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镇区档案工作年度评估评分操作细则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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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机构人员
(1)经批准已设立镇区综合档案馆,2分;
只设有镇政府综合档案室,1分;
2
看设立镇区综合档案馆的批文。
(2)档案机构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档案人员,2分;
配备1-2名档案人员,1分;
看镇区综合档案馆(室)专职档案人员名单。
(3)档案人员经过档案专业岗位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1分。
看档案人员档案专业岗位培训证书。
1.3
保管条件
(1)设有独立的档案库房,2分;
在档案库房内办公、阅览的不得分,在档案库房内堆放杂物的扣0.5分。
(2)库房选址得当,便于档案保管和利用,1分;
档案库房与阅览室、档案人员办公室间隔距离远(如不同楼层、或中间间隔其他办公用房)不得分。
(3)设有独立的阅档室,1分;
没有独立档案阅览室不得分。
(4)配备温、湿度测记仪器设备,温、湿度控制设备,消防设备并能正常使用,2分,每缺1种设备或1种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扣0.5分;
检查温、湿度测记仪器设备、空调、抽湿机、消防器材等能否正常运转、是否超过有效期。
(5)采取了防盗、防光、防有害生物等防护措施,1.5分,每缺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1.5
检查防盗门、防盗网、遮光窗帘、防虫药物及其效能、有效期。
(6)有存放全部档案的金属柜架,档案柜架的式样、规格及质量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1分;
要求金属柜架,未生锈,式样、规格基本统一;
标准档案盒在柜架内竖放时取放自如,有一方面不合要求的不得分。
(7)档案卷皮、卷盒的式样、规格、质量符合有关规定,1分;
见评分细则
(8)档案装订材料符合质量要求,0.5分。
0.5
档案用衣车缝边或三孔一线、不锈钢钉装订,发现一般金属物或未装订的每件扣0.2分。
基础业务
54
2.1
归档
(1)各部门、各门类和载体的文件材料按规定及时归档、齐全完整,10分,每缺1种扣1分,每缺1件扣0.2分,扣完为止;
10
各镇区应有的档案门类有:
文书、基建、会计、房地产契税、审计、婚姻登记、计划生育、纪检案件、规划建设、声像、实物等,每缺少一种扣1分。
文书档案中注意检查领导班子会议记录、干部职工调进调出介绍信及存根是否归档。
(2)文件字迹材料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1分;
发现纯蓝墨水、红墨水、铅笔、普通圆珠笔等字迹材料或不应有的复制件,每件扣0.2分。
(3)文件形成程序规范、签署完备、内容准确,1分。
有关责任方未在文件指定位置上签署意见、签名、盖章、注明日期的,每件扣0.2分。
2.2
整理
(1)制定档案分类编号方案,分类方案涵盖本单位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类目设置合理,编号科学,2分;
分类编号方案中每缺一种或多余一种档案门类扣0.2分(人事档案可不包含在内)。
(2)各门类档案均已整理上架,无积存零散文件,4分,每缺1种扣1分,扣完为止;
4
注意检查各部门形成的专门档案整理、归档情况。
(3)各类档案整理规范,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3分;
3
注意档号、目录编制,发现整理不规范现象,每件或每卷扣0.2分。
(4)各门类、载体档案排列有序,方法统一,1分。
2.3
保管
(1)建立了符合规范要求的全宗卷,1分;
执行《全宗卷规范》(DA/T4-1994)。
(2)建立了清晰、准确的档案存放索引或存放示意图,1分;
检查档案箱柜指引卡、档案存放位置索引(示意图),各占0.5分。
(3)坚持测记库房温湿度,且温湿度达到标准,1分;
查看库房温湿度登记簿,是否坚持测记库房温湿度;
通过库房温湿度测记仪器查看库房温湿度是否达标(温度标准:
14-24℃,湿度标准:
45-60%),两方面各占0.5分。
(4)定期检查档案,有详细的检查记录,1分;
查看有无定期对档案霉变、褪色、尘污、破损、虫蛀鼠咬等现象的检查记录及处理措施,无则不得分。
(5)档案无霉变、尘污及虫蛀鼠咬等现象,1分,如有这些现象,每件扣0.5分扣完为止;
(6)对破损、霉变、褪变档案进行了修复、复制等处理,1分。
未对破损、霉变、褪变档案进行修复、复制等处理的,每件扣0.2分。
2.4
鉴定统计
(1)按期完成到期档案的鉴定工作,并有鉴定记录,1分;
如有保存期满档案并有鉴定记录,得分;
如有保存期满档案而无鉴定记录,不得分。
(2)档案销毁手续完备,0.5分。
销毁档案应经过审批并编制销毁清册,没有销毁档案或销毁档案未经过审批、未编制清册的均不得分。
(3)建有档案、资料收进、移出登记簿并及时进行登记,且签字手续完备,1分;
收进、移出登记簿各占0.5分。
(4)对各类档案建立了统计台帐,0.5分;
统计(管理)台帐式样见“中山档案信息网-下载服务”。
(5)统计数据准确,0.5分;
档案统计台帐统计数据不准确的每处扣0.2分。
(6)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报送档案统计报表,0.5分。
2.5
接收移交
(1)综合档案馆(室)按规定及时接收镇区机关各部门各类纸质档案,4分,每缺少一种门类扣1分,扣完为止,如果只接收档案目录得分减半;
(2)综合档案馆(室)按规定及时接收镇区机关各部门的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电子文件等特殊载体的档案,4分;
(3)按规定及时向市档案馆移交各类纸质档案及其目录数据,3分,如本单位没有向档案馆移交档案任务,不扣分;
查看市档案馆反馈的“档案进馆接收单据”,已成立档案馆的镇区可不向市档案馆移交档案。
(4)按规定及时向市档案馆移交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电子文件等特殊载体的档案及其目录数据,2分,如本单位没有向档案馆移交档案任务,不扣分;
同上。
(5)按规定及时向市档案馆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的纸质和电子文本,电子文本通过中山市电子档案馆报送,2分;
检查报送纸质文本查看市档案馆反馈的“可公开政府信息交接单据”或“无公开政府信息通知单据”;
检查报送电子文本,可从中山市电子档案馆系统“本单位文件级检索”的“高级查询”中检查当年公开文件信息。
(6)以上各项交接手续完备,1分。
2.6
监督指导
(1)组织本镇区机关各部门和下属单位开展档案业务检查、培训、学习交流等活动或召开档案工作会议、制定本镇区档案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等,每年不少于一次活动,2分;
查看相关文件,本镇区自行组织或与有关单位联合组织均可。
(2)下属企业、事业单位、村(社区)实现档案工作目标管理,4分,按已达标下属单位占全部下属单位的比例得分。
查看直属单位数量及其实现省二级以上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单位数量。
信息化
建设
13
3.1
设备
配备了计算机、光盘刻录机、扫描仪、照相机、录像机等专用设备,2分,每缺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现场查看,与其他部门共用设备不得分。
3.2
管理系统
(1)应用中山市电子档案馆管理系统,实现在线归档,3分;
(2)业务部门使用的业务系统有与中山市电子档案馆管理系统做数据接口,1分;
检查本单位办公自动化系统和业务系统是否与中山市电子档案馆管理系统做数据接口的方法:
将本单位办公自动化系统和业务系统形成的若干文件数据打包下载,看是否能将其上传到中山市电子档案馆管理系统,如不能上传说明没有接口,不得分。
(3)档案数据存储设备(含磁盘、光盘、磁盘阵列、优盘、磁带)处于安全保管环境,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1分。
磁盘、光盘、磁带等要求装入防磁防潮柜,磁盘阵列要求有专用机房或专用机柜。
3.3
电子文件归档与
管理
(1)本年度归档文件材料全部建立机读目录,目录数据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2分,每缺一种档案门类扣0.5分,每一条不规范的目录数据扣0.2分,扣完为止;
查看档案管理系统内各门类档案目录数据。
(2)永久、长期和30年的档案以电子、实体(含纸质、声像、实物等)两种形式同时归档,电子文件全文数据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4分,按归档电子文件数量占实体文件数量的比例计分。
电子文件全文数据标准和规范执行国家档案局《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18894-2002)、省委办公厅《广东省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粤委办【2010】103号)及国家档案局《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05)。
开发利用
16
4.1
检索工具
(1)按《全宗指南编制规范》要求编制或续编全宗指南,1分;
(2)文书档案编有案卷目录、全引目录或归档文件目录,3分;
(3)其他门类、载体档案编有档案目录,3分,每缺一种扣1分。
4.2
利用服务
(1)有借阅登记簿,借阅利用情况填写齐全,0.5分;
(2)有利用效果登记簿,利用效果情况填写齐全,0.5分;
(3)每年应至少汇编两个档案利用效果典型事例,1分;
(4)在镇区网站上设立档案工作专栏,0.5分;
未建立网站或未在网站上设立档案工作专栏均不得分。
(5)根据镇区年度工作计划和重大活动安排情况制定主动提供档案利用服务计划并较好落实,0.5分。
查看档案馆(室)制定的主动利用服务计划及成果。
4.3
编研
(1)编有或续编大事记、组织沿革、基础数字汇编,3分,三种汇编及其质量,各1分;
编写或续编占一半分值,编写质量占一半分值。
(2)编有适用的专题材料或其他编研材料,1分;
专题材料包括专题概要(如会议简介、基建工程简介、科研成果简介、专题图文集等)、专题综述(对某一项工作或事件的综合性述评,如小榄菊花会综述)等。
如有一种以上专题材料得分,无则不得分。
(3)应用中山市电子档案馆系统中的档案编研模块编制《大事记》、《组织沿革》,1分。
查看中山市电子档案馆档案编研模块使用情况,《大事记》、《组织沿革》各占0.5分。
4.4
陈列展览
设有档案陈列展览室,并以丰富的内容、多样的形式,反映本单位的历史沿革和发展历程,展示本单位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要成果和主要荣誉,成为本单位开展干部职工教育的场所和对外接待宣传的窗口或开辟档案宣传橱窗,1分,有档案陈列展览室1分,只有档案宣传橱窗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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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 市镇 档案 工作 年度 评估 评分 操作 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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