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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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符合《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6版)申报条件且有创优目标的工程,可申报立项。
第七条
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坚持自愿申报的原则,申报单位应是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
第八条
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应在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开工前申报立项。
第九条
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申报立项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报单位应填写《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书》(见附件1,纸质资料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报送立项受理单位。
二、立项受理单位应组织专家评审,经评审通过的工程项目,由受理单位批准立项并登记备案,纳入全过程检查指导、评审验收工作计划。
三、批准立项的工程项目,如立项条件发生变化,受理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取消或更改立项的决定。
第三章过程控制
第十条
申报单位应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各参建单位提出量化的实施计划,并在建设过程中组织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参建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示范工程新技术应用实施计划,强化管理,使其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设工期、科技创新、节能减排等符合标准规定和合同约定。
第十二条
参建单位应根据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实施计划,编制实施细则,并纳入施工图设计、设备技术协议、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技术措施等相关技术文件,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做好新技术研发与应用。
第十三条
示范工程立项受理单位应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进行不定期检查指导。
第四章评审验收
第十四条 工程建设项目投产后,申报单位应组织进行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初验,填写《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初验报告》(见附件2),并向立项受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word电子版文件一份,签章页扫描)。
第十五条 立项受理单位根据申报单位验收申请,组织4~7名专家组成现场评审验收组,进行现场评审验收。
第十六条 现场评审验收,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书;
二、实施计划与专项措施;
三、过程检查记录;
四、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初验报告;
五、应用成果证明文件(荣誉及获奖文件等);
六、经济、社会效益证明(申报单位财务部门出具);
七、工程质量证明(质量监督机构出具);
八、新技术应用总结报告(简述工程概况、新技术成果应用计划及执行情况、主要单项新技术成果应用效果、新技术应用对提升整体工程质量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节能减排指标的成效等。
采用PPT格式,10~15分钟)。
第十七条现场评审验收应核查已形成的新技术应用成果,检查与成果相关的工程实体质量,根据新技术应用与研发项目的科技含量、成果应用的覆盖面和应用效果,采取量化指标比照和综合评审相结合的方法,对示范工程应用与研发新技术的整体水平做出综合评价。
第十八条
现场评审验收组逐项核查《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初验报告》中的相关内容,包括:
一、成果资料真实、完整;
二、实施计划全面、有效;
三、研发成果先进、创新;
四、提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效果显著;
五、提升节能减排指标效果明显;
六、提升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效益等作用显著。
第十九条
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通过现场评审验收的条件如下:
一、工程应用与研发的成果应是依托本工程所形成;
二、应用新技术的分项工程质量符合现行质量验收标准;
三、应用与研发项目的资料齐全完整、真实有效;
四、应用“建筑业十项新技术”中的4大项及以上;
五、应用“电力建设五新技术”中的5项及以上;
六、获得省部(行业)级科技进步奖2项及以上;
七、获得省部(行业)级QC成果奖2项及以上;
八、获专利、国家或省部级工法、省部(行业)级及以上其他专项奖,推广应用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目录项目,参编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等共计3项及以上。
第二十条
工程应用与研发的新技术成果,如有版权争议,不得通过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现场评审验收。
第二十一条
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评审应保护申报单位知识产权。
第二十二条
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现场评审验收应实行专家回避原则。
第二十三条 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现场评审验收后,由现场评审验收组长提交《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评审验收报告》(见附件2,word电子版文件一份,签章页扫描),报立项受理单位。
第二十四条
立项受理单位组织专家组对《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评审验收报告》进行核查审定,对通过验收的工程,由受理单位批准、发文、公布。
第二十五条
未通过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的工程,经整改后,可在下一年度重新申请验收。
第二十六条
对批准验收的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发现其工程质量存在重大缺陷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受理单位将取消其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称号。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5日起施行。
附件:
1.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书
2.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评审验收报告
3.电力建设“五新”推广应用信息目录(试行)
附件1
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立项申报书
工程名称: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制
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申报单位名称
工程负责人姓名
职务
电话
电子邮箱
技术负责人姓名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主要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总承包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调试单位
工程概况(包括:
地理位置、核准文件字号、建设规模、投资规模、占地面积、建筑总面积、主要设备型号、工期进度计划等)
推广应用新技术项目实施计划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拟应用部位
拟形成成果
一
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应用项目
1
2
3
4
…
二
“建筑业十项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序号为大项与子项的实际编号。
如X.XX)
三
“电力建设五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
四
其他自主创新及研发项目
计划形成成果填写内容包括:
1.获得省部(行业)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工法、QC成果奖及其他专项奖;
2.取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3.发表专著、软著及论文;
4.主、参编国家/行业标准。
整体实施计划及措施:
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申报单位意见:
(公章)
年月日
立项评审组意见:
组长签字:
立项审批意见:
附件2
初验/评审验收报告
验收单位:
填写时间:
编制说明:
1.本报告为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初验及评审验收时共用。
2.本报告的支持性资料附件应包括:
(1)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书(复印件);
(2)应用成果证明文件(荣誉及获奖文件等,复印件);
(3)经济、社会效益证明(申报单位财务部门出具,复印件);
(4)工程质量证明(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复印件);
(5)新技术应用总结报告(简述工程概况、新技术成果应用计划及执行情况、主要单项新技术成果应用效果、新技术应用对提升整体工程质量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节能减排指标的成效等。
PPT文件,电子版)。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手机
联系人
初验/现场评审验收纪要:
新技术应用验收结果表
完成单位
主要完成人
应用部位
工程验收结论与成果应用效果
形成成果
质量验收结论
性能指标先进性
节能减排效果
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应用项目项
“建筑业十项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大项个,子项个(序号为大项与子项的实际编号。
“电力建设五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项
其他自主创新及研发项目项(属于国内首创或行业首创,有查新报告,或有省(部)级有关技术委员会出具的证明)
形成成果统计:
省部(行业)级科技进步奖项、工法项、QC成果奖项、其他专项奖项,发明专利项,实用新型专利项,主、参编国家标准项、行业标准项,论文、专著、软著项。
申报单位初验意见:
现场评审验收组意见(应定量、定性):
1.主要单项成果评价;
2.工程整体新技术应用评价;
3.评审验收结论意见。
成员签字:
审核批准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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