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纯住宅建筑施工图纪要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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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47-88)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108-2008)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26-2010)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J14-037-2012)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建质【2009】124号
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
(公通字【2009】46号)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
2.2建设地点;
2.3总建筑面积,建筑占地,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长,宽;
2.4建筑类别、层数、高度;
高层民用建筑:
一类
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二类
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单、多层民用建筑:
不分类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2.5建筑结构形式,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耐久年限,抗震设防烈度;
屋面防水等级;
建筑耐久年限(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
类别
耐久年限
适用范围
4
5
临时性结构
3
25
易于替换的结构构件
2
50
普通房屋、构筑物
1
100
特别重要和纪念性建筑物
抗震设防烈度(问结构)
兰山区7度(0.15g)
河东区8度(0.2g)
屋面防水等级(GB50345-2012)
一级
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
两道防水设防
二级
一般建筑
一道防水设防
2.6建筑耐火等级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和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
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7建筑功能及规模
地下室为戊类储藏室。
3、设计总则
3.1图中所注尺寸以毫米为单位,标高以米为单位。
3.2凡施工及验收规范(如屋面、砌体、地面、门窗等)已对建筑物所用材料、规格、施工要求及验收等有规定者,本说明不再重复,均按有关现行规范执行。
3.3设计中采用标准图、通用图,均应按照该图集及各图纸说明和要求,全面配合施工。
3.4所有与工艺、设备有关的预埋件、预留孔洞等施工时必须与相关专业图纸配合施工。
3.5凡本说明所规定各项,在设计图中另有具体设计和说明时,应按具体设计图的要求施工。
3.6结构体形系数等应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设计规范。
4、建筑物位置及设计标高
4.1本建筑物所在位置按总平面图内坐标位置确定。
4.2本工程所注±
0.000标高相当于绝对标高值XX.XXX。
室内外高差为XX.XXXm。
4.3门顶及窗洞高为结构预留洞口标高。
施工时应注意楼地面与楼梯平台、楼地面完成面与楼梯平台完成面的标高关系。
5、墙体工程
5.1墙体的基础部分见结施;
5.2墙体构造和技术要求详见建筑工程技术措施;
外墙及电梯、楼梯间周圈墙体均采用烧结页岩多孔砖墙和钢筋混凝土墙,厚度200~300详见结施平面图,其他墙体用100、120、200厚加气混凝土砌块。
5.3墙身防潮层:
在室内地坪下约60处做20厚1:
2水泥砂浆内加35%~防水剂。
5.4墙体上300X300以下的留洞本图均不表示,施工前应配合其它专业图纸。
5.5预留洞的封堵:
混凝土墙预留洞的封堵见结施,其余砌筑墙留洞待管道设备安装完成后,用C20细石混凝土填实。
5.6墙身防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砌体墙应在室外地面以上,位于室内地面垫层处设置连续的水平防潮层;
室内相邻地面有高差时,应在高差处墙身侧面加设防潮层;
2湿度大的房间的外墙或内墙内侧应设防潮层;
3室内墙面有防水、防潮、防污、防碰等要求时,应按使用要求设置墙裙。
注:
地震区防潮层应满足墙体抗震整体连接的要求。
6、楼地面工程
6.1室内外回填土必须分层夯实,压实系数不小于0.94,并按规范要求控制含水量。
6.2室内地面的混凝土垫层,均应设纵横向伸缩缝,纵向伸缩缝应采用平头缝或企口缝,间距为3-6m,横向伸缩缝宜采用假缝,间距为6-12m,假缝的宽度为5-20mm,高度为垫层厚度的1/3,缝内填水泥砂浆。
有特殊要求的,见具体设计。
6.3管道竖井在每层楼板处预留洞,尺寸参设备;
安装完成后,用A级岩棉防火材料将预留洞口填塞密实。
6.4所有厨房、卫生间、阳台楼面标高均低于相邻房间及走道的楼地面标高15mm。
6.5所有厨房、卫生间、阳台地漏均做1%排水,坡向地漏。
6.6厨房、卫生间、阳台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墙底部应设置高度大于180mm细石混凝土带,宽度同墙厚,同板一次现浇。
6.7门槛高度及门内外地面高差,电梯门口,无障碍通行的门门内外高差为15mm,并应以斜坡过渡,无障碍门在距地350mm范围内安装护门板。
6.8底层外窗和阳台门、下沿低于2m且紧邻走廊或公用上人屋面的窗和门,应采取防卫措施。
7、屋面工程
7.1本工程的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要求采用二道防水层设防,每道防水层厚度应符合卷材厚度选用标表的规定,最上道防水层必须采用耐根穿刺防水材料。
防水层的材料应相容。
7.2平屋顶坡度为2%,建筑找坡使用膨胀珍珠岩,最薄起始厚度为40mm。
7.3屋面防水卷材采用SBS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每道厚度3.0mm,所用粘结剂、嵌缝胶、保护层应与所选卷材相匹配。
连接处以及基层的转角处均应做成圆弧。
屋面天沟、檐沟纵向排水坡度为1%,泛水及落水管处均附加防水卷材一层。
7.4高低跨卷材防水屋面,当高跨屋面为无组织排水时,低跨屋面受水冲刷的部位应加铺一层整幅卷材,再铺设300-500宽的板材加强保护;
当有组织排水时,水落管下应设C20钢筋混凝土水簸箕,尺寸为400x400,厚度40,%%C4@200双向配筋。
7.5屋面为有组织排水时,外落水管采用UPVC管,公称外径为110mm。
7.6屋面做法见建筑详图。
避雷做法详见电气施工图。
7.7卷材铺贴方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屋面坡度小于3%时,卷材宜平行屋脊铺贴;
2屋面坡度在3%~15%时,卷材可平行或垂直屋脊铺贴;
3屋面坡度大于15%或屋面受振动时,沥青防水卷材应垂直屋脊铺贴,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和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可平行或垂直屋脊铺贴;
4上下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
7.8卷材的铺贴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材防水层上有重物覆盖或基层变形较大时,应优先采用空铺法、点粘法、条粘法或机械固定法,但距屋面周边800mm内以及叠层铺贴的各层卷材之间应满粘;
2防水层采取满粘法施工时,找平层的分格缝处宜空铺,空铺的宽度宜为1OOmm;
3卷材屋面的坡度不宜超过25%,当坡度超过25%时应采取防止卷材下滑的措施。
7.9屋面防水层施工时,应先做好节点、附加层和屋面排水比较集中等部位的处理,然后由屋面最低处向上进行。
铺贴天沟、檐沟卷材时,宜顺天沟、檐沟方向,减少卷材的搭接。
7.10屋面设施的防水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7.10.1铺贴卷材应采用搭接法。
平行于屋脊的搭接缝,应顺流水方向搭接;
垂直于屋脊的搭接缝,应顺年最大频率风向搭接。
7.10.2叠层铺贴的各层卷材,在天沟与屋面的交接处,应采用叉接法搭接,搭接缝应错开;
搭接缝宜留在屋面或天沟侧面,不宜留在沟底。
7.10.3屋面防水层施工时,应先做好节点、附加层和屋面排水比较集中等部位的处理,然后由屋面最低处向上进行。
7.11上下层及相邻两幅卷材的搭接缝应错开,各种卷材搭接宽度应符合表5.1.10的要求。
7.12在铺贴卷材时,不得污染檐口的外侧和墙面。
7.13屋面设施的防水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施基座与结构层相连时,防水层应包裹设施基座的上部,并在地脚螺栓周围做密封处理;
2在防水层上放置设施时,设施下部的防水层应做卷材增强层,必要时应在其上浇筑细石混凝土,其厚度不应小于50mm;
3需经常维护的设施周围和屋面出入口至设施之间的人行道应铺设刚性保护层。
7.14屋顶与外墙交界处、屋顶开口部位四周的保温层,应采用宽度不小于500mm的A级保温材料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7.15屋面工程施工必须符合下列安全规定:
7.15.1严禁在雨天、雪天和五级风及其以上时施工;
7.15.2屋面周边和预留孔洞部位,必须按临边、洞口防护规定设置安全护栏和安全网;
7.15.3屋面坡度大于30%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7.15.4施工人员应穿防滑鞋,特殊情况下无可靠安全措施时,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7.15.5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设施,并应加强火源管理。
7.16坡屋面檐口部位应采取防冰雪融坠的安全措施,于檐口外沿设置挡水栅栏。
7.17屋面工程施工必须符合下列安全规定:
7.17.1严禁在雨天、雪天和五级风及其以上时施工;
7.17.2屋面周边和预留孔洞部位,必须按临边、洞口防护规定设置安全护栏和安全网;
7.17.3屋面坡度大于30%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7.17.4施工人员应穿防滑鞋,特殊情况下无可靠安全措施时,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7.17.5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设施,并应加强火源管理。
7.18屋面坡度大于100%以及大风和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以上的地区,应采取加强瓦材固定等防止瓦材下滑的措施。
8、门窗工程
8.1门窗表中所示洞口尺寸为建筑尺寸,门窗樘与洞口间隙应满足安装固定的实际需要,外窗安装应靠外侧,以便用户在内侧安装防盗棂。
由门窗制作单位确定,确保配合无误。
8.2外门窗与四周墙体连接处应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程施工,做到密闭防渗。
8.3外窗采用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窗(5+12+5)。
8.4建筑外门窗抗风压性能分级为4,气密性能分级为6,水密性能分级为5,保温性能分级为9,隔声性能分级为6。
8.5砖石砌体的门窗过梁,如无集中荷载,除结构有特殊交待外,其余均做钢筋混凝土过梁。
8.6门窗洞口紧贴钢筋混凝土柱或墙一侧时,必须在柱或墙的洞顶标高处预埋与过梁相对应的钢筋,埋入及外露长度均为35d,钢筋搭接范围用%%C6@100钢筋箍。
8.7不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活动门玻璃,固定门玻璃,落地窗的选用均为安全玻璃,钢化玻璃公称厚度为5mm,最大使用面积为3平方米。
8.8屋面玻璃及玻璃幕墙采用夹胶安全玻璃,其胶片厚度为0.76mm。
玻璃幕墙时设有清洁设施,并有可开启窗。
8.9外门窗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国家标准《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2008规定的6级。
外窗气密性其单位缝长空气渗透量为1.0[m^U3^U/(m.h)<q1≤1.5[m^U3^U/(m.h)]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为3.0[m3/(m^U2^U.h)<q2≤4.5[m^U3^U/(m^U2^U.h)]。
8.10活动门玻璃、固定门玻璃和落地窗玻璃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框玻璃应使用符合下列安全玻璃最大允许使用面积表规定的安全玻璃。
2、无框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
8.11外门窗框与门窗洞口之间的缝隙,应采用聚氨酯高效保温材料填实,并用密封膏嵌缝,不得采用水泥砂浆填缝。
8.12安装在易于受到人体或者物体碰撞部位的建筑玻璃采用安全玻璃,并在视线高度设醒目标志或设置护栏等防碰撞措施。
碰撞后可能发生高处或玻璃坠落的,可采用可靠护栏。
安全玻璃暴露边不得存在锋利的边缘和尖锐的角部。
8.13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建筑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8.14硅酮结构密封胶使用前,应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与其相接材料处的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实验,并应对邵氏硬度、标准状态拉伸粘结性能进行复验。
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
进口硅酮结构密封胶应具有商检报告。
8.15屋面玻璃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当屋面玻璃最高点离地面的高度大于3m时,必须使用夹层玻璃。
用于屋面的夹层玻璃,其胶片厚度不应小于0.76mm。
8.16门窗玻璃选用中的其他未尽事宜应遵照《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和《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号及方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8.17人员流动密度大、青少年或幼儿活动的公共场所以及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的部位,其玻璃幕墙应采用安全玻璃;
对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的部位,尚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8.18厨房和卫生间的门应在下部设置不小于0.02㎡的固定百叶,也可在地面留出不小于30mm的缝隙。
8.19楼梯间栏杆:
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
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
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栏杆的水平抗推力为1.0KN/m。
8.20竖向排气道屋顶风帽的安装高度不应低于相邻建筑砌筑体。
排气道的出口设置在上人屋面、住户平台上时,应高出屋面或平台地面2m,当周围4m之内有门窗时,应高出门窗上皮0.6m.。
8.21东西户型居住空间的东西向外窗的遮阳措施为:
东西向外窗设遮阳百叶。
9、装修工程
9.1内装修工程执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修订版)),楼地面部分执行《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2005)。
9.2楼地面构造交接处和地坪高度变化处,除注明外均位于齐平门扇开启处。
9.3室内墙、柱、门窗洞口等阳角均做20厚1:
2水泥砂浆护角线,其高度不低于2m,每侧宽度不小于50mm,内窗台除特殊注明外均做1:
2.5水泥砂浆粉面,并做护角线。
9.4外墙窗台、窗楣、雨篷、阳台、压顶和突出的腰线等除具体设计有要求外,均在上面做流水坡度,下面做滴水,滴水线的宽度不小于6mm,且整齐平滑。
9.5除特殊注明外,所有钢制构件、配件不露明部分须刷防锈底漆两度,露明部分经除锈后刷防锈底漆两度,面漆两度。
所用面漆为调和漆,底漆与面漆应匹配。
9.6木制构件、配件均刷亚光清漆两度,不露明木制品与砌体接触部分均满涂防腐油。
9.7外装修设计和做法索引见立面图及外墙详图。
9.8建筑物及构件的色彩均由施工单位根据设计要求预先制作样板,并同建设方及设计单位研究确定,才能大面积施工。
9.9本工程的二次装修部分不在本次设计范围,其内部装修需另行设计,内装设计应与本工程建筑、结构及设备的设计图纸协调配合,如对本工程有改动应及时通知并征得原设计人员的同意。
9.10地下建筑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及地面的装修材料均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上建筑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及地面的装修材料均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采用B1级装修材料。
9.11室内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所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
9.12建筑内部装修不应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
因特殊要求做改动时,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规范和法规的规定。
建筑内部装修不应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设计所需的净宽度和数量。
10、防火设计
10.1所有墙壁留洞穿管后应用非燃烧材料堵塞,墙面用细石砼,墙身用与周边标号相同的材料,地下室每层为一个防火分区(设置自动喷淋);
地上住宅部分户与户之间窗间墙不满足2米的应在2米范围内采用甲级防火玻璃固定窗扇;
窗槛墙小于1.2米的应在距地1米范围内采用甲级防火玻璃固定窗扇,满足规范要求。
10.2设备防火要求按各专业施工图施工。
10.3本工程设有一部疏散楼梯,满足疏散要求。
10.4管井门为丙级防火门,均开向疏散方向。
防火门窗的制造安装应选择消防部门批准的专业厂家确保其安全可靠,并结合装修安装施工。
10.5所有露明木件以及钢结构部位均做防火处理。
10.6管道穿过隔墙、楼板时,应采用岩棉防火材料将其周围的缝隙填塞密实。
10.7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均满足《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0.2条规定。
外墙采用B1级防火保温材料,每两层设置300宽的硬泡聚氨酯加玻化微珠水平防火隔离带。
轻钢构件外涂30厚防火涂料。
11、室外工程(室外设施)
外挑檐、雨篷、坡道、散水等详见建施和建筑做法说明。
12、电梯
12.1本工程设无机房电梯四部(参数详见电梯,扶梯选型表)。
电梯机房留洞及预埋均由电梯厂家提供详细产品参数,并于施工之前介入。
客梯、消防电梯、兼担架电梯、兼无障碍电梯。
13、施工中注意事项
13.1图中所选用标准图中有对结构工种的预埋件、预留洞,如楼梯、平台钢栏杆、门窗、建筑配件等,本图所标注的各种留洞与预埋件应与各工种密切配合后,确认无误方可施工;
13.2两种材料的墙体交接处,应根据饰面材质在做饰面前加钉金属网或在施工中加贴玻璃丝网格布,防止裂缝;
13.3预埋木砖及贴邻墙体的木质面均做防腐处理,露明铁件均做防锈处理;
13.4楼板留洞的封堵:
待设备管线安装完毕后,用C20细石混凝土封堵密实,管道竖井每层进行封堵。
13.5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3.6本工程图必须经过图纸审查机构以及消防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13.7本工程图图纸交付施工单位后应尽快阅读熟悉图纸,在进行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由甲方、监理、设计、施工等部门参加的图纸会审并进行设计技术交底。
13.8在图纸中如出现表达不清或与其他专业图纸有冲突等问题应及时联系设计,进行解释或修改,严禁不经过设计进行私自修改设计图纸。
13.9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配电室、变压器室等,其内部所有装修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13.10管道井、水泵房、风机房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水泵、风机应采取减振措施。
13.11机械固定系统锚栓、预埋金属固定件数量应通过试验确定,并且每平方米不应小于7个。
单个锚栓拔出力和基层力学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且所有机械固定系统金属固定件、钢筋网片、金属锚栓和承托件应做防锈处理。
13.12住宅建设的选材应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13.13住宅应采取防止外窗玻璃、外墙装饰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坠落或坠落伤人的措施。
13.14住宅建设必须采用质量合格并符合要求的材料与设备。
13.15住宅应在平面布置和建筑构造上采取防噪声措施。
卧室在关窗状态下的白天允许噪声级为45dB(A声级),夜间允许噪声级为37dB(A声级),起居室允许噪声级为45dB(A声级)。
13.16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不应大于75dB。
应采取构造措施提高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
13.17空气声计权隔声量,楼板不应小于45dB(分隔住宅和非居住用途空间的楼板不应小于51dB),分户墙不应小于40dB,外窗不应小于30dB,户门不应小于25dB。
应采取构造措施提高楼板、分户墙、外窗、户门的空气声隔声性能。
13.18水、暖、电、气管线穿过楼板和墙体时,孔洞周边应采取密封隔声措施。
13.19住宅的屋面、外墙、外窗应能防止雨水和冰雪融化水侵入室内。
13.20住宅屋面和外墙的内表面在室内温、湿度设计条件下不应出现结露。
13.21住宅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活度和浓度应符合表7.4.1的规定。
13.22住宅建筑楼梯间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不燃性材料。
13.23建筑内部装修不应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
13.24建筑物内的厨房,其顶棚、墙面、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13.25于入户门一侧做储物空间放置衣帽鞋及放置雨具。
13.26垃圾由物业统一收集处理。
13.27一层所有外门窗均安装防盗楞。
13.28未尽事宜按现行国家规范、规程执行。
14、无障碍设计
14.1在住宅主入口处设无障碍坡道
14.2电梯做无障碍设计,由甲方根据无障碍电梯要求定制。
14.3无障碍住房设计详二期施工图。
防火设计专篇
一、防火设计依据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和省内颁布的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年版和省内颁布的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
规划部门对该地区消防规划的文件
二、总平面位置
见总平面图,与周边建筑之间距离均满足《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4.2条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95)2006年版5.2条规定。
本建筑单体周围设环形消防车道,消防车道满足《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4.3条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95)2006年版6条规定。
7.1.1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m。
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7.1.2高层民用建筑,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展览馆等单、多层公共建筑的周围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对于住宅建筑和山坡地或河道边临空建造的高层建筑,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该长边所在建筑立面应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
三、建筑设计
1、本工程东西XX.XXm,南北XX.XXm,占地面积XXXX.XX㎡(含周边),总建筑面积XXXX.XX㎡。
2、防火分区及疏散距离:
2.1、地下一、二层为设备用房及丙类储藏室(加自喷),每层为一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有两个安全出口;
2.2、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均满足《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0.2的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1.1的规定。
四、结构设计:
本工程结构形式主为剪力墙结构,混凝土梁、柱耐火极限均不小于3.0小时,100厚板耐火极限达2.65小时,墙体部分:
围护墙体为200厚页岩多孔砖墙和钢筋混凝土墙,其余内隔墙为100~200厚加气混凝土砌块。
电梯间、楼梯间围护墙为200厚钢筋混凝土墙和页岩多孔砖墙。
100厚加气混凝土砌块墙板的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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