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万亩文冠果生物质能源林优质苗木繁育与推广示范开发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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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万亩文冠果生物质能源林优质苗木繁育与推广示范开发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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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良好,投资收益率较好,无经营风险。
1.1.1.3法人代表基本情况
XXX,男,48岁,大学学历,经济管理师,公司法定代表人。
1.1.2项目建设条件
项目建设地选在杨凌示范区揉谷乡石家村,进行项目产品文冠果的生产。
项目用地土壤为黄粘土地质,有利于项目产品“文冠果生物质能源林苗木”的优质培育及排涝管理,选地设施齐备,生产所需各种原料采供方便,自然环境优越,物候四季分明,交通便利,属文冠果苗木最佳生产区域。
区内拥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和杨凌职业技术学院两所高等农林大学,科技力量雄厚,专家众多,经济发达,人文环境和谐,各项条件能够满足项目建设的顺利完成。
1.1.3项目建设方案
1、项目名称:
五万亩文冠果生物质能源林优质苗木培育与推广推广示范开发项目。
2、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380万元,占地150亩。
五年生产生物质能源林优质树种文冠果苗木600万株,通过丰产技术推广与示范,带动五万亩文冠果生物质能源林原料基地建设。
项目产品文冠果是国家“十一五”期间确定大力重点推广的生产生物柴油优质树种之一。
项目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属国家重点扶持的可再生新能源产业链发展项目。
项目建设以充分发挥杨凌示范区农业科技优势为宗旨,积极转化推广杨凌示范区“文冠果良种选育及丰产技术”[1979年陕西省林业厅下达给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原陕西省林业学校)项目,1985年该成果获得陕西省科学技术成果研究三等奖]科技成果。
3、项目目的:
以提高农民收入和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使生物质能源林基地建设不与粮争地、不与人争粮的国家号召,达到带动千万农民提高收入,治理荒山荒坡荒漠改善生态环境,保障我国未来能源安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的。
4、项目选址:
杨凌示范区揉谷乡石家村。
项目用地150亩,项目建设从2009年开始至2013年结束,共五年时间。
5、建设规模:
五年生产600万株文冠果优质苗木。
充分发挥杨凌示范区科技推广示范辐射作用,在陕西铜川、延安、榆林、咸阳、宝鸡等地县区及甘肃、内蒙古、新疆、青海、河北等适生区即荒山荒坡沟壑和丘陵地区推广示范文冠果生物质能源林基地5万亩。
每年生产文冠果苗木100万株,推广示范标准化、专业化、高产化文冠果生物质能源林面积1万亩,建设示范基地3个。
五年累计推广示范辐射5万亩,建设示范基地15个。
6、技术来源:
“十万亩文冠果林业生物质能源林优质苗木培育与推广示范开发项目”技术来自示范区内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原陕西省林业学校)雷开寿教授主持的“文冠果丰产与栽培技术”课题研究(1979年陕西省林业厅)成果,该课题获得了“陕西省科学技术研究成果三等奖”。
项目技术采用直接播种、选育(引进)扦插和快速繁育技术进行规模化选育培植。
技术可靠,合理成熟。
加之杨凌示范区内具有现成的苗木快速繁育专业生产线,相关配套设施齐备,所以,本项目所采用技术完全能够保障项目的顺利生产。
杨凌新林苗木绿化有限公司是以苗木研究、开发、生产,推广、销售为一体的专业性公司,技术力量雄厚。
具有完成该项目的优势。
7、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2009年生产文冠果苗木120万株,建立标准化、专业化、高产化文冠果能源林1万亩(每亩按100株栽植),建设示范基地3个;
2010年,以项目定型品种和选育的文冠果新品种“中秦一号”等进行扦插和快速繁育,年生产文冠果苗木120万株,推广示范建立标准化、专业化、高产化文冠果能源林1万亩,建设示范基地3个;
2011年到2013年三年间,接受国家项目建设首次验收,每年生产120万株文冠果苗木三年累计生产360万株,每年推广示范标准化、专业化、高产化文冠果能源林1万亩三年共3万亩,建设示范基地9个。
五年共计完成5万亩文冠果苗木的优质培育和丰产示范推广工作。
2013年接受国家项目建设完成验收。
8、项目管理:
实行法人负责制。
组织公司科技人员和相关专家教授以及熟悉业务的管理人员成立项目管理部,专项负责文冠果苗木的规模化培育,责任到人,严把每个生产环节,保障生产优质高效的文冠果苗木。
9、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文冠果种植三年即可挂果,亩产可达200—300公斤。
五至七年后文冠果进入盛产期,亩产可达500—800公斤。
进入高产期亩产可达1500—2000公斤,文冠果树龄可达50—200年。
5万亩文冠果生物质能源林建成后,按照每公斤3元收购果实,年可增加农民收入1.2亿元,年可生产生物柴油1.6万吨,按照目前每吨生物柴油6000元计算,可产生近1亿元的社会效益。
1.1.4投资结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80万元。
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或创业投资风险资金和自然人资金133万元,占总投资额的35%。
银行贷款9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5%。
申请国家财政有偿无偿扶持资金152万元,占总投资额的40%。
1.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1、2006年1月1日,《可再生能源法》正式颁布实施。
2006年5月,国务院批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了重点发展水电、风电、太阳能和生物质能四个领域的重点发展目标。
2006年9月,国家商务部部长(原国家发改委副主任)陈德铭在解读《规划》时明确指出:
今后15年间国家将投资2万亿,大力发展生物质发电、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等可再生能源,到2020年,国内生物柴油年利用量要达到200万吨。
文冠果等生物燃料能源林的发展要坚持做到不和民争粮,不和粮争地。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生物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07〕23号)
3、2007年,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促进玉米深加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暂停核准和备案玉米加工乙醇项目,并对在建和拟建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后,对玉米深加工行业又一次深度调控。
确定了“非粮是中国生物能源发展的方向”的生物质能源发展的风向标。
4、、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关于开展能源林培育示范工作的通知
5、、国家林业局林造发(2007)243号《关于做好林业生物质能源工作的通知》。
6、《全国能源林建设规划》和《林业生物柴油原料林基地“十一五”建设方案》规划安排:
云南、四川、贵州、重庆等省发展小桐子600万亩;
河北、陕西、安徽、河南等省发展黄连木和文冠果375万亩;
湖南、湖北、江西等省发展光皮树75万亩;
内蒙古、辽宁、新疆等省发展文冠果200万亩。
国家林业局将根据各地发展情况,不断调整种植品种和面积。
7、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局五部委联合文件财建[2006]702号“关于发展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财税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和财政部财建[2007]435号关于印发《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原料基地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8、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陕西省生物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陕政办发〔2007〕144号。
9、2008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改能源[2008]610号文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10、《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
1.3综合评价
五万亩文冠果林业生物质能源林优质苗木培育与推广示范开发项目,是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应对未来能源危机的重大决策背景下提出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
林业生物质能源是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林建设,生产优质生物柴油,可以优化我国能源结构,减少化石燃料的依赖,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项目的核心是为生物质能源林基地建设培育所急需的文冠果苗木。
该项目的实施,既可缓解未来国家能源不足的危机,又能提高农民收入,同时还能治理荒山荒坡荒沙改善生态环境,具有十分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该项目所生产的产品“文冠果能源林苗木”是生产生物柴油必须的生物质能树种,已经国家确定并大力推广。
项目所进行的文冠果培育和基地建设示范推广工作是生产生物柴油的源头工作。
根据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高度重视和相关生物质能源发展规划以及国内市场对文冠果苗木的需求来看,项目产品文冠果市场将是供不应求。
所以,项目无大的风险因素。
通过文冠果苗木规模化培育和基地建设推广示范的双向驱动,带动农民种植的积极性,增加收入,改善生态,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新途径。
综上所述,从国家对未来能源安全的重大决策来看,项目建设不但可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还能增加农民收入,而且项目产品文冠果是生产生物柴油的重要原料,同时,文冠果的大面积种植,既不和粮争地、不与人争粮的国家政策要求,还可治理荒山荒坡荒沙改善生态环境,利国利民,一举多赢。
所以,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也是十分可行的。
第二章
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2.1项目建设背景
1、项目建设依据
该项目的提出,以国家《可再生能源法》为该项目申请立项的法律依据,以国务院批准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国家发改委发改能源[2008]610号文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国家林业局林造发[2007]243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林业生物质能源工作的通知”、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林木生物质能源办公室)“关于开展能源林培育示范工作的通知”、《全国能源林建设规划》、《林业生物柴油原料林基地“十一五”建设方案》等国家产业发展规划为项目建设的指导原则,以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局五部委联合文件财建[2006]702号“关于发展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财税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财政部财建[2007]435号关于印发《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原料基地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陕西省生物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陕政办发〔2007〕144号)为申请立项的主要依据,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能源战略发展规划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2、能源安全挑战中国经济发展
能源是保障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当今世界的主要能源为化石燃料(煤炭,石油,天然气),而世界能耗正以每年5%的速度增长,但地球上亿万年积累的化石能源,仅能供人类支撑不足200年的大规模开采就会全面枯竭。
人类如长此依赖化石燃料来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那么全球能源危机不久将指日可待,而且化石燃料的大量应用对人类生态环境的影响会愈加严重。
2007年,“油荒”已成为世界最热门的词汇之一,每桶原油99多美元的价格再创历史新高,高油价和原油紧张的供给曾一度造成中国面临严峻的“油荒”状况。
石油不仅仅是一种资源,而且还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油荒”带来的高油价的连锁反映导致下游如农机柴油、化肥、农膜等生产资料的大幅度涨价,使生产粮食作物的成本加大,也使食品价格随之上涨,这是结构性的必然上涨。
“油荒”造成的恐惧已逼迫着人类转移视线,因而,生物质能源所具有的可再生、清洁、原料易得、利用形态便利等优点得到人们的垂青。
为此,自上个世纪以来,世界发达国家在传统能源之外研究开发出一种新能源——生物质能源。
以生物质为载体,由生物质产生的能量,便是生物质能源。
随着人类对能源的需求量的越来越大,严峻的能源形势日益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焦点。
人类已清醒的认识到化石能源的使用不再是无限的。
未雨绸缪,利用现代科技发展可再生能源,是解决未来能源问题的一条重要出路。
经过近10年的发展、推广和应用,世界生物质能源产业格局已显现雏形,美国、巴西、德国等国家已将生物质能源技术和本国特色相结合,走出了发展特色生物质能源的道路。
开发“绿色能源”已成为当今世界上工业化国家开源节流、化害为利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手段。
目前,世界上已有15个工业化国家在开发“绿色能源”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其中有些国家通过实施“绿色能源”政策,在相当大程度上缓解了本国能源不足的矛盾,而且显著改善了人类生态环境。
美国是最早研究生物柴油的国家,1990年的《空气清洁法案》公布后,生物柴油被列为重点发展的清洁能源之一,享受免税政策待遇,政府还向生产企业提供一定的价格补贴。
据国际能源机构预测分析,中国国内原油仅能供开采17年,17年后中国将无油可采。
到2015年,中国原油进口供给依存度由目前的30%将提高到50%。
世界石油将在50年内完全耗竭,天然气按储采比也只能使用60年。
到2010年,世界柴油需求量从38%提高到45%,而石化柴油供应量的严重不足,为生物柴油的产业化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巨大空间。
能源安全已成为中国面临的一个非常紧迫而现实的问题。
减少对石油的依赖和环境约束的压力,使发展石油替代能源成为中国石油战略发展的必然选择。
2006年1月1日,《可再生能源法》正式实施。
2006年5月,国务院批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了重点发展水电、风电、太阳能和生物质四个领域的重点发展目标。
为促进中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国家发改委随即编制下发了《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以指导相关部门制定支持政策和措施,引导相关研究机构和企业的技术研发、项目示范和投资建设方向。
中国《能源法》立法也悄然提速,日趋完善的能源法律法规将加快稳定、经济、安全、清洁的能源体系的构建,提高能源安全的保障能力。
2005年3月,“十一五”规划中明确规定:
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扩大生物柴油的生产能力。
国家发改委在《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中提出:
2010年生物燃料替代石油200万吨,2020年,生物燃料替代石油1000万吨。
2005年,国家专项农林生物质工程启动,规划2010年生物柴油产量达200万吨年,2020年生物柴油产量达1200万吨年。
2005年4月,国家发改委就中国生物燃料产业发展做出三个阶段的统筹安排:
“十一五”实现技术产业化,“十二五“实现产业规模化,2015年后推动生物燃料产业大力发展。
预计到2020年,中国全部生物质燃料将占到全部交通燃料的15%左右。
该项目生产的文冠果苗木就是国家大力推广的生产生物柴油所必须的生物质能源林基地建设树种之一。
3、“十一五”期间中国大力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基地,文冠果被列入国家发展规划的林业生物质能源林树种之列。
中国国土广阔、气候条件适宜、植物资源丰富,并且人口众多,石化资源缺乏,具有发展生物质能源的巨大潜力。
我国现有的森林植被能够提供生物质能源的生物量目前能达到3亿吨,相当于2亿吨标煤。
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潜力巨大,国家林业局已与中石油、中粮集团、国家电网公司合作开发生物质能源,加速推进林油和林电一体化。
2008年1月20日,国家林业局发布《中国林业与生态建设状况公报》:
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主要是通过工业化利用途径,将富含油脂、木质纤维及非食物类果实淀粉的林木生物质材料转化为多种形式的能源产品和生物基产品,包括液体生物柴油和燃料乙醇、固体成型燃料、气体燃料、直燃发电以及生物塑料等。
中国现有的灌木林、薪炭林、林业剩余物,每年可提供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生物量为3亿吨左右,折合标准煤约2亿吨,如全部得到利用,能够减少110的化石能源消耗;
如刺槐、柠条、沙棘、柽柳等资源,通过平茬收割可作为燃料用于生物发电或加工固体成型燃料。
此外,中国木本油料树种总面积超过400万公顷,种子含油量在40%以上的植物有154种。
目前,国家林业局已经确定了具有良好资源和技术基础并可规模化培育的油料能源树种约有10种,如黄连木、麻疯树、光皮树、文冠果、油桐、乌桕、石栗树等。
其中,该项目所提出的文冠果规模化培育就是其中之一,文冠果栽培2—3年即可结果,结果期长达50年,其果实平均含油率40%左右,3-5年生文冠果树每亩果实产量可到达200—500公斤,可生产生物柴油80—200公斤左右。
目前,国内生产生物柴油的技术经过实验是成熟的,而且,中国农业科学院的研究人员对生产生物柴油技术已经实现了新的突破。
“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大力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提升可再生能源比重,促进节能减排降耗,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为此,国家林业局成立了林业生物质能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将规模化培育能源林列入“十一五”林业发展规划,在《全国能源林建设规划》中指出:
“十一五期间”我国将重点培育能源林,发展生物柴油和木质燃料发电,能源林提供的原料产能量要占国家生物质发展目标的30%以上。
加上林业剩余物,力争使生物质能源量占到国家生物质能源发展目标的50%以上。
预计到2020年,可培育生物质专用能源林1300多万公顷。
特别是我国尚有宜林荒山荒地5700多万公顷,按照《规划》,约可用15%的林地发展高效专用能源林,此外,还有盐碱、沙地、油田复垦地1
亿公顷边际性适宜发展特定的专用林。
为促进能源林建设,提高农民的积极性,国家林业局会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就包括发展林业生物质能在内的生物质能源和生物化工进行财税扶持,实施弹性亏损补贴、原料基地补助、示范补助、税收优惠等四项政策。
“十一五”期间拟建设1250万亩油料能源林,加快林业生物柴油的发展速度。
据国家林业局能源办处长钱能志介绍,按照初步规划,“十一五”期间我国油料能源林将主要培育小桐子、黄连木、文冠果、光皮树4个树种。
小桐子重点发展区域为云南、贵州、四川、重庆等省市;
黄连木重点发展区域为安徽、河北、河南、陕西等地;
内蒙、新疆、辽宁等地将主要发展文冠果;
发展光皮树的区域则集中在湖南、湖北、江西等地。
4个树种的“十一五”规划基地发展面积分别为600万亩、375万亩、200万亩和75万亩。
2007年,国家已在云南、四川、湖南、安徽、河北、内蒙古、陕西等省区合作建设油料能源林基地375万亩。
陕西地区以文冠果和黄连木为主,根据各自的生长特点和生物习性,秦岭以北的榆林、延安等地区以文冠果为主,秦岭以南的安康地区以黄连木为主)。
国家电网公司所属的国能生物发电公司在山东省建立的以林木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发电厂已投产运行,并着手在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地建设林木质生物发电厂。
按照规划,“十一五”期间,我国要建设能源林示范基地1000多万亩;
到2020年,能源林达到2亿亩,可以提供600多万吨生物柴油,满足1100多万千瓦装机容量发电厂的燃料需求。
一般生物质能源的树种是有果实或者籽的,大多一年栽植,多年利用,多年采籽。
目前,我国木本油料树种的种植面积400多万公顷,种子含油量40%以上的有154种,现在产量能够达到500万吨。
同时,有5700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和一些盐碱地、沙化土地都可种植生物质能源树种,发展生物质能源。
今年,国家林业局已与中石油和中粮集团、国家电网公司合作,其中,中石油已投入3亿元,推进林油一体化和林电一体化,其中2亿元用于发展能源林基地。
2007年是中国生物质能源发展过程中重要要的一年,生物燃料、生物柴油、生物质发电、生物质气化、生物质颗粒等领域都有显著的进步,中国生物质能源产业雏形显现。
针对中国生物质能源蓬勃发展之势,中国政府把发展生物质能源放到战略性的高度,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促进生物质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
可以大胆预计,中国生物质能源产业的发展前景将是生机勃勃、方兴未艾。
4、国家立法大力支持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确立“非粮”生物质能源发展之路。
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可再生能源法》,2006年1月1日起实施,并于2006年陆续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措施。
这表明我国政府已在法律上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包括生物质能在现代能源中的地位,并在政策上给予了巨大的优惠支持。
2007年6月9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促进玉米深加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暂停核准和备案玉米加工乙醇项目,并对在建和拟建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后,对玉米深加工行业的又一次深度调控。
《意见》的提出在中国引起了一场关于“粮”与“非粮”的讨论,最终形成了“非粮是中国生物能源发展的方向”的共识。
自此,中国生物质能源的发展结束了以玉米等粮食为原料的时代,开创了非粮生物质能源产业的新时代,非粮生物质能源产业的优势日益凸显。
2007年9月,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陈德铭在全面解读《中国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时强调:
“中国会坚持生物燃料的发展不和民争粮,不和粮争地。
同时,甜高粱、小桐子,还有文冠果等以非粮原料生产燃料乙醇的技术已初步具备商业化发展条件。
”
2007年12月,《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对外发布,2008年,《能源法》出台将加快步伐。
《能源法》征求意见稿第三十六条指出:
国家鼓励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发展水电、核能、天然气、煤层气、风电、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清洁、低碳能源,提高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
能源法中直接把支持生物质能源等新能源的发展写进了法案中,这也决定了未来国家对待生物能源等新能源的坚决态度和坚强信心。
2.2生物柴油国内外市场分析
1、生物柴油成为国际投资市场新宠。
随着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人类对能源的需求不断增加,引发了诸如油价高企环境污染加剧等全球性问题。
于是,可再生的环保型新能源——生物质能源,已成为世界各国政府和国际环保组织,越来越关注的话题。
生物柴油开发时间虽然较短,但是市场占有率增长速度非常惊人。
同时,由于生物柴油具有对传统能源的替代性,自身的可再生性,使用中的环保性等特点,它受到了众多投资者的热烈追捧。
国内生物柴油生产企业古杉毕集团(NYSE:
GU)成功登陆纽交所,成为第39家在纽交所上市的中国公司,公司首次发行1800万份美国信托凭证,每股9.6美元。
古杉集团创立于2001年,产品分为两大类:
一类为生物柴油,一类为生物柴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可用作化工原料的副产品,包括植物沥青、芥酸甲脂、甘油和芥酸酰胺等。
集团年产生物柴油能力达19万吨,在四川、河北、福建均设有生产基地。
古杉毕集团通过利用廉价的原料植物油下脚料、地沟油制成生物柴油,大幅度降低了生物柴油的生产成本;
同时,通过生物柴油副产品深加工,推出了生物柴油和化工中间产品两大产品线,提高了公司的整体利润。
计划到2008年末增加北京、上海、湖南、重庆四处生产基地,同时达到40万吨的年生产能力。
而此前的2006年,中国的另一家生物柴油产业“巨头”福建龙岩卓越公司已在英国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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