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景观工程技术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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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景观工程技术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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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景观工程技术标准
园林景观技术标准及要求
一、技术标准与规范要求
1、应符合以下规范中有关环境施工的相关规范标准。
1.1工程测量规范(GBJ50026-93)
1.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GJ32/TJ201-2016(江苏省))、
1.3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二者标准有不一致时以较高的标准为准。
1.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
1.5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
1.6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9)
1.7透水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CJJ134-2009)
1.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
1.9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1.10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
1.1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
1.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
1.13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
1.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
1.15防水卷材屋面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规定(HBJ7-86LYX-603)
2、本工程的室外道路、地面铺装、给排水、设备以及电气安装、环境附属构筑物等的施工标准等均应符合国家及南京市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条例及工业标准。
3、图纸中对各单项工程饰面效果未确定的,参照甲方提供的图片效果执行。
甲方未提供的或乙方认为甲方提供的效果图片不明确的,乙方应在施工前做出样板,经甲方审批确认后,做为该项工程的验收标准。
所有外饰面效果均应在施工前封样报送甲方留档。
二、施工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
(一)、常用施工质量标准及样板参考图片见下表
项目
分项
做法及效果描述
标准图片
硬景部分
基底
处理
1、符合基底平面尺寸、竖向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清扫基层上的垃圾、浮灰等、用水冲洗干净
3、铺装前淋湿基层,上素灰
4、基层平面尺寸不得大于面层铺装30mm
定点
放线
1、放控制线(中线、轴线)必须放通线
2、建立固定的基准点
3、确定铺装顺序
4、严格控制排水坡度
试铺
打样
1、大面积铺装前必须打样试铺
2、铺装前对工人进行交底
3、保证排版及各交接节点标准明确
路缘石与沥青路面
1、侧石在铺设中遇到圆弧线条时需按照转弯半径均分石材,并订制成品弧形材料进行拼接
2、保证平侧石拼缝排版一致
3、在沥青铺设前应对平石收边的外口进行仔细切齐处理,以保证沥青铺设后接口处的顺直,并且保证沥青完成面与平石的标高一致
4、
台阶
通缝走向符合右图所示走向,缝隙误差2mm
1、如出现楼梯扶手,则扶手放坡要与踏步的放坡坡度必须保持一致
2、台阶出现转角时,踏步转角的拼缝必须保持上下一致
3、台阶与立面相交时采用立面压平面的原则
4、立面为石材时,画好线后精细切割。
保证立面切缝与平面板材的缝隙均匀控制在2mm
5、安装完成后用颜色相近的胶勾缝,缝宽均匀整洁
挡墙饰面及压顶
1、根据设计要求,压顶在拼接时要求所有单块压顶石材尺寸一致,并且在拼接时要保证脊线的挺直和边界线的顺直,同时要保证每块压顶石材标高的一致
2、圆形压顶的石材拼接需按圆周长均分,且所有拼缝需指向内圆心
3、面砖、文化砖需使用转角砖,石材需对边角进行45度磨角进行拼接
电气
路灯底座
1.路灯设置与道路保持一定距离,合理配置灯具的功率
2.各种灯具基座应高于地面5-10公分,不被绿化土埋入(见标准图)以利于后期维护
3.树木栽植远离路灯,避免影响路灯照明效果,刮风时树枝敲打路灯灯罩,容易造成灯罩破碎
室外管线
隐形井盖
1、隐形井盖材质详见设计图纸,保证井盖边缘防腐效果
2、井盖四角与周边铺装平齐,误差不大于1mm
3、井盖上铺装的石材与周边排版一致,镶贴石材牢固,基层要密实
4、井盖上采用电脑刻字,表示出井盖用途
注:
1、提料前必须进行铺装排版和材料分割,图纸须由甲方设计及现场工程师确认。
2、以上图片标准未涵盖的项目,现场打样确认。
(二)、园林种植技术要求
1、绿化种植土技术要求
(1)绿化种植土必须具有满足园林植物生长所必需的水、肥、气、热的能力,不得混入建筑垃圾和有害物质。
(2)种植或播种前应对该地区的土壤理化性质进行化验分析,采取相应的消毒、施肥和客土等措施;种植地的土壤含有建筑废土及其他有害成分,以及强酸性土、强碱土、盐土、盐碱土、重粘土、沙土等,均应根据设计规定,采用客土或采取改良土壤的技术措施。
。
(3)种植区域内绿地应按设计要求构筑地形。
对草坪种植地、花卉种植地、播种地应施足基肥,翻耕25~30cm,搂平耙细,去除杂物,过筛后堆至设计标高,平整度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园林植物生长所必需的最低种植土层厚度应符合以下 规定:
植被类型 草本花卉 草坪地被 小灌木 大灌木 浅根乔木 深根乔木
土层厚度(cm) 30 30 45 60 90 150
2、大树移植技术要求
2.1树木移植要求
2.1.1移植树木的选择
(1)无严重的病虫害,禁止有蛀干害虫的苗木进场。
(2)无严重的机械损伤。
(3)冠形饱满,树干通直,具有所须的观赏性。
(4)植株健壮,生长量正常。
(5)苗源地要保证土层深厚,易带土球。
(6)选定移植树木后,应在树干北侧用油漆做出明显的标记,以确定树木的朝向,同时对树木挂牌、编号并做好登记,并保留照片。
2.1.2移植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所移植树木的品种和施工的条件,制定具体移植的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
(2)做好施工所需工具、材料、机械设备,转移的准备工作。
(3)确定所移树木后,提前不少于15天采取缩根(断根)措施。
(4)所有苗木均要求全冠移植,可作少量修剪,修剪长度不得超过冠幅20CM,修剪时剪口必须平滑,截面尽量缩小,修剪2公分以上的枝条,剪口应涂抹防腐剂。
2.2树木的挖掘要求
2.2.1全部移植树木均要求带土球挖掘
(1)保证土球完好。
(2)土球规格不小于干径1.3m处的8倍,且不小于1.2M,土球高度不小于土球直径的2/3。
(3)挖掘高大乔木或冠幅较大的树木前应立好支柱,支稳树木。
(4)将包装材料,蒲包、蒲包片、草绳用水浸泡好待用。
2.2.3树木的装卸及运输
(1)大树的装卸及运输必须使用大型机械车辆,因此为确保安全顺利的进行,必须配备技术熟练的人员统一指挥。
操作人员应严格按安全规定作业。
(2)装卸、运输过程应保护好树木,尤其是根系,土球或包装应保证其完好。
树冠应围拢,树干要包装保护。
(3)装车时根系、土球、木箱向前,树冠朝后。
(4)装卸土球树木应保护好土球完整,防止不散坨。
为此装卸时应用粗麻绳捆绑,同时在绳与土球间,垫上木板,装车后将土球放稳,用木板等物卡紧,不使滚动。
(5)树冠凡翘起超高部分应尽量围拢。
树冠不要拖地,为此在车厢尾部放稳支架,垫上软物(蒲包或草袋)等用以支撑树干。
运输时应派专人押车。
押运人员应熟悉掌握树木品种,卸车地点,运输路线,沿途障碍等情况,保证24小时内运抵施工现场,6小时内种植入坑。
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须无偿更换。
2.2.4树木的种植
(1)按设计位置挖种植穴,种植穴的规格应根据根系、土球的大小而定。
(2)挖掘槽穴应定点放线并符合下列要求:
(a)槽穴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准确、标记明显。
(b)种植穴应标明中心位置,种植槽应标明边线位置。
(c)定点标记应标明树种名称和规格。
(d)土层干燥种植前应浸穴,挖好的槽穴基部应施以腐熟的有机肥。
(3)土球树木的种植穴为圆坑,应较根系或土球的直径加大不小于60cm,深度加深不小于20cm。
坑壁应平滑垂直。
掘好后坑底部堆不小于20cm的土堆。
(4)小树种植为保证树形,经甲方同意后,可结合不同树种对部分苗木留三叉五股。
(5)种植的深浅应合适,一般与原土痕平或略高于地面5cm左右。
(6)按起苗前的油漆标记,移植时仍将有标记一面朝向正北,作到原方向栽植。
种植时要栽正扶植,树冠主尖与根在一垂直线上。
(7)还土:
一般用种植土加入腐植土,(肥土制成混合土)使用,注意肥土必须充分腐熟,混合均匀。
还土时要分层进行,每30cm一层,还后踏实,填满为止。
(8)地上树干支架固定:
立支柱要埋深立牢,绳与树干相接处应垫木;支架形式必须经甲方确认,确保支撑方向一致,整体美观,不影响整体环境效果。
(9)开堰:
裸根、土球树开园堰,土堰内径与坑沿相同,堰高不小于20cm,开堰时注意不应过深,以免挖坏树根或土球。
(10)浇水保证三遍,第一遍水水量不易过大,水流要缓慢灌,使土下沉,一般栽后两、三天内完成第二遍水、一周内完成第三遍水,此两遍水的水量要足,每次浇水后要注意整堰,填土堵漏。
(11)种植土球树木时,应将土球放稳,随后拆包取出包装物,如土球松散,腰绳以下可不拆除,以上部分则应解开取出。
(12)园林乔木、灌木中心点和管线的距离要求(当地方规范有特殊要求时,以当地规范要求为准)
3、草坪建造技术要求
3.1土层厚度:
不少于30cm(特殊情况例外)。
3.2土壤纯度:
30cm范围内不得有任何杂质如大小石砾、砖瓦等。
根据原土中杂质比例的大小或用过筛的方法,或用换土的方法,确保土壤纯度。
3.3基肥的使用:
土壤贫瘠的地带应使用基肥,施肥量应视土质与肥料种类而定。
不论何种肥料,必须腐熟,分布要均匀,以与15cm的土壤混合为宜。
3.4地表的坡度:
以能顺利进行灌水、排水为基本要求并注意草坪的美观。
一般情况下,草坪中部略高、四周略低或一侧高另一侧低。
a)、与原有树木的关系:
草坪面与原有树木种植的高度不一致时,必须处理好与原有树木的关系,若草坪低于原地面,需在树干周围保持原高度,向外逐渐降低至草坪高度,若落差较大,则应根据树冠大小,在适当的半径处叠起台阶或采用其它有效的方法免使根系受害,若草坪面高于原地面,需在合适的半径处筑起围墙。
b)、与路面、建筑物的关系:
草坪周边高度应略低于路牙、路面或落水的高度,以灌溉水不致流出草坪为原则。
3.5地面的平整:
为确保草坪建成后地表平整,种草前需充分灌水1-2次,然后再次起高填低进行耕翻与平整。
4、种 植 材 料技术要求
4.1 种植材料应根系发达,生长茁壮,无病虫害,规格及形态应符合设汁要求。
4.2 苗木挖掘、包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或地方行业标准的规定。
4.3 露地栽培花卉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一、二年生花卉,分枝不应少于3~4个,叶簇健壮,色泽明亮。
b)宿根花卉,根系必须完整,无腐烂变质。
c)球根花卉,根茎应茁壮、无损伤,幼芽饱满。
d)观叶植物,叶色应鲜艳,叶簇丰满。
4.4 水生植物,根、茎发育应良好,植株健壮,无病虫害。
4.5 铺栽草坪用的草块及草卷应规格一致,边缘平直,杂草不得超过5%。
草块土层厚度宜为3~5cm,草卷土层厚度宜为1~3cm。
5、苗 木 种 植 前 的 修 剪
5.1 种植前应进行苗木根系修剪,宜将劈裂根、病虫根、过长根剪除,并对树冠进行修剪,保待地上地下平衡。
5.2 乔木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a)具有明显主干的高大落叶乔木应保持原有树形,适当疏枝或摘叶,对保留的主侧枝应在健壮芽上短截,可剪去枝条1/5~1/3,但不能影响整体效果,具体疏枝量及摘叶量需要甲方确认,未经甲方确认而影响景观效果的甲方有权要求施工方随时移出场地。
b)无明显主干、枝条茂密的落叶乔木,对干径10cm以上树木,可疏保持原树形;对干径为5~10cm的苗木,可选留主干上的几个侧枝,保持原有树形进行疏枝。
c)枝条茂密具圆头型树冠的常绿乔木可适量疏枝。
枝叶集生树干顶部的苗木可不修剪。
具轮生侧枝的常绿乔木用作行道树时,可剪除基部2~3层轮生侧枝。
d)常绿针叶树,不宜修剪,只剪除病虫枝、枯死枝、生长衰弱枝、过密的轮生枝和下垂枝。
e)用作行道树的乔木,定干高度应满足设计要求,第一分枝点以下枝条应全部剪除,分枝点以上枝条酌情疏剪或短截,并应保持树冠原型。
f)珍贵树种的树冠宜作少量疏剪。
5.3 灌木及藤蔓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a)带土球或湿润地区带宿土裸根苗木及上年花芽分化的开花灌木不宜作修剪,当有枯枝、病虫枝时应予剪除。
b)枝条茂密的大灌木,可适量疏枝。
c)对嫁接灌木,应将接口以下砧木萌生枝条剪除。
d)分枝明显、新枝着生花芽的小灌木,应顺其树势适当强剪,促生新枝,更新老枝。
e)用作绿篱的乔灌木,可在种植后按设计要求整形修剪。
苗圃培育成型的绿篱,种植后应加以整修。
f)攀缘类和蔓性苗木可剪除过长部分。
攀缘上架苗木可剪除交错枝、横向生长枝。
5.4 苗木修剪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剪口应平滑,不得劈裂。
b)枝条短截时应留外芽,剪口应距留芽位置以上1cm
c)修剪直径2cm以上大枝及粗根时,截口必须削平并涂防腐剂。
6、质量要求
6.1在达到以上技术措施及相关设计人员现场效果质量认可的前提下,保证所栽种苗木的成活率达到100%,如过程中发生死亡或效果不能达到设计要求,则乙方应在两年内进行无偿更换,对于关键部位苗木效果未达到设计要求的,应根据甲方需求随时进行更换。
6.2甲方具有对验收过程(包括备货验收、进场验收、种植验收、养管验收)中争议问题以及苗木成活和生长情况的最终裁定权。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苗木(包括假植和定植)须无偿更换。
(1)严重病虫害;
(2)死亡或部分枝叉枯死;
(3)树形偏冠严重或修剪后达不到设计要求;
(4)生长情况(如冠幅、修剪形态、枝叶茂盛程度、开花及果实量等)明显劣于该区域同品种植物的效果,或不满足设计或合同效果要求。
7、材料样品封样与样板施工
(1)各项施工用材料均需封样(重点苗木要现场号苗、照片封样或选样树等)。
(2)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均需进行样板施工(如挖种植穴、乔;木种植、灌木种植、草坪铺设、修剪等)。
(3)样品封样及样板施工须报业主及监理审核合格后,其代表材料方可采购进场,其代表分项工程方可进行施工。
投标方工期计划和材料采购计划均需考虑此项要求,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承包方负全责。
(4)承包方可以按设计要求自行采购所用绿材,种类、品种、规格、数量均以设计要求为准。
所有苗木必须达到设计标准及甲方要求,否则不允许进场。
绿材的起挖、包装、吊装、运输、假植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因措施不当导致的损失,由承包方自理。
8、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及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投标人踏勘现场的费用以及责任、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资料及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作出的推论、理解及结论概不负责。
9、其他技术要求
9.1本工程中苗木应严格按照清单中注明的要求进行采购,苗木为苗圃苗,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验收;
9.2招标人将根据需要对重点景观苗木进行实地号苗,由投标人组织,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中一并考虑;
9.3修剪:
新种植的苗木,主枝修剪长度不能超过20CM,侧枝修剪量不能超过20%。
苗木大量种植前承包商要组织发包方的工程部、设计部及监理单位对苗木进行修剪评估,严格按照商定或修剪完成后的苗木样板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照确认的修剪样板展开修剪种植。
9.4对于绿化苗木的种植,承包商应在苗木进场前28天组织业主的工程部、设计部及监理对苗木进行选样号苗,对于验收合格的苗木方可进行种植。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甲方认可的苗木,承包商严禁使用,需二次组织苗木申请验收。
若验收还不能通过,则由业主指定符合要求的苗木,由承包商采购,价格按原合同价格执行,不再调整,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承包商负责。
9.5乙方施工前,应对配套管网的各施工单位的管线回填的夯实情况予以验收,签署书面的交接资料,原件留存在建设单位的项目部。
9.6乙方要对绿化种植中的病虫害防治、雨季施工等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制定相应的有效措施。
9.7苗木种植前,把施工计划报送甲方和监理,由甲方组织现场技术交底,重点针对地下管线。
园林单位施工前先熟悉地下管线,如因施工管线,种植穴位置需要调整,需事先征得甲方和监理同意。
9.8园林苗木种植要充分考虑与园林土建专业的交叉施工,提前把施工通道和运输时间报送甲方和监理,并按方案施工;苗木种植要按照经甲方同意的路线组织运输,并用吊车种植到位。
9.9对施工过程中没有按计划施工,给其他专业造成影响的,或施工过程中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损坏其他专业管线、设备或造成铺装面层污染的,由园林单位负责维修和赔偿,对情节严重的要进行罚款等措施。
9.10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现场经理、质量员或工程师、安全员或安全工程师等主要工作岗位人员应保持相对的稳定,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更换或撤离现场,擅自更换管理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罚款;对工程能造成影响时可解除合同。
(三)、道路、广场铺装施工及面饰材料的要求
l、材料的审定
乙方需按施工图的技术要求提供材料样板(实物样板或图片样板)及材料表(包括天然石材、地砖、木材、铁件、灯具以及饰面油漆、涂料色板等),由甲方及设计单位审批确认。
如果市场上未能找到或由于其它原因不能采用施工图中所规定的材料,乙方可选择至少三种近似的同类材料,在不影响成本控制及景观效果前提下,经甲方及设计单位审批后,亦可采用。
乙方在提交材料样板时,也同时要注意考虑材料的供应量及供货周期等因素,以免延误工期。
一切不合格或不被采纳的材料均需重新提供样板再做审批,直至合格被采纳为止。
以上过程所需时间及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天然石材选材应注意同一石材本身不应有较大色差。
否则,施工单位应提交最深及最浅的样板与甲方及设计单位审批,并作色控验收标准。
3、所有石材的烧面不应使用光面石材进行加工,所有自然面的石材不应进行现场加工;碎拼路面或不规则拼花图案可使用碎料以降低成本,但不接受三角形或正方形石材。
铺地伸缩缝不用于碎拼路面及不规则拼花图案中。
4、所使用水泥砂浆基础层或封口,需注意所含成分及施工工序,采用高质量的水泥砂浆,避免采用内含高钠的水泥砂浆,以免出现白浆外泛(泛碱)等不良效果。
在石材安装后,其安装底层全部干透后方可把缝口填封,避免水份与钠引起化学反应。
石材清理要采用生产商建议的石材清洁剂,以免石材变色。
5、道路缘石——半径较小处采用弧形缘石,外露表面的处理按图纸要求进行。
6、道路上的井盖饰面应与铺装材料及走线一致,当井盖位于种植区内,其高度应待完成土坡后收口,以免因井盖的高度影响土坡标高。
7、花岗岩板材、石材应符合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JS205-92)优等品标准。
石材应做六面防护,确保石材不返碱。
8、所有金属应做好防锈处理;
9、在选购材料时,充分考虑选货及订货的时间周期,其品种、色彩、质地、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所有板材需色泽均匀,无明显杂色,由设计单位与甲方看2平米以上大料并作现场制作样板后确定。
10、所有图纸要求的异形板材按大样图应在工厂定制后现场拼接。
严禁以直代曲,充分考虑加工时间,施工时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
异形板材拼接时,在遇到边角拼接无法整合情况后,应根据现场尺寸进行裁切,如边角大样大于标准板1/2面积时则重新裁板,其他情况则加长标准板,切忌边角板材小于标准板1/2面积。
11、按总平面图和各区块铺装定位图在垫层上进行放样,注意园路交叉口及两种不同的路面材料连接点的放线,尽量四向相交叉,面层铺设以主路优先,次路服从为主。
注意高程的铺向,防止积水。
12、室外地面铺装施工时,严禁出现空鼓现象。
13、其它有关的材料应符合相应国家、行业标准;无确切标准的,应以双方认定的样品作为参照依据。
14、施工人员需对土建部分的管道及沙井等位置有所了解,减少在施工上出现技术问题。
(四)、道路缘石放线的技术要求
1、道路宽度放线:
图纸中所标注的道路宽度为基本尺寸,放线时应注意面材、型材尺寸,按模数进行放线不允许现场切碎,二分之一砖应订购成品,遇转弯弧线角必须现场切割时,应切割平直。
相互连接的缝隙宽度一致,不允许有表面“豁齿”。
2、道路缘石沿路线摆放,原则按缘石长度模数摆放,如果必须添加非标准长度缘石时应尽量补充在隐蔽处,如转角衔接处。
但每一非标准长度缘石只允许道路端头各一块,最小长度不应小于模数长度的二分之一,弧线转角必须按模数(成品弧线牙石)进行,不允许夹置非标准长度缘石。
3、其它形式道路放线,应按以上确定的道路宽度进行相应的尺寸调整,做到平滑过渡,美观。
4、道路平面放线,应按国家标准执行,不允许凹凸不平,有积水;要求流水畅通,不积水,不结冰。
(五)、室外景观电气施工范围及技术标准
1、电气施工范围
施工范围为景观配电箱至末端设备的所有线缆、配电箱、末端灯具的购置、安装、调试及相关接地系统的安装、调试。
2、室外景观电气技术标准
1)断路器下方要求标注开关回路名称,字体为电脑打印。
2)箱内配有中性端子排、接地端子排及DIN导轨、独立接地螺钉,确保接地的连续性。
DIN导轨水平垂直可调和大小连孔设计,提供最大的安装便利,并可通过调整组件解决底箱预留过深等问题,从而使面板与安装墙面完全吻合。
满足下进下出的进出线要求。
3)所有钢板边缘要打磨处理,不许有毛刺,焊接部分要满焊,不许点焊,焊缝要均匀。
4)箱门与接地端子排之间使用多股软铜线连接,形成良好的接地。
5)开关箱包括门面,必须平整光滑,无擦迹存在,各个单元箱与门之衔接处必须紧密,不得有空隙,其各部空隙尺寸,不得超出2mm之误差。
6)照明配电箱内有灯控模块的要预留安装DIN导轨及足够的接线空间。
7)所有产品必须取得国家3C认证。
符合GB7251.1-2005。
低压配线绝缘耐压试验,箱体的耐压试验,须符合国家测试规范。
8)图纸有备用回路的按照图纸数量预留,如图纸没有的、按照数量表中的要求预留。
9)箱体出厂时要进行包装,防止在运输卸货过程中碰撞掉漆。
(六)、给排水施工技术标准
1、给水工程施工
开挖沟槽:
开挖沟槽的施工顺序是定位放线、挖槽、沟底基层处理、验收。
定位放线:
先按施工图测出管道的坐标及走向后,在按施工图所示方位打桩放线,确定沟槽位置、宽度。
沟底基层处理:
要求沟底是坚实的自然土层,松土层应夯实,沟底块石挖掉后,回填好土整平夯实,铺上一层150mm厚的黄沙。
铺设管道时采用人工下管,管道应慢慢落到沟底,每根管需对准中心线,接口的转角符合施工规范要求,找正找直。
水压试验:
管道安装完毕后,采取分段的形式打压,基本上保证随做随打,以免影响后序工程,可80m-100m打压一次,打压时应逐步升压,每次升0.2Mpa为宜,升至工作压力后,停泵检查,检查后继续升至试验压力观察压力表,10min内压降不应超过0.05Mpa,管道、附件、接口不应渗漏,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外观检查,无渗漏为合格。
管道冲洗:
分段冲洗或整个系统安装完毕后进行,冲洗前拆除管道上已安装的水表,加短管代替,并隔断与其他正常供水管线的联系,冲洗时用高速水流冲洗管道,直至所排出的水无杂质。
回填:
要求回填土过筛,不允许含有建筑垃圾及大石头等,分层回填,人工夯实,在回填至管顶上50cm后,可用打夯机夯实,每层虚铺厚度控制在15-20cm,检查井周围用人工夯实(木夯)。
直至高出地面100mm左右,回填到位后必须对整个沟槽进行灌水沉降,使回填土充分下沉,以免绿化工程完成后出现局部下陷,影响绿化效果。
2、雨水排水施工方法
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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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园林景观 工程技术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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