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收支业务操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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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收支业务操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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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收支业务操作指南
国际收支业务操作指南
一、为什么要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答:
国际收支核算是全面反映一个国家国际收支状况的基本方法。
它的结果不仅对于一国宏观经济管理和决策具有重要作用,也是世界其它国家了解一国涉外经济发展状况的主要途径。
国际收支统计是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良好的国际收支统计信息是制定正确的对外经济政策的基础,国际收支统计工作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对外形象。
因此,各国对其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的要求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而不断提高。
二、国际收支申报体系主要包括那些申报内容?
答:
1、国际收支间接申报(包括涉外收入、境外汇款和对外付款承兑);
2、金融机构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直接申报/季报);
3、中资金融机构外汇资产负债统计申报(直接申报/月报)。
三、间接申报统计报表有何具体要求?
答:
(1)国际收支间接申报(逐笔申报)。
报送主体为所有发生涉外收付款项业务的主体(含机构和个人)。
报送时间要求为:
涉外收入于解付/结汇后5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境外汇款须于对外付汇的同时(针对申报主体)申报。
(2)金融机构对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
报送主体为对非居民拥有金融资产或负债,或当期与非居民发生过国际收支交易的金融机构总部(指在境内从事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包括银行类金融机构、证券类金融机构、保险类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机构。
报送时间为季后20日;
(3)中资金融机构外汇资产负债统计申报。
报送对象为中资金融机构银行总行、非银行类中资金融机构(包括保险、证券、信托、期货、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法人)。
报送时间为月初10日前。
四、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数据范围是什么?
答:
通过境内银行收到境外款项或向境外支付款项的非银行机构和个人,应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涉外收付款:
指非银行机构和个人通过境内银行从境外收到的款项和对境外支付的款项(包括跨境人民币收付款)。
由于汇路原因引起的跨境收支、银行自身及银行之间发生的跨境收支及非银行机构和个人的外币现钞(包括出国取现)存取除外。
具体内容包括:
(1)以信用证、托收、保函、汇款(电汇、信汇、票汇)等结算方式办理的涉外收付款,包括银行卡项下从境外收到的款项和对境外支付的款项。
(2)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外发生的涉外收付款。
(3)通过境内银行对境外发出支付指令的涉外收付款。
(4)通过记账方式办理对外援助的涉外收付款。
(5)与非货币黄金进出口相关的涉外收付款。
五、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时效有何规定?
答:
境外汇款项下对外付款业务:
申报主体以汇款方式通过境内银行办理对外付款业务时,应填报《境外汇款申请书》,同时完成对外付款申报。
信用证、保函、托收等项下对外付款业务:
一是境内银行收到境外来单后,填制《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中须由银行填写的到单信息,并在第一联“到单通知客户留存联”上签章后,将各联一并送达付款人。
二是申报主体收到后,应将《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各联填写完整,并加盖印鉴后,按银行规定时间,退还银行办理对境外付款手续。
三是境内银行收到申报主体提交的《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审核无误后,将其自身计算机处理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号码填写在《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上。
四是申报主体在境内银行规定的时间内将《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返还境内银行的,境内银行应在本工作日内将审核无误的对外付款申报信息录入或导入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银行版)。
五是申报主体未在境内银行规定的时间内将《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返还境内银行的,申报主体应于境内银行按惯例对境外付款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申报。
涉外收入申报:
一是基础信息,解付银行/结汇中转行应于涉外收入款项解付/结汇之日(T)后的第一个工作日(T+1)中午12:
00前,将相应的涉外收入基础信息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数据接口规范的要求从银行自身计算机处理系统导入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
二是申报信息,解付银行/结汇中转行应在涉外收入款项解付/结汇之日起,通知申报主体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涉外收入申报。
六、什么是限额申报?
答:
对等值金额在3000美元以下(含)的对私涉外收入款项,实行限额申报,即收款人免于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不予申报。
但涉及贸易出口收汇、非居民项下的对私涉外收入款项应进行申报。
七、如何规范单位基本情况表?
答:
1、组织机构代码(单位代码)。
经办银行应严格查验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保证单位代码的准确性,不得随意编制单位代码,原错误代码的单位基本情况表设置为“停用”,同时修改相应申报单的错误代码。
2、单位名称。
①对公单位应以其《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批文等的正式名称为准。
②机构名称不能为简称:
一般来说,机构名称字符数小于等于4个为错误名称,大于4个小于等于6个字符为可疑名称。
③机构名称首字符前不能有空格,中文名称当中不应当包含空格。
④中文名称中的括号应在中文全角状态下输入。
⑤名称中不应含有?
、!
等特殊字符以及*、%、#等乱码。
⑥不能用英文(非居民对公单位可用其英文名称)、汉语拼音等。
3、单位地址、国别、所属外汇局代码、联系人与电话、邮政编码。
①单位地址:
指机构的通讯地址,规范录入为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不得空缺、不得以县市名代替。
②所属外汇局代码:
为企业注册地外汇局代码。
③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要准确,不得漏报、漏位,并及时更新。
4、账户账号。
①凡在申报行开立的人民币结算账户账号和所有外汇账户账号必须填报完整,账户账号要与银行实际开户名称、账号一致,账号不得空缺、漏位、错报。
②外汇账户包括:
外汇资本金账户、经常项目外汇结算户、外债专户、还本付息户、临时账户等。
③非本银行开户的单位须在单位基本情况表的“附言”栏注明。
5、经济类型。
①名称中包含“代表处”时且投资者国别不为空时,经济类型应为“390其他国外投资”或“290其他港澳台投资”。
②当名称中含有“股份有限公司”,经济类型应为“160股份有限(公司)”、“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240港澳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40国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400境外机构”中的一种。
③当名称中含有“有限责任公司”,经济类型肯定不是“110国有全资”、“120集体全资”、“171私有独资”或“172私有合伙”。
④当名称中含有“有限公司”时,经济类型肯定不是“110国有全资”、“171私有独资”或“172私有合伙”。
⑤机构名称最后为“厂、局、厅、法院、委员会、政府”字样时,其经济类型代码应为“100***”、“110***”等1开头(内资)的代码。
⑥机构名称中包含“使馆、领事馆”字样时,其经济类型应为“390其他国外投资”。
⑦经济类型为“400境外机构”时,该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的前四位应为6347-6359字段(目前特殊赋码号码段)。
⑧当经济类型为“400境外机构”时,其常驻国家应该为非中国。
6、行业属性。
具体参见附件1。
八、如何编制国际收支申报号码?
答:
国际收支申报号码共22位,前6位为地区标识码,随后4位为金融机构标识码,再2位为金融机构顺序码,然后6位为该笔业务的申报日期码,最后4位为金融机构营业部门的当日业务流水码,当日业务流水码不得重号(见附表1)。
附表1:
新版国际收支申报号码业务流水码编号规则
申报单名称
申报号码业务流水码
涉外收入申报单(对公)
N001→N999,P001→……T999
涉外收入申报单(对私)
U001→U999→V001→……W999
境外汇款申请书(对公)
A001→A999→B001→……D999
境外汇款申请书(对私)
J001→J999→K001→K999
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对公)
E001→E999→……H999
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对私)
L001→L999→M001→M999
九、对私收付款申报单申报主体名称有哪些规定?
答:
(1)银行录入的个人名称,必须与其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的名称一致,其中收付款人为居民个人的必须录入中文名称,不得录入拼音、英文名称;收付款人为非居民个人的有中文名的应以其中文录入,无中文名称的须在交易附言中加注“非居民”字样,以英文或拼音方式录入。
(2)中文名称前、后、中间不能有空格。
不能随意简称、缩写。
不能录入、导入名称以外的其它信息,如电话、账号、地址等。
(3)除如“阿布力米提·阿布都克力木”类型名称中出现的标点“·”外,不能录入其它标点符号。
(4)录入的收付款人名称只能为中文、英文或拼音中的一种,不得混杂。
(5)英文、拼音名称应以英文半角方式大写录入,不能在中文状态下录入。
规范录入“·”、“.”、“/’”的标点符号,不能录入其它标点符号。
(6)英文、拼音名中姓和名之间必须空一格,空格为英文半角的一个字符,不能随便在名称前、后、中间录入多余的空格。
(7)导入的涉外收入基础信息中,若居民收款人信息无中文名的,应对其收款人拼音或英文名称进行修改,修改为其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等)上的名称。
(8)收付款人有两人以上的联名账户的录入在名字之间加“/”符号。
(9)交易对方项名称应为其真实的交易对方,如交易对方为个人名称,则与上述申报主体填报要求一致。
十、交易对方项的国别(地区)如何判定?
答:
(1)交易对方项国别(地区)申报原则。
收/付款人所属国别(地区):
是指收/付款人常驻的国家或地区,而不是指收/付款银行所在的国家或地区。
(2)有关要求及注意问题。
①应注意申报单位有无因错误理解国别含义,或对国家(地区)代码表看错行、错列的情况。
②通过交易对方项中的关键字可初步判断国别申报的准确性。
③重点核查交易对方项相同而国别不同的情况。
④部分国别与国家、城市名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具体参见附件4。
⑤交易对方中的缩略语与国家、城市名之间的关联关系,具体参见附件5。
(3)特殊情况国别(地区)的申报。
①汇款至境外个人账户收款人国别(地区)应申报为境外个人账户所在地国别。
②旅行支票办理汇兑托收,申报交易对方项为旅行支票托收款的境外付款行,其国别或地区根据境外付款行所在的国别或地区填写。
③以外币信用卡方式支付前往多个国家的差旅费后,将费用统一汇入发卡行境外账户的,在填写收款人国别时,可填写发卡行境外账户所在的国家。
④境内机构与境外机构或非居民个人在境内银行开立的离岸账户在境内发生的交易,属于国际收支间接申报的范畴,应由境内居民办理申报,交易对方项国别或地区申报为开立离岸账户的境外机构和非居民个人常驻的国家或地区。
⑤对《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表》中无代码的,和总局尚未明确的,其国别(地区)按原所属国家或地区的代码申报。
十一、什么是申报单金额平衡关系?
答:
1、收入金额≥现汇金额+结汇金额+其他金额;
2、付汇金额=购汇金额+现汇金额+其他金额。
其他金额指:
①涉外收入:
指除现汇和结汇以外收入的金额,包括跨境人民币交易以及记账贸易项下交易等的金额。
②对外付款:
指该笔对外付款除购汇和现汇以外的方式保留的金额,按原币金额填写,形式与涉外收入等同。
金额平衡关系不能超出一定的幅度,如收入/支出金额与结/售汇金额+现汇金额+其它金额的差额一般不得超过收入/支出金额的10%。
十二、金宏系统核查软件中关于交易编码与交易附言的规范要求包括哪些内容?
(一)基本原则
1、交易附言中必须包含能说明实际交易性质的关键字,如交易编码申报为“102030”时,则交易附言中必含“进料加工”字样。
2、交易附言要素必须齐全。
如交易编码申报为“101010”时,则交易附言必须为“一般贸易项下出口/进口+商品名+的货款”格式;如该笔款项为预收/预付货款,则必须注明“预收/预付”,交易附言为“一般贸易项下出口/进口+商品名+的预收/预付货款”格式。
3、交易附言与收支大类的逻辑关系必须一致。
收入类申报单交易附言不应含“支出”,支出类申报单交易附言不应含“收入”(退款申报除外)。
4、交易附言不能直接套用定义。
如“207010与计算机有关的其他服务”,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是何种计算机服务,如“企业管理软件制作费”。
5、交易附言必须以简洁准确的语言描述资金的实际性质,不能直接填写为“其他”、“收入”、“支出”、“借款”、“还款”、“服务费”、“维修费”等大类名词。
6、非居民与境内居民之间的收付汇,由居民按照实际交易性质进行申报;非居民与境外发生的收付汇,由银行代非居民统一申报在“802031”项下。
7、交易编码和交易附言申报规范格式及常见错误类型。
具体参见附件2、附件3,表中所列为常用的交易附言申报格式,对于一些比较少见的交易性质的申报,可具体参照新版《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使用指南》、《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实例分析》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常见问题汇编》。
(二)对公涉外收支填报规范
1、货物贸易项下
(1)交易附言应明确表述贸易方式和交易商品的具体名称。
贸易方式可选用:
一般贸易、补偿贸易、寄售代销贸易、易货贸易、对外承包工程、进料加工等。
商品名称表述如:
布料、鞋、铁矿石等。
例:
102030进料加工项下出口玻璃的货款。
(2)不得将特殊商品交易(如水、电、煤气、天然气等)作为一般商品申报,《交易编码使用指南》中对此类问题有明确的交易编码规范。
(3)货物贸易申报中常见问题
①交易附言未明确贸易方式:
如交易附言填写为“出口口罩收汇”,交易编码选用“102030”。
②交易附言未包括货物具体名称:
如交易附言填写为“出口收汇”、“货物”、“货款”等。
③交易附言只填写贸易方式,如交易附言填写“一般贸易”。
④交易编码与交易附言不匹配,如“来料加工”申报在“进料加工”项下。
⑤逻辑明显错误,如进口项下填写“收汇”、出口项下填写“支出”。
2、服务贸易项下
(1)运输应明确货物出口运输还是货物进口运输,以及运输方式(海运、空运还是其他方式)。
如“201013-进口铁矿石海运费”。
(2)旅游应区分具体性质,按实际情况申报在“公务或商务差旅费用”、“因私旅游”或“旅行社团费”项下。
(3)佣金应具体区分运输佣金、保险佣金、贸易佣金等。
运输佣金应明确进出口方式及海运空运等运输方式,如“201040-进口海运佣金/代理费”;保险佣金应注明具体险种,如“进出口货运险佣金”;贸易项下佣金应注明具体贸易性质及商品名,如“出口钻井设备的佣金”。
(4)咨询费应区分“法律咨询费”、“管理咨询费”、“技术服务咨询费”或“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咨询费”等分类。
(5)技术服务应明确表述为:
“工业技术”、“理论科学技术”或“建筑工程技术”等。
(6)服务贸易申报中常见问题
①运输项下的交易附言未区分出口还是进口,以及采取何种运输方式,如“海运费”、“出口运费”、“进口运费”。
②交易附言简单的填写为“旅游”、“佣金”、“咨询费”、“技术服务”等。
3、其他投资项下。
资产应区分政府资产还是非政府资产;负债应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对方性质,如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外国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关联公司、国外企业及个人等。
(三)对私涉外收支填报规范
1、对私涉外收入项下
(1)主要涉及的交易类型。
根据银行日常业务,我们将对私涉外收入常用交易编码及对应项目进行整理,如表二所示。
表二:
对私涉外收入申报常用交易编码
交易编码
名称
包括的项目
201040
运输佣金、代理费收入
个人运输佣金、代理费等
202050
教育、培训收入
留学学费、留学住宿费、考试、培训、研修、学术交流和学术性会议等
207010
与计算机有关的服务收入
与计算机有关的管理、咨询、安装、维修、软件加工及使用费等
211013
进出口贸易佣金收入
中国居民代理商向另一国或地区进出口商提供货物贸易的代理服务而收入的款项
208010
专利特许权收入
专利的许可使用费
208050
版权、著作权、稿费收入
书稿、手稿、照片、肖像、艺术品等的版权、著作权的使用费,作品的稿费等
211031
法律服务、仲裁收入
法律咨询费、律师费,法律代理费等
211033
管理咨询服务收入
提供咨询、指导或帮助企业运行有关的管理咨询、顾问费等
301010
一年以下雇员汇款收入
一年以下雇员工资、薪水、福利、社会保险、年金、退休金等
401000
接受与固定资产无关的捐赠及无偿援助
捐款、按协议规定对国内个人的赔偿、国外亲属给予的生活费
402010
保险赔偿收入
境外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
406000
一年以上雇员汇款收入
一年以上工人工资、薪水、福利、社会保险、年金、退休金等
407000
偶然性收入
遗产、评比及比赛中的奖励收入
801031
收回/调回存放境外存款本金
中国居民个人撤回存放在非居民国的各类存款
802031
境外存入款项
非居民从境外收款、非居民账户收入
(2)核查中发现的常见问题
①按资金用途填写交易附言的问题。
在国际收支申报中,对于居民收到的款项,应按照其资金来源进行申报;对于居民支出的款项,应按照其资金用途进行申报。
但在实际申报中,往往出现语言表述不清,以致按资金用途描述收入的情况,如“赡家款收入”。
依据生活费及赡家款的交易附言倒推资金来源,多为我国居民或华侨在国外的劳动收入,应根据实际情况放在“一年以下雇员汇款收入(交易编码为301010)”、“一年以上雇员汇款收入(交易编码为406000)”或“接受与固定资产无关的捐赠及无偿援助(交易编码为401000)”项下。
依据教育、学费及旅游的交易附言推断,一般为国内外国留学人员或外国旅游者的教育、学费及旅游费用。
如收款人为国内外国留学人员及旅游者等非居民,其涉外收入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明确和调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汇发〔2011〕34号)的要求,统一申报在“其他投资—负债—货币和存款—境外存入款项/境外存入款项调出”项下,交易编码为“802031”;如非居民向国内教育机构支付的款项,由国内教育机构申报在“202050教育培训收入”项下。
旅游项下的对私涉外收入(交易编码为202030),为向因私旅游者提供货物/服务所获得的收入,交易附言一般为“导游费”、“旅游租车费”、“旅游食宿费”等。
②直接把交易编码的名称或定义填写为交易附言的问题。
如:
将“接受与固定资产无关的捐赠及无偿援助(交易编码为401000)”直接填写为交易附言。
此类模糊的交易附言是对同一类交易性质的普遍描述,缺少对具体交易背景真实情况的反映。
③直接把“其他收入”填写为交易附言的问题。
(3)规范要求
①应按实际资金来源性质选用交易编码、填写交易附言,不得随意改变交易性质,简单使用同一种交易编码和交易附言填写绝大部分申报信息。
②交易附言中不得填写侨汇。
新版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中,华侨视为非居民,其对国内亲属的汇款应做捐赠处理,交易编码为401000,交易附言填写为亲属赠与、捐款、资助等。
2、对私涉外支出项下
(1)主要涉及的交易类型。
根据银行日常业务,我们将对私涉外收入常用交易编码及对应项目进行整理,如表三所示。
表三:
对私涉外支出申报常用交易编码
交易编码
名称
包括的项目
202020
公务及商务差旅支出
商务差旅、公务考察、出差等
202030
因私旅游支出
因私旅游者在境外购买货物或接受服务而支付的款项、探亲
202040
医疗、保健支出
医疗、保健、康复和其他出于健康方面的目的的服务而支付的款项
202050
教育、培训支出
出国留学学费、留学生活费、留学住宿费、考试、培训、研修、学术交流和学术性会议等
203020
邮政、邮递服务支出
邮费
206010
金融服务支出
金融服务中介费、手续费、担保费、承诺费
207010
与计算机有关的服务支出
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的管理、咨询、安装、维修及软件加工
207020
书刊、杂志和电子出版物支出
非批量定购的报纸、期刊和书籍以及电子出版物
208050
版权、著作权、稿费支出
书稿、手稿、照片、肖像、艺术品等的版权、著作权的使用费,作品的稿费等
210010
签证认证费支出
接受大使馆、领事馆提供签证和认证服务而支付的款项
211031
法律服务、仲裁支出
法律咨询费、律师费,法律代理费等
211031
管理咨询服务支出
提供咨询、指导或帮助企业运行有关的管理咨询、顾问费等
401000
提供与固定资产无关的捐赠及无偿援助
生活费、赡家款、赡养费、捐赠、援助等
406000
一年以上雇员汇款支出
一年以上雇员的工资、退休金、养老金
501050
移民支出
个人从本国迁移到其他国家或地区所转移出的资产
801031
存放境外存款
中国居民个人存放在境外的各种形式的存款
802031
境外存放款项调出
非居民向境外付款、非居民账户支出
(2)核查中发现的常见问题
①交易编码与交易附言明显不匹配的问题。
如:
旅游项下对外付款(交易附言为:
教育、留学、探亲),错放在经常转移的“其他支出(交易编码为408000)”项下。
②直接把“其他支出或其他”填写为交易附言,或者对交易性质不进行详细判断直接归入其他项下的问题
(3)规范要求
①应按实际资金用途性质选用交易编码、填写交易附言,不得随意改变交易性质,简单使用同一种交易编码和交易附言填写绝大部分申报信息。
②对交易性质的归类应结合《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使用指南》、《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实例分析》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常见问题汇编》,避免将没有涵盖在交易编码定义中的内容不经认真判断直接申报在“其他”项下。
(四)其他申报规范
1、对常见“其他项”的整理
(1)货物贸易项下的“其他收入/支出(交易编码为109000)”主要为邮寄样品费的收支,以及境外购买供境内使用情况下货物贸易的申报。
(2)各运输方式项下的“其他收入/支出(201019、201029、201039)”主要为在其运输工具上的食物、饮料等收支。
(3)技术服务项下的“其他收入/支出(211054)”主要为产品试验和验证以及技术检查、维修,农作物防病虫害、采矿(如矿石分析)等。
(4)其他商业服务项下的“其他收入/支出(211090)”主要为保安、文字和口头翻译、建筑物的清理,公共设施费用、印刷费、保管费等。
(5)经常转移项下的“其他收入/支出(408000)”主要为销售奖励、回扣等。
除上述列明的交易性质可放在各项下“其他收入/支出”外,其它交易性质需谨慎放入“其他项”。
十三、申报单其他要素填写的规范要求是什么?
(一)收付款类型。
收付款类型为“预收”或“预付”的,交易附言应体现“预收”或“预付”字样。
(二)交易对方项。
1、交易对方为银行时,交易编码一般可能是206010(金融服务中介费、手续费、担保费、承诺费等)、302031(其他投资收益-贷款及其它债权利息支出)、801031(存放境外存款本金)、802023(获得/偿还国外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本金)中的一种。
2、交易双方项中不能含有*、/、?
号等错误字符;不能包含地址电话等信息;不能将交易对方项直接写成“wu”或者“无”;不能在该项下填写企业账号。
(三)境内(JN)境外(JW)标识
境内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境内银行应在基础信息中的对方收/付款人名称前添加“(JW)”字样。
境内居民与境内非居民进行交易,由居民进行申报,境内银行应在基础信息中的对方收/付款人名称前添加“(JN)”字样,且交易附言应注明“收到境内OSA/NRA非居民款项”或“向境内OSA/NRA非居民付款”。
因为跨境交易可能在境内居民与境外居民之间进行,也可能是境内非居民向境外收付款,此时仍应添加“(JW)”而不是“(JN)”字样。
(四)申报主体。
1、收付款人名称包含“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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