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1010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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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人口修正说明-22-
3.3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有量预测-25-
3.3.1耕地保有量预测-25-
3.3.2基本农田保护目标预测-26-
3.4建设用地规模预测-26-
3.4.1城镇用地规模预测-27-
3.4.2农村居民点规模预测-29-
3.4.3采矿用地预测-30-
3.4.4交通用地预测-30-
3.4.5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预测-32-
3.5指标分解说明-32-
3.5.1指标分解原则-32-
3.5.2指标分解依据-33-
3.5.3指标分解方法-33-
3.6规划目标确定说明-35-
3.6.1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35-
3.6.2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目标-35-
3.7土地结构调整原则-36-
3.8土地利用空间结构优化的原则-37-
3.9与相关规划的衔接-37-
3.10近期规划说明-39-
3.10.1近期的原则-39-
3.10.2近期土地利用目标-39-
4对区域土地利用的统筹说明-40-
4.1西峰区土地利用分区的原则-40-
4.2西峰区土地利用分区说明-41-
4.3西峰区功能分区-43-
4.4西峰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43-
5耕地保护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45-
5.1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说明-45-
5.2土地开发整理目标-46-
5.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计划-46-
5.4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管理措施-48-
6《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49-
6.1西峰区土地利用生态环境问题分析-50-
6.2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分析-51-
6.3基础设施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53-
6.4土地开发整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55-
6.5重大生态建设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57-
6.6优化土地利用布局的生态功能分区-58-
6.7预防和减轻开发建设对环境的不良影响-59-
7乡(镇)土地利用调控-61-
7.1乡(镇)级土地利用调控指标-61-
7.2乡(镇)政府所在地用地调控-62-
7.3乡(镇)级土地利用调控措施-63-
8规划其他相关问题的说明-63-
8.1对上级规划下达指标的落实情况-63-
8.2规划的相关说明-68-
8.2.1关于乡镇合并的说明-68-
8.2.2关于计量单位-68-
8.3与相关部门及专家组意见的衔接-68-
8.3.1部门及专家组修改意见-68-
8.3.2意见完善情况-71-
8.4规划修编过程-74-
8.4.1准备阶段-74-
8.4.2资料收集与整理阶段-74-
8.4.3专题研究阶段-75-
8.4.4规划编制阶段-78-
8.4.5论证协调阶段-78-
8.5规划成果-79-
前言
1西峰区概况和上轮规划实施情况
1.1西峰区概况
西峰区地处甘肃省东部,泾河上游,位于董志塬腹地,处在东经107°
27′42″-107°
52′48″和北纬35°
25′55″-35°
5′11″之间,北靠庆城县,南接宁县,西和镇原县毗邻,东与合水县相望。
属陕、甘、宁三省区金三角地带,是庆阳市政治、经济、文化、交通和商贸流通中心。
全区共辖5乡2镇,100个行政村,883个自然村;
3个街道办事处,15个社区,总人口34.90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0.93万人,城镇人口13.97万人,目前城镇化率为40.03%,土地总面积999.02平方公里。
1.1.1自然概况
西峰区系陇东黄土高原沟壑区,平均海拔1421.00米,地形呈扇状,南北长约47.70公里,东西宽约34.80公里,塬面较为完整,地势平坦广阔。
土壤以黑垆土为主,微碱性,土地肥沃,疏松、保水保肥,垂直渗透性强。
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显示,现有耕地面积33688.31公顷(50.53万亩)。
全区主要河流有泾河一级支流蒲河和马莲河一级支流砚瓦川、赵家川。
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2.79亿立方米,可利用水资源量约0.80亿立方米,为全国人均水平的1/9,全省人均水平的1/6,资源型干旱缺水问题非常突出。
潜层地下水是全区人畜和工业用水的主要水源,黄土层深厚,水质良好。
西峰油田探明储量达1.70亿吨以上,将陇东含油面积扩大到2.50万平方公里,现正处在大规模的开发建设期。
1.1.2社会经济概况
1.1.2.1国民经济
近年来,全区以加快建设“陇东经济强区、文化名区、人居美区”为目标,以抓工业和项目为突破口,开发“四色”产业,实施“六大”战略,促进全区经济步入快车道。
2009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4.14亿元(石油23.5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8%。
其中:
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7.66亿元,增长7.2%;
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37.18亿元,增长15.3%,在第二产业中,工业实现增加值28.79亿元,比上年增长15.4%;
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9.29亿元,增长10.9%。
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0.3:
50.1:
39.6,标志着西峰区已进入了工业化阶段。
二、三产业已成为推动西峰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
农业总产值达到15.60亿元,实现增加值7.67亿元。
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48118万元,比上年增长72.3%。
按城乡分:
城镇完成投资700015万元,比上年增长76.7%;
农村完成投资48103万元,比上年增长26.9%。
按三次产业分:
第一产业完成投资29180万元,比上年增长85.8%;
第二产业完成投资179472万元,比上年增长83.5%;
第三产业完成投资539466万元,比上年增长68.2%。
1.1.2.2社会事业
城市基础设施明显增强。
城市街区道路、水电、通讯、文化、教育、广播、电视、商业餐饮、娱乐、绿化、环保等基础设施日臻完善,服务功能不断提高。
1.2土地利用现状
1.2.1土地利用数量结构
据西峰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全区土地总面积为99901.82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为62918.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62.98%;
建设用地面积为14998.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15.01%;
其他土地面积为21984.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01%。
农用地:
面积为62918.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2.98%。
农用地分为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分别为33688.31公顷、2027.64公顷、25692.70公顷、0.09公顷、1509.87公顷,所占农用地的比重分别为53.54%、3.22%、40.83%、0.00%、2.40%。
建设用地:
面积为14998.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01%。
建设用地分为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分别为14474.81公顷、470.19公顷、53.81公顷,所占建设用地的比重分别为96.51%、3.13%、0.36%。
其他土地:
面积为21984.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01%。
其他土地分为水域和自然保留地,面积分别为287.96公顷、21696.44公顷,所占其他土地的比重分别为1.31%、98.69%。
1.2.2土地利用空间结构
西峰区系陇东黄土高原沟壑区,地势由东向西南倾斜,塬面较为完整,地势平坦广阔,为农林牧业的发展提供了较优越的条件。
在各乡镇中,董志镇和彭原乡土地总面积相对较大,显胜乡土地总面积较小,其他乡镇的土地总面积相差不大。
董志镇农用地面积最大,规模为14265.06公顷,占全区农用地总面积的22.67%;
彭原乡农用地面积相对较大,显胜乡农用地面积较小,为5825.20公顷,占全区农用地面积的9.26%。
耕地:
董志镇的耕地面积为7664.43公顷,面积最大;
显胜乡的耕地面积为2960.33公顷,面积最小。
园地:
温泉乡园地面积最大,为509.60公顷;
显胜乡园地面积最小,为33.18公顷。
林地:
董志镇相对全区其他地方林地面积较大,占地6053.24公顷;
显胜乡较小,占地2640.90公顷。
牧草地:
肖金牧草地面积为0.09公顷,其他乡镇均无牧草地。
其他农用地:
董志镇所占其他农用地面积最大,为307.55公顷;
温泉乡所占其他农用地面积最小,为141.57公顷。
董志镇、肖金镇和彭原乡的建设用地规模排在前三位,总面积分别为3054.01公顷,2440.58公顷,2422.04公顷,三个乡镇的建设用地面积占全区的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为52.78%,其中,董志镇建设用地面积为全区最大,占全区建设用地的面积20.36%。
交通水利用地主要分布于彭原乡,主要是因为庆阳市民用机场用地坐落与此,仅机场用地就达90.84公顷,约占全区交通运输用地的21.46%;
显胜乡和西街街道无交通水利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的面积较小,且各乡镇都有零星分布,主要分布在后官寨乡,显胜乡和城区无其他建设用地。
彭原乡的其他土地面积最大,董志镇次之,肖金镇、显胜乡、温泉乡、什社乡和后官寨乡的其他土地面积相差不大。
1.3上轮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1.3.1耕地保护目标
《西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确定全区2010年的耕地保有量目标为40671.84公顷。
西峰区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显示,2008年耕地保有量为39242.41公顷,低于现行规划目标1429.43公顷。
根据“四查清、四对照”资料,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统计耕地保有量为33688.31公顷,比规划的少6983.53公顷。
其主要原因是:
新增各项建设用地占用耕地2814.033公顷,生态退耕和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16769.34公顷。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15318.85公顷,占整个规划期间控制指标的43.32%,增减相抵,净减耕地6845.42公顷,2009年末实有耕地面积33688.31公顷,低于现行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目标,现行规划所确定的耕地保有量目标未得到实现。
1.3.2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现行规划确定至1996年底,西峰区共划守基本农田30142.7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74.40%。
按照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西峰区现有耕地总量为33688.3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2491.25公顷。
1.3.3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现行规划确定1997-2010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5092.37公顷;
根据“四查清、四对照”成果以及2009年二调数据,1997-2009年,各项建设累计新增用地5394.93公顷。
对规划指标略有突破,表明西峰区建设用地需求量大,其中,2005-2009年四年期间,西峰区新增建设用地达1005.65公顷。
1.3.4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
现行规划确定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为991.07公顷;
根据“四查清、四对照”成果以及2009年二调数据,1997-2009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2814.03公顷,西峰区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超过规划指标。
1.3.5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指标
现行规划确定全区补充耕地数量不少于2325.81公顷;
根据“四查清、四对照”成果以及2009年二调数据,1997-2009年期间,实际补充耕地15318.85公顷。
建设占用耕地得到了充分的补充。
总体而言,西峰区现行规划实施情况不太理想,主要是原因是西峰区作为全市的中心城市,特别是石油产业的推动下,用地需求全面持续增长,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等城乡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均需要以大量用地为支撑,从而形成对各类建设用地的刚性需求。
1.4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上轮规划在实施管理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由于规划本身存在着一些不足,管理制度也不尽完善,规划用地管地意识还比较薄弱,使得规划在实施管理上也存在一些问题。
1.4.1基础数据不实,影响规划的可操作性
上轮规划在土地利用规划指标的制定、规划方案的优选、土地利用及潜力分析、土地需求量预测、土地利用分区、图件绘制、信息系统建立等方面,虽然编制单位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是由于科技水平发展的限制,先进的技术手段应用不够,难以适应现代管理的要求。
由于上轮规划编制周期过长,基础数据更新不及时,基期数据不能完全反映土地利用现状,影响了规划的科学性,对土地规划管理工作带来了一些不利影响。
1.4.2规划方案缺乏前瞻性和弹性
上轮规划在编制时虽然考虑了因地制宜,结合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的实际,但对不同区域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分析还略显不足,给规划的实施带来了影响,一旦用地就要修改和调整规划。
如果不及时调整规划,许多促进经济发展的项目不能开工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1.4.4宣传不够,社会对规划认识不深
尽管新土地管理法确定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确立了以土地供给引导需求的用地机制和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的土地用途管理制度,但宣传还不够,把土地规划理解为“单纯供地”功能的意识依然存在,以致违反规划管地、用地现象在一些地方还时有发生。
1.5对新一轮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1.5.1严格用途管制,切实加强对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
要坚决执行国家关于土地实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政策。
各类建设用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严密测算,做到既符合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又切实可行,并纳入统一的用途管制。
各项建设在规划定点放线时,规划部门和土管部门要共同参与,切实保证各项建设用地合理合法。
严格控制城市、集镇建设规模。
今后,西峰区除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外,其余建设要控制在规划城区的区域内,要走“盘活存量、节地挖潜”的路子,通过改造旧城区,解决用地问题。
要严格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凡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必须承担开垦相同数量和质量的耕地,或由市国土局按政策规定收取征地单位的造地费,用于开发复垦新耕地。
1.5.2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管理
首先,制定《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
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关于“占多少,补多少”的基本原则,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保证补充耕地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必须严格执行按建设用地项目考核耕地占补平衡。
其次,建立异地补充耕地制度。
再者,建立补充耕地储备制度。
国土资源局应做好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和保证补充耕地质量,把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耕地、土地整理复垦新增耕地和具有开发潜力的耕地按一定比例储备起来,通过改造、开发、整理、置换将其优先发展重点项目,并按改造后的耕地质量程度逐步纳入到基本农田保护区中。
1.5.3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首先,要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建设项目用地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调整方案实施,不得擅自突破用地规模、改变土地用途或更改建设项目;
其次,加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激励机制,充分利用税收工具促进土地的集约和节约利用;
再次,切实盘活存量土地,挖掘城镇存量建设用地的潜力。
1.5.4加强部门用地协调
由于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存在一定的差距,使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受到很大的限制和制约。
如工业集中区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退耕还林、农业结构调整等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不够紧密,必须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做好规划修编。
1.5.5建立和完善规划管理的信息系统
规划素有“三分规划,七分管理”之说,规划的实施管理是提高规划实施效果的重要保证,在当今知识经济的时代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可以应用高新技术参与规划监督,积极探索并运用计算机及遥感技术(RS)、全球定位系统(GPS)和地理信息系统(GIS)等现代技术手段,实行专项检查与经常性监督检相结合,监控土地资源的利用状况,及时地提供最新的数据资料,了解规划最新的实施动态,以使社会、经济、环境和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2规划依据和规划期限
2.1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8)《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9)《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33号);
(1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11)《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82号);
(12)《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8]33号);
(1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发[2009]43号);
(1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51号);
(15)《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8号);
(16)《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甘国土资规[2010]71号)
(17)甘肃省颁布的涉及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与实施的政策、规定;
(18)《庆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19)《西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20)《西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21)《西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2)《庆阳市西峰区发展战略规划》;
(23)西峰区城镇、交通、水利、林业、生态等相关专业规划;
(24)规划前期研究成果。
2.2规划范围和期限
规划范围为西峰区所辖行政区域的5乡2镇以及3个街道办事处(肖金镇、董志镇、彭原乡、显胜乡、什社乡、温泉乡、后官寨乡、西街街道、南街街道、北街街道),土地总面积999.02平方公里。
《规划》以2009年为基期年,2015年为规划阶段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远期目标年。
3规划主要内容说明
3.1基础数据采用
本规划中采用的土地利用基础数据由西峰区1996-2008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和西峰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两部分组成。
因县乡级规划国家要求采用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而庆阳市市级规划采用了历年变更调查数据,两者存在基期以及部分数据出入较大的问题,本规划数据对比如下。
3.1.1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土地利用现状数据采用西峰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以2009年为基期,依据《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要求,将其转换为规划基数分类,《规划》中称为“西峰区规划基础数据(2009)”。
西峰区规划基础数据土地总面积为99901.82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为62918.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2.46%;
建设用地面积为14998.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01%;
3.1.2土地利用变更数据
为确保对土地利用变化趋势的准确分析、判断与预测,要求采用的分析数据保持较强的连贯性,以反映现实变化的增减量。
为此,在进行土地利用变化趋势分析时,主要采用西峰区历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
由于1996-2002年变更调查数据中地类是按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1984)》(即通常所说的“8大类”)划分的,而2003-2008年变更调查数据的地类是按照《全国土地分类(2002)》(过渡时期适用)(即通常所说的“三大类”)划分的,二者的统计口径不一致。
为便于对照分析,在进行动态分析时,首先,依照两个分类系统的详细地类和说明,将1996-2002年变更调查数据对照转换为《全国土地分类(2002)》(过渡时期适用)中的类型,即将二者先统一到“三大类”。
依据《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的要求,将统一的土地变更调查数据转换为土地规划分类数据,形成规划基期年各类用地基础数据。
《规划》中统称为“西峰区1996-2008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
(见表3-1)
庆阳市市级规划西峰数据采用2005年变更数据,将其与西峰区2008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以及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2009)按规划基期分类三种数据对比表。
(见表3-2)
3.1.3基础数据转换说明
依据《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的要求,将西峰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以及变更数据进行转换。
现对草地转换进行具体说明。
西峰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草地面积包括天然牧草、人工牧草以及其它草地,其中,天然牧草地为0.00公顷,人工牧草地为0.09公顷,其它草地为21696.44公顷;
按照《规程》要求转换后,将草地改成牧草地,仅包括天然牧草地和人工牧草地;
而将其它草地转到其他土地中的自然保留地。
转换后,牧草地总面积为0.09公顷,自然保留地总面积为21696.44公顷,自然保留地中不存在冰川及永久积雪、沼泽地、盐碱地、沙地、裸地、高原荒漠、苔原等用地。
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中,天然牧草地31216.10公顷,人工牧草地1888.91公顷,其它草地1184.68公顷;
转换后,牧草地总面积为33105.01公顷,自然保留地为5017.88公顷,包括空闲地3833.02公顷,裸地0.18公顷,其它草地1184.68公顷。
2005年,庆阳市级规划基础数据转换后,耕地、林地、园地、牧草地、城镇工矿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交通水利用地面积均与本规划一致。
表3-1西峰区1996-2008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
单位:
公顷
年份
总计
农用地
建设用地
其他土地
耕地
园地
林地
牧草地
其他农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水域
自然保留地
城镇用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
采矿用地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利设施用地
1996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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