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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历宋、元、明、清,租佃五五分成仍然非常普遍。
北宋苏洵论及地主将土地出租,而谓“田之所入,己得其半,耕者得其半”。
2]3南宋洪迈论及汉代“或耕豪民之田,见税十五”时,说自己家乡的租佃分成也是这样五五开的,叫作“主客分”。
“火佃出力,以得其半”,3]4是那时租佃分成之通例。
元代,成宗时曾下令:
“江南佃户私租太重,以十分为率,减二分,永为定例。
”4]5顺帝时也曾下令:
“民间私租太重,以十分为率,普减二分,永为定例。
”5]6由国家下令减免私租,或可收一时之效。
一般而言,元代的租佃分成也还是五五开。
赵汸《黟令周侯政绩记》谓该县某地,经盗匪反复破坏,“里无居人,田皆芜秽不治”;
而周侯担心“今兹艰食而田复不耕,则失业者无还期矣”,而命令“远近之民有能耕吾废田者,比秋成十分其入,耕者取其六,田主收其四”;
结果“不十日,境内荒田皆莳矣”。
6]7“耕者取其六,田主收其四”之所以具有如此吸引力,原因就在低于通常的租佃五五分成。
明朝租佃分成,一般也实行五五开。
据林俊《查勘畿内田土疏》,明初“凡公侯驸马伯禄米,皆给官田,令量其原定官粮私租之数,仍主佃分数收取”。
8此所谓“仍主佃分数”,就是按照习惯的五五分成。
清代,租佃分成在官方文件中或就以“主佃各半”7]8概而言之。
可以认为,尽管实际的租佃分成亦或以四六或六四开,但五五分成在中国历史上的租佃关系中是具有历史的一贯性的。
在这种租佃分成制之下,佃农的生活同样非常艰苦。
董仲舒认为,汉代的自耕农与佃农,同样是“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
8]1原因就在于国家和地主的剥削都太重。
据《新唐书》卷153《段秀实传》记载:
“大将焦令谌取人田自占,给与农,约熟归其半。
是岁大旱,农告无入。
令谌曰:
“我知入,不知旱也。
”此于唐代佃农所受剥削之重,亦可见其一斑。
南宋时,佃农的生活同样非常艰难。
陈元晋《田家谣》:
“长年饭不足/背裂赤日中/忍饥不肯懒/辛苦求年丰/今秋幸一熟/天意亦惮穷/庶几债可了/或有余粟舂/团乐共妻子/糠秕一笑同/焚香答天赐/力作人何功/君不见前年三百青铜米一斗/又不见去年蕨根掘尽不充口/妻孥长恐不相守/敢拟如今苏息否。
”9]2元明两代,江南是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但江南佃户的日子也极为艰难。
元人唐元《田家苦》曰:
“嘉禾洒洒沟塍间/有如少壮矜容颜/黄金散漫堆场圃/几年无此逢秋雨/东家打稻西家闻/细听声中含太古/问君如何是古声/七月豳风始西土/人言田家乐/我言田家苦/春耕泥没膝/呼牛耳湿湿/禾长费周防/露草凭茵席/藜苋不充肠/憔悴见颜色/林寒向夕烟火微/主家扣户征租急/旧逋未了新逋积/倒瓮倾罃无一粒/田父拊膺向天啼/瑟瑟秋风吹四壁。
”10]3明清之际的顾炎武论及江南私租之重有言:
“吴中之民,有田者什一,为人佃作者十九。
其亩甚窄,而沟渠道路,皆并其税于田之中。
岁仅秋禾一熟,一亩之收不能至三石,少者不过一石有余。
而私租之重者至一石二三斗,少亦八九斗。
佃人竭一岁之力,粪壅工作,一亩之贵可一缗,而收成之日,所得不过数斗,至有今日完租而明日乞贷者。
”11]4王问《田家行》,写的也是江南小农之家:
“田家场圃筑过畦/大儿当家小儿嬉/刈稻上场隐茆屋/黄日下檐鸡啄粟/人言亩收八斛余/官禀私租未及输/乐岁家家犹自苦/今日江南不如古。
”12]5此诗不仅写了佃农,也写了自耕农。
清人李光地的《农民苦行》诗也是这样,但不以江南为限:
“四民最苦是农家/食无兼设衣无华/遇歉已伤熟亦病/坐视大贾居赢邪/不受公廛佃富室/场登早已来分瓜/天行十八无盈数/私租岂肯毫厘差/朝廷时有蠲优诏/农钱多不上官衙/或逢繇役富者免/追胥仍向农家檛/初春指亩贷升斗/桀强收息数倍赊/年丰未足填债负/仳离荒岁又何嗟/冲炎冒雨敢辞避/但恐干溢及桑麻/粒食之艰自古志/豳风缀景正而葩/前代贤君识此意/治效辄得史臣夸。
”13]6而查慎行《悯农诗》则专写江南自耕农与佃农之苦:
豳风本王业/稼穑知艰难/立政务明农/化理自古然/我从田间来/疾苦粗能言/请陈东南事/约略得其端/初冬下菽麦/深沟及春前/根株载培护/益使土力坚/麦黄未及秋/晚蚕又催眠/祈晴三四月/雨水翻连绵/针水分稻秧/袯襫行耨田/时方仰膏雨/杲杲恒当天/炎威一熏灼/泥淖同熬煎/委身沸汤中/辛苦少所便/好风槐柳下/欲往不暂闲/老稚亦靡宁/桔槔远吸川/或防雾损花/又恐虫伤根/半年垅亩畔/力竭心亦殚/如此冀西成/食报理或存/但令亩一钟/岁事幸告竣/私租入富室/公税输县官/所余尚无几/未足偿勤拳/况逢水旱加/往往多颠连。
”14]7从两汉到明清,佃农的生活状况,与自耕农大致可以等量齐观,国家和地主在争夺农业劳动力方面逐渐形成某种均势。
这种均势的形成,与其各自都把对农民的剥削率维持在50%左右有关。
实际上,这也正是农民所能承受的极限。
而这个极限的形成,则与“农桑”之外的粮食替代物的生产有关,否则农民将无以存活。
8、上述问题的提出及其相关意义一直到清代“康干盛世”,上述的情况总体上不仅没有改变,而且似乎还更为严重。
且看乾隆元年所下达的一道皇帝诏书:
“谕各省地方偶有水旱,蠲免钱粮旧例,被灾十分者免钱粮十分之三,八分七分者免十分之二,六分者免十分之一。
雍正年间,我皇考特降谕旨,凡被灾十分者免钱粮十分之七,九分者免十分之六,八分者免十分之四,七分者免十分之二,六分者免十分之一。
实爱养黎元,轸恤民隐之至意也。
朕思田禾被灾五分,则收成仅得其半,输将国赋,未免艰难。
所当推广皇仁,使被灾较轻之地亩,亦得均沾恩泽。
嗣后着将被灾五分之处,亦准报灾。
地方官察勘明确,蠲免钱粮十分之一。
永着为例。
钦此。
”15]1粮食虽颗粒无收,仍须交纳原额的十分之三;
至有一半的收成,就不予分毫减免。
其中原因,就在于农民还有“桑枣”之收。
而乾隆皇帝对“被灾五分”的农家,同样酌减其赋税,当然是格外开恩了。
乾隆三十六年,皇帝东巡至山东,有诗云:
“迤逦烟郊枣栗稠/小民生计自为谋/地方大吏来迎驾/先问潦乡安妥不。
”16]2皇帝的诗兴,简单而耐人寻味。
只要枣栗都长得很好,皇帝就不必担心百姓饿肚子;
所担心的只是百姓因灾荒无食而流离失所。
更进一步的问题是,即便到了近代,上述情况也没有根本的改变。
苑书义、董丛林二位先生所著《近代中国小农经济的变迁》一书中有关“小农家庭的经济状况”的讨论,根据乔启明对于1922至1925年间河北、河南、山西、安徽、江苏和福建六省的11个区县、13个调查点的2370农家的调查统计,以及同时期某外国学者的调查统计,参照1923年上海市场的一项平均米价,得出以家庭收入135元计,仅能买1205斤米的结论,且指出即便按乔启明统计的平均每个家庭228.32元计,也不过折合大约2039斤米。
进而,他们运用恩格尔系数对上述统计材料进行衡量分析,得出结论:
“从总体上看,当时农家生活水平很低,而北方地区要更低于‘中东部’地区。
而无论什么地方,自耕农、半自耕农、佃农家庭的生活水平,是依次降低的。
”并且指出:
“实际上,不论南方、北方,不论是沿海沿江还是广大内陆地区,农民生活的艰难困苦是普遍的。
如有记载,光绪年间在东南沿海的福建,‘丰年亦不足食,终岁啖红薯者十室而九’,17]3云南富民县地方,‘贫寒者十之七八’,‘其民甚苦,老既无帛可衣,幼复短褐不完,蒿目闾阎,殊堪叹息’。
18]4‘佃户之苦,不必问其力作艰难,但观其居必草茅,不避风雨;
食必粗粝,时杂糠秕;
种种苦况,吞声独受。
偶有衣食完全,居处宽适者,不及百分之一’。
19]5像这样的情况,是就同治年间江苏的情况而言。
而江苏,我们知道还属相对富裕的省份。
”20]1苑、董二先生还引用“亲有见闻的外国人士”对当时中国北方农民的描述:
……在荒年,他们经常以野菜为食,甚至连野菜都找不着而成群饿时死……在最好的年头,他们也是吃最低级的食物,穿着朴素的衣服。
他们的食物几乎完全是同大豆或豆腐渣混合起来的高梁、玉米及小米。
一块白面馒头便是一种特别的款待,当然更难吃到任何肉食。
有一天一位贫农在叙述皇帝豁免田赋的时候说道:
“如果他是皇帝,他将成天都吃大饼,吃饱了就躺下休息。
这就是贫农对生活享受的最高理想。
另一个贫苦的农民似乎也这样说过:
如果他是皇帝,他将随时他高兴把面条吃一个饱。
对于以高梁米为主食品的农民,毫无限制地吃面条,就是一种理想的生活。
这些农民的家庭都是最简陋最不舒适的。
这些屋子一律是泥土筑成的三间矮房,屋顶是高梁杆,上面抹一层滑秸泥(用切细的麦秸调和的泥浆)。
中间的屋子包括工作场所,里面可能有一捆麦草和一堆蔬菜,但一般是没有一点农具的。
两边的屋子,每间里面都有一个占去整整半间屋子的土炕,白天供作座位,晚上用作卧床。
一个小碗柜,一口衣箱,一面镜子,或许还有一个凳子(都是很脏的),就是房间里的全部家具,有时屋角里有一两袋粮食。
墙壁一般没有粉刷过,地面就是土地。
(《北华捷报》1883年8月3日,《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第917页)不过,他们指出:
“当然,生活水平的弹性幅度很大,就非大灾大荒之年的通常情况下来说,虽说不排除仍有一些极贫苦的农户连维持生计的最低限度也达不到,生存都成问题,但就绝大多数农户来说,还是能够勉强度日的。
”22]2而根据李景汉1926年所作《北平郊外之乡村家庭》调查中所提供的挂甲屯100个农户年食品消费金额分段统计资料所作的分析,苑、董二先生指出:
“当时一般小农家庭,即使常年吃粗粮,也远不能尽足尽饱,所谓‘糠菜半年粮’,当是这类家庭日常生活的真实写照。
”22]3以上苑、董二先生对前人研究的进一步总结分析,对于揭示二十世纪上半叶中国农民的生活状况,虽非“全面”,却显然是具有一般性的意义的。
于此我们也不难想见,几千年来,中国的小农经济其实是非常顽强的,完全已适应了其低投入-产出特性之需要。
实际上,一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前,中国近代的小农经济,与中国古代的小农经济,就其生产与生活这两个方面来说,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差别。
相比之下,中国近代小农的生活状况,因人口增多和战乱不已,比前近代时期恐怕不见得有什么提高。
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小农经济的“低投入-产出”特点,还有了进一步强化的趋势。
中国近代社会的转型,在经济上所面临的所谓二元经济问题,其实质就在于此。
所以,当小农经济的低投入-产出问题,与一个巨大的并且不断增长的农民人口数量结合在一起时,就只能变得更为严重。
23]4然而,我们却不难发现,这种低投入-产出的小农经济,惟其具有十分顽强的生存和再生能力。
王家范、谢天佑先生曾经精辟地指出:
“小农经济一锄、一镰(或者再加上一犁,不是家家都有畜力,那就用人力拉犁)一个主要劳力加上一些辅助劳力,一旦和土地结合,就可以到处组织起简单再生产。
这种再简单不过的生产结构虽然脆弱,经不起风吹雨打(经济兼并,政治动乱,水旱灾荒),但破坏了极容易复活和再生,又非常顽强。
古人所说‘乱’而后‘治’,其中一个缘由,便是这种既脆弱又顽强的小农生产结构在起作用。
每次大动乱,特别是农民战争爆发之前以及进行过程中,虽然为数不少的个体小农遭到毁灭,然而具有顽强生存能力的个体小农又会在原地或异乡僻壤重建起简单再生机制,恢复基本的生产活动。
犹如蚯蚓,截去一段肢体,又会再生出更长的一段。
这就是新王朝经济得以恢复和发展的前提。
”24]1讲得多么好啊!
在中国历史的某些反反复复出现的阶段上,我们看到的情况正是这样:
一个个朝代被消灭了,而又有一个个朝代随之而兴;
嬗代之际,社会陷入一片黑暗,似乎是万劫不复了;
然而,新朝兴起之速,又不免令人瞠目结舌。
这其中的奥秘,就在于一个数量巨大的小农经济,能够以其低投入-产出的特点,以十分顽强的劳动,迅速恢复社会生产。
那数百万上千万的小农户,每家提供一石粮、一匹布、一贯钱……,国家就有数百万上千万石、匹、贯……之入,而他们所需要的,就是国家轻徭薄赋和老天爷风调雨顺。
这就是自古以来的“小农经济”和“大国效益”的优势,中国历史的很多秘密都隐藏在其中了。
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时,从历史所继承下来的最重要的遗产,是约为一亿户的小农经济。
通过实行耕者有其田、消灭土地剥削以及减轻赋税,小农经济的低投入-产出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生产力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放,并由此在最大限度内实现了国家财政上的“大国效益”,使经济迅速恢复。
严重的问题,在于当时农业人口和城镇人口比例过于悬殊,庞大的农业人口决定了这种小农经济所面临的市场是十分狭小的,其低投入-产出的基本特点不仅不可能改变,而且随着农业人口的增长势必进一步加剧。
25]2惟其如此,当土地改革完成之后,改变原有的人口结构,就成为改变中国农业低投入-产出问题的关键。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1949年底,我国总人口为54167万。
其中,市镇人口为5765万,乡村人口为48402万。
其城镇与农村人口之比为1:
8.4。
此后,城镇与农村人口之比呈迅速上升趋势:
1953年为1:
6.5,1956年为1:
5.9。
26]3这一数字所表明的,正是农业低投入-产出问题的改善。
但是,随着逐渐形成的计划经济体制,这一改变原有的人口结构的趋势,受到了计划体制的阻止。
1957年9月,国务院发出《关于防止农民盲目流入城市的通知》。
是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发出《关于制止农村人口盲目外流的指示》。
1958年2月,国务院又发出《关于制止农村人口盲目外流的指示的补充通知》。
27]4凡此三个文件,其主要内容就是阻止农村人口外流和遣反已外流人员。
事实表明,在已经建立起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转移,将受到国家非常有力的限制。
仅仅是由于经济上的大跃进,从1958年到1960年,仍有大批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1958年,全国工业和建筑新增的1900万职工中,从农村招收的约为1000万人。
为此,中共中央在1959年1月,发出了《关于立即停止招收新职工和固定临时工的通知》。
28]1根据1961年6月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减少城镇人口和压缩城镇粮食销量的九条办法》所作的规定,在12900万城镇人口的基数上,三个内减少城镇人口2000万以上;
精减的对象是1958年1月以来参加工作的来自农村的新职工。
29]21963年7月,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精简小组《关于精减任务完成情况和结束精减工作的意见报告》宣布:
自1961年1月到1963年6月,全国职工减少了1887万人,城镇人口减少了2600万,而吃商品粮的人口减少了2800万。
30]31954年12月,刘少奇在一次节育问题会议上的讲到,当时每年出生人口为2000多万,除死掉的还增加1000多万。
31]4而根据人口统计,截至1953年6月,中国人口将近62000万。
那么,如果每年以1000万以上的速度递增,到1961年,中国的人口差不多已达到70000万,而当年城镇人口为12900万人,城乡人口之比约为1:
4.33。
但是,到1963年,如不计人口净增长数,中国的城镇人口在精简之后约为10100万,而农村人口约为59900万,城乡人口又大致恢复到1956年的比例。
但也正是在这一时期,为了减轻国家经济负担,同时也是为了恢复被“共产风”破坏得体无完肤的农业生产,反而需要增加农业劳动人口。
1961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劳动力安排的指示》规定:
用于生活服务、文教卫生和行政管理的农村劳动力,只能占全部农村劳动力的10%;
用于基本建设的,只能占10~15%;
用于林、渔业和社办工业的,只能占15%;
用于农业和牧业的,不能少于60~65%,农忙时应高于80%以上。
1962年,人民公社普遍转为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95%以上的劳动力必须在生产队劳动。
32]5但是,根据1955年对全国二十四个省区的26935个农业合作社的调查统计表明,许多地方全年每个劳动力平均只能做满96个劳动日。
33]6可就是在那一时期,国家对农业剩劳动的一个基本政策,就是“乡村中的剩余劳动力是能够在乡村中找到出路的。
”34]7现在,在一个拥有约60000万农村人口的国度里,劳动力的投入居然成为农业恢复和发展(总量增加)的重要手段,只能说明那一时期中国农业的低投入-产出问题变得极为严重。
实际上,虽然实行了集体经济,但除了大跃进时期,集体农民每人都留有一定量的自留地,其实就是古来所谓的“园地”或“菜地”(文革中,许多地方重新提出取消农民自留地,但很快就被制止了,只有少数地方除外)。
总的来说,人多地少的地方留得少些,人少地多的地方留得多些;
前期留得少些,后期留得多些。
1955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中规定:
社员自留地大约相当于全村人平均地的2-5%。
35]1但是,在具体实施中,并不少于5%。
1958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强调用共产主义精神教育干部群众,不要算细账,自留地收归集体经营,零星果树、股份基金等一二年后也变公有。
36]2但是,时隔不久,到了1959年4月的一次会议上,毛泽东又提出:
“要有部分的个人所有制,总要给每个社员留点自留地(庐山会议以后又收回),使社员能够种菜,喂猪喂鸡喂鸭。
”37]31960年11月,为纠正大跃进中的“共产风”,中共中央发出《紧急指示信》(“十二条”),规定社员自留地必须保留。
之后,中央又发出指示,把社员自留地占有的比例,从人均耕地面积的5%提高到7%。
据1961年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的总结材料,当时农民自留地,如加上农民自己的小片开荒,约占人均耕地面积的8-9%。
38]41962年11月,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发展农业副业生产的决定》,规定社员耕种的自留地可占生产队耕地面积的5-10%,最多不超过15%。
39]5自留地的最终恢复,并且在数量上达到10%左右,实际上是在集体经济内部,部分地保留了小农经济。
1955年农业合作时期,一篇名为《湘潭县清风乡党支部帮助贫苦社员解决困难》的调查报告中,在讲到如何帮助困难户韩春林时,其中有一条,就是让他“自己半亩土种了麦子,社里又调补了两分地给他,帮他种上了五百蔸洋芋和一些蔬菜。
”40]6在另一篇《怎样做农业合作社的政治思想工作》的调查报告中,讲到青海民和县二区巴州乡河湾社某社员,本人残废,家中只有媳妇一人是劳动力;
因没有时间种自留地,媳妇就吵着要退社;
后来社里出劳力帮他家把自留地种上了,他媳妇就高兴地说:
“自留地种上了,我们再没有什么困难了,今后一定要听社干部的话,把社里的生产搞好。
”41]7一经实行集体经济,反而突显了自留地在农民生活中的作用。
总体上,在农业集体经济的制度下,由于人多地少,当剩余劳动力找不到出路,势必会大量投入在自留地上,以至影响集体生产。
这个问题,在一篇名为《庄浪县六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处理社员自留地的几种作法和结果》的调查报告中,已表现得非常充分。
报告中以启明社为例,讲到社里规定家庭每三口人平均留四分地;
有一户十七口人留了两亩多地,每亩上粪六十袋,而社里每亩上粪才十八袋;
社员普遍先私后公,社里的地粗粗锄两遍,自家的地却要细细地锄三遍。
42]1因自留地的存在而导致社员先私而后公,这就是后来大跃进时期,人民公社要取消自留地的原因所在。
但是,自留地最终取消不了,而且还必须增加,自有其充份的理由。
这就是在农业仍处于低投入-产出的状态下,粮食替代品的生产,包括饲养畜禽之类,分散的家庭生产是最经济的。
刘少奇1958年在下乡调查中谈到,自留地不能定,养猪喂鸡也难办。
1959年7月,朱德针对大食堂的问题,提出社员在家吃饭,有自留地,吃菜、吃薯、吃粮食,比吃大食堂保险。
43]21959年7月,毛泽东在一份文件上批示:
“告诉农民,恢复糠菜半年粮,可不可以呢?
苦一年、两年、三年,就翻过身来了。
多储备,少食用,以人定量,粮食归户,食堂吃饭,节余归己,忙时多吃,闲时少吃,有稀有干,粮菜混吃。
”44]3在这一批示中,毛泽东还谈到了恢复自留地和养猪的问题。
然而最值得注意的,就是毛泽东在大跃进中,还是承认了“恢复糠菜半年粮”这个现实性很强的问题。
给农民自留地,实际上就是保证农民至少能过上这种糠菜半年粮的日子,符合中国农业低投入-产出的实际需要。
正是在这种对农村集体经济进行“小自由”的调整之中,更具有长远影响、更为重要的事情,是当时中国的农村人口,已比建国初期增加了11000多万。
而从此,在严格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受到了十分严格的国家控制,中国农业在集体经济的形式下,只能继续其低投入-产出的一贯特点。
据不完全的统计,到1981年,中国农村人口已达到80387万,城镇人口为21154万。
虽然,城镇与农村人口的比例大大缩小,但农村人口的绝对数量较之建国初期,却增加了30000万以上。
45]4正是在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存在的情况下,大量的无用工被创造出来,从而导致集体生产队的工分值的严重下降。
工分值越低,无用工的创造就越多,造成农业劳动生产率极其低下。
据《中国农业经济概要》所提供的数据:
1978年每个农业劳动力所能供养的人数,中国是3.26人,美国是55.6人,西德是46.8人,法国是24.6人,日本是15.6人,匈牙利是11.6人,巴西是8人,而1977年全世界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供养6人,中国远远低于全世界的平均数。
46]5与此同时,中国农民往往只是在狭小的自留地里,才表现出自己真正的劳动热情。
他(她)们出工不出力,却把大量的劳力投放于自留地。
无论是整地、施肥、浇水、锄草,都不惜工本。
于是,可以看到一幕非常在奇特的景象。
在狭小的自留地里,中国农民终于将两千年前汜胜之所提倡的“区田”法,普遍地付诸实施。
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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