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哈密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调研报告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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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累计新建廉租房3086套(其中:
哈密市2042套,巴里坤县520套,伊吾县524套),累计完成投资1.81亿元。
2010年计划新建廉租住房1226套(其中:
哈密市1046套,巴里坤县80套,伊吾县100套),地区财政将安排专项补助资金600万元。
目前,任务已分解落实,招投标工作已完成,哈密市812套已开工建设,巴里坤县、伊吾县计划5月初开工建设。
(三)经济适用房、解危解困房、集资房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2007年-2009年,吐鲁番地区共建经济适用住房2145套,19万平方米,投资约2亿元,平均房价1084元/㎡;
哈密地区共建设经济适用住房4014套,2010年计划再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176套,10.94万平方米,投资约1.48亿元。
解危解困房建设方面,2010年吐鲁番市计划建设解危解困房209套,投资2352万元,总建筑面积1.57万平方米。
哈密地区计划由伊吾马场建设解危解困房210套,目前已办完前期建设手续,4月下旬开工建设。
在集资建房方面,吐鲁番地区到2009年底共建设集资住房约3880套。
2010年计划再建设集资统建住房9000套(吐鲁番市7000套,鄯善县1500套,托克逊县500套)。
哈密地区2009年,全地区集资建房开工695套,建设面积76450平方米。
2010年,计划集资建房5384套,建设面积56.3万平方米。
(四)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
2007年—2009年,吐鲁番地区廉租住房建设共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2203万元、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677万元、地方债券1800万元、地方财政投入资金3126万元。
哈密地区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5472万元、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553万元、地方债券2200万元、地方财政投资9877.7万元。
对于中央预算内廉租住房建设投入资金、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地方债券资金,两地区均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由各级财政部门设立专户,专款专用,地区纪检委(监察局)定期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并全过程进行监督,未出现资金挪用等违规问题。
截至2009年底,中央、自治区累计拨付吐鲁番地区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专项补助资金677万元,哈密地区3022万元,都已及时足额拨付县(市)用于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及廉租住房回购和改建。
(五)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顺利
吐鲁番、哈密地区所属县市2010—2014年棚户区改造规划都已编制完成。
吐鲁番地区计划改造9011户,其中:
吐鲁番市4566户,鄯善县1947户,托克逊县2498户。
哈密地区计划改造7164户,其中:
哈密市5772户,巴里坤县1227户,伊吾县165户。
规划均已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审查,将在地区有关部门评审和审批后,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吐鲁番、哈密地区坚持政府主导、强势推进的原则,把棚户区改造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程,狠抓棚户区改造方案的制定和计划的实施,认真落实棚户区改造政策,实行建设全过程阳光操作,确保好事办好办实。
截至2009年底,吐鲁番地区完成棚户区改造190户;
哈密地区完成棚户区改造2105户。
2010年吐鲁番地区棚户区计划改造1551户,其中吐鲁番市900户,鄯善县250户,托克逊县401户。
哈密地区计划改造1867户,其中哈密市1691户,巴里坤县80户,伊吾县96户。
目前各项工作任务都已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前期准备工作正在开展。
哈密地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已开工建设509户。
二、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实施情况
(一)工作任务得到分解落实
根据自治区统一安排和确定的目标任务,2010年吐鲁番地区教育和卫生系统拟加固、改造(更新)29.56万平方米(抗震加固项目20.34万平方米,抗震改造更新项目9.22万平方米)。
其中,吐鲁番市年度任务12.94万平方米(抗震加固项目6.34万平方米,抗震改造更新项目6.6万平方米);
鄯善县年度任务10.91万平方米(抗震加固项目10.63万平方米,抗震改造更新项目0.28万平方米);
托克逊县年度任务5.71万平方米(抗震加固项目3.38万平方米,抗震改造更新项目2.33万平方米)。
哈密地区确定教育、卫生系统抗震加固项目294个,面积32.06万平方米,其中加固项目177个,面积22.84万平方米;
改造项目117个,面积9.22万平方米,总投资估算2亿元。
计划巴里坤县、伊吾县加固改造项目由自治区全额补贴,哈密市加固改造项目地方财政自筹50%,9400万元,已纳入地方财政年度计划。
目前,两地区行署已与相关主管部门和所属县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相关主管部门、县市与实施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将任务分解到实施单位。
(二)开工准备工作有序进行
为做好今年抗震防灾工程建设工作,吐鲁番地区结合2009年工作实施经验,从年初确定项目以来,就要求参与抗震加固鉴定的设计部门提前着手设计工作,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分节假日受理抗震加固图纸审查,所有项目在6月初全部完成招标,6月中旬全面开工,争取在9月份之前全部完成学校抗震加固工程,入冬前全部完成年内工作任务。
哈密地区抗震防灾办公室积极组织县(市)相关人员参加自治区抗震防灾办举办的培训班,并且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举办了本地区的培训班,完成了技术骨干的培训,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撑。
(三)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
为加强对城乡抗震防灾工程建设的领导,吐鲁番地区今年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地区城乡抗震防灾领导机构,完善了《吐鲁番地区教育卫生系统抗震加固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组建了专项督查机构,加大督查力度。
充实责任心强、业务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加强施工图纸审查力量。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履行招标投标制、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总监负责制、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为保质保量完成抗震加固改造工程奠定坚实基础。
哈密地区专门成立了由地委委员芒力克•斯依提同志担任组长,纪检监察局、建设局、教育局、卫生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地区抗震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也已成立了相应机构,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完善了项目、质量安全和资金管理制度。
三、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
(一)房地产市场走势稳定
根据抽样调查,吐鲁番地区2008投资性购房的比例是15%,2009年降至10%,用于自住的比重有所上升。
新建商品住宅按套数计算的空置率为1.1%,按面积计算的空置率为0.9%,仍处于较低水平。
哈密地区2009年共开工建设各类住房119.68万平方米,基本满足了社会各层次购房和租房的需求。
据统计,2009年全地区商品房空置面积约6万平方米、650套,空置率为6.4%,空置原因主要是相关配套设施不完善,影响了购买热情。
根据当地对“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预测,住房需求将呈逐年增长趋势,如果住房建设每年保持10%的增长,供求关系能够基本平衡。
(二)商品房开发建设稳步增长
吐鲁番地区通过加快建设经济适用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解决中低收入普通居民住房困难问题。
自2005年以来,全地区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0.15亿元,人均住房面积从18平方米提高到32.92平方米,无房户从2%降低到0.4%,危旧住户率从0.45%降低到0.05%,2009年实有住宅建筑面积比上年增长了7.68%。
哈密地区出台《房地产开发优惠政策》,鼓励支持房地产业发展,2009年实际开发商品房面积达到94.33万平方米,完成年计划任务的135%。
2010年,哈密地区计划开发商品房90万平方米,其中90平方米以下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面积为65万平方米,占商品房开发总面积的72.2%。
(三)房地产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2008年以来,吐鲁番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测绘、评估机构、拆迁公司进行了多次联合督察行动,重点对未取得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在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未取得城镇房屋拆迁许可或违反拆迁许可规定实施暴力拆迁等十个方面问题进行了督察,针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向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7份。
哈密地区重点对2007年以来新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进行了检查,在商品房销售环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但发现有部分房地产企业存在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违法开工;
个别房地产开发项目规避招标等现象。
向相关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8份,建设工程违规通知单1份,建设工程停止施工通知单6份。
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情况
(一)建筑节能工作全面展开。
吐鲁番、哈密地区新建民用建筑节能50%强制性标准已全面实施。
吐鲁番地区将既有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任务纳入各县(市)全面推进建筑节能目标管理,对两县一市进行任务分解安排,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
截至2009年底,吐鲁番地区既有居住建筑面积217万平方米,已完成供热计量改造4.55万平方米。
哈密地区既有居住建筑面积952万平方米(含铁路、石油300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和热计量改造面积11.26万平方米。
(二)城镇供热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吐鲁番地区已经停止由房屋产权单位或职工所在单位统包的福利用热制度,改为居民采暖用户直接向供热企业交纳采暖费,全部实现了采暖费补贴“暗补”变“明补”。
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了供热计量数据采集系统,并结合各县市实际积极开展“两部制”热价的制定工作。
哈密市已制定出台“两部制”热价,巴里坤县、伊吾县“两部制”热价正在制定之中。
(三)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基本正常。
吐鲁番市、鄯善县建有污水处理厂,主要采用氧化塘工艺,污水基本能够得到处理;
吐鲁番市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一座,鄯善县建成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处理场一座。
托克逊县城镇基础设施较为薄弱,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没有垃圾处理设施。
哈密市已建日处理能力10万立方米的污水处理厂一座,由于管网收集能力不足,目前实际日处理3万立方米;
巴里坤县城已建日处理能力3500立方米污水处理厂一座,目前实际日处理1400立方米;
伊吾县城已建日处理能力1000立方米污水处理厂一座,目前实际日处理400立方米,都需要进行管网扩建。
哈密市已建日处理能力300吨垃圾无害化处理厂一座,将于今年7月投入运营;
巴里坤县已建日处理能力30吨垃圾无害化处理厂一座;
伊吾县计划建设日处理能力15吨垃圾处理厂一座,将于今年上半年开工建设。
五、城乡规划工作情况
(一)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得到认真贯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颁布后,吐鲁番地区积极组织地、市(县)、乡城乡规划管理人员分批次安排36人参加集中培训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规划业务及执法水平。
各县(市)成立了宣传领导小组,制定了宣传方案,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宣传咨询点、固定展示版、广播媒体及将规划宣传资料散发到社区、乡镇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开展规划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全面清理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有关文件,及时纠正涉及城乡规划调整修改,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的有关文件。
鄯善县规划局制订了《鄯善县建设用地调整容积率规划管理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城乡规划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修改,容积率调整的程序。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哈密地委专门提出了“十二条不准”,行署专题召开城乡规划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哈密地区城乡规划工作的实施意见》,使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二)城乡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
《吐鲁番地区地域城镇体系规划》已委托新疆生态地理研究所开展修编,计划于2010年9月完成。
《吐鲁番市城市总体规划》、《托克逊县城市总体规划》、《鄯善县城市总体城规划》都已编制完成,其中吐鲁番市、托克逊县总规已报批,鄯善县总体规划计划今年完成专家评审和报批工作;
吐鲁番辖区现有10个建制镇(七泉湖镇、大河沿镇、鄯善镇、鲁克沁镇、鄯善火车站镇、七克台镇、连木沁镇、托克逊镇、库米什镇、克尔碱镇)已全部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鄯善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已编制完成;
全地区16个乡,编制完成规划的有11个。
170个行政村,编制完成规划的有7个。
吐鲁番地区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已完成近期住房建设规划,正在编制“十二五”小城镇建设规划,计划今年上半年完成。
各县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均已委托规划设计院组织编制,计划年底完成。
《哈密地区区域城镇体系规划》也委托新疆生态地理研究所进行修编,目前已完成修编大纲;
《哈密市总体规划》、《巴里坤县城规划》、《伊吾县城规划》、全地区8个建制镇规划、巴里坤、伊吾两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都已编制完成;
27个乡,有16个编制完成规划,169个行政村,有128个编制完成村级规划。
2011年—2015年近期建设规划已完成近期住房建设规划,正在编制哈密地区“十二五”小城镇建设规划,计划今年上半年完成。
(三)城乡规划编制管理经费得到保障。
吐鲁番地区把地区城镇体系规划编制经费纳入了2010年财政预算。
各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县城总体规划、乡镇规划、中心村规划及各专项规划、详规编制经费均由当地财政给予了保障。
哈密地区各县(市)财政从2007年开始,陆续安排财政专项资金1077.7万元用于规划编制管理经费。
除了各项规划编制费用由县(市)财政支付外,每年对大乡(镇)安排管理经费2万元,对小乡(镇)安排管理经费1万元。
今年,哈密地区把《哈密地区区域城镇体系规划》修编经费纳入了地区财政预算,计划35万元,已拨付经费10万元。
(四)房地产开发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按照自治区关于专项治理的要求,吐鲁番、哈密地区都已完成了自查工作。
吐鲁番地区通过检查发现鄯善县2008年开发的新楼兰住宅小区总用地面积为20.81公顷,鄯善县规划局将该项目肢解为21个项目,越权审批;
托克逊县碧水云天小区、始昌花园小区、吐鲁番市西域丽都小区、祥和小区安置楼和广元居小区存在越权审批问题;
查处了新疆汇通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同兴小区擅自调整容积率案件1件,对该项目进行了行政处罚,要求补交规划变更费0.535万元,罚款2万余元,责令该公司补征建设用地,使容积率满足规划许可条件。
哈密地区查处哈密市天马金茂花园住宅小区、欧景苑小区存在违规变更容积率,改变绿地使用性质等问题,均已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六、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近年来,吐鲁番、哈密各县市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投资支持,增加公益性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投入,开放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市场,引导社会投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重点做好了城镇供排水管网改造、燃气、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项目建设工作,城镇市政基础设施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2010年,吐鲁番地区计划强力推进吐鲁番市新城区建设,重点完成一期工程11条道路(共计9.25公里)的路网及地下基础设施管线安装工程,外部供水引入工程。
继续推进吐鲁番市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日元贷款项目),全面完成老城区集中供热站及配套附属设施、水源地改建、污水处理厂建设等工程,全面提升老城区基础设施的服务功能。
启动城市交通与环境改善工程(亚行贷款项目),重点完成丝绸路、火焰山路、绿洲路三条道路路网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实现新区与老区的路网连接。
鄯善县计划实施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将城市基础设施向城郊东巴扎乡、辟展乡延伸,重点开展乔克塘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投资1900万元修建乔克塔木村道路,投资2100万元建设东巴扎乡道路。
托克逊县计划投资约8000万元实施县城改造工程,投资890万元实施县城北区排水管网项目工程,同时陆续启动集中供热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
哈密地区2010年安排城市(含县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9项,总投资67829万元。
其中计划投入11360万元改扩建城市主次干道8条;
投资8000万元建设哈密市第四水厂;
投资340万元硬化、亮化巷道7条;
投资2713万元实施城镇绿化项目6个,新增绿地42.15万平方米;
投资1.08亿元实施城镇集中供热项目3个,新增供热面积145万平方米;
投资660万元实施城镇供排水二级管网改造项目2个;
投资2450万元建设民族体育馆、赛马场、体育中心东看台;
投资31506万元实施城镇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项。
安排实施小城镇(含乡)建设项目9个,项目投资9485万元,主要是:
哈密市二堡镇、陶家宫乡、五堡乡、星星峡镇、花园乡、白石头乡松树塘风景名胜区集中供热、绿化、亮化及人行道硬化工程、垃圾处理厂建设及排污管道维修工程,投资5960万元;
巴里坤县大河镇、博尔羌吉镇供排水改扩建工程及道路建设等,投资2162万元;
伊吾县淖毛湖镇供排水及污水处理厂工程,投资1363万元。
地区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支持小城镇建设。
七、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
吐鲁番地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围绕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把好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推进反腐倡廉机制和制度建设,强化源头预防与专项治理;
切实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在全行业开展了“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主题教育活动,坚持诚信教育与诚信实践相结合,大力倡导诚信理念,通过积极正面的文化渲染、深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为建设行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哈密地区今年4月1日专门召开了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了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完善了惩防体系建设,提出了反腐倡廉“十个不准”原则和“五个禁止”规定,即:
一不准违反法定基本建设程序上项目;
二不准互相串通,虚假招标,围标串标;
三不准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
四不准擅自改变城乡规划、改变土地用途、违规调整容积率;
五不准无证设计和超资质承揽业务;
六不准从事非法中介经营活动;
七不准囤集房源、哄抬房价、一房多售;
八不准私设“小金库”;
九不准违规收费和搭车收费;
十不准偷工减料,不认真履行施工监理责任,污染环境和质量安全责任不落实。
“五个禁止”规定是:
一严禁以权谋私;
二严禁行贿受贿;
三严禁铺张浪费;
四严禁弄虚作假;
五严禁干预和插手市场经营活动。
吐鲁番地区认真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实施的6个文明行业标准,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制定具体创建计划,提出明确目标要求,把群众反映较大、投诉较多的行业和领域作为创建工作的突破口,大力宣传和倡导依法拆迁、文明拆迁和文明施工,把解决存在的某些不文明行为、不文明形象作为创建工作的重点,不断推进了创建工作在更大范围内取得成效,行业整体形象有了很大提升。
哈密地区建设系统深入开展了以职业道德建设、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平安建设为主要内容,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提高服务水平为重点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变“承诺制”为“即时办理制”,变“到期办结”为“提前办结”,变“企业上门”为“部门上门”,推行周六周日预约服务制,扎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了《建设系统2010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2010年地区建设系统应急工作方案》、《2010年信访工作方案》,完善了《建设系统处置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制度和工作机制,为本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八、对口支援项目准备工作情况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需要,经与支援省区初步协商,吐鲁番地区拟选定2个对口支援项目(分十年建成),分别是10000户边远农牧民安居工程项目和5000套廉租房建设(包括棚户区改造)项目。
哈密地区选定3个对口支援项目,分别是棚户区改造项目、哈密市东西河坝生态治理项目和小城镇建设项目。
九、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住房保障方面:
一是各地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划已编制完成,工矿棚户区改造开始启动,但各地普遍希望国家和自治区能加大投资支持力度;
二是自治区提出实施富民安居工程,各地均提出了现有农村抗震安居工程如何与新要求进行衔接的问题。
建议: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投资,争取自治区相应配套资金,加大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支持。
二是根据自治区的要求,尽快协调制定实施富民安居工程具体措施和办法,指导各地开展工作。
(二)抗震防灾工作方面:
一是前期费用难以落实。
自治区补助资金不包括抗震加固鉴定费用,地方又无力解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体工作进度。
二是2010年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计划迟迟没有下达,抗震加固和改造项目难以立即开展,可能会影响到假期学校抗震加固工程准备工作。
三是列入计划内的建设项目地方自筹资金落实存在一定困难。
自治区尽快协调下达2010年补助资金,并适当提高补助比例。
(三)城乡规划方面:
一是村镇规划管理工作十分薄弱,部分县市缺乏乡镇规划管理人员和编制,村镇规划管理机构人员不落实,经费无保障,乡村规划许可制度未能全面开展,村镇规划得不到有效实施。
二是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投入不足,导致规划编制工作相对滞后,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覆盖率低,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缺乏指导依据,项目许可存在随意性和盲目性,难以适应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需要。
自治区加大对全区村镇规划管理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村镇规划管理人员技术水平;
积极争取自治区财政对村镇规划编制工作的支持,协调自治区规划技术力量对特别困难地区规划编制工作给予支援。
(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求巨大,根据吐鲁番、哈密地区初步规划,“十二五”期间市政基础设施投资需求超过100亿元,而“十一五”期间,两地区实际完成投资预计在40亿元左右,资金缺口很大。
同时,中央2010年1号文件又对新农村建设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但国家和自治区安排小城镇基础设施和中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较少,建设步伐较为缓慢。
自治区重点做好“十二五”城镇基础设施规划工作,积极与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进行对接,争取更大的支持。
在争取国家和自治区补助投资的同时,加大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外资贷款的利用力度,支持城市供排水、供热、供气、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工程建设。
(五)节能减排方面:
一是城镇排水管网不完善,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负荷不足,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二是县城垃圾处理项目缺乏投资支持,建设运营管理存在较大问题。
建议厅里协调有关部门在“十二五”期间,重点加大对城镇排水管网和垃圾处理项目的投资支持力度,督促各地加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
(六)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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