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调整对一次性筷子行业的影响知识交流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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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专家认为,对木制一次性筷子征收消费税,表明了国家以税收手段促进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的决心。
按照当前市场价格计算,征收5%的消费税将使每箱筷子涨价5元左右,按每箱筷子5000双计算,每双筷子将涨价1分钱。
但对于国内消费者来说,价格的上涨将不会超出消费者的心理和实际承受能力,5%的消费税更重要的是引起全社会对环保和节约资源的重视。
刘岩涛说,对于木制一次性筷子行业来说,征收消费税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方面它必将增加企业生产成本,但同时表明国家对一次性筷子行业的认可,并开始利用税收杠杆进行调节。
市场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全排斥木制一次性筷子,如何有效获取和利用木材资源,应该成为生产企业研究的重点。
据了解,嘉荫县大地有限公司已开始利用口岸优势,大量从俄罗斯进口木材加工一次性筷子。
俄罗斯桦木被称为“黑心桦木”,其质量特性决定了通过造段、旋切等加工工艺处理,即可加工成一次性筷子,可实现木材最大的利用率。
业内人士建议,充分利用俄罗斯远东地区丰富的木材资源,积极开辟国外木材进货渠道,将为一次性筷子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目前,木制一次性筷子即将征税的消息已经让部分商家有所行动。
在哈尔滨一些酒店,经营者推荐客人使用消毒筷来代替一次性筷子。
很多消费者认为,这是一种进步,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具体措施。
此次以突出促进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为重点的消费税调整,将构筑起全社会新的环保防线。
(新华网3月28日报道)
湖南:
绿色税收“卡住”一次性筷子
4月1日起,一次性木筷子、实木地板将征收5%的消费税。
这一政策引起了3月28日闭幕的湖南省林业局长会议代表的共鸣:
“此项政策将会对相关产业形成直接影响,促使它们节约资源,开发环保型的新产品”。
市场引导生产和消费
一位来自益阳的代表认为,对木制一次性筷子征收消费税,表明了国家以税收手段促进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的决心。
这位代表介绍说,按照当前市场价格计算,征收5%的消费税将使每箱筷子涨价5元左右,按每箱筷子5000双计算,每双筷子将涨价1分钱。
但对于国内消费者来说,价格的上涨将不会超出消费者的心理和实际承受能力,5%的消费税更重要的是引起全社会对环保和节约资源的重视。
因为一次性筷子在方便市民的同时也造成了大量的资源浪费。
“国家在禁止砍伐、退耕还林、建造湿地等“大”的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如今在“小”的方面也进行限制,是非常及时的。
”一位来自怀化的代表还举例表示,如果市场上出现成本相同,而且安全可靠可循环使用的筷子,没有5%的消费税负担,必然有很强的价格竞争力,而生产一次性筷子的厂商在成本提高、利润减少的情形下,只能转移资本选择退出。
湖南木材供求缺口大
据调查预测,2010年前,湖南每年需要消耗的森林资源在2610万立方米以上,而现有用材林成过熟林资源只有5000万立方米。
“加上其他消耗,供求缺口将更大。
”省林业厅副厅长胡长清表示,长期以木材生产为目的的林业经营模式导致湖南的森林分布在空间、结构和质量上与社会需求不对称。
胡长清表示,湖南要大力发展商品林特别是速生丰产林和工业原料林,推进林纸浆一体化建设,鼓励木竹综合利用和精深加工,提高森林资源利用率。
大力推行木材节约和代用,积极支持以木材为原料的大型加工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建设原料林基地,将原料林基地建设作为以木材为原料的加工企业的重要准入条件。
另外,严禁将工业原料林采伐指标用于非工业原料林采伐。
另外,为保证采伐后迹地及时更新造林,湖南将组织开展迹地更新造林情况核查,核查结果将通报全省,并与年度木材生产计划挂钩。
(长沙晚报3月29日报道)
消费税重大调整沈城餐饮业平静面对筷子征税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4月1日起,木制一次性筷子将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
3月28日,沈阳市饭店协会副秘书长张国玉表示,目前一些中型饭店已经开始转用消毒筷子,而消费税的征收对消费者而言几乎不会受到影响。
沈城六成饭店用一次性木制筷子
生产和使用木制一次性筷子客观上消耗了大量木材资源,张国玉认为:
对木制一次性筷子征收消费税,能够增强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环保意识。
目前,木制一次性筷子在沈阳市使用比较普遍。
“我市现今共有饭店2万余家,其中60%以上的饭店都在使用木制方便筷,而这些饭店多属于中小型餐饮企业;
星级的饭店几乎都已使用消毒餐具。
”张国玉说。
某酒店负责人李经理表示:
对木制方便筷征收5%的消费税并不会增加多少成本,但这说明节约能源已成为一种大趋势,“我们现在都推荐客人使用消毒筷来代替一次性筷子,而许多消费者也都表示接受。
征收消费税使制筷企业生存艰难
据了解,现在每立方米木材的价格约800元钱,当其加工成一次性筷子时,出厂价格在1100元左右。
除去人工、管理和包装等费用,很多企业加工1立方米木材的利润只有30元至50元。
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的企业出路越发难走。
中国包装资源综合利用委员会副主任董金狮接受采访时说,“市场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全排斥木制一次性筷子,所以如何有效获取和利用木材资源,应该成为生产企业研究的重点,目前已经有不少企业在研究下一步的动作了。
另外,所征收的消费税如何利用成为许多人士关注的问题。
董金狮说:
“现在在日本,征收的税费100%都做回收使用。
我希望这部分费用能够用于抓‘末端’,建立相应的设施,以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辽沈晚报3月29日报道)
哈尔滨部分餐厅已停止使用一次性筷子
从4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的联合通知,木制一次性筷子等商品被列入消费税税目,税率为5%。
据了解,这一调整公布后还未实施,立即引起相关产业和消费的变化。
据了解,木制一次性筷子的单位成本从几分钱到几角钱不等,最低价的木制筷子出厂价格每双在分左右,加上运输成本,市场价格在2分钱左右,5%的消费税使每双筷子增加1厘钱左右。
每双筷子增加1厘钱,是否会影响到木制筷子的消费情况呢?
为此,记者采访了方正县一家卫生筷子厂,该厂工作人员介绍,该厂生产的一次性筷子每5000双出厂价为65元,缴纳消费税后将增长到68元左右。
很多客户在得知征收消费税后价格将上涨,已提前要求进货,该厂对筷子此时是否该出厂却感到很迷惑。
很多客户已表示,很难接受纳税后的价格。
木制一次性筷子征收消费税对餐厅使用这类筷子产生哪些影响呢?
据了解,目前哈尔滨市的餐厅,有的只配备一次性筷子,有的既有消毒筷子也有一次性木制筷子,也有的餐厅已经不使用一次性筷子了。
因此,不同的餐厅,应对这一变化,出现了不同的态度。
商大酒店在2005年已经停止使用一次性木制筷子,该餐厅负责人说,木制一次性筷子有很多是黑作坊生产,很难达到卫生标准,同时也是资源的一种浪费,很多消费者赞成我们这里将筷子在消毒柜消毒后重复使用。
某巴蜀虾饭店的负责人则表示,木制一次性筷子的费用由消费者承担,带包装的一双筷子(含牙签、湿巾)收费一元钱。
因此对筷子征收消费税不影响餐厅里木制筷子的使用。
而一些规模小的餐厅则表示,每天大量使用木制一次性筷子,而且费用不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所以采取其他方式而放弃使用木制一次性筷子。
每双木制一次性筷子增长一厘钱的税额,不难看出税率调整的真正用意。
令人欣慰的是,这一税目的调整还未实施,就已经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一位消费者说,以前到饭店吃饭,专门要木制一次性筷子,以为很卫生,涨价与否与自己关系不大,但通过国家的税目调整,想到该从一点一滴做起,为社会节约资源,同时也为自己的健康着想,以后少使用一次性筷子。
(黑龙江日报3月28日报道)
相关报道:
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消费税的调整细则
据报道,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从4月1日起对消费税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调整细则22日公布如下:
一、关于新增税目
(一)新增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税目。
适用
税率分别为:
1.高尔夫球及球具税率为10%;
2.高档手表税率为20%;
3.游艇税率为10%;
4.木制一次性筷子税率为5%;
5.实木地板税率为5%。
(二)取消汽油、柴油税目,增列成品油税目。
汽油、柴油改为成品油税目下的子目(税率不变)。
另外新增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五个子目。
1.上述新增子目的适用税率(单位税额)分别为:
(1)石脑油,单位税额为元/升;
(2)溶剂油,单位税额为元/升;
(3)润滑油,单位税额为元/升;
(4)燃料油,单位税额为元/升;
(5)航空煤油,单位税额为元/升。
2.上述新增子目的计量单位换算标准分别为:
(1)石脑油1吨=1385升;
(2)溶剂油1吨=1282升;
(3)润滑油1吨=1126升;
(4)燃料油1吨=1015升;
(5)航空煤油1吨=1246升。
计量单位换算标准的调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二、关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上述新增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本通知的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
三、关于取消税目
取消护肤护发品税目,将原属于护肤护发品征税范围的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列入化妆品税目。
四、关于调整税目税率
(一)调整小汽车税目税率。
取消小汽车税目下的小轿车、越野车、小客车子目。
在小汽车税目下分设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目。
适用税率分别为: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升(含)以下的,税率为3%;
(2)气缸容量在升以上至升(含)的,税率为5%;
(3)气缸容量在升以上至升(含)的,税率为9%;
(4)气缸容量在升以上至升(含)的,税率为12%;
(5)气缸容量在升以上至升(含)的,税率为15%;
(6)气缸容量在升以上的,税率为20%。
2.中轻型商用客车,税率为5%。
(二)调整摩托车税率。
将摩托车税率改为按排量分档设置:
1.气缸容量在250毫升(含)以下的,税率为3%;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税率为10%。
(三)调整汽车轮胎税率。
将汽车轮胎10%的税率下调到3%。
(四)调整白酒税率。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比例税率统一为20%。
定额税率为元/斤(500克)或元/500毫升。
从量定额税的计量单位按实际销售商品重量确定,如果实际销售商品是按体积标注计量单位的,应按500毫升为1斤换算,不得按酒度折算。
五、关于组成套装销售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与外购或自产的非应税消费品组成套装销售的,以套装产品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六、关于以自产石脑油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的纳税问题
生产企业将自产石脑油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汽油等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
用于连续生产乙烯等非应税消费品或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
七、关于已纳税款的扣除
下列应税消费品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一)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二)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三)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四)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五)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已纳消费税税款抵扣的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八、关于新增和调整税目的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
新增和调整税目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暂定如下:
(一)高尔夫球及球具为10%;
(二)高档手表为20%;
(三)游艇为10%;
(四)木制一次性筷子为5%;
(五)实木地板为5%;
(六)乘用车为8%;
(七)中轻型商用客车为5%。
九、关于出口
出口应税消费品的退(免)税政策,按调整后的税目税率以及条例和有关规定执行。
十、关于减税免税
(一)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暂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消费税;
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二)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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