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辅材料检验标准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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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320
280
250
260
色度EBC
3.0-4.5
3.0-5.0
3.0-5.5
煮沸色度EBC≤
7.5
8
8.5
9.0
9
9.5
过滤速度min/200ml≤
25
30
35
参考项目
夹杂物%≤
0.6
0.8
1.0
粗细粉差%≤
2
2.5
酸度ml∕100ml≤
1.2
1.3
1.4
β-葡聚糖mg/L≤
200
220
表2(小麦芽)
级别项目
合格品
浸出率%(以绝干计)≥
84.5
83.5
83
考核项
185
出炉水分%≤
400
350
库值%
49-53
48-53
47-54
色度EBC
3.5-6.0
煮沸色度EBC ≤
10.5
11.5
过滤速度min/200ml≤
30
参考项
2.0
2.0
1.3
100
120
140
3.1.4卫生指标见表3,应符合GB2715粮食卫生标准
表3
项目
最大限量
黄曲霉毒素B1(ug/kg) ≤
铅(Pb)(mg/kg) ≤
0.2
汞(Hg)(mg/kg) ≤
0.02
无机砷(As)(mg/kg) ≤
磷化物(以PH3计)(mg/kg) ≤
0.05
六六六(mg/kg) ≤
滴滴涕(mg/kg) ≤
3.2检验规则
3.2.1批次:
同一产地、同一品种的啤酒大麦(或小麦)所生产的,同一规格、同一供方提供的麦芽为一批。
3.2.2抽样:
按表4抽取样本数。
表4
批量(袋)
抽取样本数(袋)
26-150
151-500
501-3200
13
3201-3500
20
3.2.3样本的制作
原料检验科按表5抽取样本后,并从每个样本中抽取100g,将所抽取的样品混合,用对角四分法分为两份,一份封存备查,另一份由原料检验科依感官指标判定后,提供给检测中心,按表1规定的理化指标依据QB1686检测方法检验。
如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取备查样复检。
3.2.4检验方法:
依据QB1686啤酒麦芽。
3.2.5判定规则:
3.2.5.1A类指标:
库值、浸出物、-氨基氮、煮沸色度、色度;
B类指标:
除A类指标外的是B类指标。
A类指标有一项或B类指标有两项(含两项)不符合当级别判定标准时,降至下一级。
3.2.5.2麦芽商品水份指标在6.0~8.0%,要求麦芽2倍折扣重量后让步接收,当麦芽水份大于8.0%时,不得让步接收。
4.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4.1标志:
产品中须具有供方提供检验报告单并注明厂名、产品名称、标签、批号、净重、生产日期、厂址、执行标准和等级。
4.2包装:
采用麻袋或编织袋包装,每袋净重60(50或70)Kg,允许公差+0.5Kg。
验收结算水分一律按5.5%折算。
针缝袋口密度不能少于9针11线。
包装袋干净、完整、无漏洞、无污染,符合粮食包装卫生要求。
4.3运输:
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干燥、无异味和污染物。
4.4贮存:
仓库要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霉、防鼠、防虫害、防变质。
对仓库要定期检查,发现虫害、霉变现象,要及时处理。
4.5每批麦芽码垛后,要标明产地、数量、等级、生产日期。
4.6贮存期:
自出炉之日起,贮存(回潮)1个月后方可使用;
最长贮存期不得超过8个月。
4.7复检
4.7.1在本年度10月份-次年度2月份生产的麦芽在次年3月份以前使用的不复检;
贮存到3月份以后使用的每月复检一次,但本年度2月份生产的麦芽按4.7.2规定执行。
4.7.2本年度3-9月份生产的麦芽贮存期超过回潮期一个月的,在贮存期间每个月复检一次直到使用。
玉米淀粉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啤酒酿造用玉米淀粉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玉米淀粉的验收。
GB/T8885-2008食用玉米淀粉
3技术要求
3.1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一级
色泽
白玉米:
洁白有光泽
黄玉米:
白色略带微黄色阴影
气味
生粉味、无异味
口感
干净、无异杂味、新鲜度好、口感细腻、无砂齿
杂质
无外来异物
水分,%≤
14.0
酸度,0T≤
1.50
1.80
灰分,%≤
0.10
0.15
蛋白质,%≤
0.35
0.45
脂肪,%≤
PH
5.5-6.5
3.2卫生指标
二氧化硫(mg/kg)≤
30.00
铅(Pb)(mg/kg)≤
1.00
无机砷(As)(mg/kg)≤
0.5
4检验规则
4.1批次:
同一时间,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包装批号,由同一供方提供的玉米淀粉为一批。
4.2抽样:
500袋以下的每批抽4袋,每袋抽50克混匀,一半送检测中心(化验室)一半留样备查;
500袋以上的每批抽5袋,每袋抽50克混匀,一半送检测中心(化验室)一半留样备查。
抽8克淀粉做口味品评试验,抽10克淀粉检测pH。
4.3检验规则:
色泽、气味、口感、杂质不符合外观质量要求的全部挑出拒收。
理化指标按《啤酒相关分析方法》检测。
4.4口味品评:
品评方法见《品评管理规定》
4.5pH检测:
取10g玉米淀粉,加入经煮沸除CO2后的蒸馏水50ml,搅拌15分钟后测PH。
4.6判定规则:
有一项理化指标不符合优级但符合一级的降为一级;
有一项指标不符合一级的判为不合格。
4.7淀粉采购必须按合格供方名单采购,金星公司定期对淀粉供应厂家进行实地考察,并对其产品质量进行管控,每年对合格供方的供货业绩进行评价。
5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5.1包装:
应符合食品卫生法要求的一层以上白细布(或4层以上80g牛皮纸),聚乙烯复合膜袋(内衬)和塑料纺织袋(外包)。
袋口缝制均匀,粘合严密。
5.2标志:
食用淀粉外包装袋表面,必须具备明显的标志:
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商标、净重、警示语。
合格证每袋一张,缝于袋口上,内容应包括:
产品标准号、等级、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等。
5.3运输:
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常气味的货物混运,严禁雨、水及其它污物粘染包装,装卸时禁止钩扎包装,雨、雪天禁止露天操作。
5.4食用淀粉禁止露天堆放,仓库应通风干燥,地面有防潮措施,温度保持在32度以下,淀粉堆放高度不能高于2.5米。
淀粉在贮存期内,每月进行一次感观检测,如有异常,应采取相应措施。
颗粒酒花及酒花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啤酒酿造用颗粒酒花和酒花制品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颗粒酒花和酒花制品的验收。
QB/T3770.1-1999压缩啤酒花和颗粒酒花
QB/T3770.2-1999压缩啤酒花和颗粒酒花取样和试验方法
GB/T20369-2006啤酒花制品
3技术要求:
3.1国产颗粒酒花:
等级
香气
具有明显的、新鲜的酒花香气,无异杂气味
有明显的啤酒花香气,无异杂气味
外观,匀整度%
外观呈深绿色或浅黄绿色,有光泽,不得出现黄色或浅黄色颗粒、杂质颗粒,颗粒均匀
崩解时间s≤
散碎颗粒(匀整度)/(%)
4.0
水分,%
6.5~8.5
-酸(干态)%≥
7.0
6.5
酒花收获后的次年6月份以后,按标准减去0.5进行验收
酒花在我方冷库存放6个月时检测,损失量不得低于0..5
β-酸(干态)%≥
3.0
贮存指数(HIS)≤
注:
优级颗粒花用于中高档酒,一级颗粒花用于普通酒。
3.2酒花制品:
包括酒花油、酒花浸膏、四氢异构酒花浸膏香气除正常的酒花香气和苦味以外,无任何其他异杂味。
3.3香型颗粒酒花
有该品种花特有的酒花气味。
外观呈深绿色或绿色,颗粒均匀,散碎颗粒少于4
6.0~9.0
2.0~4.5(参考值)
2.0~4.0(参考值)
进口香花0.35;
国产香花0.40
1)香型啤酒花的α-酸和β-酸为参考值,不做为判定指标,之比应接近1:
1,如果α-酸过高则说明香型的品种不纯。
2)香花只用于中高档酒。
3.4卫生指标
压缩酒花与颗粒啤酒花卫生指标要求:
指标
六六六(BHC)/(mg/kg)≤
0.3
滴滴涕(DDT)/(mg/kg)≤
同一时间,同一规格,同一包装批号,同一产地,由同一供方提供的颗粒酒花为一批。
4.1.1采购前,供货方应提供足够数量的样品进行化验分析。
经认定合格的分析作为采购合同中的技术条款。
4.1.2抽样数量按GB10347.2执行,见下表:
表1
批量(箱)
抽取样本数(箱)
4.1.3样品处理:
原料检验科从每箱(桶)抽取一袋或一盒,任意抽取10~20g样品,迅速装入棕色磨口瓶中,混合均匀后待检。
在分析以前放入冰箱暂存,样品在冰箱中的保存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否则必须重新取样。
4.2检验方法:
理化项目按《啤酒相关分析方法》进行检验。
口味品评按《啤酒品评规定》的方法进行品评。
来样检测均以总部检测结果为准,必须由化验室主任和辅料检测组长进行平行检测,均在检测误差内时以检测时,以平均值为最终结果,超出误差范围的必须重新取样复检,直到检测达到误差值要求。
各分厂进行监督检测。
4.3判定规则:
4.3.1色泽、香气、-酸、贮存指数为主要判定指标,若有一项不符合级别要求时,再抽取样品复检,以复检结果为评级依据。
当仅有-酸不符合级别要求时可按该级别的-酸折扣验收,-酸每降低0.1%,按0.2%折扣验收。
国产颗粒酒花的贮存指数不符合级别要求时,直接降级,若不符合一级标准则视为不合格拒收,香花的贮存指数达不到优级标准时,按不合格拒收,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4.3.2酒花油、酒花浸膏、四氢异构酒花浸膏品评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即判为不合格,不得让步接收。
4.3.3对酒花油、酒花浸膏、四氢异构酒花浸膏供方必须提供相应的质量标准、第三方检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包括卫生合格证),颗粒酒花每批均应附有检测报告单,每半年提供一次第三方检测报告及质量合格证。
供方未提供上述质量证明材料,可拒收。
4.3.4当供需双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时,可由相关各方协调解决,或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以检测结果为判定依据。
5.1标志:
产品包装箱上需用无毒、耐久的颜色印刷标志,标明产品名称、厂名、批号、制造日期,并在醒目的位置上标明防潮、避光、避高温的标志。
5.2包装:
内衬采用聚乙烯镀铝复合材料包装袋包装,必须抽真空或充以惰性气体。
外包装采用纸箱,码垛高10层时,底层箱不能出现明显变形。
破损箱、袋不计重量,每箱重20﹢0.5Kg。
酒花制品按供、需双方商定的包装材料和数量要求执行。
使用密闭车厢或有遮蓬严密覆盖、密闭。
运输工具保持清洁、干燥、无异味和污染物,严禁雨淋、受潮、曝晒。
不得与有毒有异味的物品同仓同车运输。
5.4贮存:
在干燥、避光、10℃以下环境中贮存。
货物底部必须垫有一定高度的防水、防潮材料,严禁露天存放。
酒花必须遵守先进先出原则,避免保管时间过长而造成损失。
每个车间一次领用量不得超过该车间糖化线24小时正常用量,在车间内设有冰柜,临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5.5贮存期:
从生产日期至使用日期止不大于12个月。
贮存期间每两个月复检一次,以供技术部门确定生产工艺。
高甲酸酒花以双方商定的标准进行验收(要求在合同中注明)。
酿造水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啤酒酿造用酿造水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酿造水的验收。
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品尝观察应无色、无异味、无异臭、透明、无沉淀。
3.2理化要求:
见下表(参考标准)
无水处理工厂
有水处理工厂
6.7—8.0
6.5-7.5
总溶解盐(mg/L)≤
500
150-200
总硬度(德国度)
15-25
≤5
暂时硬度(德国度)
7—15
≤2
永久硬度(德国度)
≤3
钙离子(mg/L)
50--100
40--60
氯离子(mg/L)
20—80
20-60
铁离子(mg/L)
≤0.3
≤0.1
菌落总数(个∕ml)≤
其它
符合饮用水标准
3.3卫生指标
氰化物/(mg/L)≤
氟化物/(mg/L)≤
1.0
砷/(mg/L)≤
0.01
硒/(mg/L)≤
汞/(mg/L)≤
0.001
镉/(mg/L)≤
0.005
铬(六价)/(mg/L)≤
铅/(mg/L)≤
硝酸盐(以氮计)/(mg/L)≤
10(地下水源限制时为20)
菌落总数(CFU/ml)≤
总大肠菌群(CFU/100mL)≤
不得检出
游离余氯
在与水接触30min后应不低于0.3mg/L。
集中式给水除出厂水应符合上述要求外,管网末梢水不应低于0.05mg/L
3.3检验规则
3.3.1抽样:
检测中心(或化验室)每周从酿造用水箱中抽取样本500ml,依据感官指标判定后,理化指标按《啤酒相关分析方法》检测。
钙离子、镁离子、氯离子每月抽样检验一次,如不合格重新抽样。
每半年取样送国家卫生部门进行水质卫生指标分析一次。
新建啤酒公司开始生产前,对生产用水到国家水质分析部门做一次水质全分析,并确保水质符合要求。
3.3.2判定规则:
指标有一项不合格时,可判为不合格。
稀释水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啤酒酿造用稀释水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稀释水的验收。
2.引用标准:
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技术要求
品尝观察应无色、无异味和异杂口味、清彻透明、无沉淀。
表1
标准
5.5±
铁离子(mg/L)≤
0.1
总碱度(德国度)
-2~+20d
溶解氧(mg/L)≤
大肠菌群(CFU/100mL)≤
厌氧菌(CFU/ml)≤
50
有害菌
不变色
4.1抽样:
检测中心对每罐稀释水抽取样本500ml,依感官指标判定后,上表规定的理
化指标按GB5749进行检测。
PH每罐检验,铁离子、总碱度、每周抽样检验一次。
如不合格重新抽样。
卫生指标每三天抽检一次,大肠菌群每周抽检一次。
4.2判定规则:
当限定指标有一项不合格时,可判为不合格。
酶制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啤酒酿造用酶制剂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酶制剂的验收。
2.引用标准:
QB1805.3-1993工业用蛋白酶制剂
GB8276-2006食品添加剂糖化酶制剂
QB/T2306-1997耐高温α-淀粉酶制剂
QB2583-2005纤维素酶制剂
QB2526-2001真菌α-淀粉酶
3.1感观要求:
感观
类别
标准
气味
无异味
耐高温-淀粉酶
褐色液体,允许有少量凝聚物
中性蛋白酶
黄褐色固体,无潮解结块现象
戊聚糖复合酶
浅黄褐色粉状制剂
-葡聚糖酶
白色或黄白色固体,无潮解结块现象
小麦复合酶
黄褐色固体或液体
糖化酶
棕色至褐色液体,无异味,允许有少量凝聚物
真菌淀粉酶
褐色液体
3.2理化指标:
见表2
表2
类别
啤酒复合酶
酶活u/g(ml)
≥采购酶活单位
酶活力保存率%(25℃保存半年)
≥90
3.3卫生指标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卫生要求
重金属[以铅(Pb)计]/(mg/kg)≤
铅/(mg/kg)≤
砷/(mg/kg)≤
3
菌落总数/[CFU/mL(或CFU/g)]≤
5×
104
大肠菌群/[MPN/100mL或MPN/100g]≤
3×
103
沙门氏菌(25g样)
致泻大肠埃希氏菌(25g样)
4.检验规则
同一产品名称、批号、规格,在同一时间,由同一供方提供的产品为一批。
按下表进行抽取样本数。
批量(箱、桶、袋)
样本数大小(箱、桶、袋)
1~25
26~150
151~1200
1201~35000
≥35001
4.3样本的制作:
原料检验科按表4抽取样本后,再从每个样本中抽取100g或100ml作样品,将抽取的样品混匀,分为两份,一份由原料检验科留样备查,一份由原料检验科依感官指标判定后,提交检测中心(或化验室)检验理化指标。
如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取备查样复验。
4.4检验方法:
按《啤酒相关分析方法》检测理化指标。
4.5判定:
酶活力和气味为主要指标,不合格时,可判为不合格。
其余指标为次要指标,不合格时,可让步接收。
5.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产品必须具有供方提供的检验报告单。
产品外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规格、出厂日期、批号、净重及单位包装数量,注册标签,应注明食品添加剂,箱内附有合格证,产品内包装应注明:
产品名称、厂名、标签、规格(酶活力),单位包装应注明净重,出厂日期、批号,贮存条件、保质期。
外用防潮的纸箱或塑料桶、木质桶包装,内包装应使用聚乙烯塑料袋或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铝箔袋、塑料瓶(桶),包装规格按供需双方要求执行。
运输车应清洁、干燥,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物品和其它污染物混装,运输过程中应防雨、防潮、防止日光曝晒和高温。
仓库应清洁、干燥、通风、阴凉,贮存温度0-10℃。
严禁与有毒、有腐蚀性物品和其它污染物混贮。
5.5领用每个车间一次领用量不得超过该车间糖化24小时正常用量,在车间内临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5.6贮存:
贮存期固体酶为半年,液体酶3个月。
在贮存期内每两月重新抽检、盘点一次。
超贮存期,使用时前要进行检验,可根据酶活力适当增加用量。
每月复检1次,贮存期超过保质期,酶活力可能降低,但仍可使用,可根据酶活力适当增加用量。
出师表
两汉:
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
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
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
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
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
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
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
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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