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学关于印发第一任期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大校发〔2012〕10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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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大校发〔2012〕10号
临沂大学
关于印发第一任期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各分校:
现将《临沂大学第一任期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
临沂大学
第一任期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更好地落实“导向基层、导向科研”政策,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的转变,做好根据《关于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通知》(鲁人社发[2011]63号)及《山东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鲁人发[2007]77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第一任期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竞聘原则
(一)存量不减、增量拉开、鼓励贡献的原则;
(二)分类指导、梯次进行、逐级聘任的原则;
(三)目标管理、评聘合一、一人一岗的原则;
(四)导向教学、导向高层次人才的原则;
(五)学以致用、专业与岗位对口原则;
(六)放权强院、责权一致原则。
二、竞聘范围
竞聘范围为我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含“双肩挑”人员、教学辅助人员、辅导员等)。
三、竞聘基本要求
(一)工作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学风端正,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团结协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专业工作任务,任期内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二)学历(学位)要求
新晋升人员,教师(辅导员)系列,40岁以下申报正教授须有博士学位,申报副教授须有硕士学位;教学辅助系列,40岁以下申报高级职务须有硕士学位;其他申报人员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
(三)资历要求
申报高级职务须履行现岗位职责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履行讲师岗位职责两年以上可以申报副教授。
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有关条件限制,根据引进协议直接申报相应的高级职务。
(四)经历要求
1.认真贯彻《临沂大学红色育人工程实施意见》,晋升高级职务人员,任期内有学生工作经历、“三下”(下基地、下农村、下工厂)工作经历或其他基层工作经历(如挂职、实习、支教、扶贫等)者优先晋升。
从2013年起,35岁以下新聘副高级岗位人员,须有2年以上学生工作经历。
2.全面落实《临沂大学国际视野培育工程实施方案》,新晋正高级职务人员,任期内争取到国际合作培养公费资助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
从2013年起,45岁以下新聘正高级岗位人员,须通过PETS-5或BFT等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五)资格要求
1.应聘教师岗位者,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应聘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专业技术岗位者,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格准入条件。
2.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均作为申报评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须取得计算机和外语考试合格证或免试证明材料。
四、竞聘程序及方法步骤
(一)竞聘程序
1.公布岗位及条件:
公布岗位、竞聘条件和岗位职责。
2.岗位申报与竞聘顺序:
(1)竞聘顺序:
教授特聘岗位(一级、二级各10个),教授三级岗位(30个,已聘教授岗位者竞聘20个,资格教授竞聘10个),教授四级岗位24个(具有教授资格者竞聘其中16个、符合竞聘条件新晋升人员4个、破格晋升4个);副教授及以下人员按岗位设置数额由各学科组(工作组)组织竞聘。
(2)根据任期考核结果进行竞聘:
凡任期考核合格者,在新一任期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中,可竞聘各级别岗位;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申报同级别或高一级别岗位。
(3)岗位竞聘包括:
同层次岗位竞聘(同级竞聘、晋级竞聘)、新晋升岗位竞聘(具备资格者竞聘、正常晋升竞聘、破格竞聘)。
(4)落岗待聘:
落岗人员,经培训后参加二次竞聘并进行岗位微调,无故不申报或不服从调剂者,学校不再聘任。
(二)方法步骤
1.个人申报:
参加竞聘人员,首先填写《临沂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申请表》,并将申报材料交所在学科组。
申请兼职或转系列(只限转评)或聘期内达到退休年龄不再晋升者须提供兼职、转系列、聘期内达到退休年龄不再竞聘申请表。
竞聘按照岗位层次、等级由高到低依次进行。
2.各学科组推荐拟聘人选:
各学科组对应聘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署名单位、级别层次等对照有关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述职、量化赋分、排序和公示,对拟竞聘教授各等级岗位人员各学科组进行专家初评,对照岗位数量按1:
1.5比例向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推荐人选;对竞聘副教授及以下层次各等级岗位人员进行专家评议,按岗位数量确定拟聘用人选。
3.学校复核:
学校专家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复核。
4.面试答辩:
对拟竞聘教授四级岗位及以上人员按照文科、理科、应用学科、艺体学科、辅导员、教学辅助系列和分校分别答辩(答辩以PPT形式进行,答辩内容主要包括:
上一任期完成的主要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工作,新一任期的教学、科研预期、人才培养目标及专家提问等),教授三级岗位人员由校外专家委员会评价,教授四级岗位人员由校内专家委员会评价,副高及以下人员按各学科组竞聘实施方案(经学校批准后)组织进行并报学校审批。
5.学校高评委会议:
高评委对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进行讨论审议。
6.党委审批:
学校竞聘工作小组办公室形成拟聘方案,提交党委会审批。
7.公布聘用结果,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学校公布聘用结果。
五、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纪委、办公室、组织部、学工部、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为成员单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二)各学院、分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竞聘工作小组(学科组),科研院(所)按学科分类与相关学院合并进行,各科研院(所)为学科组副组长单位。
教学辅助系列成立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竞聘工作小组(学科组),辅导员系列单独成立竞聘工作小组。
学科组(工作组)成员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
(三)各学科组成员一般为7人,负责本单位副高级以下岗位职责、竞聘条件的制定及拟聘工作;负责正高级岗位竞聘人员的资格审核、业绩材料的审核、量化赋分等工作。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肃竞聘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复议制度和回避制度,确保竞聘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纪委、监察处对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六、有关说明
(一)已经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聘用;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3周岁,任期考核合格,经个人申请,组织研究,可按现岗位直接聘任;
(二)答辩成绩分为A(好)、B(较好)、C(一般)三级,A、B等级超过半数者为合格。
落岗者转入下一等级竞聘。
(三)聘期四年:
聘期自2012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
每年六月进行一次余岗竞聘。
(四)岗位竞聘成果计算时间段:
特聘岗位首聘为任现职以来,以后为近三年成果;已聘岗位为2009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资格和晋升竞聘为任现职以来。
(五)申报同级岗位人员,考核合格、答辩合格,按所在学科系列排序上岗。
(六)具有同岗级任职资格人员,在竞聘同岗级量化赋分时加入资历分,每年2分(满分10分)。
(七)对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者或给学校的声誉造成重大不良影响者,不能参加高一级岗位的竞聘,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现岗位聘任资格。
(八)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凡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新调入人员按照调入后所确定的专业技术岗位聘任。
引进高层次人才按照引进协议进行岗位聘任。
(十)新晋升人员(副高及以上)的学术检索、外审(正高、破格副高)、抽审(副高及以下)及收费等事项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专职辅导员纳入教师岗位序列、单列岗位,其副高级及以下人员的聘任条件由学生工作部(处)参照教师岗位条件执行。
(十二)在教学辅助系列副高级岗位中单设园林工程、能源管理工程、给排水工程、会计、卫生防疫各1个岗位,竞聘该岗位后要专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十三)分校参照学校岗位竞聘条件和设岗数额,同步进行。
七、本方案由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教授特聘岗位竞聘条件
2.教师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条件
3.辅导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条件
4.教学辅助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条件
5.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破格申报条件
6.第一任期教授岗位职责
7.教学教授岗位竞聘条件
8.第一任期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日程安排
主题词:
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方案通知
临沂大学校长办公室2012年7月11日印发
附件1:
教授特聘岗位竞聘条件
一、教授特聘岗位一级
(一)符合以下五类所列条件之一者: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2.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3.973项目首席专家;863项目首席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首席专家。
4.国家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首位;国家级教学奖励特等奖前三位、一等奖首位;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首位。
5.国家发明专利(职务)4项以上(首位),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创造经济效益5000万元以上。
(二)在以下五类中,同时满足任意三类所列条件之一者:
1.人才项目类:
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带头人。
2.科研项目类:
主持或主持完成973课题;主持或主持完成863课题;主持或主持完成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主持或主持完成国家基金重点项目。
3.科研奖励类:
国家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前五位、二等奖前三位;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首位;省部级科技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首位;省部级社科一等奖首位。
4.教学奖励类:
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五位、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首位;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首位;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2项。
5.科研成果类:
作为首位人员,在A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作为首位人员,公开出版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3部以上;国家发明专利(职务)3项以上(首位),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创造经济效益3000万元以上。
二、教授特聘岗位二级
(一)符合以下五类所列条件之一者:
1.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带头人;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者;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2.国家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前五位、二等奖前三位;国家级教学奖励特等奖前五位、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首位;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二位、二等奖首位;全国“五个一”工程奖首位。
3.省部级科技一等奖首位;省部级社科二等奖以上奖励首位2项(其中至少一等奖1项)。
4.主持或主持完成973课题;主持或主持完成863课题;主持或主持完成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主持或主持完成国家基金重点项目。
5.国家发明专利(职务)3项以上(首位),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创造经济效益2000万元以上。
(二)在以下五类中,同时满足任意三类所列条件之一者:
1.人才项目类:
山东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带头人;山东省教学名师;山东省中青年学术骨干;山东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山东省社科新秀奖;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科研项目类:
主持或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研究期限一年以上),主持或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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