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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管理部门和研究生管理部门人员利用招生,特别是自主招生,以及学生考试、论文答辩、毕业资格审查、学位证书发放等学术权力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
科研管理部门人员利用科研立项评审、结题验收、成果申报、专利审查等学术权力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
人事管理部门人员利用师资培养、人才选拔、职称评聘、评优授奖等学术权力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
各教学部门有关人员利用学生管理、教师管理、教学管理、科研管理等工作中的学术权力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
科研单位人员利用人才管理、科研管理、经费管理等工作中的学术权力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
二、学术诚信廉政风险防控阶段性目标
根据学术诚信廉政风险防控的工作内容、工作环节,查找风险点,理清风险表现形式,提出防控措施,实施动态化监管,注重过程纠偏,及时处置风险。
(一)强化廉政风险预警
各教学部门通过全面查找、分析不同项目、不同环节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科学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
做好在学生考试管理、论文答辩管理、毕业及学位管理,教师的项目管理、成果管理、专利管理、职称管理、评优授奖管理、人才选拔和培养管理、学术会议管理等主要的学术活动管理,以及主要工作环节中的学术诚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点做好部门职责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和外部环境影响风险的防控管理工作。
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工作项目和关键环节,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分析、研判和评估,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提醒;
对不同风险级别的给予相应的预警,特别是提醒高风险领域工作人员谨慎用权,要建立相应的防范机制。
(二)强化风险处置纠错
学院设立举报箱、公开监督举报电话(65137492)、开设网上投诉专栏、及时收集师生意见等方式建立风险监控网络,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中廉政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工作,加强管理和监控。
通过单位定期自查与阶段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据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考核标准,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各项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考核。
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强化监督实效,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及时化解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发生的机会;
及时运用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等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纠正处理工作。
特别是在调查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涉及学术诚信的廉政问题过程中,要查清事实,掌握证据,明辨是非,规范程序,正确把握政策界限。
根据学术不诚信及不端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学术不诚信及不端行为人给予相应处理。
(三)强化动态监督管理
通过信息监测、定期自查、随机抽查、办事公开、重点环节监督、纪律检查监督、党外监督等方式,对廉政风险实行全方位的监督管理。
学院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务管理部门、研究生管理部门、科研管理部门、人事管理部门、教学院系和科研单位等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高校改革发展、反腐倡廉实际需要和新要求、新形势,及时调整完善廉政风险内容、等级、防控措施和防控责任,加大动态监控力度。
尤其要注意结合群众来信来访、监督检查和经济审计中发现的廉政风险,以及违纪违法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运用逆向分析查找风险盲点或防控薄弱环节,完善风险防控措施。
加强调查研究,定期分析防控机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动态评估体系,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形成发现问题能及时修正的动态管理体系。
三、学术诚信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各教学及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术诚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统一领导、综合协调。
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务管理部门、研究生管理部门、科研管理部门、人事管理部门、各教学及管理和科研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履行学术诚信管理职能。
要及时沟通信息和交换意见,定期或不定期地通报学术诚信风险防控情况、分析学术诚信风险动态、部署学术诚信风险防控工作、研究学术诚信风险防控措施,超前研究防控对策和监管措施。
切实加大协同监管力度,定期检查和抽查学术诚信情况,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学术评价机制。
克服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改变简单以科研成果数量多少评价人才、评价业绩的做法。
同时实行评审回避制度、民主表决制度和专家信誉制度,建立评审结果公示和意见反馈机制。
强化行业专家在学术评价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建立海内外行业专家学术评价机制。
建立和完善人员聘任制度和人才评价体系。
逐步完善岗位分类分级体系,按照“因需设岗、公开招聘、竞争择优、合同管理”原则,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根据学校、学科和岗位的不同特点,坚持公正规范的评价程序。
建立健全学术监督和制约机制。
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评审、学术成果鉴定程序,强化申报信息公开制、异议材料复核制、网上公示制和接受投诉制等制度,增加科研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健全学术道德奖励和惩处机制。
开展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标准制定、情况调查、考核评议等工作,促进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强化科技防控
建立完善学术诚信廉政风险防控的科技防控体系。
在完善会议评审、通讯评审等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作用,进一步倡导网络评审。
充分发挥论文检测软件、学术不端文献(期刊)检测系统、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等现代信息技术在防范学术不端行为中的作用。
建设舆论监督电子平台,加强对网评、跟帖、博客等网上反腐舆情的跟踪监控,注意从中发现和排查线索;
完善网上举报投诉平台,使群众更加便捷地进行检举、控告、申诉、投诉。
建立包括廉政档案、个人财产申报、个人道德诚信在内的师生廉政诚信信息系统,促进学术诚信信息管理体系建设。
(四)强化教育和自律,促进教风、学风、校风建设
严肃教风、学风、校风,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促进学院学术风气净化,学院教学管理和科研部门要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增强学院师生学术诚信自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把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作为教师培养,尤其是新任教师岗前培训的必修内容,并将其纳入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教育教学之中。
通过校内报刊、广播、网络、橱窗等途径和形式,广泛开展学术道德、学术诚信、学术规范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形成以遵守学术道德为荣、违反学术道德为耻的良好氛围,宣扬学术诚信,鞭笞学术劣迹。
全体师生要严守学术纪律、学术规范、学术道德,倍加珍视学术尊严和学术信誉,不得违反学术纪律、不得滥用学术权力、不得损害学术声誉、不得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和论文、不得在他人学术成果和论文上署名、不得伪造数据和事实、不得重复发表学术论文、不得泄露学术秘密,遵守学术纪律,维护学术声誉。
(五)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
学院把推进学术诚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内容,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励、晋级、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务管理部门、研究生管理部门、科研管理部门、人事管理部门、教学部门、科研单位要加强对学术诚信廉政风险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学术委员会要按规定设立执行机构,按照“规范程序、查清事实、掌握证据、明辨是非”的原则,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调查评判,对举报人予以保护,对被调查人予以尊重,对受到不当指控的部门和个人予以澄清,对学术不端行为予以暂停科研项目申请和学术奖励资格、暂停或终止科研项目和追缴项目经费、取消学术奖励和学术荣誉等处理,对触犯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移交学院纪检监察等部门处理,倡导学术诚信,保护学术权益。
学院纪检监察等部门要依照有关规定,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罚力度,调查和处理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通报,推进学术公开,严明学术纪律。
对失职渎职,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对违纪行为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对违法行为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云南警官学院学术诚信廉政风险防控表(科研)
序
号
项目
风险点
表现形式
风险
级别
防控措施
职责分工
程序控制
适用
对象
1
教师项目管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书
1.提交的申请中存在捏造、篡改实验数据、结论或引用的资料等,或发生伪造、篡改和剽窃等行为。
2.将他人的学术观点、思想或实验数据、调查结果、未发表的作品等冒充自己所创。
3.提交有关个人学术情况时,伪造学术经历、学术成果、学术荣誉、专家鉴定及其他学术能力证明材料等,或不据实填报申请人基本情况,虚报项目前期基础工作,盗用他人创意等。
4.在未参加实际研究的成果中署名,未经被署名人同意而署其名。
5.出现以上任一情形时,相关项目管理人员允许其进行项目申报等。
高
1.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方法,加强甄别。
2.严格把关。
3.双人审核。
4.严格学院、教学部门审核制度。
5.建立举报机制。
6.严格按照规定加大惩治力度。
各教学部门等基层单位、学院科研管理单位各司其职
各教学部门等基层单位→科研管理单位
各教学部门等基层单位、科研管理单位
项目立项评审
1.利用金钱、物资请客送礼,贿赂评委给予照顾。
2.凭借与评委有亲属、朋友关系,走后门,拉关系。
1.评委回避制度。
2.评委名单保密。
3.评审标准统一、公开。
4.匿名评审。
5.异地评审。
6.建立举报机制.加强教育
评审主管单位和学院各司其职
评审工作小组→学院科研管理单位→学院→评审主管单位
评审主管单位
项目中期评估检查或执行情况检查
1.不按期开展项目研究。
2.提交中期检查报告或不按期结题。
1.检查人员名单保密。
2.学院建立举报机制。
3.违反规定追究责任。
加强教育
检查组、学院科研管理部门各司其职
检查组→学院科研管理部门
检查组、学院科研管理部门
项目结题验收
1.项目结题不合格。
中
1.验收人员名单保密。
3.建立举报机制。
验收组、学院科研管理部门各司其职
验收组→学院科研管理部门
验收组、学院科研管理部
适用对象
2
教师专利管理
受理登记、办理相关院内手续
1.职务发明作为非职务发明申请。
2.把对发明未作出实际贡献人的列为发明人。
1.审查人员严格把关。
采取两人审核制度。
2.建立举报机制,加大惩罚力度。
学院各教学及管理部门、科研管理单位各司其职
学院各教学及管理部门科研管理单位
3
教师成果管理
成果申报
1.提交的成果中存在捏造、篡改实验数据、结论或引用的资料等。
3.提交有关个人学术情况时,伪造学术经历、学术成果、学术荣誉、专家鉴定及其他学术能力证明材料等。
5.将同一研究成果向多个刊物投稿,在不同刊物上重复发表同一研究成果或内容无实质性差别。
1.采用现代技术方法,加强甄别。
2.严格把关,采取两人审核制度。
3、建立举报机制,加大惩罚力度。
学院各教学及管理部门科研管理单位各司其职
4
成果评审
3.评审标准统一并公开。
6.建立举报机制。
评审主管单位和学院共同负责管理
评审工作小组→学院科研管理单位
→评审主管单位
成果获奖
1.故意抬高自己实际获奖等级。
2.冒充获奖者,领取奖品。
3.获奖成果中,随意更改作者排名。
4.无中生有,制造获奖假证书或涂改证书,弄虚作假。
1.获奖结果公示,公开。
2.严格审查,加强核实、查证。
学院各教学及管理部门、科研管理单位→评审主管单位
评审主管单位和学院
5
学术会议管理
会前申报或筹备管理
1.假公济私。
以申请参加国内外各种学术会议之名,借机旅游或办私事,假公济私。
2.虚报会议级别。
组织者抬高会议级别、规模,夸大会议的重要性、必要性,甚至借开会的幌子敛财。
3.虚报预算。
不虚列旅游费、考察费等不合理或不必要开支;
抬高预算,借机申请拨付不合理经费或向参会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日程内容安排不合理、不紧凑、不严谨,造成浪费。
4.会前布置安排浪费。
会场布置、会议用餐标准、会议礼品等不贯彻厉行节约原则,讲排场,奢侈浪费。
1.提交会议邀请函和参会申请,加强审批。
2.学院财务部门严格预算开支,加强对方案的审批。
3.组织者提交完整会议材料和预算,主管领导要按照规定严格审批,审计部门加强审计。
相关人所在部门、学院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各司其职
学院各教学和管理部门→学院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
相关人员所在部门、学院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
会议期间管理
1.旅游娱乐。
以考察之名,安排参会人员旅游或其他娱乐活动。
2.公款消费。
违反规定参会人员公款大吃大喝、公款购买私人物品、虚开发票等。
1.严格执行预算开支,对不合理、不合规的开支,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绝不允许报销。
2.建立举报制度。
有举报的坚决查处。
3.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加大惩罚力度。
相关人员所在部门、学院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各司其职
各教学及管理部门→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
会后管理
1.虚开发票。
为参会者虚开发票,让其回原单位报销或自己借机收取更高费用。
2.绕道旅游。
会后,参会者不直接回原单位,公款绕道旅游办理私事。
1.加强参会效果评价,提交会议总结材料和成果。
2.财务部门加强票据管理制度。
3.加强原始凭证与报销事由一致性审核。
4.纪检监察加强监督、加大惩治力度。
各教学及管理部门→学院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
云南警官学院学术诚信廉政风险防控表(职称、人才评聘)
职称管理
学院教学部门评审推荐
学院各教学部门相关负责人未按程序推荐拟聘人选。
低
1.学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小组,负责应聘初职人员的审定,应聘中、高职人员的审议、推荐工作。
受聘人员岗位职责审定、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授权的相关评聘工作。
2.学院职称管理部门负责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将应聘者应聘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公示,告知公示时间、地点和质询、举报方式。
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评聘工作小组、教授委员会成员、专家代表等各司其职
学院各评聘工作小组→学院职称管理部门
学院主要党政负责人、评聘工作小组、教授委员会成员、专家代表
2
资格审查
相关管理人员未按要求,让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
1.对应聘人员应聘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真实性等由各单位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按各自评议权限报人事管理部门,由学院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进行资格审查。
2.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应聘者的教学工作和科研情况由教务处、科技处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查核实。
3.申报应聘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或受聘职务,本人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应聘。
学院人事管理部门、教务管理部门、科研管理部门、上级有关部门各司其职
学院人事管理部门→学院教务管理部门→学院科研管理部门→学院人事管理部门→评审主管单位
学院人事管理部门、教务管理部门、科研管理部门
学院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定、高级技术职务评审推荐
1.采取评委回避制度。
2.评委名单事先保密。
4.应聘高职人员述职答辩过程全程公开,如应聘人申报材料和述职情况有弄虚作假现象,旁听人员有确凿证据的,可现场向所在评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和工作人员提出,并署名提供举证材料。
5实行匿名评审。
学院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责管理
学院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人事管理部门
评审结果管理
1.评定不公。
2.登录差错等行为。
1.在公布、登录时要有相应的复核人员。
2.结果要公示。
4.违纪必究,制定相应的处理机制。
学院人事管理部门、评审主管部门各司其职
学院人事管理部门→学院评审主管部门
学院人事管理部门、评审主管部门
评优授奖管理
申报材料审核
1.相关管理人员未按要求,让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
1.由申报推荐单位对申报(推荐)人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再次审核。
2.举报机制。
3.加大惩罚力度
各教学及管理部门、学院人事管理部门各司其职
各教学及管理部门、人事管理部门
各教学及管理部门、学校人事管理部门
程序
控制
评优授奖管理
组织评审
1.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评审工作组,评委名单保密。
2.评委回避制度。
3.评审标准统一,公开。
5.管理部门设立举报电话。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
评审工作组→人事管理部门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相关职能管理部门
人才选拔和师资培养管理
教学及管理部门评审推荐
1.教学及管理相关负责人未按要求推荐拟选拔和培养人选。
1.学院成立工作小组,负责人才选拔和培养人员的审定。
2.人才选拔和应聘管理部门负责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将应聘者应聘材料在本学院公开展示,告知展示时间、地点和质询、举报方式。
学院评聘工作小组→教学管理单位
学院党政负责人、评聘工作小组、教授委员会成员、专家代表
抄送:
省纪委、高校纪工委、省公安厅纪委。
学院党委成员。
云南警官学院办公室 2014年6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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