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指南(2016年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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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股票期权
经纪业务指南
(2016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6年8月
92
目录
证券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指南 3
说明及声明 3
第一章总体要求 3
一、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4
二、岗位设置 5
三、制度与流程 6
四、内控管理 6
第二章股票期权经纪业务交易权限申请 10
一、申请材料 10
二、申请流程 11
三、交易权限开通流程 11
第三章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13
一、投资者准入条件的认定 13
二、综合评估 16
三、期权知识测试考试 17
四、投资者分级管理 19
五、投资者适当性评估的动态持续管理 20
六、客户档案资料管理 22
七、本所持续监督管理 22
第四章开户管理 23
一、账户体系 23
二、衍生品合约账户的开立与管理 24
第五章持仓限额管理 30
一、持仓限额前端控制 30
二、客户买入额度管理(限购) 34
第六章保证金管理 37
一、客户保证金管理 37
二、备兑开仓客户保证金管理 48
第七章资金风险管理 51
一、资金盯市管理 51
二、资金划拨应急处理 55
第八章强行平仓管理 56
一、保证金不足强行平仓 56
二、备兑不足强行平仓 59
三、持仓超限平仓 62
四、强平成交回报PBU管理 63
五、强行平仓申报订单指令 63
六、平仓有关的应急处理 63
第九章行权交收管理 65
一、投资者持仓合约的行权提醒 65
二、投资者行权及交收日风险管理 65
三、行权日前调整保证金参数水平提醒 67
第十章协议行权 68
一、协议行权策略 68
二、协议行权注意事项 69
第十一章客户结算 70
一、日常交易清算 70
二、清算后数据对账 70
三、日常交易交收 71
第十二章投资者数据报备 73
第十三章程序交易报备 75
一、程序交易接入管理要求 75
二、程序交易报备管理要求 75
三、变更报备 76
四、程序交易的监管 76
第十四章大户报告 77
第十五章应急预案 79
一、业务人员操作应急事件 79
二、系统技术应急事件 80
三、交易异常事件 80
第十六章交易信息提醒及期权基础信息接口文件说明 81
一、交易信息内容 81
二、信息公告与提醒 81
三、期权基础信息接口文件说明 83
第十七章投资者教育与客户投诉处理 85
一、投资者教育 85
二、客户投诉处理 86
附件一:
适当性综合评估样表 89
附件二:
股票期权业务程序交易报备表 90
附件三:
大户持仓报告表 94
证券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指南
说明及声明
为便于证券公司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股票期权业务,规范开展股票期权经纪业务,有效防范业务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试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结算规则》等,制定本指南,供证券公司开展股票期权经纪业务时参考。
本指南如有内容与本所股票期权业务规则不一致,以本所股票期权业务规则为准。
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经纪业务关系以其与客户签订的经纪合同中约定为准,本指南不作为处理相关纠纷的依据。
上交所将根据股票期权业务的进展情况,对本指南进行持续更新和调整。
第一章总体要求
证券公司应当根据本所股票期权业务相关规则,制定股票期权经纪业务交易、结算、风险控制等内部制度。
证券公司应当合理设置期权业务的组织架构,明确期权经纪业务部门和各相关部门、分支机构的职责分工,并设置相关岗位,配备相关人员。
一、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一)公司总部
证券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由公司总部统一集中管理。
公司总部应设立独立的股票期权经纪业务部门(一级或二级部门),部门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制度与流程制定、业务统筹规划、运营管理、风险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客户关系管理、投资者教育等,并对分支机构开展股票期权业务进行管理和持续督导。
公司总部其他相关部门应承担与股票期权经纪业务相关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合规管理、风险控制、资金清算、技术系统的开发与维护等。
证券公司从事股票期权经纪业务的,应当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隔离制度,与自营、做市、资产管理等其他期权业务进行有效隔离,防止敏感信息的不当流动和使用,严格防范损害客户利益。
(二)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应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规范开展股票期权经纪业务,负责本分支机构投资者衍生品相关账户开立与日常管理、信息收集、投资者教育、投诉处理等工作,并协助总部落实本分支机构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档案管理、风险管理等工作。
二、岗位设置
(一)公司总部
为确保业务平稳运行,股票期权经纪业务部门建议至少设立以下岗位:
1、客户适当性管理岗,主要职责包括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分级管理、额度核定与调整、持续适当性评估等;
2、合规与风险管理岗,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期权业务合规审查、风险总控管理等;
3、风险监控岗,主要职责包括盘中交易风险、保证金风险、持仓风险等实时动态监控等;
4、风险处置岗,主要职责包括风险警示与平仓通知、强行平仓、违约处置等;
5、运行管理岗,主要职责包括业务流程管理、合约管理、参数管理等;
6、投资者教育岗,主要职责包括统筹、规划、安排全公司及各分支机构的股票期权投资者教育工作;
7、资金管理岗,主要职责包括资金盯市、(发起)资金调度、客户资金流动性分析与管理、客户保证金缺口计算与垫资管理等。
对重点岗位如风险监控岗、风险处置岗、运行管理岗等,建立备岗制度。
总部其他相关部门应就期权经纪业务的风险管理、合规管理、清算与资金管理、技术开发等设立相关岗位。
股票期权经纪业务部门与总部其他相关部门应明确各岗位的权责关系,保障期权经纪业务有序、平稳开展。
(二)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应指定期权经纪业务负责人,可根据需要设立股票期权开户岗、运营岗、合规与风险管理岗、投资者教育培训岗、客户回访岗、客户投诉处理岗等岗位。
开户岗和运营岗等岗位建议建立备岗机制。
分支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兼岗。
三、制度与流程
证券公司应制定健全的业务制度和完备的业务流程,涵盖股票期权经纪业务管理、交易管理、客户适当性评估以及分级管理、结算、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投资者教育、合规管理、分支机构相关业务管理、分支机构相关内部控制等各个环节。
证券公司应制定股票期权经纪业务应急预案,以应对业务中的突发事件,保障业务平稳开展。
四、内控管理
(一)内控管理制度
证券公司须建立防范利益冲突相关的合规制度,确保期权业务在信息、人员、系统、资金和账户等方面实现隔离,期权与现货业务、技术系统实现隔离,期权经纪业务和期权自营业务实现隔离,在业务开展中须防止敏感信息的不当流动,建立跨墙管理制度。
同时,应防范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
1、隔离制度
从事期权的经纪业务部门、自营部门应相互隔离,使用独立、固定且相对封闭的办公场所,经纪业务使用的交易单元与自营业务使用的交易单元应相互独立,不得联通或者混用;期权经纪业务、技术系统与现货经纪业务相互隔离,期权业务和风控系统与办公系统和外部互联网有效隔离。
2、利益冲突防范制度
公司应当针对期权的特点及监管要求,对开展期权业务所导致的利益冲突进行识别、评估、防范和管理,公司合规部应当在日常合规管理中保持对期权业务利益冲突的持续关注。
3、合规检查制度
公司应当安排例行检查和专项检查,并根据情况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两种方式结合进行,内容包括相关制度和流程是否完备、各项工作开展是否符合合规要求、员工行为是否合规等。
4、违规处罚
公司应当进行合规考核与问责,对于严重的违规情况,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证券公司制定期权业务的内控制度,应遵循如下原则:
1、建立开展期权业务的决策、授权和业务执行机制;
2、确保前、中、后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各主要环节分别由不同的部门和岗位负责,不得进行业务间的混合操作;
3、建立事前防范、事中监控、事后处置的风险管理体系;
4、对各流程运作设定控制点,做好流程内部控制的管理制度,具体流程明确到部门、岗位和时间点。
(三)证券公司制定期权业务的内控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交易系统的内部控制,如交易委托管理和交易系统管理;
2、风险监控、风险处置与应急管理的内部控制,要点包括保证金标准的制定与调整、盘中交易风险实时动态监控、强行平仓及监控、结算后对客户账户风险的分析预测及风险客户的平仓通知、违约处理等,以及对于各环节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技术故障、通信故障,应制订可行的应急措施与方案等;
3、客户选择与资信记录,制定包括投资者准入和分级、买入限额、教育与市场营销管理等制度;
4、客户档案与客户投诉的内部控制,制定包括对于客户档案管理,开销户业务的要点,如资格认定、合同签署、账户申请、销户等,妥善保管合同和印章,以及现场投诉、专线投诉、信件投诉和监管机关转发投诉的受理和处理流程,对于投诉事项须定期检查和回访;
5、客户回访及客户服务的内部控制,客户服务人员可以对追加保证金进程跟踪、强行平仓通知知晓确认、账户发生重大或异常交易、资讯产品使用效果等进行跟踪回访,并建立客户服务记录的支持系统;
6、行权、清算与结算过程的内部控制,要点包括参数配置与调整,行权处理、实物交收、结算数据接收、清算、汇总与复核等;
7、财务、审计的内部控制;
8、信息系统的内部控制,建立交易、结算、财务数据的备份制度;
9、信息报送的内部控制,应按照规定及时向上交所报送客户限购额度、客户分级、衍生品业务风险管理部负责人与联系人相关信息等资料,做好保证金封闭管理的相关数据报送,应保证报送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四)风险管理岗位联系方式报备
证券公司应向上交所报备以下人员联系方式(包括联系电话、手机、邮箱、传真等):
期权业务异常情况应急负责人、期权业务风险管理负责人、期权经纪业务风险管理联系人(如有经纪业务)、期权自营业务风险管理联系人(如有自营业务)、期权做市业务风险管理联系人(如有做市业务)。
上述人员或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于工作日15:
00-17:
00通过以下方式及时向本所更新。
联系方式:
021-68810582(电话),021-68810528-62(传真),Riskdispose01@。
第二章股票期权经纪业务交易权限申请
满足《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参与股票期权交易试点指引》、《交易规则》相关要求的证券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成为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
一、申请材料
申请从事股票期权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应向本所提交以下材料:
(一)股票期权经纪业务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证券经纪业务资格的证明文件;
(三)股票期权经纪业务就绪自查承诺书(分管股票期权经纪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业务就绪自查承诺书上签字,加盖公章);
(四)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开展股票期权经纪业务的决议文件;
(五)股票期权经纪业务方案、内部风险控制与管理制度、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文本等相关材料;
(六)负责股票期权经纪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的名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高管任职资格证明、证券从业资格证书、期货从业资格证书等)及联系方式。
其中主要业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期权经纪业务部门相关人员、其他部门与期权业务密切相关的人员等;(经纪业务开展过程中如有人员变动,应及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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