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5 2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最新版2篇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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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及各班级家长委员会代表。
四、具体安排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的对象为我校在校学生。
优先保障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困难家庭学生等亟需服务对象。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一般为正常上课日的下午放学后,起始时间为15时30分一17时30分,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17时30分,不晚于18时30分。
本方案试行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
(三)服务内容
我校以“做教育先锋,育卓越学子”为办学目标,在“扬长启慧”“扬长育美”“扬长励志”“扬长越己”四条路径的指引下,以培养具有爱国情怀的卓越先锋学子为中心,开展“艺体修心”“诵读悦己”“正德扬锋”等特色活动。
1.集中完成作业。
安排学生在本班教室完成作业,教师对学生作业进行辅导和个别答疑,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
当天作业保证质量不出校门。
2.大课间操。
每天不少于30分钟体育锻炼,包括:
队列队形训练、七彩阳光广播体操等项目。
3.开展特色活动。
特色课程包括文化素养类、艺术素养
类、巧手益智类和体能拓展类。
文化素养类:
开设经典诗文、课外阅读、读书交流、英语口语等课程。
艺术素养类:
开设小提琴社团、合唱社团、小主持人社团、踏板操社团、球操社团、象棋社团、国际象棋社团、围棋社团、木琴社团、儿童舞蹈社团、手工社团、儿童绘画社团等艺术素养课程。
巧手益智类:
魔方社团
体能拓展类:
田径训练队、篮球训练队、足球训练队、排球训练队、小绳技能训练、体能提升训练等项目。
(四)师资配备
课后服务师资以学科教师、社团和兴趣小组辅导员(学科专业教师、民间艺人、能工巧匠)为主,以高校教师、青少年宫教师、家长志愿者为辅。
其他参与课后服务的科任教师、安全保障及监督管理等教师、家长志愿者为补充。
课后服务人员的选定,要通过授课教师提交个人资质材料,学校审核,集体讨论确定并进行公示。
(五)经费保障
1.经费来源
根据文件要求进行课后服务性收费,坚持非营利性原则。
2.收费标准
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小时5元,服务时间超过或不足1小时的按此标准进行折算,当天低于30分钟的不收取费用。
对因家庭困难在**助学办建档立卡的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免收费用。
3.经费管理
(1)收赛管理。
学校按照市、区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退费办法进行公示。
(2)资金管理。
服务费用按照财务管理规定,由学校纳入基本账户管理,专项支出,按月收取。
因故退费的,需向学校提出申请,整月未上课的全额退费,未满半月(含半月)课时退半费,超过半月课时、未满一个月课时不退费。
转学学生根据课时,按整月或半月进行收费、缴费。
教师补助费根据课时按月发放。
(3)经费支出。
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科教师以及保障课后服务工作正常开展的学校值班领导、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劳动报酬。
(六)实施步骤
1.召开学校领导班子和全校教职工专题会议,解读省、市文件精神,宣讲课后服务的目的和意义,讲清政策要求,做好动员工作。
2.以“致家长一封信”的形式,让家长了解课后服务的时间、内容、方式等相关政策内容。
对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
项目明确告知家长。
3.家长自愿申请并签订承诺书,班主任初审汇总本班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名单,上交教导处。
教导处审核后汇总全校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名单,确定课后服务学生总数,并上报学校。
4.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需要制定课后服务内容及时间表,满足校内完成作业及发展学生兴趣爱好的需求。
5.确定代班领导、学年主任、服务教师、值班校警的工作职责,责任落实到人。
6.制定课后服务安全预案及特殊情况处理预案。
7.学校根据上述情况完善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备区教育局。
8.调研评估。
学校要在学期中、学期末各开展一次课后服务问卷调查,调研评估课后服务开展情况,研究解决课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撰写工作总结,适时修订工作方案、完善运行机制,不断提升课后服务工作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政府主导、学校主责、社会支持、家长参与的课后服务工作体系。
(二)规范管理
1.学校安排学段主任每天对课后服务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学校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定期对课后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课后服务工作做到“五不”,不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
不“抢进度”“讲新课”;
不与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合作;
不引入经营性企业或其它以营利为目的的第三方机构;
不以课后服务名义超标准、超范围乱收费。
2.学校鼓励和支持在校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并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
妥善解决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与课后服务时间上的冲突问题,不增加教师过重工作负担。
积极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鼓励家长自愿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及管理。
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不额外给孩子增加作业或练习。
3.学校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和家校联系机制,有效进行家校沟通,在广泛征求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内容详尽、操作性强的《课后服务工作管理办法》,经教师代表大会和家长委员会通过后实施,明确学校、服务人员和学生及家长的权利和义务,理清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
(三)安全保障
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做好安全预案。
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门卫登记等制度。
严格审核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政治、品德、健康等情况。
建立校园伤害风险和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机制,完善校方责任险制度,鼓励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为课后服务提供安全保障。
本方案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市**小学
2021年6月25日中小学“5+2”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增强我县教育服务能力,帮助中小学生家长解决子女放学后“接送难”“监管难”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2x)2号)、省教育厅等五家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中小
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2x)13号)、省教育厅等二十一部门联合下发的《**省教育厅等二十一部门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通知》(*教发(202x)57号)、**市教育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市推进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教综
[202x)4号)和《**市关于要求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2021)8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县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子女困难、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民心工程,是让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惠民工程。
各中小学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出发,重视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家长需求,不断创新课后服务模式,提供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努力做到让党委政府放心、家长学生满意、学校教师支持、社会各界拥护。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有效解决家长按时接送子女难和课后辅导负担过重问题,有效治理教师乱办班、乱补课现象,着力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提升教育工作新形象。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自愿有偿原则。
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家长需求和意愿,在学生家长自愿同意的基础上进行,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方式、安全保障措施等。
对自行选择参加校外社会服务机构的,要及时提醒家长选择合法合规、安全有保障、服务质量高的课后服务机构。
课后服务成本按照“家长为主,政府补助”的原则筹措,学校应通过家长委员会向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家长收取费用,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二)坚持公益惠民原则。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应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
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强化对工作的组织领导;
县总工会、财政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加大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保障,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可持续;
家长合理承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成本费用;
学校充分发挥课后服务主阵地作用,利用学校场地和设施设备,为开展课后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保障。
要优先保障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和留守儿童等急需服务群体需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随班就读残疾儿童所需费用由政府予以支助。
(三)坚持规范管理原则。
学校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统筹社会需求,结合学校资源配置、服务能力等因素,科学制订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明确服务范围和服务形式,确定经费、人员和安全等保障措施,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要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有效、安全的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岗位分工和责任落实,制定应急预案。
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严禁在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
四、工作内容
(一)服务对象。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自愿申请的学校在校生。
要优先考虑和保障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和低年级儿童等亟需服务的学生群体,同时要扩大课后服务覆盖面,确保课后服务“扩面提质”。
(二)服务时间。
原则上课后服务时间为每星期一至星期五学习日(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学校可根据实际具体制定课后服务时长,当天的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课时,服务时间从下午放学起,结束时间为夏秋时段最退不超18:
15,冬春时段最退不超17:
45。
(三)服务形式。
学校安排教师辅导、指导学生完成作业,开展阅读书法活动及艺体兴趣特色活动等;
根据参加服务学生人数跨年级、跨班级组织,但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上课或集体补课。
同时安排拓展和延伸的特色服务,努力开辟多种适宜途径,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
是充分利用学校在教育管理和人员、场地、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建立分层分类多样化服务体系,组织学生自主阅读、主题阅读、书写训练、个别辅导,组织开展体育、美育、科技、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兴趣小组活动。
二是积极协调社区活动场所、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有资质、有条件的校外机构,开展普惠性的课后社团或志愿者服务。
三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艺术、体育等社会专业组织为学生提供高质量艺体等相关服务,逐步形成学校和社会共同参与、协调发展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体系。
五、工作流程
(一)服务公示。
学校要制定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向家长公布;
实施方案要明确服务对象、时间、地点、项目,以及项目负责教师和注意事项。
(二)报名编班。
离校确有困难的学生家长,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表及有关材料,由学校审核并公布名单;
学校要合理编排班级,并建立学生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
(三)组织实施。
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并以本校教师参与课后服务为主;
如校内教师不足,可聘请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有资质的校外机构到校内组织开展活动;
鼓励和支持品德好、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退休教师、校外辅导员、专业教练、志愿者以及热心家长共同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外聘(请)人员参加课后服务人员,由学校负责审核、聘用,并签订聘用责任书,明晰工作职责,明确安全责任及待遇报酬,聘用及相关人员名单报教育局备案。
课后服务人员配备、服务报酬、经费来源、拨付程序、经费管理等要求如下:
1.人员配备。
参加课后服务的老师原则上按教师自主报名和学校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原则,广大教师应积极主动介入和参与课后服务,原则上按以下三类人员配备:
(1)辅导教师:
按每班35名学生配1名教师(在此基础上,如余数超15名但不达35名,也按1名教师配备),每100名学生增配1名教师协助。
(2)带班领导:
学生参与课后服务少于500人的学校每天配1名带班领导;
参与人数达500人以上的学校,配2名带班领导。
(3)保障人员:
医疗、保安等后勤人员配备原则上不超过3名,500人以上的可共增加1名。
2.服务报酬。
对完成规定教学和管理任务后额外承担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发放服务报酬(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服务报酬:
每人每课时(40-45分钟)补助发放标准原则上参考当地聘请编外合同制教师课时补助标准。
每学期按实际承担课后服务的课时量,按学期结算和发放;
服务报酬费发放要进行校内公示,并报县教育局备案,接受社会和县教育局的监督。
3.经费来源。
校内课后服务成本由当地政府、社会、家长共同承担:
一是由县总工会和财政局每学期视学校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数情况,给予一定资金补助(集团化办学的分校或校区单独核算)。
二是不足部分由社会捐助、学校公用经费、或由家长委员会与所在校测算商定并经公示后,向自愿申请参加并经学校审核通过的学生家长收取一定数额服务费予以解决。
4.拨付程序。
每学期开学后,学校将本校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名单汇总表报送县教育局审核后,由县教育局再分别向县总工会和财政局申请补助金额。
县总工会和财政局分别于每年的5月底、12月底前将本学期补助拨付到每所学校。
5.经费管理。
课后服务经费使用主要包括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员工劳务费、外聘教师或团队费用、购买活动课程和物品等相关费用,经费使用原则:
一是课后服务经费收支使用应实事求是,及时做好服务费用的结算工作,并定期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要求。
二是对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等亟需服务的学生群体,在费用方面应予以照顾和酌情减免,减免的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负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是国家推进教育民生的工程,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校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要加强统筹规划,研究制定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做好课后服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推进“扩面提质”。
从2021年秋季开学起,力争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能有效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
乡镇和农村学校也应结合家长需求积极推进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并不断优化服务内容和形式。
(三)鼓励多方参与。
鼓励有资质、有条件的社区、青少年宫、校外活动中心等机构积极参与实施学生课后服务,供家长自愿选择。
鼓励和支持文化、体育、科协、工会、团委、妇联等单位向学校提供公益性服务活动。
鼓励学校退休教师、社会热心人士、志愿者、家长等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严禁有不良记录的机构和人员参与课后服务。
(四)保障学生安全。
学校是校内课后服务的安全责任单位,要明确课后服务人员岗位职责,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提高学校的安全管理能力。
学校要购买“校方责任险”,建议有条件的家长为孩子购买“综合意外户外运动人身意外伤害险”或“学生平安险”等;
要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强化对课后服务设施的安全检查;
要制定并落实门卫登记、考勤、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五)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
加快推进课后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推行课后智能服务,努力实现学生家长在线申请、自动统计、自动编班、离校告知等管理功能,提高课后服务管理水平。
(六)健全监管机制。
结合省纪委“点题整治”专项工作,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围,纳入学校年度绩效考评,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切实保障课后服务质量;
要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乱收费、乱发补贴、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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