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第二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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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第二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
学校第二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
为做好学校第二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进一步深化人
事制度改革,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优化人力资源
配置,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根据《事业单位
人事管理条例》《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省部分行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施后有关问题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和市编委办《关于XX学院内设机构调整等有关事项的复函》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
根据学校实际,本次聘任实行全员聘任、分类实施:
(一)事业编制在编在册人员按照设定工作岗位和相应事业单位岗位要求进行聘任;
(二)人事代理人员按照设定工作岗位进行聘任,参照事业单位岗位进行管理;
(三)全职聘任和劳务派遣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聘任。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设岗,择优聘用。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以教师为主体,核定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科学合理设置岗
位。
以岗位设置为基础,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允许合理流
动。
(二)分类分级,强化履职。
与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政策相衔接,完善岗位设置的分类分级。
根据岗位性质
和岗位职责不同,完善各级各类岗位的工作职责与考核标准,
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三)绩效优先,公平公正。
注重工作实绩,强调质量导向。
明确约定聘期工作任务要求,规范合同管理,强化聘期考核。
以人为本,处理好效率与公正、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三、岗位总量
根据市人社局核准学校第二轮岗位设置方案,设置岗位总量X个,其中管理岗位X个,专业技术岗位X个。
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75%,管理岗位占岗位总量25%。
专业技术主系列是教师专业技术系列,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X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82.60%。
四、岗位类别与岗位设置
按事业单位岗位设定要求,本轮岗位设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一)专业技术岗位
1.岗位等级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12个等级。
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二至七级,其中二至四级为正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为副高级岗位。
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
初级岗位分为2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二级。
员级岗位即十三级。
2.各级岗位数量
设置正高级岗位X个,三级岗位X个,四级岗位X个。
副高级岗位X个,其中五级岗位X个,六级岗位X个,七级岗位X个。
中级岗位X个,其中八级岗位X个,九级岗位X个,十级岗位X个。
初级岗位X个,其中十一级岗位X个,十二级岗位X个。
专技二级岗位由市统一聘任,不占学校专技岗位数。
3.本轮推出竞聘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数
五级岗5个,六级岗7个,八级岗10个,九级岗12个,
十一级岗3个。
根据我校实际人员聘任情况,十二级可不受职数限制。
4.从严控制“双肩挑”岗位
“双肩挑”岗位聘任根据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从严控制。
上述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中,上一级岗位实聘人数不足的,剩余岗位可顺延至下一级岗位使用。
(二)管理岗位
1.岗位等级
学校管理岗位设置7个等级,即四至十级,包括担负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和其他担负管理任务的管理岗位。
2.各级岗位数量
根据市编委办《关于XX学院内设机构调整等有关事项的复函》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设置管理岗位46个,其中四级岗位2个、五级岗位6个、六级岗位14个,七级岗位15个、八级岗位7个,九级岗位2个。
岗位根据现有岗位聘任情况和学校事业发展规模设置,具体见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部)岗位设置一览表》。
市管领导按市委组织部相关文件精神执行,退居二线的原副校级领导聘在管理五级岗。
(三)工勤技能岗位
不设工勤技能岗位。
经市人社局同意,保留原工勤技能岗位1个。
(四)其他
全职聘任和劳务派遣人员不分岗位等级。
人事代理人员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参照执行。
五、聘任相关政策
(一)根据《关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施后有关问题的意见》,“事业单位组织实施竞聘上岗一般应当逐级竞聘。
竞聘对象一般应在原岗位聘满一个聘期,一个聘期一般为三年。
”
(二)本轮岗位聘任任职时间及业绩取得时间均截至2021年3月31日。
(三)2024年5月31日之前退休的在编教职工由学校统一安排岗位,原聘专技岗位不变。
(四)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在现岗位职级满3年的,转聘前相对应的职称聘任年限予以认可。
(五)各个级别岗位的聘用要求申请者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合格等级及以上。
任现职以来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级的,不得晋级。
(六)聘期内,除因工作需要、新进或专业技术职务级别晋升人员外,专业技术职务职级原则上不作调整。
(七)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应按照岗位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实行竞聘上岗。
学校成立评聘委员会,综合评议审定。
根据聘任条件直接晋级后剩余的岗位数,同一职级条件申报人员超出核定岗位数的,未被录取的仍聘在原岗位职级。
对不符合岗位任职条件要求的,在正高级、副高级、中级等各级岗位总量不超的情况下,逐级低聘,最低聘在原岗位的最低职级;在正高级、副高级、中级等各级岗位总量超的情况下,低聘到下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如副高级聘到中级。
(八)本轮管理岗位聘任中,相关人员达不到该岗位申报条件,在双向选择基础上,学校同意聘任的,奖励性绩效岗位系数在原基础上下降一档。
(九)聘任为专技岗的主管可享受所聘专技职务的奖励性绩效,也可享受校管八级的奖励性绩效。
教学与教辅机构综合办副主任可享受所聘专技职务的奖励性绩效,也可享受校管九级的奖励性绩效。
(十)现任本校辅导员岗位工作满5年,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可申请转岗。
(十一)现聘专技岗位人员申报管理岗位,则原专技岗位不再聘任。
(十二)原非教师专技岗的人员转岗为教师岗,则须经试讲通过。
如行政管理岗转二级学院综合办主任(教师岗),则须通过试讲后聘任。
(十三)编内编外人员同时竞聘同一岗位的,原则上编内人员优先予以考虑。
(十四)本轮岗位聘任中,如遇部分编内岗位空缺,经学校研究将对部分岗位作适当调整,允许编外人员申请。
(十五)本轮岗位聘任中,继续教育学院教职工原则上只能选择继续教育学院岗位,与校本部人员互不流通。
继续教育学院专技岗原则上原职务保持不变,如晋升则按照本轮岗位聘任条件执行。
六、聘任条件
(一)专业技术岗位
1.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具备岗位工作的能力、专业知识或技能,身体能够适应聘用工作岗位的要求,已获得拟聘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经历。
其中教师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还包括: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维护学校的荣誉、利益和知识产权。
(2)具有诚信、务实、科学、创新的作风,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教学规范,师德高尚、学风严谨,教书育人。
(3)具备高校教师资格,完成教学工作量且考核在合格以上;努力提高教学科研水平,积极参与教研、教改工作,专业、课程和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合作、为地方建设服务,以及其他学校安排的工作等。
2.申报评定各等级岗位条件
(1)申报评定专业技术一、二级岗位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申报评定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条件:
第一,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获国家级教学名师奖,或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第1),或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排名第1),或国家级人才奖项,或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或任职满6年及以上,可直接评定三级岗位。
第二,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3年及以上且不满6年,教学、科研业绩显著,具备下列1项条件,可申报三级岗位。
各项条件如下:
①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5),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前3),或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排名第1)。
②主持国家级教学项目(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国家精品课程、国家精品教材、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国家教学团队等)1项,或省部级教学项目2项。
③指导学生(排名第1)获得国家级科技、文体竞赛(与
教师本人教学方向一致)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获国家级教
师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排名第1),或在国家各部
委局主办的各类展览、比赛中获奖(排名前3)。
④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前5),或获省部级科研
成果奖(排名前3)。
⑤以第一作者在国家一级或SCI期刊发表论文2篇,在一级或SCI期刊发表论文2篇且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本,或在一级或SCI期刊发表论文1篇且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本。
⑥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或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发明专利3项。
⑦主持课题到帐经费:
40万元(理科)、20万元(文科)。
⑧获省级人才(育人)奖项,或入选省级人才项目(省“151”人才需第二层次及以上)。
(3)申报评定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必须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积极承担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任务,圆满完成岗位工作。
(4)申报评定专业技术五级岗位条件:
第一,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获省级教学名师奖,或省级教学团队负责人,或省级教学成果奖(排名第1),或省级科研成果奖(排名第1),或省级人才(育人)奖项,或入选省级人才项目(省“151”人才需第二层次及以上),或任职满12年及以上,可直接评定五级岗位。
第二,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达到三级岗位申报条件任何一项,可申报五级岗位。
第三,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5年及以上且不满12年,工作量饱满,在本岗位取得突出成绩,具备下列2项条件,可申报五级岗。
第四,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3年及以上且不满5年,工作量饱满,在本岗位取得突出成绩,同时具备下列3项条件,可申报五级岗。
各项条件如下:
①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5),或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排名前3),或市厅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第1)。
②主持省级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包括省特色专业、省精品课程、省重点教材、国家规划教材、省新世纪教改项目、省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省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省示范性实训基地、省教学团队等)1项。
③指导学生(排名第1)获科技、文体竞赛(与教师本人教学方向一致)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或获省级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排名第1),或在国家各部委、局主办的各类展览、比赛中获奖(排名前5),或在省各厅局委主办的各类展览、比赛中获奖(排名前3)。
④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前7),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前5),或市厅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前3)。
⑤以第一作者在一级或SCI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1本学术专著,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
⑥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2项。
⑦主持课题的到帐经费:
30万元(理科)、15万元(文科)。
⑧获市级人才(育人)奖项,或入选省“151”人才第三层次,或入选市级拔尖人才项目。
(5)申报评定专业技术六级岗位条件:
第一,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7年及以上,可直接评定六级岗位。
第二,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达到五级及以上岗位申报条件任何一项,可申报六级岗位。
第三,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4年及以上不满7年,工作量饱满,在本岗位取得较大成绩,具备下列2项条件,可申报六级岗位。
第四,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现职3年及以上且不满4年,工作量饱满,在本岗位取得较大成绩,具备下列3项条件,可申报六级岗位。
各项条件如下:
1省级教坛新秀奖。
②指导学生(排名第1)获科技、文体竞赛(与教师本人教学方向一致)省级二等奖,或获省级教师教学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排名第1),或在省各厅局委主办的各类展览、比赛中获奖(排名前5),或在省教育厅主办全省教育系统年度单项比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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