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 第五章 法人第五节第九节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6912337
- 上传时间:2022-11-27
- 格式:DOCX
- 页数:33
- 大小:28.26KB
民法总则 第五章 法人第五节第九节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民法总则 第五章 法人第五节第九节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法总则 第五章 法人第五节第九节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3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法人机关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时候就应当视为法人的代表人,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效果由法人承担;
法人机关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致他人损害,法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幻灯片9
二、法人机关的性质
关于法人机关的性质,主要有两种学说:
(1)代理说(略)。
(2)代表说(见下页)。
幻灯片10
(2)代表说
我国法学界采取法人实在说,一般认为,在理论上,法人不是主观虚构的拟制物,而是客观存在的社会实体。
幻灯片11
法人作为权利主体,也有自己独立的意志,这种意志又是由法人机关来形成、表示和实现的。
幻灯片12
法人机关不是独立的权利主体,而是法人的有机组成部分。
法人机关必定又是由自然人组成的。
幻灯片13
三、法人机关的构成
一般来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公司法人机关的设置上不一样。
在美国董事会及董事长是对内协调机构,主要协调股东之间、董事之间关系的,所以采取会议制;
总经理是负责对外经营的,需要迅速决策,所以采取独任制。
幻灯片14
同为大陆法系的德国和中国公司法人机关不同。
中国公司法人的机关设置采取“三权分立制衡”的原则,由权力机关、执行机关和监督机关三部分组成。
德国公司法人的机关设置采取双层模式。
股东会-监事会-董事会。
幻灯片15
英美法系公司法中没有监督机关,即监事会,但在董事会中有独立董事履行监督职责。
独立董事主要职责是保护公众股东利益,不负责经营职责。
幻灯片16
在国内,独立董事承担经营决策职能。
上市公司设有独立董事承家的战略委员会。
幻灯片17
(1)法人的权力机关
法人的权力机关,又称决策机关,它是法人自身意思的形成机关,有权决定法人的生产经营或业务管理的重大问题,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
幻灯片18
(2)法人的执行机关
法人的执行机关,是法人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有权执行法人章程、条例或设立命令所规定的事项以及法人权力机关所决定的事项。
幻灯片19
法人的执行机关的主要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有权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民事活动,如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
幻灯片20
(3)法人的监督机关
法人的监督机关,是指对法人执行机关的行为实行监督检查的机关。
公司的监事会或者执行监事(有限责任公司)。
幻灯片21
公司法人的三个机关中,法人的权力机关(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执行机关(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是一切法人必备的机关,监督机关是法人的任意性机关(监事或监事会)。
法人的权力机关一般不是常设机关,但法人的执行机关是常设机关。
幻灯片22
四、法定代表人
法人的机关只能由自然人组成,而不能由法人构成。
构成法人机关的自然人称为法人机关的成员。
然而,法人机关的成员不同于法人机关。
幻灯片23
法人机关是法人有机的组成部分,其本身并无法律上的人格,而法人机关的成员却仍具有自然人法律人格;
幻灯片24
法人的机关是法人必须具有的,并无从变更,而法人机关的成员可一时出现或更替,但这并不影响法人的存续。
幻灯片25
(一)法定代表人的概念与特征
1.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通常是法定的
公司法规定董事长、或经理是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章程决定。
原公司法规定董事长是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幻灯片26
2.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一般是执行机关的负责人,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而无须法人机关的专门授权,就可以法人的名义,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民事活动,并为签字人。
但公司章程可以对其权利进行限制。
幻灯片27
3.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从事业务活动的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只能是自然人,且该自然人只有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时才具有这种身份。
幻灯片28
当自然人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从事法人的业务活动时,并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只是法人这一民事主体的代表。
幻灯片29
(二)法定代表人具备下列条件
1.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消极条件。
例如《公司法》第146条。
3.积极条件:
特别法,如证券期货市场对于高级管理人员
幻灯片30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向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
幻灯片31
本章主要内容
第六节法人的财产与责任
本节重点
法人财产独立性
本节难点
法人的责任
幻灯片32
第六节法人的财产与责任
一、法人的财产
(一)法人财产的概念与特点
法人的财产,也称法人的独立财产,是指由法人享有的、独立于其他社会组织、法人发起人以及法人成员的财产。
幻灯片33
1.法人的财产是法人独立享有的。
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是法人作为独立主体存在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法人独立地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民事责任的物质基础。
幻灯片34
一、法人的财产
2.法人的财产是独立于其他社会组织的财产。
法人作为一种具有独立人格的社会组织,有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因而其财产是独立于其他社会组织的财产。
幻灯片35
3.法人的财产独立于法人发起人的其他财产。
法人一旦成立,法人就具有了独立的人格,就拥有了独立的财产,法人的财产独立于法人发起人的其他财产,这是法人的发起人对法人的债务仅负有限责任的逻辑前提。
幻灯片36
4.法人的财产独立于法人成员的财产。
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法人的财产与法人成员的个人财产是彼此分离、相互独立的,两者属于不同的主体。
幻灯片37
5.法人对其拥有的财产享有独立的财产权,他人不得侵犯。
法人的财产,无论是归法人所有还是归法人经营管理,法人一旦成立,就成为其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财产权的基础,就具有了排他的性质。
幻灯片38
(二)法人财产的构成及限制
法人的财产主要由两类财产构成:
一是法人设立时的财产;
一是法人成立后取得的财产。
幻灯片39
法人设立的财产不是法人依自己的行为所取得的财产,而是来自于他人的财产,来自于发起人出资、捐助、预算拨款、授权经营、股权投资和信托等行为取得的财产。
幻灯片40
法人设立时的财产,是社会组织取得法人资格的必要条件,因而必须达到法定的数额。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法人设立时的财产主要是资金与实物;
对于企业法人,其设立时的财产既可以是资金、实物,也可以是工业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等。
幻灯片41
法人成立后取得的财产,指法人依自己行为所取得的财产,它既可以是继受取得,也可以是原始取得。
法人成立后取得的财产主要包括实物、资金、债权、知识产权及信誉等资产。
幻灯片42
(三)法人财产制的产生和发展与法人财产权的性质(略)
幻灯片43
二、法人的责任
(一)法人责任的概念与特点
法人责任,是指法人对其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由于法人是一种民事主体,法人的责任主要指民事责任。
幻灯片44
二、法人的责任
1.法人责任是一种独立责任。
法人作为一种民事主体,具有独立人格,拥有独立财产,那么对其民事活动就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与其发起人或成员是彼此独立的民事主体,他们的财产也是分离的,因而他们的责任也是分离的。
幻灯片45
2.法人责任是一种无限责任。
法人对外承担无限责任,是平等原则的客观要求和具体体现。
要把法人的责任与股东(或出资者)的责任区分开来。
幻灯片46
3.法人责任既有代表责任,也有代理责任。
法人对其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的行为所承担的责任是代表责任。
对其他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和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所为的行为所承担的责任是代理责任。
幻灯片47
(二)法人的责任与法人的独立财产
法人既然要对外独立承担无限责任,那么,法人责任的范围应以其实际拥有的全部财产即独立财产为限。
法人财产责任的范围实质上是法人对外偿还债务的最大限度。
所以,法人的独立责任与独立财产是联系在一起的。
幻灯片48
(三)法人的责任与法人成员的有限责任
严格说来,法人与法人成员作为彼此平等、独立的民事主体,各自的债务应各自承担,法人成员对法人债权人所负的有限责任问题无从谈起。
法人成员对法人仅有出资义务。
幻灯片49
《公司法》第26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幻灯片50
只是鉴于法人成员的出资最终被用于法人债务的清偿,才认为法人成员对法人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法人成员有限责任原则的适用,是以法人成员的资格或身份的存在为前提的。
幻灯片51
成员有限责任制度是法人责任制度的高级形态,法律确立该制度的目的,
一是为了减轻投资的风险,从而鼓励投资的热情,募集社会资金,发挥财产的效用,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幻灯片52
二是为了树立和巩固法人的独立人格,从而充分发挥法人应有的社会经济功能。
幻灯片53
(四)法人人格的否认——有限责任原则的修正
为了克服这些弊端,纠正法人人格的滥用,实现公平、正义的伦理价值目标,英国法院首创了“刺穿法人面纱”的原则,该原则很快被两大法系所认可,理论上统称为“法人人格否认”或“公司人格否认”。
但两大法系在法理和适用上有很大区别。
幻灯片54
《公司法》第20条第1款: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幻灯片55
《公司法》第20条第2款: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幻灯片56
《公司法》第20条第3款: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幻灯片57
英美法系将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的法理理念作为适用法人人格否认的一般法理依据,而不局限于任何固有的理由和固定的适用范围,并把该法理的适用看作是一种司法规制或事后的救济,而不是一种立法规制或事先的预设。
幻灯片58
大陆法系在继受法人人格否认法理的同时却倾向于尽量限定和缩小该法理的适用范围,主张如果能在契约、侵权等现行法规中解决问题,则尽量不适用该法理。
即使适用,也确定法律根据,严格适用要件。
幻灯片59
法人人格的否定要具备以下条件:
(1)法人成员在客观上滥用了对法人的控制权。
幻灯片60
(1)(续)其判断标准,通常要综合分析下列因素:
法人成员的资产与法人的资产是否混同,双方是否均有足够的资产开展业务,法人成员的业务与法人的业务是否独立开展,法人成员的账目与法人的账目是否分别记录并分别存储,法人成员是否依照法律或章程的规定履行各项程序与义务等。
幻灯片61
(2)法人成员的控制权滥用行为,客观上损害了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
具体地表现为利用所控制的法人进行规避法律、回避合同、侵害债务或逃避强制执行等。
幻灯片62
(2)(续)此外在大陆法系国家一直存在主观滥用说和客观滥用说之争。
幻灯片63
为了防止滥用法人人格否定原则,通常承认两种例外情况:
(1)契约对方先行违约。
(2)法人及其成员为其本身利益而主张法人人格的否认。
幻灯片64
法人人格被滥用时,应当由滥用者负无限责任。
法人人格的滥用者,必须是该法人握有实质控制能力的股东。
幻灯片65
当然,法人的董事、经理或其他高级职员利用职务之便滥用法人人格以谋自己私利的,不能适用法人人格否认法理,而只能依有关公司法之规定追究董事、经理之责任。
幻灯片66
●第七节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与代理机构
●
●一、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
●二、企业法人的代理机构
幻灯片67
第七节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与代理机构
一、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
(一)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概念与特征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指企业法人为了在空间上拓宽其业务活动范围,单独出资在一定区域设置的完成企业法人部分职能的业务活动机构。
幻灯片68
其法律特征主要有:
1.外部形式上具有与企业法人相类似的特点。
即它要经核准登记才能进行业务活动,也拥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有可以使用和支配的财产或经费。
幻灯片69
2、实质内容上具有从属于企业法人的特点。
这主要表现在:
它是企业法人依法设立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组织,是其所属企业法人的组成部分;
它只能为实现所属企业法人宗旨并在所属企业法人业务范围内经核准登记进行活动;
幻灯片70
(二)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成立条件
1.依法成立。
2.拥有一定的财产或经费。
幻灯片71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须具有不同于其所属企业法人的、依法核准登记的名称。
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对其名称享有专用权,即有权以此名称对外进行交往。
这是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相对独立存在的标志。
幻灯片72
(三)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民事法律地位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因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具有从属于所属企业法人的特点。
幻灯片73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幻灯片74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虽然没有企业法人资格,但它能否以自己的名义作为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对此各国法律规定不同,理论上也认识不一。
幻灯片75
(三)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民事法律地位
大陆法系认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属于“无权利能力社团”或“非企业法人的社团”的一种,无民事主体资格,但得为民事诉讼主体。
学者大多赞同此种立法或主张。
幻灯片76
但也有些学者对此种理论提出质疑,认为非企业法人团体无权利能力的见解,于推理上有悖法理之情形存在,此种命题概念矛盾。
幻灯片77
英美法系承认非企业法人组织的主体资格。
幻灯片78
我国民事立法及民法受前苏联民法理论的影响,否认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具有民事主体资格。
幻灯片79
但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可作为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的主体,并可享有名称权和著作权,且能在《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内对外进行民事活动。
正是基于这一点,学者主张企业分支机构虽非法定民事主体,但可以成为具体民事活动的主体。
幻灯片80
司法实践中,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但是作为被告时,通常是作为被告一,而把企业法人作为被告二。
诉讼请求是要求被告一在其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不足部分由被告二承担。
幻灯片81
二、企业法人的代理机构
(一)企业法人代理机构的概念与特点
代理机构,是指在企业法人授权范围内,通过它的工作人员为企业法人一定的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企业法人承担的一种组织。
幻灯片82
(二)企业法人代理机构的设立
委托书、介绍信等形式
幻灯片83
(三)代理机构与分支机构区别
(1)代理机构是专门为企业从事民事代理活动而设立的组织机构,而不能像分支机构那样可以执行企业法人的其他业务职能;
幻灯片84
(三)代理机构与分支机构区别
(2)虽然代理机构和分支机构,都能通过自己的负责人为企业法人实施法律行
为,但是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可以直接代表企业法人;
而代理机构的负责人还要通过具体的工作人员(业务员、采购员等)代理企业法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幻灯片85
(3)代理机构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
代理机构要执企业法人职能,还必须通过自己工作人员的职务代理来实现。
所以,这些工作企业法人的代理人,他们是以企业法人的名义而不是以代理机构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民法总则 第五章 法人第五节第九节 民法 总则 第五 法人 五节 第九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