高50万元。
第八条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原创研发功效产业化及市场推行,支持额度在该项目预算总投资额的30%之内,最高100万元。
第九条对将工业设计功效成功转让给在我市工商注册和纳税记录的各类企业,以合同实际成交金额的5%奖励给工业设计功效单位(以税务发票为准),单项合同奖励最高50万元,单个企业每一年奖励总额最高100万元。
第十条对入驻新区文产主管部门认定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文化企业首三年给予房租资助,按租赁实际面积的50%计算、每平方米每一个月最高10元、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的资助标准,采纳事后报销制,在企业支付上一年度房租后给予资助,并对该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给予等额的资助。
第十一条对新注册或新迁入新区的重点扶持领域的文化创意法人企业,从认定昔时起持续三年给予奖励。
奖励资金为该企业在新区形成地址财力部份相关于上一年度增量的30%,每一年最高20万元。
第十二条经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组委会办公室认定的分会场,按实际投入的50%给予资助,单个分会场最高100万元;
经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组委会办公室认定的专项活动,按实际投入的50%给予资助,单个专项活动最高30万元。
第十三条经新区文产部门同意并组织参加的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或国内省、部级单位主办的文化创意产业类或综合性产业类展会项目,可按上述展位费的50%给予支持,最高50万元;
经新区文产部门同意并组织参加的国内其它具有较大阻碍力的文化创意产业类展会的项目,按上述展位费的50%给予支持,最高30万元;
经新区文产部门同意并组织参加的境外重要文化创意产业类展会项目,可按上述展位费的50%给予支持,最高60万元;
市、区支持总额不超过该项目展位费的总额。
第十四条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新区进行产业化开发,经认定的,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资助。
第十五条经认定的文化产业公共效劳平台建设,按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支持,单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100万元。
第十六条取得国家、省、市文化产业进展专项资金支持(不含贷款贴息和保险费)的辖区文化企业,经对其实际投入和经济效益进行考核论证后,给予所取得资金的50%配套支持,最高50万元。
第十七条对取得“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广东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广东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龙华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称号的园区(基地),别离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对取得“深圳市文化创意百强企业”、“深圳市文化出口10强企业”、“优秀新兴业态文化创意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同一园区或企业取得以上多项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奖励,只补差额不重复奖励。
第十八条设立龙华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十强企业评选与创意设计奖,每两年举行一届,对取得文化创意产业十强企业称号的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
取得创意设计奖的作品分品级予以奖励,最高品级奖励不超过10万元。
第十九条新区原创影视动画片、原创影视产品在中央、省级上星频道(动画片含省级少儿动画频道)及市级电视台相关频道播出的,别离给予一次性最高60万元、40万元、20万元奖励;
取得国际知名动漫节展、国际A类电影节要紧奖项、国家级政府类重大奖项的,给予一次性最高40万元奖励。
同一产品在多个电视台播出或取得多个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奖励,只补差额不重复奖励。
第二十条新区原创舞台演出剧进行符合规定条件的商业演出的,演出场次20场(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支持。
进行境外商业演出的,每场给予1万元支持,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第二十一条新区数字出版、图书报刊出版、音像出版等企业出版的产品取得“中国出版政府奖”等国家级政府类重大奖项的,给予一次性最高50万元的奖励。
第二十二条 新区设计功效取得德国红点奖、德国IF设计奖、美国IDEA奖、法国JANUS工业设计奖、日本G-MARK设计奖、韩国好设计奖等国际权威奖项的,给予一次性最高15万元奖励,以上奖项不重复奖励。
三、加速进展商贸流通业
第二十三条支持在新区商贸流通领域进展连锁经营、建设大型专业市场和百货商场,鼓舞社区建设国家级商业示范社区,推动商贸流通企业向规模化、专业化方向进展。
第二十四条对新取得全国连锁百强称号的新区法人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500万元。
第二十五条对新建符合龙华新区商业进展计划、营业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大型专业市场或产品展现销售交易中心,建成开业后一次性奖励投资主体200万元。
第二十六条对经营面积在1万平方米(含)—5万平方米的新设大型百货商场,开业后一次性奖励经营主体50万元;
经营面积在5万(含)—10万平方米的,一次性奖励经营主体100万元;
经营面积在10万(含)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奖励经营主体200万元。
第二十七条鼓舞商贸企业参与商务部组织的分等定级评比。
对被评定为“达标百货店”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对被评定为“金鼎百货店”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第二十八条支持社区商业进展。
对取得国家级商业示范社区称号的,一次性给予奖励100万元。
第二十九条鼓舞社会资金投资创建特色商业街,对在新区或各办事处主导下,投资建设符合商业进展计划的特色商业街的企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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