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土石方安全技术交底书样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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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土石方安全技术交底书样本
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江西省公路机械工程局第五标段项目经理部
工程名称
路基土石方工程
交底主题
路基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部位
K32+200~K33+963
交底日期
年月日
一、安全技术措施
1、在施工现场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主要通道口布设足够数量的警示牌、防护护栏、标牌等,夜间设红灯警示。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帽、专用防护服、鞋等安全防护用品。
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3、详细编制各工种作业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细则。
杜绝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切实保障施工安全和重要设备不受损坏。
4、严格技术管理,在技术交底的同时,进行安全措施交底。
在施工中督促检查,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5、施工机械在投入使用前按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试运行和验收,确认能安全运行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期间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牌,由专人持证使用,并定期维修。
6、搞好避雷防护与施工,防止雷爆事故发生。
7、工地油库应重点做好防火措施,备足灭火器材。
油库设置应避开居民区,并远离高压用电设备和爆破作业区。
二、清表的安全技术措施
1、清表施工现场,主要是清除各种障碍物,平整地面,满足路基施工需要。
2、对于路基下的坟坑和废弃的水井、人防设施等应在路基外封堵,并按技术规定及时处理,确认合格。
3、地层中有水时,应将水排除疏干后,方可施工;道路扩建中,挖掘现况道路边缘进行接茬处理时,不得影响现况道路的稳定。
4、清表施工中,在场地狭小、机械和车辆作业繁忙的地段应设专人指挥交通,保持人员、机械、车辆安全作业。
5、修建的施工便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坡道两侧边坡必须稳定。
(2)坡道应顺直,不宜设弯道。
(3)土体应稳定、坚实,表层宜硬化。
(4)作业中应对坡道采取防扬尘措施并维护、保持完好。
(5)坡道宽度应较运输车辆宽lm以上,纵坡不宜陡于1:
6。
6、严禁机械在架空线路下方作业。
在电力架空线路一侧作业时,必须符合下表的具体要求: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并在管线外设限高标志。
外电架空线路电压(kV)
1以下
1-10
35
距离(m)
6
7
7
7、现场应尽量利用现况道路运输。
道路沿线的桥涵、便桥、地下管线和构筑物应有足够的承载力,能满足运输要求;运输前应调查,必要时进行受力验算,确认安全;穿越桥涵和架空线路的净空应满足运输要求。
三、土石方开挖的安全技术措施
1、机械应停止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驶。
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2、配合挖土机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3、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上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4、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通畅,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5、开挖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坑土结构。
6、在开挖基坑时,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
7、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
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8、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四、挖掘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确认一切齐全完好,大臂和铲斗运动范围内无障碍和其它人员,鸣笛示警后方可作业。
2、挖掘机驾驶室内,外露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
3、电动的单斗挖掘机必须接地良好,油压传动的臂杆的油路和油缸确认良好完好。
4、正铲作业时,作业面应不超过本机性能规定的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
在拉铲或反铲作业时,挖掘机履带或轮胎与作业方面边缘距离不得小于1.5m。
5、挖掘机在平地上作业,应用制动器履带(或轮胎)刹住、楔牢。
6、挖掘机适用于在粘土、沙砾土、泥炭岩等土壤的铲控作业。
禁止用挖掘机的任何部位去破碎石块、冻土等。
7、取土、卸土不得有障碍物,在挖掘时任何人不得在铲斗作业回转半径范围内停留。
装车作业时,应待运输车辆停稳后进行,铲斗应尽量放低,并不得砸撞车辆,严禁车厢内有人,严禁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
卸土时铲斗应尽量放低,但不得撞击汽车任何部位。
8、行走时臂杆应与履带平行,并制动回转机构,铲斗离地面宜为1m。
行走坡度不得超过机械允许最大坡度,下坡时慢速行驶,严禁空档滑行。
转弯不应过急,经过松软地时应进行铺垫加固。
9、挖掘机回转制动时,应使用回转制器,不得用转向离合器,不得用转向离合器反转制动。
满载时,禁止急剧回转猛刹车,作业时铲斗起落不得过猛。
下落时不得冲击车架或履带及其它机件,不得放松提升钢丝绳。
10、作业时,必须待机身停稳后再挖土,铲斗未离开作业面时,不得作回转行走等动作,机身回转或铲斗承载时不得起落吊臂。
12、拉铲作业时,铲斗满载后不得继续吃土,不得超载。
拉铲作沟渠、河道等项作业时,应根据沟渠、河道的深度、坡度及土质确定距坡沿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小于2m,反铲作业时,必须待大臂停稳后在吃土,收斗,伸头不得过猛、过大。
13、驾驶司机离开操作位置,不论时间长短,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14、不得用铲斗吊运物料。
15、发现运转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16、轮胎式挖掘机在斜坡上移动时铲斗应向高坡一边。
17、使用挖掘机拆除构筑物时,操作人员应分析构筑物倒塌方向,在挖掘机驾驶室与被拆除构筑物之间留有构筑物倒塌的空间。
18、作业结束后,应将挖掘机开到安全地带,落下铲斗制动好回转机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
19、作业后应将机械擦拭干净,冬季必须将机体和水箱内放尽(防冻液除外),关闭门窗加锁后方可离开。
五、推土机安全操作规程
1、推土机上下坡时,其坡度不得大于30º;在横坡上作业,其横坡度不得大于10º。
下坡时,宜采用后退下行,严禁空档滑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
2、在陡坡、高坎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严禁铲刀超出边坡的边缘。
送土终了应先换成倒车档后再提铲刀倒车。
3、在垂直边坡的沟槽作业,其沟槽深度,对大型推土机不得超过2m,对小型推土机不得超过1.5m。
推土机刀片不得推坡壁上高于机身的孤石或大土块。
4、推土机在摘卸推土刀片时,必须考虑下次挂装的方便。
摘刀片时辅助人员应同司机密切配合,抽穿钢丝绳时应带帆布手套,严禁将眼睛挨近绳孔窥视。
5、多机在同一作业面作业时,前后两机相距不应小于8m,左右相距应大于1.5m。
两台或两台以上推土机并排推土时,两推土机刀片之间应保持20~30cm间距。
推土前进必须以相同速度直线行驶;后退时,应分先后,防止互相碰撞。
6、用推土机伐除大树或清除残墙断壁时,应提高着力点,防止其上部反向倒下。
六、平地机安全操作规程
1、在公路上行驶时,应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刮刀和松土器应提起,刮刀不得伸出机侧,速度不得超过20km/h。
夜间不宜作业。
2、刮刀的回转与铲土角的调整以及向机外倾斜都必须在停机时进行。
作业中刮刀升降量差不得过大。
3、遇到坚硬土质需要齿耙翻松时,应缓慢下齿。
不宜使用齿耙翻松坚硬旧路面。
4、在坡道停放时,应使车头向下坡方向,并将刀片或松土器压入土中。
七、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步前应将铲斗提升到离地面0.5m左右。
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
用高速档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
严禁铲斗载人。
2、行驶道路应平坦,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运送距离不宜过大。
铲斗满载运送时,铲斗应保持在低位。
3、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可将铲臂放在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地推进。
如推进阻力过大,可稍稍提升铲臂,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铲斗单边受力。
4、向运输车辆上卸土时应缓慢,铲斗应处在合适的高度,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车厢。
5、应经常注意机件运转声响,发现异响应立即停车排除故障。
当发动机不能运转需要牵引时,应使各转向油缸能自由动作。
八、自卸汽车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按规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超高,不得人货混载,驾驶室内不得超额坐人;
2、车辆装土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当用机械装土时,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闸,装载均匀,不得偏载;
3、在陡坡、高坡、坑边或填方边坡处卸土时,停卸地点必须平整坚实,地面宜有反坡,与边缘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在危险地段卸土,应有专人指挥:
4、公路上行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规则;运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时,应遵守有关规定,除必要的随车人员外,不得搭乘其它人员。
5、发动机启动后应检查起翻装置,确保良好;严禁在驾驶室外进行操作,翻斗内严禁载人;
6、当装载高度超过车厢拦板时,应平稳行驶,不得猛力加速,也不得紧急制动;
7、卸料起斗时,应检视上空有无电线,防止刮断。
九、压路机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在压路机前后、左右无障碍物和人员时才能启动。
2、变换压路机前进后退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
严禁利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
3、压路机靠近路堤边缘作业时,应根据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
碾压傍山道路时,必须由里侧向外侧碾压。
上坡时变速应在制动后进行,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
4、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m;在坡道上纵队行驶时,其间距不得小于20m。
5、起振和停振必须在压路机行走时进行;在坚硬路面行走,严禁振动;
6、碾压松软路基,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1—2遍,然后再振动碾压;
7、换向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必须在主离合器脱开后进行,不得在急转弯时用快速档;严禁在尚未起振情况下调节振动频率。
十、爆破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1、选择炮位时,炮眼口应避开正正确电线、路口和构造物。
2、凿打炮眼时,坡面上的浮岩危石应予以清理。
凿眼所用工具和机械要详加检查,确认完好。
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3、用人力冲击法打松软岩眼时,应清理现场的障碍物。
双人、多人冲钎时动作应协调一致。
4、人工打眼时,使锤人应站立在掌钎人侧面,严禁对面使锤。
5、爆破器材应严格管理,必须实施实销实报,剩余的爆破材料必须当日退库,严禁私自收藏,乱丢乱放。
更不得用爆炸物品炸鱼、炸兽。
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等待处理。
6、作业人员在保管、加工、运输爆破器材过程中,严禁穿着化纤衣服。
7、爆破器材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失效及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8、爆破器材应有专人领取,炸药与雷管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
爆破器材运送,应避开人员密集地段,并直接送往工地,中途不得停留,并不得随地存放或带入宿舍。
9、超过5m的深孔不得使用导火索起爆。
10、装炮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验收和清理;对刚打成的炮眼应待其冷却后装药,湿炮眼应擦干后才能装药;
(2)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无关人员应撤离现场;
(3)应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使用金属器皿装药;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柱前,可采用钢和木质之长杆处理;
(4)装好的爆药包(柱)和硝化甘油类炸药,严禁投掷或冲击;
(5)不得采用无填塞爆破(扩壶除外),也不得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不得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也不得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填塞炮眼时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11、已装药的炮孔必须当班爆破,装填的炮孔数量应以一次爆破的作业量为限。
12、爆破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
确定的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的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警戒人员。
警戒区内的人、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应妥善安置。
预告、起爆、解除警戒灯信号应有明确的规定。
13、导火索起爆应采用一次点火法点火,其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不得短于1.2m。
不得在同一次爆破中使用不同燃速的导火索。
(1)露天爆破,一人连续点火的导火索根数不得超过10根,严禁使用明火点燃,严禁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
(2)多人同时点炮时,每人点炮数应大致相等。
必须先点燃信号管,信号管响后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人员必须立即撤离。
(3)信号管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
14、爆破时,应点清爆炸数与装炮数量是否相符。
确认炮响完并过5min后,方准爆破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点。
15、电力起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同一爆破网路上必须使用同厂、同型号的电雷管,其电阻值差不得超过规定值(应控制在±0.2Ω以内);
(2)爆破网路主线应绝缘良好,并设中间开关,与其它电源线路应分开敷设;
(3)必须严格检查主线、区域线、端线、电源开关和插座等的断通与绝缘情况,在联入网络前各自的两端应短路;
(4)爆破网路的连接必须在全部炮孔装填完毕,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进行;连接应由工作面向起爆站依次进行,两线的接点应错开10cm,接点必须牢固,绝缘良好;
(5)用动力或照明电源起爆时,起爆开关必须放在上锁的专用起爆箱内,起爆开关箱和起爆器的钥匙在整个爆破作业时间里,必须由爆破工作的负责人严加保管,不得交给她人;
(6)装好炸药包后,必须撤除工作面的一切电源;雷雨季节应采用非电起爆法。
16、裸露爆破必须保证先爆的药包不致破坏其它药包,否则应用齐发起爆。
严禁用石块覆盖裸露药包,不应将炸药包插入石缝中进行爆破,特殊情况使用时,必须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
17、各种类型的”盲炮”处理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有关规定办理。
18、大型爆破必须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在征得当地县(市)以上公安部门同意后,由成立的现场指挥机构组织人员实施。
19、大型爆破的安全距离,除考虑个别飞散物的因素外,尚应考虑因爆破引起地震及冲击波对人员、设施及建筑物的影响,按规定经计算后确定安全距离。
20、石方地段爆破后,必须确认已经解除警戒,作业面上的悬岩危石也经检查处理后,清理石方人员方准进入现场。
21、撬动岩石必须由上而下逐层撬(打)落,严禁上下双重作业,不得将下面撬空使其上部自然坍落。
撬棍的高度不宜超过人的肩膀,不得将棍端禁抵腹部,也不得把撬棍放在肩上施力。
22、抬运石块的铁链或绳索应理顺并栓牢,抬运时应同起同落、步调一致。
十一、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1、格按照临时用电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施工,必须符合JGJ59-99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
2、电工组必须严格使用好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
3、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电工必须服从项目部的指挥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令。
现场严禁酗酒、打闹、赌博、更不准酒后作业。
4、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帽,在临边和高度≥2米的情况下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带。
5、电工组组长必须每天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教育,教育内容必须有针对性,不得以施工内容代替班前安全活动内容。
6、现场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严禁一闸多用,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
7、所有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到PE线上,固定电气设备应做防雷、防砸措施,如:
塔吊设防雨防砸棚,做排水沟等,设备停用1小时以上必须拉闸。
8、防雷接地,重复接地装置应每隔三个月重新测试,测试结果必须符合要求。
9、电工巡查人员必须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应立即排除。
电工日巡查维修记录和漏电保护器测试记录以及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内容必须真实。
十二、高陡边坡处施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
2、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3、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
4、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对松动的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和存放机具。
5、设有支挡的工程地质不良地段,在考虑分段开挖的同时,应分段修建支挡工程。
6、施工中如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塌几项危及施工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并报上级处理。
7、滑坡地段的开挖,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全面拉槽开挖,弃土不得推在主滑区内。
开挖挡墙基槽也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分段跳槽进行,并加强支撑,及时砌筑和回填墙背,施工中应设专人观察,严防坍方。
8、在落石与岩堆地段施工,应先清理危石和设置拦截设施后再行开挖。
其开挖面坡度应按设计进行,坡面上松动石块应边挖边清除。
9、会车时应轻车让重车。
经过窄路、十字路口、交通繁忙地段及转弯时,应注意来往行人及车辆。
重车运行,前后两车间距必须大于5m;下坡时,间距不小于10m,并严禁车上乘人。
车道应有专人维修。
10、在电杆附近挖土时,对于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及杆身,应留出土台。
土台半径:
电杆为1—1.5m,拉线1.5—2.5m,并视土质决定边坡坡度。
土台周围应插标杆示警。
11、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并应设专人站在操作
人员能看清的地方指挥。
驾机人员只能接受指挥人员发出的规定信号。
12、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13、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作业交替进行。
机上、机下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协同作业。
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
14、施工中遇有土体不稳、发生坍塌、水位暴涨、山洪暴发或在爆破警戒区内听到爆破信号时,应立即停工,人机撤至安全地点。
当工作场地发生交通堵塞,地面出现陷车(机),机械运行道路发生打滑,防护设施毁坏失效,或工作面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亦应暂停施工,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十三、路堑开挖安全措施
1、路堑开挖施工前应作好路堑顶部截水、排水系统,挖天沟、侧沟保证地表排水畅通,不影响施工,不能对边坡稳定造成危害。
2、路堑开挖施工应自上而下进行,防止开挖不当造成坍塌,严禁局部挖深坑后向四周掏土的方法进行施工开挖。
3、在陡坡、悬崖、滑坡体等坡脚下施工,若出现危石、裂缝和坍塌迹象等危及安全的因素时应即时采取措施,排除危石,对土体进行支护。
4、开挖作业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5、在高于三米的坡面上作业必须栓安全绳,戴安全帽,在高、陡坡面上作业注意防滑。
严禁在同一安全桩上栓几根安全绳和一根安全绳上栓几个人,安全桩、绳必须牢固可靠。
6、人机混合作业应设专人负责指挥。
7、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防滑鞋。
十四、路堤填筑安全措施
1、路堤填筑应自上而下分层填筑,土石的装、运、卸于填筑压实工作应错开避免互相干扰。
2、路堤填筑机械化施工作业时,为确保机械运行的安全填土边缘应设安全标杆。
3、在泥沼低洼地段施工,应先做好排水防水工做,在施工时要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控制填土速度并使左右对称以防塌方。
4、路堤填筑严格按”四区段”、”八流程”流水作业施工。
5、路体填筑施工时要有良好的排水系统,特别是对受水浸泡易于松软的特种土和易于软化的岩石路基,更应作好排水工程,以确保路基边坡和基地稳定。
6、人机混和作业,应设专人负责制挥工作。
7、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防滑鞋。
十五、高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应定期体检,凡患有高、低血压、心脏病、贫血、晕高等疾病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操作人员,必须由专业持证人员操作。
2、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衡,工具应随手放进工具袋内,上下传物件禁止抛掷。
3、杜绝作业人员携带工具在临时爬梯上上下,待作业人员在作业平台上站稳后,将工具传递上去。
若确需随身携带的,需将工具放进工具带,确认在上下时不会掉落方可携带。
4、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作业。
5、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和作业。
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有专人负责。
6、施工现场中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都应该随时清扫,如果有雨不冰雪,要采取防滑措施。
7、上下交叉作业和通道上作业应设隔离设施或防护棚,否则不许使工人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工作。
8、井字架吊笼应设自控装置。
缆风绳应用钢丝绳,禁止缚在砖柱、树木等处。
吊笼严禁载人上落,井架外侧三面应采取密封措施。
9、在施工中,作业人员严格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系好安全带。
在进行作业前,应对高空支架的牢固性、安全带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进行检查,同时对支架表面应采取防滑措施或穿上防滑鞋。
10、夜间不宜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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