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资金食品药品放心工程资金绩效评价报告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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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价思路。
针对食安山东项目的特点,评价工作组采取非现场评价与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项目资料进行书面评审,同时随机抽取部分项目进行现场评价。
非现场评价主要对项目的投入、过程和产出进行评价并形成各项目点得分表,然后将各项目点非现场评价的得分进行平均,形成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指标的最终得分;
现场评价则对项目产出的数量、质量进行现场核查,重点是对项目的效果进行评价并形成得分表,然后将各现场评价点的得分进行平均,形成项目效果的最终得分,两部分汇总形成项目的最终得分。
经与委托方协商,省级食品药品检验能力建设项目全部实施现场评价,主要是对项目的投入、过程和产出指标进行评价并形成得分表。
省级食品药品检验能力建设项目的得分不纳入本项目的最终得分。
食安山东项目的最终得分即本项目的最终得分。
(二)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的方法主要有比较法、专家评议法、公众评判法等。
通过专家评议和社会调查,对比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对项目绩效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的总体思路。
本项目依据《山东省省级预算支出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规程》等文件,设计了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及其权重,结合项目特点设计了投入和过程的三级指标和四级指标、权重、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
依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和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资料,设计了产出的三级和四级指标、确定了各指标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根据指标的重要性设置了权重。
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安全城市和食品安全先进县(市、区)创建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1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并于“食安山东”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35〕号),对项目总体目标进行梳理,设计了项目效果的三级和四级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根据指标的重要性设置了权重。
2.指标体系。
评价工作组对食安山东项目、省级食品药品检验能力建设项目分别设计了指标体系。
食安山东项目按照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一级指标,分别进一步细化设计了二级、三级和四级指标;
省级食品药品检验能力建设项目,只设置了投入、过程和产出三个一级指标。
其中投入、过程指标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共性指标进行设置,产出和效果则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个性化设置。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首先,根据项目内容与特点,从校内外组织食品安全领域的专家成立了评价工作组,评价工作组共有25人组成,其中校外专家2人,我校教师11人,学生20人,分为三个小组:
信息组、社会调查组和评价组。
然后,对项目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充分的沟通,根据项目内容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社会调查方案,完成了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
(1)试评价。
评价工作组选取济南市历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试评价,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部分指标和调查问卷中部分问题进行了调整。
(2)非现场评价。
通过省食药监局给各市、县(市、区)食药监局下发绩效评价通知、资料清单和基础数据表,要求各单位按要求填写基础数据表,报送相关资料和支撑性证明材料,由信息组人员对基础数据表进行审核,评价组以经审核的基础数据表和相关支撑性证明材料为依据,对项目的投入、过程和产出指标进行评分,形成非现场评价工作底稿。
(3)现场评价。
食品安全示范市、县(市、区)创建项目综合考虑地域分布、项目实施阶段等因素,并覆盖示范市、示范县(市、区)以及省财政直管县,确定现场评价范围。
现场评价项目涉及全省10个地市,其中:
示范市5个,占示范市创建总数的71.43%;
示范县(市、区)18个,占示范县(市、区)创建总数的31.58%。
现场评价项目预算资金总额为3200万元,占示范创建项目预算资金总额的42.38%。
品牌创建项目是在对食品安全示范市、县(市、区)进行现场评价的同时,随机走访该市、县(市、区)示范街与示范学校食堂进行现场评价。
示范街区16个,占示范街区创建总数的32%;
示范学校食堂29个,占示范学校食堂总数的24.17%。
现场评价项目预算资金总额为98万元,占餐饮环节品牌创建预算资金总额的26.85%。
放心食品生产基地创建现场评价选取了章丘市绣水大街小作坊园区、枣庄市市中区食品生产加工基地、荣成市食品生产加工基地,抽样比例为30%。
省食品药品检验实验室配套设施建设、省医疗机构制剂标准提高、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示范企业创建、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等项目,全部实施现场评价。
食安山东项目现场评价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勘察和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现场共发放并回收了调查问卷1599份。
通过对问卷调查结果的统计和现场勘察,对项目实施的效果进行评分,并形成现场评价工作底稿。
(4)综合评分。
由项目总负责人对各评价小组的非现场评价工作底稿与现场评价工作底稿进行审核后,汇总形成非现场评价得分表和现场评价得分表,然后分别计算各项目点的平均分,汇总形成项目得分表。
社会调查组对现场评价发放并回收的问卷进行统计、分析,形成社会调查报告。
3.评价报告撰写。
依据综合分析结果,按照《山东省省级预算支出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规程》的要求撰写评价报告。
报告初稿形成后,首先在内部召开绩效评价报告论证会,对绩效评价报告初稿进行审核、完善;
然后,提交省财政厅社保处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对报告进行完善,并最终定稿。
四、评价结论情况
(一)评价综合得分及等次。
食品药品放心工程资金绩效评价综合得分
项目
综合评分(百分制)
评价级别
食安山东
非现场评价得分
66.35
优
现场评价得分
26.54
合计
92.89
省食品药品检验实验室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87.14
良
医疗机构制剂标准提高
83.66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示范企业创建
87.29
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
68.71
中
本项目仅就食安山东项目进行评分,最终形成评价结论为:
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2.89分,绩效级别为优。
(二)主要指标得分情况分析。
1.投入指标分析。
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材料形式合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政策及部门发展规划,绩效指标细化、量化,资金到位及时,资金到位率高。
但效益指标设置不准确,未能反映本项目实施的总体目标,指标值不够清晰、具体。
2.过程指标分析。
大部分单位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质量可控,财务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规,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监控有效。
但部分单位提供的管理制度不完整,无执行的证明材料,品牌创建项目业务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质量不可控。
3.产出指标分析。
项目产出情况较好,示范市、县(市、区)创建按计划完成任务,质量达标,完成及时。
但品牌创建无验收,质量不可控。
4.效果指标分析。
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状况较好,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向好,政府监管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项目实施,促进了产业发展,但是公开信息知晓度略低,中小经营业户食品安全主体意识不强,品牌创建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在促进产业发展方面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项目取得的成效。
1.示范创建项目管理措施得当。
各创建市、县(市、区)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实施质量较好,其中第二批示范创建市、县(市、区)于2017年12月全部顺利通过了验收。
2.省级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明显。
通过项目的实施,省级财政资金带动了各市、县(市、区)政府及企业的资金投入,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各地品牌创建的积极性高,超额完成创建任务。
3.监管部门监管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完善了市、县(市、区)、乡镇三级监管的组织结构;
基层监管人员数量显著增加;
基层监管条件有了显著改善;
各地技术支撑能力大幅增长;
抽检的力度和经费投入显著增强;
创新监管方式,推行智慧监管,提升了监管效能。
4.综合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形成了多部门联动的综合治理体系,综合治理效果显著,消费者对创建市、县(市、区)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90.56%。
5.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明显提高。
餐饮、食品生产企业经营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
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餐饮企业普遍建立了进货查验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食品的可追溯;
大部分市场开办方提高了主体责任意识,完善了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
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普遍进行了HACCP或ISO22000认证,生产企业建立了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
6.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
加强行业自律,强化媒体监督,引导消费者安全消费;
完善应急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实行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开展宣传活动,引导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
推行“明厨亮灶”“透明工场”等工程,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
通过项目的实施,初步形成了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和社会多元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
7.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向好。
各创建市、县(市、区)近三年来没有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
2017年,全省各级各相关部门共完成抽检任务49万批,抽检合格率达到97%,较上一年提高
0.6个百分点。
(四)存在的问题。
1.基层监管部门执法能力亟待提高。
基层监管人员老化,年龄结构不合理,知识老化,无法运用先进的执法设备发挥应有的作用。
2.中小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强。
中小经营者未对票证进行分类整理,部分经营业户收集的进货票证中有大量的白条,无法真正做到可追溯。
3.消费者主动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意识不足。
现场问卷调查发现,有13.63%的被调查者对各类公开信息未关注,有35.4%的被调查者未登录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说明有一部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监督的参与意识不足。
4.品牌示范引领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示范单位未形成对其他经营单位的辐射、带动;
未能通过品牌创建达到扶优汰劣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单位创建的积极性;
没有通过品牌创建,达到提振消费信心,引领消费需求的目的;
品牌创建在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业集约化和标准化水平、经营模式的创新和管理升级等方面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食安山东”标识使用范围受限,使“食安山东”品牌价值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5.亟需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未形成多部门联动的常态化运行机制,亟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保持创建成果。
6.信息化建设难以满足监管需要。
信息化建设远远滞后于监管需要,亟需建设全国性综合食品安全监管系统。
7.部分项目管理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
品牌创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未按创建方案计划的程序进行。
省级食品药品检验能力建设项目除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示范企业创建项目外,其他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项目年度任务完成率较低。
(五)项目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及分值
二级指标及分值
三级指标及分值
得分
得分率
投入
(20分)
项目立项
(12分)
项目立项规范性
(4分)
4
100%
绩效目标合理性
绩效指标明确性
3.65
91.25%
资金落实
(8分)
资金到位率
3.99
99.75%
到位及时率
过程
(30分)
业务管理
(15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3.82
95.5%
制度执行有效性
(6分)
4.66
77.67%
项目质量可控性
(5分)
3.95
77.4%
财务管理
(3分)
2.99
99.67%
资金使用合规性
(9分)
9
财务监控有效性
3
产出
项目产出
实际完成率
(7分)
7
质量达标率
6.30
90%
完成及时率
6
效果
项目效益
社会效益
11
91.67%
可持续影响
9.54
79.5%
消费者满意度
总分
92.89%
五、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管人员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
建议省、市食品监管部门加强基层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吸引有知识、有能力的年轻人员到基层监管部门工作,提高基层监管能力。
(二)加强培训,增强中小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建议加强培训,提高中小经营业户对建立进货台账、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的认识,增强自身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三)加强宣传,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监督的参与意识。
建议加强宣传,帮助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引导消费者关注食品安全,提高消费者对示范创建的认识,主动参与食品安全监督。
(四)充分挖掘品牌价值,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建议加强“食安山东”品牌的宣传,充分挖掘品牌价值,扩大“食安山东”标识的使用范围,使“食安山东”成为引领消费的有效标识;
加强对品牌创建工作的宣传,提高消费者对品牌创建的知晓度,提振消费信心,引领消费需求,扶优汰劣,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业集约化和标准化水平,创新经营模式,促进企业管理升级,扩大示范单位的影响力,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健全完善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建议将多部门联动运行机制常态化,巩固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果。
(六)建设全国性食品安全信息监管系统。
建议建设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系统或平台,整合分散的、碎片化的智慧监管资源,实现市场主体信息、电子监管地图、监管数据的互联共享,实现技术与监管的深度融合。
(七)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建议制定完善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实施流程,加强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成本控制,严格执行实施方案及相关制度,切实保证项目能够及时完成,保证项目实施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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