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子营民族小学学校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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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子营民族小学学校章程
万子营民族小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内部规范化管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北京市朝阳区万子营民族小学
第三条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万子营东村
第四条学校性质北京市朝阳区教委所属公办小学,学校实施初等义务教育,学制为6年
第五条办学思想学生喜欢、家长满意、教师幸福、社会声誉好
第六条办学思路以师德建设为首,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为先导,以关爱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
第七条办学目标建有文化的校园,塑有理想的教师,育合格的学生,办有特色的学校
第八条办学特色“五个一”——了解一段民族历史,会唱一首民族歌曲,认识一位民族英雄,能跳一支民族舞蹈,结交一个民族伙伴。
第九条校训做人、求知、健体、创新
校风文明礼仪、健康快乐、善教乐学
学风尊师尚美、勤学善思、坚强守信、全面发展
校徽
第二章学校内部管理体制
第十条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副校长(根据学校规模设置)、主任、教师和其他人员。
设置校长室、教导处、总务处、少先大队室、年级(学科)办公室等职能工作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
对内统一指挥学校行政工作,对上级承担学校行政管理的全部责任。
校长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令、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提高教育质量。
2.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4.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领导班子例会制,学校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
领导班子例会由校长主持,实行民主集中制。
在意见不统一时,校长有权作出裁决。
第十三条学校教导处负责德育、教学、家教等方面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校长制定并实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检查总结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审查组长、班主任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
2.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及时制定并落实德育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适时组织开展适合年龄特点的教育活动。
3.组织教师认真贯彻实施各科教学大纲和课程计划。
组织学校考务、学生考评工作。
4.有计划、有目的组织、指导、参加教研活动,有计划、有目的进行教学检查,帮助教师端正教学思想,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
适时分析教学状况,及时总结交流教学经验。
组织安排教师学习进修,培养教学骨干。
5.组织落实体育卫生工作条例,安排学校体育卫生工作。
6.负责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7.适时整理、装订有关教育、教学、体育、卫生、学籍等方面的档案。
第十四条总务处在后勤工作中,做好校长助手,当好教师帮手,做到服务素质教育,做好教育教学的保障工作,当好家、理好财、管好物,抓好房、水、电的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主要职责是:
1.为教育教学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负责各种教学设备、办公用品、教材的采购及调配工作。
2.加强对学校经费、设备、校舍的管理,监督检查师生使用物品和爱护公物情况,制定并实施财产和财务管理制度。
3.定期对校舍、电路、电教设施检修和维护,严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搞好校园环境建设,净化、绿化、美化校园,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5.管理好食堂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成立党支部。
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1.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在学校贯彻执行,发挥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2.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组织党员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
3.领导学校团支部并指导其开展团的工作。
4.抓好两支队伍建设(干部和教师)。
5.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发展工作。
6.对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重大事项等参与研究、讨论、决策。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教职工大会制度,由工会组织定期召开。
主要职能是:
1.制定、修改学校章程草案。
2.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重大改革方案,并提出意见、建议。
3.审议学校结构工资方案、生活福利、各项规章制度、奖罚办法等。
4.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并提出表扬、批评、奖惩建议。
第十七条学校实行聘任制,学年初签定协议书,明确学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对违反协议的,按上级有关规定,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章学籍管理
第十八条学校招收服务范围内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免试入学。
第十九条对户籍不在本服务区而申请在我校就读的学生,经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准其就读,外地学生按北京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借读费。
第二十条学校教学采取单式班级授课制,每班设一名班主任,另设一名副班主任。
第二十一条学生修业年限按上级规定执行,修业年限已满合格者发小学毕业证书,不合格者发结业证书。
取消留级制度。
第二十二条严格学生考勤管理,学生请假三天以上(含)、未请假一天(含)不到校,班主任要及时上报学校教导处。
学生因病无法继续学习,凭医院证明(区级以上)可办理休学手续。
休学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复学时将根据实际情况编入相应年级。
第二十三条有关学籍管理的其它方面,按北京市学籍管理文件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教育教学
第二十四条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进行教育教学工作。
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充分发挥学科课和活动课的整体功能,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第二十五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
1.学校成立教科研领导小组,率领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改革。
2.学校教师要参加教科研活动,积极撰写论文,并在学校内部进行交流。
3.对教师撰写的论文定期进行评定,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二十六条学校将德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校长主抓,德育干部具体负责,教职工参与。
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并形成制度化、规范化。
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和德育科研工作的开展;
1.做好每月一次综合评价工作,促使学生积极向上。
2.坚持周一升国旗制度,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3.坚持小黄帽路队制,使安全教育形成制度化。
4.班队会专时专用。
5.加大月考核、周评比的力度,增强实效性,深化养成教育的实施。
6.教育学生遵守《小学生守则》、《区小学生一日生活要求》和学校校规等各项规章制度,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第二十七条各班班主任要同各科教师、学生家长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品德、行为、学业等方面的情况,协调配合对学生实施教育。
教师对学生要进行综合评价,对学生使用激励性评语。
第二十八条教师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因材施教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重视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激发学习兴趣,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学习习惯。
第二十九条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工作,不随意停课,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的,一天以内由校长决定,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任何人未经学校允许不得组织学生外出参加任何活动。
第三十条学校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学生每日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时间高年级至多不超过6小时,其他年级适当减少。
学校教师不得利用节假日给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学生作业内容要精选,难易要适度,数量要适当,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各年级作业量的要求,保证学生课业负担适量。
第三十一条学校使用经国家或国家授权的教材审定部门审定的教材。
实验教材、乡土教材须经有关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使用。
任何教师不能要求或统一组织学生购买、订阅各类学习辅导资料。
对学生使用学具要加强引导。
第三十二条学校按照课程计划、教学大纲要求,通过多种形式评测教学质量,体现知识与操作能力相结合。
学期末的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其他学科通过平时考查评定成绩,学校为保证教学质量,必要时可进行抽测。
学生学业成绩总评一律采用等级制。
学校依据德、智、体等全面评估教育教学质量的科学标准,对教师进行评估,教师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列学生名次,学校不以学生考试成绩作为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师工作的唯一标准。
第三十三条学校重视体育和美育,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学校体育工作的法规。
通过体育课及其他形式的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
坚持上好两操一课,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上好音乐、美术课,其他学科也要从本学科特点出发,发挥美育功能。
结合学生日常生活,提出服饰、仪表、语言、行为等审美要求,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
第三十四条学校加强对学生的劳动教育,培养学生爱劳动、爱劳动人民、珍惜劳动成果的思想。
在学校开展“五自”活动,培养从事自我服务、家务劳动、公益劳动和简单生产劳动的能力,养成劳动习惯。
第三十五条学校积极开展课外活动,培养学生有一技之长。
落实兴趣活动课要求,每个学生可参加一项课外兴趣活动。
为使学生特长得以发挥,学校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一些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各项竞赛活动。
学生入学后,接受科技教育,培养科技创新意识。
第五章校舍、设备及经费
第三十六条学校的校舍、场地、设施、仪器、图书资料等归学校专用,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不能改变其用途和私自外借。
每学期对校舍及仪器等进行检修和维护。
第三十七条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财务制度,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掌握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认真履行经费支出审批手续,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第三十八条严格按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项目收费标准收取学生费用,严禁任何人向学生乱收费。
学校向学生收取费用,要经学校领导批准,以书面形式通知家长,并写清项目及数额。
第三十九条学校的设备、物资统一建立帐目,健全制度,提高使用效率。
第四十条任何人损坏学校财务都要照价赔偿,由于责任心不强给学校带来重大损失的,要给予经济和纪律处罚。
第六章卫生保健及安全
第四十一条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建立完善学校卫生工作制度。
学校设卫生室(条件许可设校医室),设兼职卫生老师(规模较大时为专职)负责卫生工作。
建立学生健康卡片,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
第四十二条不断改善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校舍、设施、图书等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
开设健康教育课和心理健康教育课,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的工作。
办好学校红十字会,通过培训,使学生获得自救、自护知识和技能。
第四十三条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组织学生参加文体、社会实践、外出游玩和劳动等活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加强学校保卫工作:
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学校保卫干部要安排好节假日值班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电工作。
第七章学校、家庭和社会
第四十四条加强学校与当地居委会、村委会、驻地武警和友邻单位的联系,共创育人环境。
第四十五条成立家长委员会,学校定期向家长委员会征求意见。
开办家长学校,家长定期参加家长学校的学习,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定期召开家长会,使家长与学校、教师及时沟通。
第四十六条班主任要做好家访工作,任课教师要主动与学生家长建立联系,争取家长的配合。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学校依据本章程修订和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报区教委批准后执行。
校训释义:
做人:
要求一个人要有高尚的道德,能够关心人,爱护人,能够以公正、正直和与人为善的态度来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这是立身之本。
求知:
学生的首要任务就是学习,但在学校的学习时间是短暂的,更重要的是要立志学习,在校期间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能力,为终身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努力探索规律,追求真理。
健体:
培养健体意识。
我们有健康强壮的体魄,经得起风吹雨打;我们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受得住生命旅程的颠簸。
创新:
“创新”这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人类社会的发展依赖于人们的创新活动,一个民族如果没有创新精神,也就不会有希望。
同样,创新是现代学校发展的动力,是学校生存的源泉,它包括学校管理的创新、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在方法上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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