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第二医院医用氧气采购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 文档编号:16922927
- 上传时间:2022-11-27
- 格式:DOCX
- 页数:25
- 大小:30.77KB
邢台第二医院医用氧气采购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邢台第二医院医用氧气采购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邢台第二医院医用氧气采购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采购用途:
医疗
交货地点:
供货期限:
一年(随时供应)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行业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的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招标内容,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药品注册批件》。
3、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5月17日9:
00时至2018年5月23日17:
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登录.156:
81/home/home/login(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或已在我中心综合受理窗口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陆(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156:
8088/portal/zyjy/Info?
sym=news&
id=406)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
0元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6月13日14时00分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第一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
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
王召贺
联系方式:
3
传真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本公告发布媒体: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备注:
本项目禁止分包、转包。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规定
1
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2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的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招标内容,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4
投标有效期为60天
5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
银行转账或电汇。
投标保证金汇款银行:
中国银行邢台市中华大街支行
开户名: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汇款账号:
1601
电话:
投标保证金应在2018年6月13日13:
30之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拒绝。
6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U盘一份。
7
采购人:
邢台市第二医院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李建新联系人:
王召贺
电话:
电话:
8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同招标公告。
9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0
预算金额:
68.4万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大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1
现场踏勘:
不组织。
12
付款方式:
双方协商。
13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14
医用氧气。
15
邢台市第二医院。
16
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2002)1980号文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17
1、本招标文件凡是用“黑体”字体标志的内容,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款。
投标文件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款的情况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后,按无效处理。
2、所有投标人均需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若经查属虚假资料,取消其投标权利和中标资格。
18
供应商在配送流程、售后服务、货物的质量等方面表现使采购人很满意,如第二年医用氧气价格不变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自愿协商续签合同。
第二节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
2、定义
2.1“招标采购单位”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
2.2“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3“产品”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5“项目”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2.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
3、投标人
3.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独立法人单位。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如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第三章)。
4、投标费用
4.1投标费用指投标人承担的所有与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的除外)。
5、质疑和投诉
5.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人对招标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5.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
6.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将可能被拒绝。
6.2招标文件的构成
6.3除6.2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6.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对份(页)数等方面认真核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24小时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内容的投标人,均应在领取招标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并将答复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具有约束力。
8.3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日期。
8.4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均须经过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发放。
8.5投标人收取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后在24小时内向招标代理机构发回函确认。
三、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9.1采购人提供的有关资料;
9.2本招标文件、补遗书及答疑纪要;
9.3国家、供货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9.4相关的法律法规。
10、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0.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
若其中有其他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包括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
10.2度量衡计量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3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10.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0.5如果由于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或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6投标文件用纸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纸规格。
11、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1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1.1.1商务部分。
是指投标人提供有资格参加投标以及如果中标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
11.1.2技术部分。
是指证明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11.1.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应包括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所列的内容。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提供上述资料,如投标人中标,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对中标人考察,发现有与投标文件不符之处,招标采购单位保留扣除该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及取消该投标人中标资格的权力。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所附投标文件报价说明完整地填写投标文件报价表,标明所提供的产品、产品简介(含技术参数)、数量及价格。
13.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认真填报招标文件所附的相应的投标报价表中拟提供产品的单价和投标总价。
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3.3投标报价应按下列方式填写:
13.3.1货物以目的地交货的价格包括:
(1)按交货地点交货的产品的总价,包括制造或装配产品所使用部件及原材料已付或要付的全部关税、营业税和其它税费。
(2)若授予合同,将要支付的产品税和其他税费。
(3)运输费、保险费和产品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4)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售后服务的费用。
13.3.2投标人按照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采购人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买方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13.3.3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应为履行合同的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可以调整价格的投标将按规定予以拒绝。
13.4投标报价包括: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以及其他本招标文件虽未载明,但为交付采购人使用前的一切相关工作的费用。
13.5投标报价须包括由于原材料工本或其它条件引起的价格浮动而导致的全部额外费用。
14、投标有效期
14.1投标自开标之日起60天内有效。
14.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方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5、保证金
15.1投标保证金
15.1.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
有下述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投标人虚假投标,骗取中标的;
投标人拒不签收中标通知书的。
15.1.3投标保证金的返还:
中标人:
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之后,将投标保证金返还给投标人。
未中标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其投标保证金。
15.1.4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6、投标文件的修改
如投标文件出现下列错误,应按以下方式修正并确认:
16.1单价累计与总价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
16.2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的,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16.3文字表述与图形不一致的,以文字表述为准;
16.4投标报价构成表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16.5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密封、递交
17.1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U盘一份。
应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采用胶装形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
投标人应将上述所有文件同时密封于密封袋(盒)中,保证其密封性,并在骑缝处加盖公章作为密封章。
密封袋(盒)上写明:
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及“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
17.2投标文件正、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
17.3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
如有修改,则应由投标人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8、投标文件有效性
18.1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
18.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处理:
,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提供的授权委托书或相关身份证件无效的;
19、迟交的投标文件
19.1采购人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20.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7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0.3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日起至第14款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
四、开标及评标
21、开标
21.1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会,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无故缺席或不准时到场视为弃权。
21.2开标程序
21.2.1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
若投标人按本须知要求送达撤回投标通知的,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打开;
,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22、评标
22.1评标的依据:
招标文件、补遗书及答疑纪要。
22.2评标原则: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进行评标工作。
22.3评标组织: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从河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与投标人有利益或隶属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单位工作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
22.4评标内容:
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报价、技术标书、同类项目业绩、售后服务体系及承诺等方面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22.5评标程序:
22.5.1评标委员会首先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无效条件剔除无效标书。
22.5.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进行审核、评审打分并汇总计算,评分标准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22.5.3汇总各评委打分,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单位的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评标报告,按照得分结果顺序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确定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如果出现并列,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人。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评标委员会有权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书面说明和澄清。
23.2投标人对要求说明和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并应有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23.3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投标文件中需澄清的部分。
23.4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24、其它
24.1评标委员会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
24.2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招标规定的活动,可能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
五、中标通知
25、确定中标人
25.1中标的标准
25.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25.1.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25.1.3保证质量、保证供货期限,提供最佳售后服务。
25.2评标委员会将确定资格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6、授予合同的准则
26.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经确认资格合格的中标人。
26.2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采购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招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27、中标通知书
27.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将中标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7.2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未中标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自中标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北省政府采购办提出书面核查申请。
27.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六、保密
28.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
28.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8.3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七、签订合同
29.1采购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29.2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是该书面合同的附件。
29.3采购人如不按本招标须知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中标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改正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29.4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5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被废除授标,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所有中标候选人或确定的中标人由于上述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八、其他
30未尽事宜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7、投标文件中所附资质文件、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如投标人分别投报多个包,应分包制作,封装及投递投标文件,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条不适用本项目)。
二、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报价构成表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8、投标产品技术偏离表
9、服务计划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
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其他文件及资料
(注:
本章中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拟定,但不可缺项。
)
投标文件封面及扉页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鉴)
年月日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
我们收到贵方(招标编号)招标公告的邀请,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的招标采购,并授权(投标人的名称、姓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与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并同时宣布愿意遵守下列条款:
1)我方承认和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的货物与服务。
投标价格见《开标一览表》。
2)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3)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4)我们认为你们有权拒绝严重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5)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6)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方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邢台 第二 医院 医用 氧气 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