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队伍建设上半年工作总结与司法局领导干部培训活动总结汇编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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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重点对象为核心,促进全民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1)以提高依法执政意识,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教育。
强化我县领导干部、公务员讲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以强调“自学”为主的同时,继续完善集体学法制度,利用专题讲座、机关政治学习日等定时间、定内容促进领导干部学法迈向规范化、制度化,并逐步实现了学法常态化。
(2)抓好青少年普法教育,提高守法意识。
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我县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工作。
上半年,我局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的理念,以知法守法为主要内容,对全县中小学校学生开展“法与人生”法制教育讲座,进一步健全了中小学法制教育制度,督促中小学法制教育做到四落实(有计划、有课时、有教材、有师资)。
(3)以“送法律进农村”为重点,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
上半年我局继续深化法律进农村活动,加大农村普法力度,以农村干部和党员骨干为重点,深入推进送法进农村。
如:
通过与县信访、民政、农林等单位配合、举办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民党员法制培训班,参加人数达1000多人次,有效提高了干部民主管理、依法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
3月3日,县普法办联合妇联等到北惯镇东莺村委会举办了“三八”妇女维权周暨法制宣传乡村行、工厂行、社区行活动,当晚播放最新禁毒宣传片及法制电影《我的长征》,近800人受到教育,效果良好。
县基层法律工作者在全县范围共开展法制宣传教育13场,受教育5100人次,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58件。
县法援处在合山镇举办《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颁布20周年纪念日大型法律咨询活动,派发宣传资料300份,小册子200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1人次并到雅韶镇津浦村委会举行《信访条例》法律知识专题讲座。
(4)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上半年我局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律培训以促进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如县普法办与县工商局联合举办企业法律培训班,上百名企业业主参加,学习内容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合同法》。
3、巩固阵地,强化载体,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上半年,我局继续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大力举办“法律进广场”活动,以社区为重点,组织街道、村镇,通过举办图片展览、展示宣传版报、律师法律服务、社区妇女法制培训班等形式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巩固普法宣传效果。
上半年先后举办社区法制宣传活动10多次,展出宣传版报50多次,悬挂宣传横幅300多条,举办社区义务法律咨询18次,接待法律咨询事务近200人次。
县公证处人员先后5次下乡为老、弱、病、残人员提供法律服务。
(三)加强基层规范建设,提升基层所软硬件水平
1、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上半年,我局结合我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修定下发了《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工作量化考评标准》,对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内部管理等工作都作了详尽规定。
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提高司法所的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力争司法所全面达到新一轮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不断提高我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
2、进一步提高基层调解队伍建设整体素质。
我局本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业务技能,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的目标,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全县司法所人员进行素质提升。
3月10日,何白云局长组织全县司法所所长到阳春市司法局合水司法所参观学习;
4月22-24日组织全县司法所长赴珠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参观学习人民调解及社区矫正等工作;
5月7日,省司法厅到我局合山司法所调研,指导我局基层工作;
6月2日,江城司法局到我局交流基层司法所内务管理工作。
通过参观学习和交流,业务领域不断拓宽,基础设施得到加强,内部管理更加规范。
3、加大基层司法所行政沟通协助能力。
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基层部门,在与基层政府等沟通协助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上半年,全县共为基层政府提建议7条,被采纳3条,协助制定村规民约12条,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21件,成功处理20件,为构建和谐起到了积极作用。
4、加大信息工作开展力度。
上半年,我局将信息工作纳入司法所考评范畴,使全县司法所对信息工作真正重视起来,并取得成效。
上半年,全县各司法所共上报各类信息19篇,经我局基层办信息员整理以简报形式报导,截至目前共印发15期,其中被省司法厅采用1期,市司法局采用7期,阳江日报刊登1期,受县领导作批示2期,有效彰显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知名度。
(四)加强业务建设,努力拓展法律服务业务
上半年以来,我县法律服务工作坚持以认真规范执业行为,完善制度机制,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着力点,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切入点,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立足点,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实现了律师、法律工作者管理工作的新突破;
法律服务的范围得到了进一步拓展,服务形式渐趋多样,服务质量有所提高,推进了我县法律服务业务的新发展。
半年来,我县律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开展业务,坚持学习增值、与法俱进,逐渐凝成了一支规范执业行为、诚实可信、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形象良好的律师队伍。
我县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中心上半年共担任法律顾问4间,办理各类案件17宗,其中民事代理11宗,刑事代理6宗,还代理了非诉讼事务20宗,充分地发挥了法律服务这一职能,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业务拓展的同时,律师所的内务管理工作在今年上半年得到了更加明显的改善,有效地完成了由建立到实践,由实践到健全的过渡阶段。
公证工作今年仍坚持以拓展业务、规范管理、力求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工作,为社会和群众提供畅通、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上年年,县公证处共办理公证案件261件,其中,国内经济案件2件,国内民事案件104件,涉外、港、澳、台案件155件。
进一步抓好公证内务管理工作,特别是档案管理工作。
上半年公证处依时按要求装订上半年案卷并归档,防漏纠错,认真准备年中开展的公证质量检查活动。
法律援助工作是我局探讨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在今年中以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
截至6月份,我县法律援助处共承办案件37宗,共办理刑事案件25宗,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2宗,代书5件,提供义务法律咨询200人次,接待来访群众52人次。
基层法律服务继续坚持立足基层,面向农村,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上半年,我局加强了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定期检查考核工作,量化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工作质量,使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迈上了一个新高度。
半年来,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43家,代理诉讼事务11件,代理非诉讼事务11件,文秘法律文书66件,解答法律咨询724人次,办理农民工事项16件,办理征地事项2件,办理土地承包事项12件,挽回经济损失53万元。
另还在服务上下功夫,将被动变主动,开展便民服务,并取得较好效果。
(五)坚持做好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致力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1、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我局在上半年继续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及矛盾排查调工作,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直接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积极作用。
以“一条主线、三个重点、六个落实”(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狠抓组织、制度、工作、场所、经费、报酬落实)为总要求,坚持“调访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重点排查和治理多发性、易激化矛盾纠纷,全面落实乡镇矛盾纠纷一月排查一上报制度,及时调处大量纠纷,化解信访矛盾,提高了各类纠纷的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还适时组织开展了纠纷专项治理。
上半年,我县调解系统共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纠纷91宗,调解成功76宗,成功率84%,其中婚姻纠纷2宗,邻里纠纷5宗,合同纠纷4宗,赔偿纠纷13宗,土地承包纠纷35宗,征地拆迁纠纷6宗,房屋宅基地纠纷4宗,其他纠纷22宗,防止群体性上访6宗,充分发挥了调解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桥头堡”的作用。
为加强调解工作宣传作用,我局于6月17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活动,全县共设立咨询场点15个,摆入宣传展板15块,悬挂横幅20余点,出墙报专栏11版,发放宣传资料近万元,解答法律咨询3500余人次,现场调解矛盾5起。
2、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
上半年,我局全面落实《信访条例》,完善信访督查专员、领导包案处理信访大要案、领导接访及带案下访、信访工作责任制等制度,如:
何白云局长带头,法律援助处主任、公职律师事务所主任、政工办主任等组成接访团队,积极参与我县“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
活动开展至今,我局尚未接访到直接涉及司法局的上访案件;
根据上级精神,认真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积极排查积案。
3、安置帮教工作是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客观要求,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基层稳定和谐的重要工作。
半年来,我局加大了对安置帮教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规范了具体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运行机制,建立起了职责明确、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的有效机制,积极做好“两劳”释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逐步实现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规范化的目标。
截至6月份止,全县刑满释放人数为49人,帮教率为100%,安置率为100%,有效减少了社会乱源。
(六)反复实践,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
1、建立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
经多次到县人民法院及局基层司法所调研,我局综合多方意见,今年3月份与县人民法院共同出台了《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关于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率先开展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此新模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便捷、高效、便民的独特优势,有效减轻了人民法院在办理诉讼案件方面的压力并在实践中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到目前为止,已成功调解了5宗案件。
2、社区矫正工作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上半年,我局充分利用社区、学校、群众团体的资源优势,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措施,确保矫正质量。
以科学管理为目标,以提高矫正质量为重点,以防漏管为基础,健全了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及保障体系,明确了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加强了与公安机关、法院、监狱的联系,顺利移交衔接工作。
3、公证工作预防性法律制度确立,律师制度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力度进一步加大。
上半年我局深入贯彻执行公证法,认真做好公证机构设置依法调整工作,健全完善公证制度规范体系,推进公证管理工作和公证执业活动法制化、规范化。
继续推进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完善律师行业以注重社会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的评价机制和评价体系,更为有效监管律师行业执业行为及效果。
以《法律援助条例》为主线,以积极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贫困群体原则,进行了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法律援助宣传,加大了法律援助深度、广度、力度,深入开展法律帮困、法律扶贫、法律维权等特色工作,增加投入、降低门槛、突出重点,向实现法律援助与社会公平的有机结合这一目标更进一步。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第一,开展政治理论和理想观念教育。
司法行政队伍的建设以思想过硬,作风严明,业务精干,能力强盛为目标。
在今年的队伍建设工作中,我局在班子的领导作风、机关作风、干部教育、队伍管理等方面全方位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在领导班子作风建设中,认真执行《市司法局行政问责制实施细则》和《阳江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在领导干部中加大力度倡导和实践几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提高领导班子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二是在机关作风建设中,进一步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增强内部凝聚力,恪守《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十不让”守则》。
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节约型”机关。
三是在干部教育工作中,组织了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全面落实《20**年—20**年干部培训规划》,扎实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培养干部爱岗敬业想干事、精通业务能干事、转变作风干实事的作风。
四是在队伍管理中,突出重点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落实了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措施,完善了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腐败体系,以作风改变、制度创新推进队伍建设。
第二,抓好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的提高。
今年,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我局继续深入开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大局、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的实践活动,采取各种措施,切实提高我县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三大业务队伍的法治意识、规范意识、质量意识和执业技巧。
一是组织三大业务队伍深入学习和贯彻与实践活动相关的政策性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决定》;
二是有步骤、有重点地在三大业务骨干队伍中开展以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机制为基础,强化自律意识的教育活动。
如县法援处撰写《县法律援助处关于开展县新形势下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调研报告》、《县法律援助处关于案件质量评估工作调研的报告》,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三是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律协的要求,认真组织三大业务队伍参加各类专题知识讲座;
四是组织三大业务队伍开展各类业务学习和经验交流活动。
如20**年3月8日法援处的法律工作者与公职所的律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参加了县妇联组织的妇女学法守法大型宣传系列活动;
6月份局法援处人员参与省法援处开展《坚持科学发展先行先诚推动法律援助体制机制创新》;
五是组织三大业务队伍开展自我检查、自我纠正的自查活动,提高依法执业、高效执业的能力。
三、20**年下半年工作思路
1、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继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2、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继续推进公务员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普法教育;
深化“法律六进”工作,积极落实全民普法宣传教育;
注重开展普法骨干队伍的法律培训,积极引导资源投入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普法大格局。
3、继续抓好全县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和开展业务知识培训,致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综合素质水平。
4、继续加大法律服务工作力度,不断拓展律师业务、公证服务、基层法律服务领域,坚持搞好主动服务、优质服务、高效服务。
5、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大局、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的实践活动,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为第一责任,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信访接访等工作,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服务及强而有力的法制保障。
司法局领导干部培训活动总结
一、结合几项重要活动,开展党员干部集中教育活动
一是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
贯彻以“八荣八耻”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通过人人通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听取专题报告,交流学习体会,牢固树立正确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法律素养,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与“学习党章、执政为民”,成立“劳动诉讼代理站”,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建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服务站”,积极为妇女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开展法律救助活动,为全民创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一方面以扩大会议的形式,组织全员集中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
中央和省、市领导有关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讲话精神;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部分篇目。
举办专题辅导讲座,切实提高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加强科学发展观,促进各项工作发展的重要认识。
另一方面,以“走进基层、服务民生、科学发展、服务群众”的主题开展实践活动,组织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劳教等部门,深入企事业单位、社区、乡村,帮助解决有关法律问题,不断提高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效能和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针对每年重点普法内容,集中培训普法骨干
五年来,我局通过普法办、基层司法所等部门,共对650多名普法骨干进行集中普法培训。
20**年10月18日—20日,区普法办在宾馆金山楼举办了一期全区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班。
来自全区各乡镇、街道和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的110余名法制宣传骨干集中一起共同学习、共同探讨法制宣传的新途径、新方法,为圆满完成“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培训加强了我区普法依法治理队伍建设,推进“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深入开展。
培训中,邀请了师范学院教授、教育和法律界有关人士,围绕我区普法、依法治理、“法律六进”、法制宣传等几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专题授课,并对组织年度全区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进行了部署。
同年9月,东市街道举办了一期综治、普法骨干业务知识培训,来自辖区20个综治责任单位的分管领导、17个社区综治主任和辖区普法宣传骨干共62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内容不仅丰富,而且注重实效。
司法所长讲解了关于调解笔录与调解方法的“八法”学习;
公安派出所长分析了辖区的治安形势及对流动人员的管理办法;
法律工作者讲解了《物权法》及个案分析。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分管综治领导、普法骨干的思想认识,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了业务素质,为下一步街道综治等各项工作的落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年来,共组织全区3000余人次副科以上干部集中参加了全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统一考试。
考试围绕当年全省重点普及的法律为主要内容,集中考察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知法、懂法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共组织15000余人次机关干部职工、中小学教师和乡村社区干部也参加了全省普法统考。
三、强化对人民调解员及法律援助骨干培训
(一)三点注重,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整体素质和水平,更好发挥人民调解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一道防线"
的重要作用,我局充分发挥各乡镇司法所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经常性人民调解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了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注重培训重点对象。
我局在开展调解业务知识培训中,着重培训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同时抓好热心公益事业的法官、检察官退休干部等兼职调解员的业务知识培训。
五年来,共举办各类人民调解培训9次,培训人员340余人。
二是注重突出重点内容。
针对近年来易发性矛盾纠纷,从如何处理农民工劳务纠纷、违章建房拆迁纠纷,生产资源纠纷案件入手,组织人民调解员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人民调解条例》、《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治安处罚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针对调解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通过对重点矛盾纠纷的分析、研讨,指导人民调解人员提高调解的方法、技巧,规范调解程序和调解文书,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调解矛盾纠纷的技能。
三是注重发动宣传。
该县司法行政部门把提高人民调解员政治、业务素质作为首要要求,聘请在人民调解工作战线上经验丰富、调解技能较高的调解员,进行面对面的传帮带,着重就新时期如何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的作用和现实意义等方面进行了宣讲,提高了人民调解员参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为今后更好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和业务基础,为"
平安建设"
提供了有力保障。
截至目前,我区调解纠纷成功率均达91.6%以上。
(二)突出针对性,加强法律援助骨干培训
为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开展法律援助,我局每年都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骨干培训。
一是针对老年人。
为切实重视老年人的精神关爱,提高老年人维权意识,健全法律援助制度,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我局举办“老年人维权联络员骨干培训及法律援助咨询”活动。
活动中提出对老年人联络员同志应主动承担起老年人与法援中心的媒介作用,经常深入老年人之中,及时了解老年人法律需求,沟通信息,并向区法律援助中心反馈,以便为老年人提供及时、有效、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和其他的法律咨询等服务,并向大家发放了法律援助爱心卡。
二是针对未成年人。
举办了“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律师志愿团暨法律援助骨干律师培训班”。
通过培训使援助律师了解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一些特殊性以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律师志愿团”成立以来的一些工作情况。
各校法制副校长也经常到学校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
20**年,我市五小就荣获“全省普法教育工作创新案例三等奖”。
三是针对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我区到目前为止共成立156个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由司法所长、法律服务所所长兼任站长。
去年,法援中心曾对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进行过一次系统的业务培训。
由于各工作站的法律援助业务发展还不平衡,法律援助服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专业素质也参差不齐,针对我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状况,对各法律援助站站长进行了集中培训。
四、注重普法宣传报道队伍培训
我局一直非常注重普法宣传报道队伍的培训工作。
由于司法行政工作特点,我们采取每周一个小总结,每月一个小例会,每年一个大培训的方式。
培训通过学习写作基础知识,掌握新时期法制新闻的功能、特点、规律和需要注意的问题,明确投稿的方式方法,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了业务水平。
通过培训政策理论素质、组织协调素质、文字写作素质、岗位业务素质明显增强。
五年来,共有900余篇稿件被上级报刊、网站采用。
20**年1月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调研工作先进单位”;
20**年2月被评为“全省普法教育宣传报道工作先进单位”。
五、积极参加省、市、区各级的学习培训。
历年来,我局对上级组织安排学习培训都积极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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