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中长期城乡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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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保障经费投入
第三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第四节推进教育信息化
第五节推进依法治教
第六节实施教育重大工程
附件:
(一)重庆市2010-2020年教育事业发展目标一览表
(二)重庆市2010-2020年人力资源开发目标一览表
(三)名词解释
教育是兴渝之基,强市之本。
为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建设国家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制定本规划纲要。
第一章总纲
1.重庆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
直辖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大力实施“科教兴渝、人才强市”战略,营造了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加快了教育改革发展步伐。
实现了“三大跨越”:
“两基”目标全面实现,城乡学生全部享受免费义务教育。
高中阶段教育在校学生达到114万人,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7%,跨入大众化阶段。
取得了“三大突破”:
全市每十万人中,高中阶段教育在校学生人数、高等教育在校学生人数和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教育比例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居西部地区前列。
推进了“三大创新”:
创新教育管理体制,形成“一委三院”管理新格局,实现了“管、办、评”分离。
创新教育投入机制,组建了教育担保公司和教育发展基金会。
破解教育发展难题,在全国率先化解“普九”债务、解决农村代课教师问题、建立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兑现教师绩效工资,推进中小学危房改造、渝东北三峡库区学校迁建和大学城建设。
做出了“三大贡献”:
市民素质全面提升,全市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8.8年。
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成果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
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对经济增长总体贡献率不断提升。
2.重庆教育改革发展任务艰巨。
重庆教育虽然保持着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相适应。
教育结构和学校布局不尽合理,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发展不平衡,渝东北三峡库区、渝东南少数民族地区和广大农村地区教育发展相对滞后,优质教育资源不足。
教育观念相对落后,教育内容和方法需要更新,城镇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仍然过重,学生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还不强,推进素质教育困难不少。
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相对滞后,学校办学自主权尚未很好落实,教育活力亟待增强。
教育投入总体不足,办学条件较差,教育战略地位还需进一步巩固。
必须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着力解决教育的突出问题,实现重庆教育新的跨越。
3.重庆教育发展面临众多机遇。
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竞争核心在人才,基础在教育。
党中央、国务院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决策,中央“314”总体部署和国务院3号文件的提速落实,为重庆教育改革和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西部大开发、成渝经济区建设,对重庆教育实现新一轮跨越搭建了广阔平台。
重庆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五个重庆”、两江新区、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给教育增添了新的活力。
人民群众期盼接受高质量教育,渴望教育更加均衡、公平,给教育以极大的推动和鞭策。
全市上下要抓住机遇,推进重庆教育的大改革、大开放、大发展、大提升。
4.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科教兴渝和人才强市战略,优先发展教育,以育人为根本,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在西部地区率先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提供智力支持、人才支撑和科技贡献。
5.重大战略。
大力实施优先发展、统筹城乡、提升质量、开放创新、全民教育战略。
优先发展战略。
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确保教育发展规划优先、财政投入保障优先、公共资源配置优先,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教育需求。
统筹城乡战略。
建立健全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统筹城乡、区域、校际之间教育协调发展。
加快“一小时经济圈”教育现代化步伐,重点扶持渝东北三峡库区、渝东南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形成优势互补的教育协调发展新格局。
提升质量战略。
更新教育思想和观念,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
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大批量、多层次、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
培育一批名家、名师、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开放创新战略。
扩大教育交流与合作,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
创新教育管理、办学和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考试招生制度与教育评价制度,增强教育活力。
全民教育战略。
完善教育体系,构建各级各类教育衔接机制。
大力发展远程教育、社区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保障全民学有所教。
6.基本理念。
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充分发展,满足每一位市民终身学习需求。
办好每一所学校。
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使每所学校各具特色,优化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努力缩小校际差距,实现学校之间教师配置、教学设施、公用经费、教育质量、校园环境等基本均衡,确保适龄儿童和青少年上好学。
促进每一个学生充分发展。
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重视教育机会、过程公平,满足每一个学生发展的基本需求,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尊重学生个性,激发每一个学生的发展潜能,注重培养学生特长,让全体学生得到全面、充分发展。
满足每一位市民终身学习需求。
以建设学习型社会为目标,开放教育资源,加快发展各类学习型组织,完善终身教育服务体系,形成覆盖城乡、面向市民的终身学习网络和服务平台,为市民提供终身学习的机会,满足每一个人的全面发展需要。
7.总体目标。
到2020年,把重庆建设成为西部地区教育高地和长江上游地区教育中心,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国际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省(市)行列。
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升。
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高等教育。
城乡教育资源优化配置。
统筹规划城乡学校布局,统筹配置城乡学校师资,统筹投入城乡教育经费,统筹改善城乡学校办学条件,实现城乡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
教育体系结构科学合理。
基本构建起符合教育规律和人的成长规律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不断优化教育结构,满足人民群众接受教育和终身学习的需要。
教育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改革和完善教育管理、人才培养、招生考试、投入保障和现代学校制度,建立起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教育制度。
教育保障水平显著提高。
教育法制体系更加健全,教育投融资力度不断加大,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升,教育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教育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支撑能力、知识贡献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和文化引领能力明显提高。
重庆教育集聚功能不断完善,辐射西部地区、长江上游地区的能力大为提升。
8.阶段目标。
到2012年,初步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
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
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中小学学校标准化率达到70%。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
积极发展高等教育,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5%。
继续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8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2年。
到2015年,形成西部地区教育高地和长江上游地区教育中心基本框架,基本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教育现代化、国际化水平明显提高。
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0%。
城乡九年义务教育实现优质均衡发展。
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毛入学率达到87%。
高等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0%。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9年。
到2020年,建成西部地区教育高地和长江上游地区教育中心,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国际化。
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0%。
城乡九年义务教育实现更高水平的优质均衡。
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优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的比例均达到90%。
高等教育进入普及阶段,毛入学率达到50%。
建成比较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5.2年。
9.建设国家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
贯彻国务院3号文件和部市教育战略合作协议,大力推进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破解城乡二元教育发展难题,解决高质量多样化人才需求与培养能力不足、人民群众期盼优质教育与资源相对短缺的矛盾,实现城乡教育的公平与和谐。
优化城乡公共教育资源配置,提升农村教育发展水平,增强城市教育辐射能力,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教育差距,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协调的教育发展机制,实现城乡教育规划目标、布局结构、资源配置、政策措施、水平提升一体化。
10.加快农村教育发展。
区县(自治县)政府要把农村学校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建立农村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市、区县(自治县)新增教育经费的70%以上用于发展农村教育,落实农村学校建设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和学生补助经费,设立农村贫困留守儿童扶助基金。
建立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校舍维护、改造和建设保障制度,加快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规范化建设。
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重点配备中小学外语、体育、艺术、健康教育等学科教师。
加强农科教结合和“三教统筹”,整合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资源,开展农村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11.建立以城带乡良性互动机制。
建立健全“一圈”带动“两翼”教育发展机制,“一圈”区县对口支援“两翼”区县(自治县)教育,促进区域教育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建立健全城市带动农村教育发展机制,主城区对口帮扶农村区县(自治县)教育,城镇对口帮扶乡村教育,推动城乡教育互帮互学,合作共进。
建立健全“强校”带动“弱校”发展机制,推行和完善城乡学校“千校牵手”、“结对帮扶”、“捆绑发展”、“名校集团”等办学模式,探索城乡学校共同发展途径。
12.发挥“一小时经济圈”教育引领作用。
积极推进大学城和大学园区建设,打造重庆高等教育聚集区,为全市普及高等教育和建设西部教育高地提供支撑。
加快职业教育创新,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推进职业教育园区建设,建成西部地区职业教育和长江上游地区技能人才培养中心。
高水平普及义务教育,全面普及幼儿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
大力开展社区教育,建立转户进城居民终身学习机制和农民工学习平台,全面提高市民综合素质。
加快教育国际化步伐,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建设教育对外开放窗口。
13.提升渝东北教育发展水平。
落实三峡库区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偿还三峡库区移民迁建学校债务,建立三峡库区学校地质监测机制,整治或迁建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损毁学校。
加快普及渝东北高中阶段教育和幼儿教育,提升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围绕建设长江上游特色经济走廊,推进三峡库区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试验区建设,打造移民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基地。
支持以万州为中心发展高等教育,大力培养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
强化三峡库区生态环境教育和旅游教育,促进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渝东北旅游事业发展。
14.加快渝东南教育发展步伐。
增强渝东南教育发展能力,巩固提升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大力改善办学条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加快普及渝东南幼儿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
立足渝东南资源优势,推进职业教育特色发展。
支持渝东南高等职业学院建设。
完善帮扶支援渝东南教育发展政策,在渝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政策对渝东南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招生政策倾斜,适度增加少数民族预科招生院校和专业。
重视民俗文化教育,积极开展少数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推动渝东南特色经济及民俗生态旅游发展。
15.调整和优化主城区学校布局结构。
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中,依法规划和优先建设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保证现有中小学及幼儿园增容用地,有效解决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
适应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需要,专项规划主城拓展区(内环快速道与绕城高速之间)学校布局,合理设置学校,满足新增城镇人口的教育需求。
优化主城区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形成与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两江新区发展相适应,以专业集群为特色的职业教育布局。
推进大学城向南北拓展,支持主城区内校园及校舍面积不足的高等学校向主城周边迁建并适度聚集,建设适应大都市发展需要的高等教育园区。
16.优化区县城学校布局。
区县(自治县)政府把城乡学校布局纳入区县(自治县)城乡规划统筹安排,按照“统筹发展、适度聚集、提高效益”的原则制定专项规划。
建立生源增减预测机制,扩大城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数量和容量,切实解决区县城学校“大班额”问题。
新建普通高中原则上布局在区县城或向中心镇聚集。
根据地方产业发展和就学需求,集中布局和建设中等职业学校。
17.调整乡镇学校布局。
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原则,乡镇重点布局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初级中学和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具备条件的农村地区,小学向公路沿线集中,初中向集镇集中。
生源较少地区,布局九年一贯制学校或邻近几个乡镇布局一所初级中学。
逐步撤消海拔1500米以上农村高山地区村级小学校,在交通不便且留守儿童较多的地区,因地制宜布局寄宿制学校。
推进农村幼儿教育社区化。
18.积极发展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前教育对于幼儿习惯养成、智力开发和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是人一生健康幸福和终身发展的奠基工程。
以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为重点,推进学前教育普及。
加大对农村学前教育投入,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着力保障农村儿童入园。
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加强幼儿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和配备,提高学前教育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按照国家规范办园要求,加快幼儿园基础设施和保教常规建设。
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
19.落实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
区县(自治县)政府统筹规划学前教育,负责乡镇中心幼儿园(班)建设,落实农村完全小学附设幼儿园(班)经费和人员编制,建立贫困家庭幼儿入园资助制度,利用中小学闲置资源积极发展村级学前教育。
加强早教指导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形成由教育、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等部门协同运作的早教服务网络。
20.加强幼儿园规范化建设。
规范办园行为,严格执行幼儿园资格准入和等级管理制度。
建立行业自律,教育部门监管,家长、社会监督的幼儿园质量监控体系。
完善幼儿园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加强安全卫生管理。
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提高幼儿教育保教质量,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21.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政府优先保障的战略性任务。
健全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系统,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
大力改善城乡学校办学条件,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
加强教师专业化建设,确保城乡学校配足教师并达到规定学历要求,健全教师专业发展与水平提升评价体系,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
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加强义务教育教学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小班教学。
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科学安排学生学习、生活、运动及休息时间,加强学校食堂建设,为学生午餐提供条件,提高学生营养水平。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综合素质合格率达到95%以上。
22.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是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的关键。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机制、保障机制、评估机制,率先实现区县(自治县)域义务教育教育投入、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等基本均衡,逐步向更大范围推进。
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薄弱学校倾斜,逐步缩小同一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差距。
全面加强乡镇中心校建设,充分发挥其指导、辐射作用,提升村小办学水平。
保障转户进城市民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法享有与城市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待遇。
建立社区未成年学生关爱机构,积极发展留守儿童托管服务中心等公益性组织,保障儿童、少年健康成长。
23.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努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全过程。
推进人才评价标准、教育质量评价标准和考试制度改革,在全社会倡导正确的教育观念,各级政府不得片面以升学结果作为评价学校的标准,学校自觉克服单纯以考试成绩衡量学生学业的倾向。
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置课程和安排课时,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严格控制作业量和考试次数。
各种考级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学生入学与升学的依据。
规范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
引导家长理性对待学生成长及教育,主动为学生减负。
24.重视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
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是教育事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合理布局特殊教育校点,形成以市特殊教育中心为龙头、区县(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格局。
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接纳残疾学生入学,关心随班就读残疾儿童。
加强特殊儿童学前教育和早期干预,保障其顺利进入义务教育。
重视问题少年儿童教育,保障工读学校发展。
设立特殊教育专项经费,从残疾人就业基金、福利彩票资金、教育发展基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特殊教育。
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支持民族地区学校建设,以教育信息化推动民族地区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民族地区教育质量。
实施国家民族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师资培训计划,加强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办好重庆西藏中学和内地新疆班。
25.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高中阶段教育是学生个性形成和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对于提高市民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具有特殊意义。
统筹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以加快发展渝东北三峡库区和渝东南少数民族地区高中阶段教育为重点,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
统筹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继续保持两类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提高特殊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比例。
26.加快高中阶段学校建设。
坚持改扩建为主、适度新建为辅的原则,推进高中阶段学校建设,满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需要。
改善高中阶段学校设施设备,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大力提高办学水平。
建设一批高水平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带动周边学校发展。
加快农村薄弱高中学校建设,逐步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
27.支持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推进特色高中学校建设,支持普通高中学校走内涵发展道路,在全市打造一批特色普通高中学校。
支持普通高中学校培养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
鼓励普通高中教育引入职业教育资源,增设职业教育内容,提升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
探索发展普职结合的综合性高中学校。
深化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及课程改革,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证和综合素质评价,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28.提高职业教育地位。
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服务社会的教育。
发展职业教育对于解决“三农”问题、化解劳动力结构矛盾、促进就业、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都具有重要意义。
全社会都要重视职业教育,提高技能型人才的地位和待遇,实施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农村学生转为城镇户口。
各级政府要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统筹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积极调动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发展,搭建校企合作平台,依托行业、产业园区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
建立重庆市技能型人才储备库,鼓励企业设立优秀技能型人才特殊津贴,对做出重大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给予奖励并授予荣誉称号。
29.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统筹职业教育资源,健全职业教育与培训网络,加快发展面向“三农”的职业教育。
加强国家级、市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示范高等职业院校和优质特色校建设。
围绕重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职业院校开展专业结构调整和专业建设,增强对专门化技能人才培养的调控能力。
加强职业教育示范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
推进区域性、开放式、资源共享型实训基地建设,形成以综合性实训基地为龙头,专业性实训基地为骨干的实训网络。
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职业教育教师专业知识水平和专门技能水平。
30.提升技能型人才培养水平。
加强职业院校内涵建设,积极培育骨干、特色专业。
推进职业院校课程标准和技能标准相衔接,改革职业院校学生成绩评价方式,强化学生实习实训动手能力,全面推行“双证制”,提高学生技能水平。
构建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应用技术本科教育、专业硕士培养相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
完善职业院校毕业生升学制度。
建立企业接收学生、教师实习实训和教师培训制度。
定期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31.优化结构办出特色。
提升重庆高等教育综合实力是建设西部教育高地和人力资源强市的基本要求。
完善高等教育体系,以重点学科为引领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以特色专业为主导稳步发展本科教育,以培养动手能力为核心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
优化高等学校布局,加强大学城“五个一体化”建设,推进区域中心城市高等学校布局,增设农林、艺术、体育、中医药等高等学校。
制定高等学校发展规划,引导高等学校分类发展,支持高等学校在不同层次和不同领域办出特色,形成层次分明、优势突出、相互促进的高等学校结构体系。
支持若干所大学努力建成国内一流、富有特色的高水平大学。
围绕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重庆工业化、城镇化、城乡一体化进程,调整学校专业结构,建立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信息监测预警机制。
32.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
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科学规划重点学科、博士和硕士点及重点实验室,形成学科门类较为齐全、特色鲜明的研究生培养体系。
支持有条件的市属高等学校列入新增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规划,支持有条件的应用型本科高等院校获得专业硕士学位授权。
积极推进国家级、市级特色专业建设,遴选建设一批精品课程和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深化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建立一批创新改革试验学校、教学团队、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基地。
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通识教育,深入推进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工作,建立一批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33.提升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水平。
鼓励高等学校积极开展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和应用技术研究。
建设一批国际国内一流的重点学科和高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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