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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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九)审批收费
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审批咨询
市城乡规划局驻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负责对以上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给予解释答复,对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答复,没有明确规定或不便当场答复的做好记录,及时协调提出答复意见并告知咨询人。
三、审批流程
(一)收件
1、接收
窗口接收。
市城乡规划局驻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地址:
济宁市吴泰闸路与火炬路交叉口东北角,联系电话:
.
2、登记
对审批事项名称、申请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申请材料名称及份数在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同时录入济宁市城乡规划局“数字规划”管理系统。
3、编号
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窗口工作人员在通过济宁市城乡规划局“数字规划”管理系统录入系统信息时,即可获得系统档案编号,由申请人按照编号查询项目审批情况。
4、出具凭证。
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
凭证内容包括:
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
申请领取方式如下:
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
(二)受理
1、审核。
受理人对照审批条件进行审核。
初步审核主要审查材料以及相关图件是否齐全、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等。
2、补正材料
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
3、受理决定
(1)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登陆济宁市城乡规划局“数字规划”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告知申请人。
(2)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陆济宁市城乡规划局“数字规划”管理系统自动生成不予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告知申请人。
通知和领取的方式同补正材料的方式。
(三)审查。
1、资料审核。
市城乡规划局驻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将审核材料移交市城乡规划局相关科室及各规划分局,工作人员对相关文件资料复核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2、现场勘查。
工作人员对项目进行现场勘查。
(四)审批决定
1、局科室或分局负责人根据内外业审核情况,报局领导签署同意意见。
2、市城乡规划局驻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对批准项目发放相关许可,统一打印许可证书并加盖公章。
(五)决定书送达。
通知申请人到市城乡规划局驻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领取批准文件。
(六)审批流程图。
见附录。
(七)决定公开
审批决定(审批结果)在济宁市城乡规划局网站()公开,公开内容如下:
证书编号、建设单位、项目名称、项目位置、审批时间。
(八)归档。
许可材料实行归类分档。
项目办结后由局办公室统一交市城建档案馆装订归档。
材料实行日清月结、年终一次性集中存放制度。
四、投诉举报
(一)受理岗位和职责:
济宁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法制监察科负责对违纪违法投诉举报事项的协调处理。
(二)投诉举报的处理
1、对信函投诉举报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2、对网络投诉举报应当及时登陆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3、对当面投诉举报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五、表单及文书
(一)申请与受理类。
见附录表1。
(二)审查与决定类。
见附录表2。
(三)特别程序类。
无。
有关说明
部门联系方式:
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
济宁市高新区吴泰闸路75号,联系电话:
济宁市海关东路13号,联系电话:
济宁市城乡规划局任城区分局
济宁市任城大道89号任兴商务中心C809,联系电话:
济宁市城乡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济宁市海川路009号产学研基地(圣都国际会议中心东邻)A1楼305室,联系电话:
济宁市城乡规划局太白湖分局
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运河路新城发展大厦A座2楼
联系电话:
济宁市城乡规划局经开区分局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麟祥路,联系电话:
附录1:
编号:
济宁市建设工程
规划批后管理服务手册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章)
说明
1、本手册为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规划批后管理的重要资料和档案,应妥善保存。
2、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一并领取本手册(一式3份),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项目验线通过后由规划主管部门、规划执法部门及建设单位各执一份。
3、本手册共分3部分,依次为项目放线及验线、项目建设期间管理(±
复验、项目外立面材质及色彩确认)、项目竣工规划核实。
4、建设单位及测绘单位填写本手册内容应确保真实、完整,并对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5、本手册于2015年7月1日起使用,原《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跟踪表》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许可证申请表》不再单独使用。
承诺书
济宁市城乡规划局:
我单位(个人)拟在___建设_____,现正式申请办理规划批后管理手续。
我单位(个人)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关于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有关资料,依法建设等义务和责任,为保证切实履行诚信义务,依法实施规划建设,承诺如下:
1.我单位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真实、准确,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及数据的准确性(包括电子文件与图纸的一致性)负责,不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或批准文件。
2.我单位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办理规划放验线手续前不进行建设活动。
严格按照核发的规划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及批准施工图纸进行建设,不擅自变更规划和建筑设计。
3.我单位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及时在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建设工程规划批后公示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配合规划主管部门和规划执法部门的监管检查。
建筑工程施工至±
阶段时,及时委托规划技术咨询单位进行±
勘验并按要求进行规划确认;
施工至外立面装饰装修阶段时及时按要求进行外立面材质及色彩规划确认;
项目未经规划主管部门竣工规划核实不投入使用。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个人)将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单位公章/个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测绘单位承诺:
该项目规划测绘成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进行编制,我单位对该测绘成果及有关数据准确性负责,因测绘成果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以及测量数据不准确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测绘单位:
(签章)
年月日
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盖章/个人签章:
工
程
概
况
工程名称
建设地址
工程规模
许可证号
发证时间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
设
单
位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电话
联系人
计
设计资质
施
组织机构代码/
社会信用代码
施工负责人
测
绘
注:
本页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规划批后管理资料交接单
粘贴处
①交接单由规划主管部门和规划执法部门填写并签字;
②批后管理资料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起3个工作日内由规划主管部门移交规划执法部门。
第一部分
建设项目规划放线及验线
(未经规划主管部门验线,建设单位不得进行施工建设)
规划放线
放
线
情
定点放线图粘贴处
说明:
1、建设工程规划定点放线图应加盖测绘单位公章,经规划主管部门及规划执法部门人员验线后粘贴于此处。
2、测绘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报告书》由建设单位留存,报告书中的建设工程规划定点放线图应与此处粘贴的定点放线图完全一致。
规划验线
规
划
部
门
验
查验意见:
年月日
规划主管部门
规划执法部门
本页应由规划主管部门及规划执法部门填写验线意见。
第二部分
项目建设期间规划管理
1、建筑工程施工至±
复验
2、项目外立面材质及色彩确认
(以上两项未经规划主管部门复验确认,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后续施工建设)
建筑工程施工至正负零复验
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复验并经规划主管部门及规划执法部门确认后将±
坐标及标高复验表(图)粘贴此处:
其他复验技术资料由建设单位留存。
±
复验意见:
本页由规划主管部门及规划执法部门填写,坐标及标高复验表(图)加盖测绘单位公章。
项目外立面材质及色彩确认
审批情况
实测情况
高度(层数)
材质
色彩
经确认后的材质样品于现场妥善保存,项目规划竣工核实时进行比对。
确认意见:
备注
本页由规划主管部门及规划执法部门填写。
第三部分
项目竣工规划核实
(建设单位备齐应提交资料后,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规划窗口申请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
项目如需分批竣工核实,原则上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单位进行实施;
项目建设完成后应进行整体竣工规划核实)
提
交
资
料
1、申请报告及申报表(规划批后管理服务手册,含验线确认等监管意见);
承
诺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或批准文件的,将依法予以撤销。
我单位(本人)已阅知上述说明,并承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及数据的准确性(含电子文件与图纸的一致性)负责,自愿承担因采用不正当手段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个人):
(签章)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批
准
方
案
与
现
状
照
片
对
比
规划主管部门粘贴批准方案与现状照片。
___________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现场勘验表
序号
勘验内容
规划要求
勘验情况
1
层数、建筑高度
2
建筑
使用
性质
地下工程
出入口设置
面积、层数
使用性质
架空层或裙房
建筑主体
阁楼
面积
3
建筑立面
色彩材质
(本栏填写勘验情况)
4
交通组织
出入口数量
出入口位置、交通流线
5
配套设施
公共设施
各配套设施的层数、面积、实际使用功能确认
社区服务
物业管理
幼儿园
会所
养老
门卫
公厕
热力交换站
配电室
燃气调压站
垃圾收集站(点)
其他
6
绿化
场地内绿化布局
(本栏填写勘验情况)
沿城市道路绿化
绿地率
7
拆除情况
地块内外
8
其他事项
勘验
结论
是否同意竣工规划核实及需要整改事项:
参加人员(签字)
市局科室
分局
园林部门
填表说明:
“规划要求”栏不涉及事项填写“无”;
“勘验情况”栏符合规划要求打“√”,应整改项需文字说明。
竣工规划核实审批表
(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批次)
合格证内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位置
建设规模
合格证编号
审核意见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规划联动部门:
签发意见
签发:
本页由规划主管部门填写,需分批核实的填写本批次相应内容。
项目整体竣工规划核实审批表
核
实
内
容
竣工规划核实情况
总建筑面积
平面布局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间距
建筑退让
立面外装饰
配套工程
绿地率
停车位
旧有建筑设施
拆除情况
地下工程
1、整体竣工规划核实与最终批次规划核实同步进行;
2、本页由规划主管部门填写。
本项目已办理的竣工规划核实手续一览表
栋号
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编号
规划竣工验收
注:
本页由规划主管部门填写。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流程图
事项编码:
事项类型:
非行政许可
法定期限:
20日承诺期限:
部门:
市局许可服务科、各分局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
服务电话:
2363265监督投诉电话:
2167659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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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 工程 竣工 规划 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