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 区段固定用户交换组网技术条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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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区段固定用户交换组网技术条件
GSM-R区段固定用户交换系统(FAS)
组网主要技术条件
(征求意见稿)
前言
本技术条件系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铁道部运输局《关于继续做好GSM-R数字移动通信技术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运基通信【2004】97号)的要求编制。
本技术条件主要包括总则、引用标准、缩略语、系统业务、系统构成和组网、通信过程、主要技术条件等七章。
在执行本技术条件的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通信信号研究设计处(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邮政编码:
430063),供今后修改时参考。
本技术条件由中国人民共和国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
本技术条件主编单位:
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通信信号研究设计处
本技术条件参编单位: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软件与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技术条件主要起草人:
程潮刚、张健、刘正自、危儒川、胡晓红、李国盛、李飞、刘子文、彭震英、孙峰、阚绍忠、程久洲、柳发平、刘建宇、冯军(佳讯)。
目录
1总则1
2引用标准2
3术语3
4系统业务6
4.1调度业务6
4.2专用通信业务6
4.3站场通信6
4.4站间通信7
5系统构成及组网8
5.1系统构成8
5.2组网方式9
5.3编号原则10
6通信过程12
6.1个别呼叫12
6.2组呼13
6.3紧急呼叫13
7主要技术条件15
7.1设备组成15
7.2设备功能15
7.3接口类型16
7.4性能指标17
7.5网管与同步18
7.6供电18
7.7结构18
7.8环境19
1总则
1.1.1为统一铁路GSM-R区段固定用户交换系统的技术标准,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技术条件。
1.1.2本技术条件适用于各种类型和等级铁路的新建、改建工程,设置有GSM-R系统的铁路必须按照本技术条件组建区段固定用户交换系统。
1.1.3GSM-R区段固定用户交换系统的建设必须遵循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合理布局、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原则。
1.1.4GSM-R区段固定用户交换系统是一个高度独立的专用广域ISDN网络,既可以独立运行,提供固定终端用户之间的各种调度、专用通信、站场通信、站间通信等业务;又可以与GSM-R网络互联,提供固定终端用户与移动终端用户之间的各种调度、专用通信、站场通信等业务。
1.1.5GSM-R区段固定用户交换系统的规划应与GSM-R网络的发展规划相结合,实现固定终端用户和移动终端用户在同一调度区内的调度呼叫。
2
引用标准
2.1.1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技术条件中引用而成为本技术条件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技术条件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标准编号标准名称
YDN065-1997《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
YDN088-1998《自动交换电话(数字)网技术体制》
YD/T913-1997《1号数字用户信令系统(DSS1)》
YD/T928-1997《ISDN用户交换机技术规范》
YD/T954-1998《数字程控调度机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YD/T1123-2001《综合交换机技术规范》
YD/T1128-2001《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补充件1)》
《GSM-R数字移动通信应用技术条件(暂行)》
《调度通信系统主要技术条件(暂行)》
《铁路GSM-R数字移动通信网络编号方案(暂行)》
《GSM-R固定用户交换机与固定用户终端设备间的接口信令规范(暂行)》
3
术语
3.1.1GSM-R(GlobalSystemofMobileforRailwaystelecommunication)
基于GSM的铁路移动通信系统。
3.1.2MSC(MobileSwitchingCentre)
GSM网络的移动交换中心。
3.1.3VLR(VisitorLocationRegister)
拜访用户位置寄存器,GSM网络中的一个动态数据库,用于储存进入本位置区的所有拜访用户的相关数据。
3.1.4GCR(GroupCallingRegister)
组呼寄存器。
3.1.5HLR(HomeLocationRegister)
归属位置寄存器,GSM网络中的一个专用数据库,用于储存本位置区开户的所有移动用户的用户数据(包括用户号码、移动台类型和参数、用户业务权限等)、位置信息、路由选择信息、漫游能力和计费信息等。
3.1.6AuC(AuthenticationCenter)
鉴权中心,存储移动用户合法性检验的专用数据和算法,通常与HLR位于一起。
3.1.7BSC(BaseStationController)
基站控制器。
3.1.8BTS(BaseTransceiverStation)
基站收发信机。
3.1.9Um
GSMphase2+规范中定义的空中接口。
3.1.10MSISDN(MobileStationInternationalISDNNumber)
移动终端ISDN号码。
3.1.11ISDN(IntegratedServicesDigitalNetwork)
综合业务数字网,本技术条件中特指窄带综合业务数字网(N-ISDN)。
3.1.122B+D
ISDN基本速率接口(BRI),其中B信道速率为64kbit/s,D信道速率为16kbit/s。
3.1.1330B+D
ISDN一次群速率接口(PRI),其中B信道速率为64kbit/s,D信道速率为64kbit/s。
3.1.14UUS(User-to-UserSignalling)
用户~用户信令。
3.1.15CCS7(No.7CommonChannelSignalling)
No.7信令系统。
3.1.16DSS1(DigitalSubscriberSignalingsystemNo.1)
1号数字用户信令系统,用于ISDN电信业务的DSS1业务指示编码。
3.1.17FAS(FixedAccessSwitching)
GSM-R区段固定用户交换系统,其中区段和固定均是相对于GSM-R的区段和移动而言的。
3.1.18VBS(VoiceBroadcastService)
语音广播业务,GSMphase2+规范中定义的属于高级话务功能(ASCI)的基本电信业务TS-92。
3.1.19VGCS(VoiceGroupCallService)
语音组呼业务,GSMphase2+规范中定义的属于高级话务功能(ASCI)的基本电信业务TS-91。
3.1.20个别呼叫(IndividualCalling)
各种终端之间进行呼叫并通话。
3.1.21紧急呼叫(EmergencyCall)
各种终端可紧急呼叫其当前所在紧急呼叫组内的所有用户并与之通话。
3.1.22CT(CallType)
呼叫类型。
3.1.23FC(FunctionCode)
功能码。
3.1.24组呼虚拟用户号码
对应多个固定用户号码,是GSM-R网络组呼组地址的一个成员。
3.1.25专用值班员
专用通信系统值班(调度)员的简称。
4
系统业务
4.1.1系统业务分为调度业务、专用通信业务和其它通信业务。
4.1.2调度业务主要包括列车调度、货运调度、牵引供电调度电话等。
4.1.3专用通信业务主要包括车务、工务、电务、水电、供电、公安专用电话业务等。
4.1.4其他通信业务主要包括站场通信、站间通信等。
4.2调度业务
4.2.1调度员可个别呼叫其所在调度辖区内任一固定终端、移动终端并与之通话。
4.2.2固定终端可个别呼叫其所在调度辖区内的调度员并与之通话。
4.2.3移动终端可个别呼叫其当前所在调度辖区的调度员并与之通话。
4.2.4调度员可组呼其所在调度辖区内任一组内的所有固定终端和移动终端并与之通话。
4.2.5调度员可向其所在调度辖区内所有固定终端和移动终端发布语音广播。
4.2.6移动终端可紧急呼叫其当前所在紧急呼叫组内的所有用户并与之通话。
4.3专用通信业务
4.3.1专用值班员可个别呼叫其所在专用通信系统内任一固定终端、移动终端并与之通话。
4.3.2固定终端可个别呼叫其所在专用通信系统内的专用值班员、其它固定终端、移动终端并与之通话。
4.3.3移动终端可个别呼叫其所在专用通信系统内的专用值班员、固定终端、其它移动终端并与之通话。
4.3.4专用值班员可组呼其所在专用通信系统内任一组内所有固定终端和移动终端并与之通话。
4.3.5移动终端可紧急呼叫其当前所在紧急呼叫组内的所有用户并与之通话。
4.4站场通信
4.4.1站场通信包括车站(场)集中电话系统、货运系统、列检系统、车号系统、商检系统、行包系统和客运系统等。
(驼峰调车系统、平面调车系统暂不纳入其中)
4.4.2各系统值班员可个别呼叫其所在系统内任一固定终端、移动终端并与之通话。
4.4.3固定终端可个别呼叫其所在系统内的值班员、其它固定终端、移动终端并与之通话。
4.4.4移动终端可个别呼叫其所在系统内的值班员、固定终端、其它移动终端并与之通话。
4.4.5各系统值班员可组呼其所在系统任一组内所有固定终端和移动终端并与之通话。
4.5站间通信
4.5.1车站值班员可个别呼叫相邻车站车站值班员并与之通话。
5
系统构成及组网
5.1系统构成
5.1.1FAS系统主要由FAS交换机、固定操作显示终端、其他固定终端及维护终端等构成。
5.1.2FAS系统构成及接口定义见图5.1.2所示,图中:
Ua~Uc接口为2B+D,接口信令符合《GSM-R固定用户接入交换系统(FAS)与固定用户终端设备间的接口信令规范(暂行)》的要求。
Ud~Uf接口可以是2B+D,也可以根据终端类别分别采用Z接口、共电接口、磁石接口、音频2/4线接口、选号接口。
Fa、Fb接口为30B+D,采用DSS1信令。
Fc接口可以是30B+D,采用DSS1信令,也可以是E1,私有信令。
Va接口可以是V1、V2或V3,采用X.25或TCP/IP协议,也可以是RS-232接口,私有协议。
图5.1.2FAS系统构成和接口
5.1.3FAS交换机根据设置地点和应用特点分三种规模:
调度所型、编组站型和站段型。
调度所型交换机设置在各铁路分局、铁路局和铁道部;编组站型交换机设置在各种编组站、区段站、大型客站或客运枢纽;站段型设置在各种中、小型车站和铁路沿线各种段级机关所在地。
5.1.4固定操作显示终端分调度台、车站值班台、专用值班台等类型。
5.1.5其他固定终端包括各种调度分机、专用分机、站场分机等类型。
5.1.6维护终端包括固定维护终端和便携维护终端等。
5.2组网方式
5.2.1FAS网络应按四级节点构成,分别是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和站段级,(若无铁路分局则为三级结构)。
见图5.2.1所示。
图5.2.1FAS网络结构图
5.2.2铁道部FAS至各铁路局FAS之间以及铁路局FAS至各铁路分局FAS之间的连接宜为星状结构,并应有保护通路,相邻铁路局、铁路分局之间FAS应设直达路由。
5.2.3铁路分局或铁路局FAS至站段级FAS之间的网络宜为分段环型结构(单环和多环)或星型结构。
5.2.4铁路分局FAS、铁路局FAS、铁道部FAS就近接入GSM-R系统的MSC,站段级FAS不直接与MSC相连接。
5.2.5铁路分局有多个FAS系统时,宜采用其中一个作为汇接FAS接入GSM-R系统的MSC,其余FAS通过汇接FAS转接。
5.2.6铁路分局或铁路局FAS应按大容量交换设备组网,可接入多个站段级FAS环系统或星型组网汇聚系统,扩大系统覆盖范围。
主机设备应采用双机热备份,关键接口采用N+1热备份,公共资源需冗余配置。
5.3编号原则
5.3.1FAS系统固定终端应根据《铁路GSM-R数字移动通信网络编号方案(暂行)》的要求进行统一编号,分配唯一的ISDN号码。
5.3.2FAS系统固定终端占用GSM-R网络号码中呼叫类型CT=7的号段,号码长度和结构与CT=8的移动用户号码一致。
5.3.3固定用户号码采用7+H1H2+ABCDE结构。
1.H1H2为铁路调度通信网络长途区号。
见表5.3.3-1。
H1H2分配表表5.3.3-1
H2
H1
0
1
2
3
4
5
6
7
8
9
0
1
柳州
襄樊
南昌
2
铁道部
北京
北京
天津
石家庄
太原
临汾
大同
3
白城
沈阳
沈阳
哈尔滨
大连
齐齐哈尔
通辽
吉林
通化
锦州
4
青岛
上海
上海
济南
福州
徐州
济南
杭州
蚌埠
南京
5
羊城
武汉
郑州
郑州
安康
西安
怀化
广铁集团
长沙
洛阳
6
成都
成都
重庆
贵阳
昆明
7
兰州
兰州
银川
乌鲁木齐
西宁
乌鲁木齐
哈密
武威
8
呼和浩特
哈尔滨
佳木斯
海拉尔
牡丹江
长春
9
注:
空格处备用。
2.A=0分配给调度所,A=1~5分配给车站,A=6预留,A=7~9分配给非调度身份用户。
3.DE为功能号FC。
见表5.3.3-2。
功能号FC字段格式表表5.3.3-2
功能号FC
功能说明
01
列车调度员
02
车站值班员
03
机车调度员
04
机务段(折返段)运转值班员
05
列车段(车务段、客运段)值班员
06
救援列车主任
07~09
预留
10
货运调度员
11
车站(场)货运室值班员
12
车站(场)货运员
13~19
预留
20
牵引供电调度员
21
牵引变电所值班员
22
接触网工区(开闭所、分区所、自耦变电所)值班员
23
供电段调度员
24
“V亭”控制站值班员
25~29
预留
30
列车控制地面中心
31
调车监控地面中心
32
机车同步操作地面中心
33~39
预留
40
工务段值班员
41
工务领工区、工务工区值班员
42
电务段值班员
43
信号领工区、信号工区值班员
44
水电段值班员
45
水电领工区、水电工区值班员
46~59
预留
60~99
预留
5.3.4语音组呼和语音广播呼叫类型CT为50及51,组地址号码和GSM-R网络编号方案规定一致。
6
通信过程
6.1个别呼叫
6.1.1固定终端呼叫固定终端。
1.固定终端以ISDN号码对固定终端发起呼叫。
2.FAS收到呼叫后,进行号码分析,判断是固定终端ISDN号码,根据ISDN号码呼叫被叫固定终端,双方建立通信。
3.通话完毕,任意一方挂机,呼叫拆除。
6.1.2固定终端按MSISDN号码呼叫GSM-R移动终端。
1.固定终端以MSISDN号码对移动终端发起呼叫。
2.FAS收到呼叫后,进行号码分析,判断是移动终端MSISDN号码,把呼叫路由到GSM-R网络,并把MSISDN号码发给GSM-R网络。
3.GSM-R网络根据MSISDN号码呼叫移动终端,双方建立通信。
4.通话完毕,任意一方挂机,呼叫拆除。
6.1.3固定终端按功能寻址呼叫移动终端
1.固定终端以功能号码对移动终端发起呼叫。
2.FAS收到呼叫,进行号码分析,判断是移动终端功能号码,把呼叫路由到GSM-R网络,并把功能号码发给GSM-R网络。
3.GSM-R网络将移动终端功能号转换为被叫移动终端的MSISDN号码,并以MSISDN号码呼叫移动终端,双方建立通信。
4.通话完毕,任意一方挂机,呼叫拆除。
6.1.4GSM-R移动终端按ISDN号码呼叫固定终端。
1.移动终端以ISDN号码对固定终端的发起呼叫。
2.GSM-R网络收到呼叫后,进行号码分析,判断是固定终端ISDN号码,把呼叫路由到FAS网络,并把固定终端ISDN号码发给FAS网络。
3.FAS网络根据ISDN号码呼叫固定终端,双方建立通信。
4.通话完毕,任意一方挂机,呼叫拆除。
6.1.5GSM-R移动终端按短号码呼叫固定终端。
1.移动终端以短号码对固定终端发起呼叫,并将自己所在位置地址发给GSM-R网络。
2.GSM-R网络收到呼叫后,根据移动终端所在位置地址将短号码转换为被叫固定终端的ISDN号码,把呼叫路由到FAS网络,并把ISDN号码发给FAS网络。
3.FAS网络根据ISDN号码呼叫固定终端,双方建立通话。
4.通话完毕,任意一方挂机,呼叫拆除。
6.2组呼
6.2.1固定终端发起组呼。
1.固定终端以组地址向FAS网络发起组呼。
2.FAS网络收到组地址,进行号码分析,组织有线组呼,呼叫预定义的各固定终端进入有线组呼状态。
3.如果组呼成员中包含组呼虚拟用户号码,FAS网络将呼叫路由到GSM-R网络,并把组呼虚拟用户号码发送给GSM-R网络。
4.GSM-R网络查找组呼虚拟用户号码所在组地址,根据组地址组织GSM-R组呼,使处于组呼区域内的移动终端进入GSM-R组呼状态。
5.移动终端越出GSM-R组呼区域时自动退出GSM-R组呼。
6.通话完毕,发起呼叫的固定终端或具有调度身份的组成员可以拆除组呼,或者在规定时间内该组呼没有通话,组呼自动拆除。
6.2.2GSM-R移动终端发起组呼。
1.移动终端以GSM-R组地址向GSM-R网络发起组呼。
2.GSM-R网络根据主叫移动终端所在小区选择相应的GSM-R组呼区域,按GSM-R组地址向属于该组的移动终端发起GSM-R组呼,使处于组呼区域内的移动终端进入GSM-R组呼状态。
3.如果在GCR中预定义了组呼虚拟用户号码作为组成员,GSM-R网络同时把呼叫路由到FAS,并把组呼虚拟用户号码发送到FAS。
4.FAS查找组呼虚拟用户号码所在组地址,根据组地址组织有线组呼,呼叫预定义的各固定终端进入有线组呼状态。
5.移动终端越出GSM-R组呼区域时自动退出组呼。
6.通话完毕,发起呼叫的移动终端或具有调度身份的组成员可以拆除组呼,或者在规定时间内该组呼没有通话,组呼自动拆除。
6.3紧急呼叫
6.3.1固定终端发起紧急呼叫。
1.固定终端以组地址向FAS网络发起紧急呼叫。
2.FAS网络收到组地址,进行号码分析,组织有线紧急呼叫,呼叫预定义的各固定终端进入有线紧急呼叫状态。
3.如果紧急呼叫成员中包含组呼虚拟用户号码,FAS网络将呼叫路由到GSM-R网络,并把组呼虚拟用户号码发送给GSM-R网络。
4.GSM-R网络查找组呼虚拟用户号码所在组地址,根据组地址组织GSM-R紧急呼叫,使处于紧急呼叫区域内的移动终端进入GSM-R紧急呼叫状态。
5.移动终端越出GSM-R紧急呼叫区域时自动退出GSM-R紧急呼叫。
6.通话完毕,发起呼叫的固定终端或具有调度身份的组成员可以拆除紧急呼叫,或者在规定时间内该紧急呼叫没有通话,组呼自动拆除。
6.3.2GSM-R移动终端发起紧急呼叫。
1.移动终端以GSM-R组地址向GSM-R网络发起紧急呼叫。
2.GSM-R网络根据主叫移动终端所在小区选择相应的GSM-R组呼区域,按GSM-R组地址向属于该组的移动终端发起GSM-R紧急呼叫,使处于紧急呼叫区域内的移动终端进入GSM-R紧急呼叫状态。
3.如果在GCR中预定义了组呼虚拟用户号码作为组成员,GSM-R网络同时把呼叫路由到FAS,并把组呼虚拟用户号码发送到FAS。
4.FAS查找组呼虚拟用户号码所在组地址,根据组地址组织有线紧急呼叫,呼叫预定义的各固定终端进入有线紧急呼叫状态。
5.移动终端越出GSM-R紧急呼叫区域时自动退出紧急呼叫。
6.通话完毕,发起呼叫的移动终端或具有调度身份的组成员可以拆除紧急呼叫,或者在规定时间内该紧急呼叫没有通话,组呼自动拆除。
7
主要技术条件
7.1设备组成
7.1.1固定用户交换系统由固定用户交换机、固定操作显示终端、其它固定终端和维护终端组成。
7.1.2固定操作显示终端分调度台、车站值班台、专用值班台等,由显示屏(器)、送受话器、麦克风、扬声器,电源开关、功能按键、呼叫按键(单呼、组呼按键)和拨号键盘(可输入字母)等组成。
7.1.3其他固定终端包括各种调度分机、专用分机、站场分机等。
7.1.4维护终端包括固定维护终端和便携维护终端等。
7.2设备功能
7.2.1具备YD/T954-1998《数字程控调度机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规定的所有功能。
7.2.2具备PABX基本功能,实现自动电话业务及出入中继业务。
7.2.3具备提供ISDN业务的能力,并提供ISDN软件版本。
7.2.4支持用户-用户信令(UUS)。
7.2.5支持提供主叫用户线标识(CLIP)。
7.2.6具备呼叫等待、呼叫保持、呼叫前转、呼叫转移、呼叫限制、热线呼叫等功能。
7.2.7具备组呼功能,根据组地址和组呼虚拟用户号码组织固定终端和移动终端(通过GSM-R网络)的组呼。
7.2.8具备紧急呼叫功能,根据组地址和组呼虚拟用户号码组织固定终端和移动终端(通过GSM-R网络)的紧急呼叫。
7.2.9具备用户优先级划分功能,至少5级优先级。
7.2.10紧急呼叫可以对组呼、高级别组呼可以对低级别组呼,组呼可以对低级别用户的个别呼叫、高级别用户可以对低级别用户的个别呼叫进行强拆、强插。
7.2.11调度/车站台呼叫和应答应无阻塞和无呼损。
1.调度/车站台可同时呼叫多个任意状态分机。
2.调度/车站台可应答多个分机呼入,未应答分机送回铃音。
3.调度/车站台可保持多个通话状态的分机,向保持状态分机送保持音。
4.调度/车站台可将分机从保持状态切换到通话状态,或反之。
5.调度/车站台两个通话通道可同时使用,并可相互切换。
7.2.12调度/车站台显示屏能显示或交替显示移动终端的MSISDN和功能号码、固定终端的ISDN号码和用户名。
7.2.13具备区别调度呼叫与普通呼叫振铃功能。
7.2.14具备录音功能,可灵活配置录音路数。
7.2.15兼容模拟调度系统(可选)。
7.3接口类型
7.3.1固定用户交换系统应具有用户网络接口、业务接口和维护管理接口。
7.3.2用户网络接口分数字E1接口、ISDN基本速率接口(BRI)和ISDN基群速率接口(PRI)。
7.3.3业务节点接口分Z接口、共电接口、磁石接口、音频2/4线接口、选号接口等。
7.3.4数字E1接口。
1.物理/电气性能应符合ITU-TG.703。
2.帧结构和复帧结构应符合ITU-TG.704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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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区段固定用户交换组网技术条件 区段 固定 用户 交换 组网 技术 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