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简章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6981832
- 上传时间:2022-11-27
- 格式:DOCX
- 页数:16
- 大小:50.71KB
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简章文档格式.docx
《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简章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简章文档格式.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B.演奏专业考生须有一定的基础,演奏方法基本正确;
理论专业考生须初步掌握乐理基础知识并在音乐创作、音乐评论等某方面有一定专长,同时应具备一定的乐器演奏能力。
管乐及低音提琴演奏专业没有学习过该乐器,但学过其他乐器,具备学习管乐专业生理条件者,也可报考该专业(含民族管乐和低音提琴)。
C.声乐演唱专业考生:
具有良好的嗓音条件,形象端庄,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年龄可放宽到18岁(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青年,以当年9月1日以前出生为准)。
4.附中考生的年龄要求:
原在普通中学校年级
出生日期限制
可报考我校年级
小学应届毕业生
1997.09.01以后出生
初中一年级
初一在校生
1996.09.01以后出生
初中二年级
初二在校生
1995.09.01以后出生
初中三年级
初中应届毕业生
1994.09.01以后出生
高中一年级
5.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A.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
B.无正当理由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
C.上一年参加我校入学考试,因舞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或入学资格的考生。
四.报名手续
网上报名:
报名者请登陆我校招生报名网页网址:
中央音乐学院附中:
中央音乐学院附中网上招生报名管理系统:
1.网上报名时间:
2011年3月10日——30日(网上报名时不交费用)。
2.请考生按规定日期网上报名,再按规定确认日期前来我校办理确认手续。
来校确认日期:
2011年4月09日——10日上午8:
30——11:
30,下午13:
30——16:
30
各地考生前来我校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须交验以下材料:
1.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出生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及复印件,所在学校同意该生报考中央音乐学院附中的介绍信(应写明报考者在校年级),在校生交最近一个学期的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
2.同底一寸证件近照二张(如进入三试参加体检时再交一张)。
3.报名考试费用:
报名考试费用确认时见校内收费公示
报名确认时材料齐全符合报考条件者,即可发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报考音乐理论基础专业方向的考生如有音乐作品或音乐理论文章,报考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制作专业方向的考生需要提交3-5分钟音频格式的CD光盘及分轨文件数据光盘的电子音乐作品一首,报名确认时同时上交。
*报考提琴制作的考生在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手工艺作品原件(实物原件,如美术、书法、模型、雕刻等,类型不限)
*考生报名时所上交材料概不退还,户口、出生证明、成绩单等材料学校留复印件。
*本校不接受通讯报名,不预审录音。
五.报名考试日期、地点
考试地点:
中央音乐学院附中(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群园一区2号)
初试日期:
4月14日,复试及三试日期详见考试日程表,考试日期如有变动,另行公布。
六.体格检查
凡参加第三试的考生须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
届时另交体检费和一张一寸照片。
七.录取
1.根据考试成绩,结合思想品德审查和体格检查情况,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2.凡参加第三试者,录取与否均在网上公布。
3.学费:
详见校内公示。
八.本校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群园一区2号。
(邮编100078)
乘车路线:
1.北京火车站乘122路公共汽车至方庄购物中心下车往西十字路往南100米路西;
2.由北京西站南广场乘122、53路公共汽车在方庄购物中心下车往西十字路口往南100米路西。
3.由首都机场乘民航专线在方庄贵友大厦下车往西约700米。
4.地铁五号线,蒲黄榆站B出口,向东300米路口向南。
电话:
(010)87680852/(010)87680853
网址:
九.几点说明
1.我校属于非义务教育机构,学费及住宿费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2.我校对学生设立奖学金,凡德、智、体全面优秀的各类学生均可享受。
3.各年级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为试读期,在试读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根据教育部对艺术院校的规定,应予以退回家庭户口所在地。
4.高中毕业生如未考入高等音乐院校,学校不包分配。
5.新生入学后,如发现在招生入学过程中有出具假证明等舞弊行为者,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学籍,退回户口所在地。
6.根据全国各地考生的报考需求,我校今年在湖南省长沙市设立招生点,相邻地区的考生可就近前往报名参加专业初试,通过者可凭“复试通知书”前往北京,参加专业复试及三试。
7.其他专业考生可兼报音乐教育专业。
8.因学校校舍有限初一音乐教育专业、作曲专业、初一培训生、初二各专业插班生文化课由学校安排在校外就读。
长沙考区
报名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圭塘),香樟东路178号,长沙南雅中学艺术教育中心邮编:
410129
报名时间:
1月4日—3月25日止
考试时间:
3月26、27日上午8:
40
报名电话:
0731-********、138********
中央音乐学院附中、附小
招生办公室
2010年12月
注:
文化课本可在崇文门外花市新华书店购买。
电话:
010-********
东便门课本书店购买。
考前辅导班:
咨询电话:
010-87684395/010-87680852
附:
招生考试内容
初试(专业课)
1.键盘专业:
(1)钢琴:
a.自选一首练习曲(程度相当于车尔尼op.740以上的练习曲)
高一的考生规定:
初试必须演奏一首肖邦练习曲(op.10No.3/No.6;
op.25No.7除外)
b.复调作品一首(选自巴赫《三部创意曲》,巴赫《平均律钢琴曲集》中的赋格部分)
(2)手风琴:
A.大、小调音阶各一首(由主考教师指定具体的调性)。
B.复调作品一首。
C.乐曲(中外作品均可)一首。
1.管弦乐器演奏专业:
A.管乐专业(包括打击乐):
未学过本乐器者,可演唱歌曲两首,或演奏其他乐器。
学过本乐器者,演奏大小调音阶各一条,分连线、吐音两种演奏法(音阶、琶音、分解琶音)。
木管要求4个升降号以内(含四个升降号);
铜管及打击乐要求3个升降号以内(含三个升降号),采取抽签形式。
练习曲要求技巧性一首,歌唱性一首,乐曲一首。
有相当程度的钢琴演奏水平,并有良好音乐素质的考生,可优先考虑。
B.小提琴专业:
初中考生应准备一首音阶、七个琶音和三、六、八度双音、两首练习曲(必拉一首双音练习曲)、歌唱性乐曲一首(抒情性小品)、一首技巧性乐曲、协奏曲一个乐章。
高中在初中准备内容的基础上,加换指八度及十度双音音阶。
C.中提琴专业:
初中考生应准备一条音阶,七个琶音和三、六、八度双音,一单一双两首练习曲。
一首乐曲或巴赫无伴奏组曲,协奏曲第一乐章加华彩。
小提琴专业考生可报考中提琴专业,初二至高一可报考中提琴插班生,考试内容相同。
D.古典吉他专业:
大、小调音阶各一首;
练习曲一首;
轮指曲一首;
复调乐曲一首;
自选乐曲一首(7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
E.大提琴专业:
初中考生应准备三个八度音阶,琶音及三、六、八度双音音阶,不同性质的练习曲二首,乐曲一首(中、外乐曲均可)协奏曲一个乐章。
第一试指定演奏其中部分曲目,均背谱演奏。
高中考生应准备四个八度音域的音阶,琶音八种,三、六、八度双音音阶一条,详见(宋涛编《音阶练习分集》)
高中考生应在〈波泊尔高级练习曲40首〉宋涛编《练习曲分集三册》,《皮亚蒂12首随想曲》中任选二首性质不同的练习曲。
(严格按照练习曲速度标记要求演奏)。
高中考生应准备巴赫六首无伴奏组曲中其中一首前奏曲。
另应准备乐曲一首。
(中、外乐曲均可)协奏曲一个乐章,第一试指定演奏其中部分曲目,均背谱演奏。
F.低音提琴专业:
应准备音阶一条、不同性质的练习曲二首、协奏曲一个乐章、乐曲一首,第一试指定演奏其中部分曲目。
G.竖琴专业考试曲目:
萨克斯练习曲第一册,p0200li(波佐利)练习曲;
杜西克小奏鸣曲(共两乐章)或小变奏曲;
亨德尔帕萨卡利亚舞曲
2.中国乐器演奏专业:
演奏乐曲两首,曲目自选。
3.音乐学专业:
钢琴演奏:
考生须准备相当于车尔尼740后半部分程度的练习曲一首;
巴赫十二平均律前奏曲与赋格;
一首奏鸣曲的快板乐章或变奏曲(如弹奏变奏曲只能在莫扎特、贝多芬的变奏曲中选择)
钢琴考试部分加考钢琴视奏。
作曲专业、电子音乐作曲专业、电子音乐制作专业
初中考生应准备相当于车尔尼299后半部分程度的练习曲一首;
巴赫三部创意曲或者巴赫十二平均律前奏曲与赋格;
古典奏鸣曲的快板乐章。
高一钢琴考试内容与音乐学专业的钢琴考试内容相同。
钢琴考试部分一律加考钢琴视奏。
A.另加考试奏
B.笔试a:
*.作曲专业:
初一
(1)钢琴小品一首(一部曲式);
(2)创作歌曲一首(无伴奏)。
高一
(1)钢琴小品一首(单三部曲式);
(2)创作歌曲一首(带伴奏)
*.理论专业:
(1)写音乐评论文章一篇;
(2)音乐常识。
*电子音乐作曲:
高一
(1)钢琴小品一首(单三部曲式);
(3)电子音乐作品分析
*电子音乐制作:
(2)创作歌曲一首(带伴奏)。
(3)电子音乐作品分析
笔试b:
视唱练耳:
听写音程、和弦、节奏、曲调,高中加试和弦连接。
C.视唱练耳口试:
(1)模唱、音程、和弦、节奏、曲调;
(2)视谱。
D.钢琴专业的考生(初一)可兼报作曲理论专业。
E.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制作高一考生可相互兼报。
4.音乐教育专业:
参加其他专业考试的考生可兼报音乐教育专业,凡进入专业复试者可免音乐教育系的初试考试。
A、钢琴演奏:
初一:
一首乐曲,一首巴赫二部创意曲,一首练习曲(相当于车尔尼299程度)
高一:
一首大型乐曲,一首巴赫二部创意曲,一首练习曲(相当于车尔尼740程度)
B、面试:
歌曲学唱
其他专业考生可兼报音乐教育专业,因学校校舍有限音乐教育专业学生文化课安排在校外就读。
5.提琴制作:
1,基本技能2,基本制作、基本技巧
6.声乐演唱专业:
演唱自选中外艺术歌曲各一首,用原文演唱。
(曲目自选)
钢琴伴奏五线谱,可自带钢琴伴奏。
7.指挥:
A.指挥管弦乐曲一首或交响乐曲的一个乐章,或合唱曲二首,考试时考生指挥两架钢琴;
B.视谱指挥临时指定曲目。
钢琴:
A.练习曲一首:
车尔尼740程度以上(如具备中等以上管弦乐器或民族乐器演奏能力,程度可适当降至车尔尼299后半部分以上);
B.复调乐曲一首:
巴赫三部创意曲或十二平均律前奏曲与赋格;
C.乐曲一首:
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回旋曲;
D.视奏。
综合素质考试(面试):
A.辨音(含构唱):
单音、音程、和弦(含所有三和弦、七和弦):
B.和弦连接听辨;
C.单声部、多声部节奏测试;
D.视唱:
三个升降号内乐谱(包括变化音及转调)。
口试:
音乐综合基础知识。
复试(专业和视唱练耳)
一、专业考试内容:
1.键盘专业:
A.自选一首练习曲(不得与初试曲目相同,要求自选不同作曲家的作品)
B.古典奏鸣曲一个快板乐章(选自以下作曲家海顿、莫扎特、克莱门蒂、贝多芬、舒伯特)
C.乐曲一首(中外乐曲均可)。
D.视奏乐曲一首(片段)。
A.练习曲或技巧性作品一首。
B.手风琴原创作品一首(中外作品均可)。
C.试奏作品一首(由主考教师指定)。
2.管弦乐器演奏专业:
A.管乐专业(包括打击乐):
有钢琴基础的考生未学过本乐器者,增加演唱歌曲一首和其他表演内容;
学过本乐器者,除演奏乐曲外,增加视奏及演唱歌曲一首或演奏其他乐器。
B.古典吉他专业:
巴赫小提琴组曲、大提琴组曲、鲁特琴组曲中任选一组(附小可任选其中三首乐曲);
自选乐曲一首(10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
C.其他弦乐专业:
演奏所准备的全部曲目(见第一试说明)。
D.小提琴专业进入复试的考生练习曲只演奏一首双音练习曲,其他曲目同初试。
3.中国乐器演奏专业:
演奏乐曲二首,首先演奏初试未演奏的曲目,第二首可重复初试曲目。
4.作曲与音乐理论专业:
A.专业面试:
弹奏自己的作品,背唱民歌(或戏曲、说唱片段)三首。
B.钢琴:
一首中国乐曲(可加试第二乐器)。
5.电子音乐作曲专业、电子音乐制作专业加试内容:
A.专业面试:
播放本人的电子音乐作品并就此作品回答提问。
B.专业现场操作及演示。
C.背唱民歌(或戏曲,说唱片段)三首。
可加试第二乐器。
6.音乐教育专业(专业课):
初一:
面试,音乐综合素质考查
高一:
a.笔试听写节奏、旋律和音程。
b.面试音乐综合素质考查。
7.提琴制作专业:
(1)乐器表演能力考察:
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均可
a.三个八度的单音音阶,三度、六度、八度的双音音阶
b.练习曲或随想曲一首
c.协奏曲或变奏曲一个乐章
(2)面试:
了解学生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情况
8.声乐演唱专业:
演唱:
1、中国艺术歌曲一首
2、外国艺术歌曲或咏叹调一首(原文演唱),不可以重复初试曲目。
钢琴伴奏五线谱,可自带钢琴伴奏。
3、音乐综合素质考察(面试)
9.指挥专业:
钢琴及视唱练耳考试与作曲理论专业统一安排。
1.合唱指挥考试内容同上,程度可适当降低,需加试声乐,自选中外歌曲各一首。
民族乐队指挥考试内容同上,程度略低,要求演奏一件民族乐器。
2.考试委员会根据各考生情况,最后决定其专业发展方向(交响乐队指挥、合唱指挥、民族乐队指挥)。
3.音乐教育专业复试视唱练耳考试相关内容由音教系另行安排,兼报其他专业学生需参加各专业统一的视唱练耳考试。
二、演奏(唱)专业视唱练耳考试内容:
*.视唱练耳考试与专业复试同一天交叉进行。
(一).初中一年级:
1、听辨:
旋律音程、分解三和弦、七和弦,五音组,和声音程,三和弦、七和弦的原转位;
2、节奏:
2/4、3/4、4/4拍;
3、旋律记忆:
一升一降的民族调式和大小调式;
4、视谱:
无升降号的民族调式和大小调式,2/4、3/4、4/4拍。
(二).表演专业插班生(初二组):
不超过两升两降以内的民族调式和大小调式;
一升一降的民族调式和大小调式,2/4、3/4、4/4拍。
笔试:
1、音程、大小三和弦原转位、减三和弦原位;
2/4、3/4、4/4拍,有连线、休止;
3、旋律:
(三).表演专业插班生(初三组):
2/4、3/4、4/4拍,带简单连线及休止;
不超过两升两降的民族调式和大小调式,带变化音,2/4、3/4、4/4拍。
1、音程、三和弦原转位、七和弦原位;
不超过两升两降的民族调式和大小调式,2/4、3/4、4/4拍。
(四).表演专业插班生(高中组):
视谱:
不超过三升三降大小调及民族调式,2/4、3/4、4/4拍
1、音程、三和弦、七和弦原转位;
2/4、3/4、4/4拍,有连线、休止;
不超过三升三降大小调及民族调式(带变化音),2/4、3/4、4/4拍;
4、和弦连接:
一个升降号大小调的正、副三和弦及属七和弦的连接。
声乐、提琴制作专业:
按初一年级视唱练耳考试内容。
(五).作曲专业(初中组)视唱练耳考试内容:
五音组、自然音程、三和弦、七和弦的原转位;
两升两降以内的民族调式和大小调式;
不超过二升二降大小调及民族调式,带变化音,2/4、3/4、4/4拍。
不超过两个升降号的大小调及民族调式。
(六).作曲、理论、指挥、电子音乐作曲及制作专业(高中组)视唱练耳考试内容:
2/4、3/4、4/4拍,中间可加连线与休止;
不超过三升三降以内的民族调式和大小调式,带有变化音;
不超过三个升降号,带变化音的大小调及民族调式。
笔试:
1、音程、三和弦、七和弦原转位,密集、开放排列;
带变化音,三个升降号的大小调及民族调式;
不超过三个升降号大小调的和弦连接(密集排列);
5、二声部听写:
不超过二个升降号的大小调及民族调式。
第三试:
(文化课、体检)
一、附中文化课考试内容:
以国家教委指定的各科教学大纲为范围,以现行九年义务教育课本为依据,着重了解考生文化程度和基础知识。
具体包括:
初中一年级:
考语文、数学、英语。
初中二年级:
初中三年级:
高中一年级:
*.音乐学专业高一年级、语文、英语考试成绩须在75分以上(含75分)。
*.根据北京市招办要求,初三考高一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地统一中考,我校参考中考成绩。
二、报考各年级各科考试课本见下表:
年级
科目
课本
出版社
版本
考试内容
初
中
一
年
级
语文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语文》六年级上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6年6月
第1版
全册
数学
《数学》六年级上册
2009年3月
第2版
英语
《英语》(新版)(供三年级起始用)
六年级上册
2004年6月
二
《语文》七年级上册
《数学》七年级上册
2007年3月
第3版
《英语》(新目标)七年级上册
第4版
三
《语文》八年级上册
第1版
《数学》八年级上册
2008年3月
《英语》(新目标)八年级上册
高
《语文》九年级上册
《数学》九年级上册
《英语》(新目标)九年级
2007年6月
1—8
单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央音乐 学院附中 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