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XX县XX镇XX村小组管理条例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6909723
- 上传时间:2022-11-27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21.53KB
湖北省XX县XX镇XX村小组管理条例文档格式.docx
《湖北省XX县XX镇XX村小组管理条例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湖北省XX县XX镇XX村小组管理条例文档格式.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三村民代表选举5
四监督组选举5
第四章村民会议5
第一节村民大会5
第二节村民代表会议6
第五章民主监督6
第六章财务管理7
第七章附则8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XX村民小组管理委员会(以下统称组委会)管理条例。
组委员是本组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组委员会办理本组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组委员会向本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村民小组管理组织
XX村民小组全部管理组织由组委会、选举委员会、村民代表组、监督组组成。
第一节组委会组成与职责
组委会由组长、副组长(兼职会计)、出纳三人组成。
一组委会职责
组委会具体职责为:
(一)负责本组村务管理;
(二)保障村务公正、公平、公开;
(三)严格遵守村民管理条例中的各项规定并予以执行;
(四)落实贯彻国家政策法规,对涉及本组集体或村民的所有政策法规,及时传达并予以张榜公布;
(五)组织召开村务、村民会议;
(六)管理属于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
(七)保障集体经济和村民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八)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接受村民监督;
(九)及时公布小组财务收支情况。
二组长职责
(一)组长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在年终村民大会汇报完成情况;
(二)严格遵守村民管理条例中的各项规定并予以执行;
(三)组长作为全组村务代表委托人,负责本组全面事务;
(四)组织召开应由组长主持的各种会议;
(五)管理和承担组委会的职责和义务。
三副组长职责
(一)协助组长完成组委会的各项工作;
(三)在组长出缺时,行使组长权力;
(四)兼职会计职位,负责建立财务帐目,审核财务开支,审核集体财产经营使用管理情况,参与签订和完善各种承包合同,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合同等有关资料。
四出纳职责
(一)严格保管集体资金,做好收支帐目登记;
(二)严格把好经费使用手续,及时核对存款和库存现金,参与签订和完善各种承包合同,及时追回集体应收款;
(三)按制度公布帐目。
第二节选举委员会组成与职责
选举委员会成员由监督组成员兼任,总成员2至3人,由村民大会选举或推选产生。
选举委员会的职责:
(一)按照规定期限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选举;
(三)随时登记接受超过规定人数的村民或村民代表的选举要求,并予以组织实施;
(四)做好选举记录,并予以存档。
第三节村民代表组组成与职责
村民代表组成员由村民大会按每7至9户推选一人组成,总人数7人或9人,组委会成员可兼任村民代表。
村民代表组职责:
(一)按时参加村民代表会议,正确履行代表职责;
(二)监督检查组委会工作和村务公开落实情况;
(三)负责传达自己代表的村民意见;
(四)负责向自己代表的村民传达会议内容或相关信息;
(五)签署任何与自己代表的村民利益相关的协议、合同、文件等,需代表的村民同意并授权方为有效。
(六)严格遵守村民管理条例中的各项规定并予以执行。
第四节监督组组成与职责
监督组成员由村民大会选举或推选产生,设组长1名,组员1-2名,其中应有具备一定文化水平和财会知识的人员。
组委会成员、代表组成员及其家属不得担任监督组成员。
监督组职责:
(一)关心集体,办事公道;
(二)列席参加村民代表会议,正确履行监督职责;
(三)监督检查组委会工作和村务公开落实情况。
第三章选举方式
组委会成员、村民代表,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
第一节组委会成员选举
组委会由组长、副组长(兼职会计)、出纳三人组成,组委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必须及时举行换届选举。
组委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但在任期届满前,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即可随时对现任组委会成员进行重新选举或罢免:
(一)如有总人数十分之一的村民或总户数十分之一户的户主,对现任组委会某成员的行为、能力、品行等存在异议,即可提议对该成员职位重新选举,但该成员仍可作为新的候选人参选。
(二)如有总人数十分之六的村民或总户数十分之六户的户主,对现任组委会某成员的行为、能力、品行等存在异议,即可直截免去该成员职位,被直截免职的成员不得作为新的候选人参选。
(三)现任组委会成员如有丧失行为能力或有违法行为并被政府机关处理,其职务自行终止。
(四)总外出超过全年时间的三分之一而不能回组工作的。
第二节代表组成员选举
村民代表组成员由村民大会按每7至9户进行选举或推选一人组成,总人数7人或9人,组委会成员可兼任村民代表。
村民代表任期与组委会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但在任期届满前,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即可随时对现任代表组成员进行重新选举或罢免:
(一)如有四分之一农户,对代表自己的代表的行为、能力、品行等存在异议,即可提议对该成员职位重新选举或推选,但该成员仍可作为新的候选人参选。
(二)如有三分之二农户,对代表自己的代表的行为、能力、品行等存在异议,即可直截免去该成员职位,被直截免职的成员不得作为新的候选人参选。
第三节选举资格
凡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组委会成员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组并且在本组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组,不在本组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组,在本组居住三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十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
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两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有选举权的村民及候选人不在选举现场的,视为弃权,不得委托投票。
候选人可由村民大会提名推选或自我报名。
第四节选举办法
选举由选举委员会组织举行,最少提前三天告示或通知有选举资格的村民。
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结果实行少数服从多数。
超过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
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当场公布。
选举时,设立秘密投票处。
候选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无论是否候选人本人所为均当选无效,并且该成员在今后十年内不再作为候选人候选。
一组长、副组长选举
候选人在选举前须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组长、副组长采用差额选举,可一次多轮选举产生。
(一)如在第一轮投票时,有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直接当选。
(二)如在第一轮投票时,候选人均没有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前三名候选人进入第二轮投票。
(三)如在第二轮投票时,有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直接当选。
(四)如在第二轮投票时,候选人均没有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前二名候选人进入第三轮投票。
(五)最后一轮投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选票的当选,如两候选人均没有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由选举委员会组织村民大会另行商议决定。
二出纳选举
出纳选举参照组长选举办法产生。
三村民代表选举
村民代表按每7至9户组成一个代表组,代表组由邀约组合或抽签组合。
每个代表组推选一个村民代表,代表总人数为7人或9人。
如某个代表组推选人数超过一人,该代表组代表由选举产生。
四监督组选举
监督组成员由村民大会推选产生,如推选人数超过规定人数,即由选举产生。
第四章村民会议
第一节村民大会
村民大会最直接、最全面地表达村民的利益和愿望。
村民大会在本组享有最高决策权。
(一)村民大会每年必须举行一次,有重大事项或需要村民大会产生决议的,随时召开,不计次数。
(二)村民大会由本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会议内容涉及选举的由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
其余的会议均有组委会主持召开。
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三天通知村民。
(三)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组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三分之二通过。
(四)村民大会研究讨论决定以下内容:
1.审议组委会成员年度工作报告,评议组委会成员的工作;
2.撤销或者变更组委会、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3.小组财务收支计划;
4.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宜;
5.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6.小组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7.所有政府政策性补贴、补偿、惠民的分配方案;
8.从小组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9.小组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10.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11.小组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12.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13.征地补偿款的使用、分配方案;
14.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置集体财产;
15.村民大会认为应当由村民大会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16.罢免组委会成员、村民代表、监督组成员。
第二节村民代表会议
(一)村民代表会议由组委会召集。
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必须召开一次,有需要时随时召开。
(二)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检查组委会工作和村务公开落实情况。
(三)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有十分之九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四)村民代表会议主要集中统一代表户的诉求和意见,并将会议最终决议及时反馈给代表户。
(五)村民代表会议的所有决定,需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方为有效。
第五章民主监督
组委会实行事务公开制度并接受民主监督。
(一)组委会必须及时公布下列事项,并接受村民的监督:
1.由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2.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3.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二)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每季度公布一次;
小组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公布一次;
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随时公布。
组委会必须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三)组委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任何村民都可按规定向监督组申请召集村民会议,对该事项进行公开审议。
如该申诉事项得到村民大会通过,则视组委会履行职责不到位或弄虚作假,重新改选组委会。
(四)小组建立二至三人组成的村务监督组,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
村务监督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列席所有组委会、村民代表会议,但不参与表决。
(五)组委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者小组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人员,应当接受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对其履行职责情况的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监督组组织主持。
组委会成员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终止。
(六)组委会和监督组建立村务档案。
村务档案包括:
选举文件和选票,会议记录,土地发包方案和承包合同,经济合同,集体财务账目,集体资产登记文件,公益设施基本资料,基本建设资料,宅基地使用方案,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等。
村务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建立纸质档与电子档,纸质档与电子档内容必须完全一致,最少分两份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
(七)组委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监督组组织,村民代表参与审计,审计结果张榜公布,其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在下一届组委会选举之前公布。
审计包括下列事项:
1.本组财务收支情况;
2.本组债权债务情况;
3.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
4.本组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5.本组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本组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
6.本组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第六章财务管理
小组财务具体由会计和出纳管理,会计负责所有账目,出纳管理所有现金收支。
所有开支必须由组长审核签名。
(一)会计必须按规定设置财务总帐,明细分类帐,现金日记帐,使用统一的会计帐目,对所发生的每笔收支业务进行审核、填制记帐凭证,准确地登记、核算。
财会帐簿、会计凭证必须保管十年以上,到期需要销毁的应建立销毁清单长期保存。
(二)小组一切开支须由组长审核签名;
日常月开支总额500元以下由组长决定,500元以上的开支,要经过村民代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因工作需要确实必须开支,来不及召集村民代表会议的,可以先开支后交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是否开支;
2000元以上的开支,必须召开村民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所有支出单必须注明开支用途,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名,组长审核签名,并根据开支数额完成审核规定手续后,方可由支付款项。
(三)小组的财务帐目每月公布一次,每月5日前公布上月的情况。
(四)小组所有集体财产的出租、出让,集体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首先由组委会成员、村民代表拟出方案,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作出决定,按照组委会制定的招标办法向本组或社会公开招标,并订立经济合同。
由组长负责组织,监督组负责监督实施。
所有经济合同由会计集中保管。
组长不得直接经手现金。
(五)会计依照《会计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财经制度行为,不得做假帐、虚帐,必须真实、完整记载帐目。
会计要廉洁奉公,严格执行法规、制度。
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村民小组必须及时召开村民会议,调换人员:
1.不按制度规定建立帐簿帐目的;
2.不及时记帐或帐目混乱的;
3.无故不按时公布帐目的;
4.不接受村民合理建议改进工作的;
5.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财会人员职责的。
第七章附则
(一)本管理条例经村民大会讨论,根据本组实际情况可以对部分条例进行增减。
(二)本管理条例或变更后的管理条例,均需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并形成决定,方为有效。
(三)本组村民以户为单位,逐一在形成决定后的管理条例签名栏中签名,以表示愿意遵守XX小组村务管理条例。
(四)形成决定后的管理条例即可生效。
签名栏
本人已阅读并理解了XX小组村务管理条例,愿意遵守和执行管理条例中的各项条款。
签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湖北省 XX 小组 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