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连池境内的突发重大刑事案件应急预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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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和手段,尽快缉捕或歼灭重大刑事犯罪分子,摧毁犯罪团伙。
维护大局稳定原则。
合力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加强社会面控制,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趁机制造骚乱的犯罪活动,及时消除民众恐慌心理,尽快恢复社会秩序,避免引起社会动荡。
1.3目的和依据
通过制定本预案,达到以下目的:
确立和理顺处置突发重大刑事案件的组织指挥体系及其参与单位、部门和相互关系,整和相关资源,建立应对突发重大刑事案件的防范、指挥、处置体制和机制;
通过规范突发重大刑事案件的等级分类,确定不同等级突发案件的处置启动程序,明确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职责;
通过整和现有突发案件的处置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处置保障体系;
通过整和现有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形成机制优化、反应灵敏的信息支撑系统。
通过工作预案的实施,切实加强基础工作,理顺管理体制和机制,实现防范系统化、决策科学化、指挥智能化、保障系统化,从而进一步提高我市应对突发重大刑事案件的能力。
本工作预案以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依据。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不法分子在五大连池市境内实施的重大刑事犯罪活动,给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危害的刑事案件,主要包括:
利用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物质进行大规模犯罪的;
利用爆炸手段,攻击党政军首脑机关、传媒中心、城市标志性建筑物、公众聚集场所、城市民生重要基础设施的;
袭击党政军领导同志及大规模袭击平民,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的;
利用爆炸、化学毒剂、劫持等手段,破坏火车、飞机、船只、公共电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危害的;
对公众饮用的水源或食品故意投放危害物质,危害公众生命安全的;
故意决开水库、河流等堤坝,毁坏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
其他在本市实施的重大刑事犯罪活动。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设立五大连池市处置突发重大刑事案件专项指挥部,在五大连池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统一指挥突发重大刑事案件的应对工作。
2.2处置突发重大刑事案件专项指挥部总指挥由五大连池市公安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市公安局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队长作为总协调人,刑侦大队主管副大队长协助,协调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专项指挥部的职责是:
向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负责,处置突发重大刑事案件工作预案;
开展突发刑事案件的组织指挥;
应对突发重大刑事案件工作中协调与市委、市政府、市直部门的关系;
当突发重大刑事案件超出五大连池市处置能力时,建议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请求上级支援;
分析总结突发重大刑事案件应对工作。
2.3专项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由市公安厅刑侦大队负责。
主要职责:
执行专项指挥部的决定,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突发重大刑事案件的应对工作。
收集分析国内外和本市的各类相关信息,上报专项指挥部,提出发布警情的建议;
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突发重大刑事案件信息网络系统,保障网络畅通;
承担专项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 预测、预警
3.1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负责突发重大刑事案件的预防、监督和管理工作,并按照事件发生、趋势和危害程度,及时向专项指挥部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
3.2处置突发重大刑事案件专项指挥部确认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后,根据工作预案及时开展部署,迅速通知各相关单位和部门采取行动,并立即上报市应急委员会。
3.3处置突发重大事件刑事案件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相关单位立即做出响应,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履行各自所承担的职责。
3.4处置突发重大刑事案件专项指挥部要提高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能力,及时预测不同等级突发事件的可能性,提出预防和采取措施的建议,做到及时预警;
预警信息发布后,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根据事态变化情况和专家顾问组提出的预警建议,适时调整预警级别、调整应急工作状态。
4 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和预案启动
4.1.1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刑事案件,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员会领导下,立即启动处置突发重大刑事案件专项指挥部,并组成由相关部门参加的现场指挥部。
由市委、市政府领导任总指挥,市公安局局长和相关部门领导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4.1.2发生较大突发重特大刑事案件,立即启动处置突发重大刑事案件专项指挥部,并组成由相关部门参加的现场指挥部。
由市公安局局长任总指挥,市公安局主管副局长和市公安局相关部门领导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4.1.3发生一般突发重大刑事案件,由市公安局全权负责处置。
4.2响应程序
4.2.1当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刑事案件专项指挥部立即启动,下设专家咨询组、行动处置组、医疗救护组、情报信息组、新闻宣传组和工作协调组,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研究提出工作意见。
专家咨询组:
由生物、化学、核辐射、计算机、爆炸、谈判等领域专家组成,负责对恐怖事件有关专业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行动处置组:
由公安、卫生、交通、武警、民政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研究制定现场紧急处置、抢险救灾和打击恐怖活动的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医疗救护组:
由卫生、交通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现场救援和救治工作;
情报信息组:
由安全、公安等部门组成,负责收集有关事件处置工作的相关情报信息,提出分析、预测和工作意见;
新闻宣传组:
由宣传、外事等部门组成,负责根据市应急委员会制定的宣传报道口径,组织重大刑事案件的有关宣传报道工作;
工作协调组:
由市政府办公室、外事、公安等部门组成,负责协调涉及国际、外市(县)合作的有关事宜。
各组组长由专项指挥部有关成员担任。
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市公安局、事发地乡镇领导和有关部门组成,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应急委员会和专项指挥部的各项指示、命令;
专项指挥部各专门小组对现场指挥不各项处置工作进行具体指挥、指导和协调。
4.2.2当发生较大突发重大刑事犯罪案件时,在省应急委员会和专项指挥部的领导下,省公安厅建立中心指挥部,事发地建立现场指挥部。
中心指挥部由省公安厅主管刑侦工作副厅长任总指挥,刑侦总队、巡警总队、武警总队主要领导任副总指挥;
在中心指挥部的领导下,由刑侦总队牵头,成立刑侦、技侦、巡警、武警为主体,治安、安检、交通、消防等单位参加的快速处置行动队,装备先进的通讯、交通工具及各种排爆、检验设备和武器装备,24小时备勤,一旦发案迅速赶到现场,快速处置。
现场指挥部由刑侦总队总队长任指挥员,其它总队领导为成员。
各市、县公安局由主管刑侦工作的领导牵头,成立相应领导小组。
一旦发生突发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各级刑侦部门在省公安厅统一指挥下,以刑侦总队为主,协调各警种、各部门协同作战,果断处置。
5 应急处置
5.1部门分工和力量编成
5.1.1部分分工
发生突发重大刑事案件时:
参与处置重大刑事案件的主要部门分工及力量编成如下:
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和各辖区派出所是处置突发重大刑事案件的主要力量。
市公安局组织大要案侦查、勘查技术、法医检验鉴定等单位民警50名,组成处置暴力犯罪机动力量,配备必要的武器、专用车辆、勘查、通讯及防护器材,实行值班备勤。
武警、交警、治安、消防等单位,也要组织专门力量,在市公安局统一指挥下,各负其职,整体作战,共同处置突发事件。
加强情报信息工作。
刑侦部门和派出所要广泛收集有关严重暴力犯罪的情报信息、可能铤而走险的不法分子的情报信息以及有关社会动向,责任区刑警队要结合刑嫌调控工作,与派出所密切配合,在日常侦查破案和刑嫌调控、阵地控制的工作中,进一步增强情报意识,注意发现和收集有关暴力犯罪活动信息和闹事苗头,一旦发现这类信息,在采取必要措施的同时,迅速上报逐级上报市公安局。
5.1.2力量组成
重点组织6支专业力量:
现场控制、交通管制和社会面控制力量:
由市公安局负责。
医疗救护力量:
主要由市卫生局负责,担负事发现场医疗救护、伤员救治。
检测、检验、鉴定力量:
由市卫生局、食品和药品监督局、环保局、公安局等部门的力量组成,负责对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有毒有害物质进行监测、检验、鉴定工作。
排险、抢险、救灾力量:
主要由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水利局、市人防办、市环保局等部门负责。
侦查办案力量:
受难群众安置力量:
主要由市政民政局和事发地乡镇政府等部门负责。
6 处置基本措施
突发重大刑事案件后,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和分工,迅速启动有关预案程序,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1接报突发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市公安、安全、卫生等部门接到重大刑事案件发生的情况后,要视情交有关情况迅速上报市委、市政府和黑河市公安局,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
事件种类、发生时间、地点、危害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并将事态发展情况随时续报。
6.2先期处置
在突发重大刑事案件后,各级指挥员尚未进入指挥岗位时,公安、卫生等部门对事件发生地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就近调动警力和专门力量赶赴现场,疏散群众、封锁现场、抢救伤员、抓捕疑犯等;
如现场有起火、存有易燃易爆危险品、漏电、漏水、漏气等情况发生,紧急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实施灭火、排爆、断电、断水、断气等措施,清除现场危险品,避免出现连锁反应,造成新的危害。
6.3开通指挥部
突发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后,市公安局中心指挥部立即开通,指挥员和指挥部成员立即到位,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市委、市政府,贯彻执行其指示和命令。
现场指挥部同时开通。
6.4及时判明案件性质和危害
中心指挥部或专项指挥部启动后,迅速对案件现场实施监控,严密注意事态发展,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案件调查、情报信息分析,并组织专家组和有关主管部门专门检验和鉴定机构深入研究,判明案件性质和危害程度,提出应对意见。
6.5视情实施区域交通管制或局部戒严
根据需要,中心指挥部或专项指挥部决定或以市应急委员会的名义发布通知、通告,对相关地区实行现场警戒、交通管制或依法实施戒严,由公安局具体实施。
新闻宣传部门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对群众进行宣传,消除恐慌心理,不传谣信谣,自觉遵守非常时期的有关规定。
同时,各乡镇采取妥善措施,提供受伤群众医疗救护和生活保障,维护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6.6组织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中心指挥部或专项指挥部指示相关行动处置组织力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主要措施包括:
(1)组织消防、防化等部门灭火、排毒、转移现场易燃易爆物品;
(2)疏散、抢救群众,在人员疏散中要做好通道引导工作,防止因群众恐慌拥挤造成挤死踩伤等次生灾害;
(3)封锁隔离相关区域,对火情予以控制,对污染区域进行清洗消毒,防止火情、疫情、毒情蔓延扩散;
(4)组织有关水电气热部门进行抢险、抢修,或切断水、电、气、热源;
(5)组织车辆运送伤员,安排医院紧急救治等。
6.7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在组织现场处置和救援的同时,指挥部要组织力量采取预防性紧急措施,严防重大刑事犯罪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袭击。
主要措施包括:
(1)关闭、封锁水库、机场、车站、码头等地,必要时切断水电气热等系统;
(2)对党政军首脑机关、重点要害部位、主要物资仓库要落实防范力量;
(3)严格出入境管理与控制;
(4)力口大社会治安巡逻力度,各乡镇党委政府发动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群防群治,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趁机“打、砸、抢”,制造骚乱的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6.8缜密侦查,缉捕刑事犯罪分子
刑侦大队立即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勘查取证,开展案件、事件侦查、调查,抓捕或歼灭刑事犯罪分子。
根据需要,利用各种媒体,适当公开案情,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深入发动群众参与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和恐怖犯罪活动。
情报信息部门要及时搜集有关情报信息,为抓捕刑事犯罪分子,获取证据、防范和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提供情报支援。
7 工作要求
7.1服从指挥,快速反应。
一旦发生突发重大刑事案件,各有关单位快速反应,迅速启动有关预案,开通指挥通信系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
要严格服从指挥部的指挥,保证政令畅通。
7.2严格岗位责任制。
参战单位要按照任务工作分工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切实保证领导到位、力量到位、装备到位、措施到位。
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防止出现不必要的失误和漏洞。
7.3要对突发重大刑事案件的新闻报道严格管理。
根据上级指挥部指示,拟定统一答复和宣传的口径,正确把握舆论导向。
7.4加强信息反馈和请示的报告制度。
要保证信息灵敏畅通,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有关单位要确定专人收集现场情况,及时续报反馈,不得隐瞒、漏报、迟报、误报重要情况,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8 处置保障
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本部门处置重大刑事案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和工作保障。
8.1刑事侦查专业力量建设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处置工作的职责和需求,培训、建立一支专业应急反应力量,保证一旦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后,能够迅速到位,参与处置和救援工作。
通信、市政、电力、水利、燃气、热力、城建、公交等部门要加强抢险专业队伍的培训和建设,提高应急抢险救灾能力。
8.2做好装备建设和物资准备
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公安刑侦工作的经费投入,做好后勤支援和保工作。
各部门要根据形势和实战需要,储备必要的现场防护、消洗、排污和抢险救援器材物资;
做好救治设备和应急药品、疫苗的准备;
配齐必要的勘查取证、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
做好特种武器、侦察技术装备和交通、照明工具的准备;
有关部门还要储备必要的生产、生活救援物资。
8.3做好通讯和交通保障
各部门要完善现有指挥或调度系统,确保本方案启动时通讯联络畅通。
公安等部门要配备先进车载指挥系统,确保紧急情况下可随时启用。
通信部门要准备应急通信器材设备和技术力量,做好通信保障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要保障应急车辆到位,保证急救人员和物资的及时运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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