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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和东盟国家的投资合作一直是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重点之一,也是当前推进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的重要内容。
了解东盟国家对广西的投资状况,加强广西与这些国家的投资合作,对于更好更有针对性地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深入推进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促进广西和东盟国家经济发展,实现各方的互利共赢,具有重要意义。
一、东盟国家对广西的投资状况
(一)投资规模
东盟10国中,除新加坡是新兴工业国之外,其他几个国家都是发展中国家,其中越南、柬埔寨、缅甸、老挝的发展水平比中国还低,这也决定了从整体上看这10国的对外投资总规模不会很大。
从总额看。
1979至2007年7月,广西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总计接近90亿美元,其中来自东盟10国的仅7.55亿美元,所占比重8.39%,远远落后于广西主要的外资来源地――香港的40亿美元(所占比重44%),仅比台湾省的6.5亿美元(所占比重7.2%)稍多。
值得注意的是,2004年第一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后,东盟十国对广西的实际投资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减少。
2004年实际投资总额3174万美元,2005年1815万美元,2006年1134万美元,2007年1~7月份仅为156万美元,这和中国―东盟博览会所带来的东盟国家和广西经贸关系的快速发展不相符合,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从国别看。
新加坡作为这10国中最发达的国家,也是对广西投资最多的东盟国家,1979至2007年7月累计投资3.7亿美元,占广西实际利用外资的4.09%;
泰国第二,2.51亿美元,占2.75%。
除这两个国家外,其他几国对广西的投资均未超过1亿美元,占比不超过1%:
马来西亚7635万美元,占比0.84%;
印度尼西亚2340万美元,占比0.26%;
越南1548万美元,占比0.17%;
菲律宾1228万美元,占比0.13%;
柬埔寨253万美元,缅甸24万美元,老挝5万美元;
文莱在广西没有实际投资金额,只有合同协议金额113万美元。
从项目平均规模看。
表1和表2列出了东盟10国和部分主要国家对广西投资的平均项目规模。
从对比可知,东盟10国对广西的投资总额虽然不多,但是项目平均合同外资和项目平均实际外资规模却比较大,尤其是大于香港和台湾这两个广西的主要外资来源地。
这表明东盟国家投资企业的资金密度更大。
从对表中数据的计算还可知道,东盟10国中,除新加坡和泰国的资金到位率超过50%外,其他国家都在40%以下,10国平均53%。
而日本、台湾、澳门和韩国等国(或地区)的资金到位率都超过50%,香港为43%,5国平均到位率62%。
这就要求广西在面向东盟10国进行招商引资后还要注意做好后续工作,提高这些国家的资金到位率。
2004年以后东盟10国对广西投资的平均项目规模出现了新的变化,项目平均实际投资规模在逐渐下降,2004年为151万美元,2005年下降到86万美元,2006年为66万美元,2007年上半年仅为13万美元。
这和前面所述这些国家在广西实际投资总额下降的趋势一致,同样需要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
(二)投资结构
和其他国家一样,东盟国家对广西的投资也是以第二产业为主。
历年总投资额中,4.72%投向第一产业,62.48%投向第二产业,32.8%投向第三产业。
虽然对第二产业的投资仍是主体,但这些国家对第三产业的投资在迅速增长。
2004年,东盟10国对广西实际投资共3174万美元,其中对第三产业投资178万美元,占比5.6%;
到2005年,该比例陡然升至53.5%,在1815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中,就有972万美元投向第三产业;
2006年,东盟10国继续保持对第三产业的投资热情,1134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中有51.3%,即582万美元投向第三产业。
值得关注的是,在第三产业中,房地产越来越成为东盟国家对广西投资的重点。
2004年有2个项目,合同金额129万美元,实际投入129万美元;
2005年有3个项目,合同金额605万美元,实际投入545万美元;
2006年6个项目,合同金额414万美元,实际投入141万美元;
2007年1~7月又新增3个项目,合同金额猛升至1755万美元,实际投入143万美元,已经超过2006年。
在国内房价越来越高、利润丰厚的情况下,外商对房地产业投资的冲动不难理解。
但是由于外商对房地产的投资多是开发中高档商住楼项目(如广西万通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澳洲丽园,2005年均价已经达到2600元/平方米),外商对中高档商住楼项目的热中是否拉高了广西房地产的价格,这一点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和研究。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特点是,东盟国家对广西的投资科技含量普遍不高,主要是中低附加值的机械、通讯设备生产,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农产品加工,服装服饰设计生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
科技含量较高的只有广西巨星科技有限公司的彩色胶卷生产、桂林海默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医用设备的研发、生产等少数几个企业,实际投资总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
(三)投资方向
从历史数据统计看,东盟国家对广西的投资大多集中在广西的中心城市和东部沿海地区,即南宁、防城港、柳州、桂林、北海、玉林、梧州等地。
从改革开放到2007年7月,东盟国家对南宁市的投资金额达到1亿美元,占东盟国家对广西投资总额的13%;
对防城港、柳州、桂林、玉林、北海、钦州、梧州等地的投资分别为7326万美元、5504万美元、2472万美元、1672万美元、1295万美元、1165万美元、937万美元。
这和全部外资在广西的分布基本相同。
在广西所吸引的外资中,重点分布地域也是南宁、桂林、柳州、北海、梧州、钦州、玉林、防城港、贵港等地。
2004年以后,东盟国家对广西投资的地理方向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除继续保持对南宁的重点投资外,对玉林、梧州的投资也在迅速增长,分别达到672万美元和558万美元,而对北海的投资大幅度下降,2004年至2007年7月只有4万美元;
对桂林的投资增长也不多,2004年至2007年7月仅为249万美元。
而实际上同期北海和桂林两市吸引的外资并不少。
2004~2006年,在广西所实际利用的14.4191亿美元外资中,有1.275亿流向桂林,1.14亿流向北海。
这说明了桂林和北海在利用外资方面成绩显著,但在吸引东盟国家投资方面却还是很落后。
由于这两个城市一个是重要旅游目的地,一个是重要港口,在广西参与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中具有重要地位,因此在当前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如火如荼推进的过程中,如何充分发挥这两个城市的优势,加强它们和东盟国家的投资合作,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并深化广西参与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的层次,就成了我们应及早解决的问题。
东盟国家对广西投资的另一个特点是产业集中明显。
如对房地产的投资大多集中在南宁和北海两市。
在历年共50个房地产项目中,有42个位于南宁和北海。
其中22个在南宁,金额1028万美元,占东盟国家对广西房地产投资总额的近64%。
东盟国家对南宁房地产的投资主要是在2004年以后,有13个项目。
而对北海房地产的投资集中在20世纪90年代初,从1992~1994年东盟国家在北海共签订了20个地产投资项目,占到当时东盟国家对广西房地产项目的半数以上。
90年代中期房地产泡沫破裂后,外商对北海房地产的投资陷于沉寂。
除房地产外,宝石加工项目主要集中在梧州,旅游项目集中在桂林。
(四)投资方式
东盟国家对广西的投资以外商独资企业为主,2002~2007年7月,共有59家,合同金额24754万美元,实际投资9880万美元;
其次是合资企业,共有36家,合同金额6888万美元,实际投资2902万美元;
合作企业5家,合同金额1195万美元,实际投资90万美元。
这和全部外资在广西的投资方式相同。
2004年广西的外商独资企业、合资企业、合作企业的实际投资金额分别为15419万美元、12782万美元、1378万美元;
2005年这三个数字分别为19562万美元、14960万美元、3072万美元。
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引资质量,促进广西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如前所述,2004年第一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之后,东盟国家对广西的实际投资逐年下降,这和广西与东盟国家经贸关系日益密切的发展趋势相违背,也不符合广西为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所作的努力,应尽快扭转。
近年来,广西各级政府也做了大量工作,加大了对东盟国家的招商引资力度。
2005年,自治区主席陆兵率团对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越南三国进行访问;
2006年,陆兵主席再次率团出访菲律宾、文莱、新加坡、缅甸东盟四国;
2007年5月,广西区党委书记刘奇葆率团出访越南、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东盟五国;
2005年,在吉隆坡举行中国(广西)―马来西亚贸易投资洽谈会;
2006年分别在新加坡和河内举行中国(广西)―新加坡贸易投资洽谈会、中国(广西)―越南投资合作洽谈会;
2007年在印尼首都雅加达举行的中国(广西)―印尼贸易投资洽谈会,等等。
这样频繁、密集的出访东盟国家,面向东盟国家招商引资是以前所没有的。
政府的努力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特别是吸引到了不少大项目,如:
2004年,泰国投资3350万美元的武鸣环城公路项目;
2006年,印度尼西亚爱凯尔股份公司投资1624万美元的贵港港口项目;
2007年,中国、泰国、越南三方共同合作出资48亿元人民币的崇左大型火电厂等。
可以预见,随着中国―东盟博览会影响的不断扩大,广西在东盟国家知名度的不断提高,以及广西投资环境的进一步完善,双方的投资合作关系还会有更迅速的发展。
今后,在面向东盟国家招商引资时,广西还应加强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扩大招商引资,扭转东盟国家对广西实际投资逐年下降的趋势。
这当中可以充分发挥各类经济园区在招商引资中的重要吸引力。
由于各类经济园区具有政策优惠、聚集效应明显等特点,是许多外商投资的首选之地,因此也是我们吸引外资的重要阵地。
例如,2006年一季度北海出口加工区吸引的外资达到了1.07亿美元,占同期北海合同外资的一半。
除北海出口加工区外,广西还有南宁高新区、桂林高新区、钦州港经济开发区、北海工业园区、合浦工业园、百色工业园等各类经济园区。
充分利用这些经济园区在吸引外资当中的优势地位,加大这些经济园区的引资力度,对提高广西利用东盟国家资金的整体水平将大有裨益。
二是做好落实工作,提高资金到位率。
在东盟国家对广西的投资中,有不少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但实际投入却为零。
这使得我们的招商引资成果打了折扣,也说明我们对外资的落实工作重视不足,做得不够。
这需要各个相关部门切实加强服务意识,通力合作,在信息提供、组织管理、场地利用、通水通电、交通运输等方面提供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便利,及时解决外商所遇到的困难,为外商营造一个稳定、合理的投资环境。
三是引导外资合理流向,尤其应鼓励外商多投资科技含量高、带动作用强的产业。
除新加坡外,东盟国家整体发展水平不高,它们所投资的企业科技含量一般也比较低。
但是这些国家中也仍然有不少企业科技实力很雄厚。
在向东盟国家招商引资时,可以考虑多吸引这些高科技企业的投资,并有选择地引导它们进入广西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
比如北海的中石化项目,可以考虑引进新加坡在石化产业方面先进的设备和管理理念,在吸引外资的同时提高项目技术和管理水平,加快实现广西资源型工业强省的梦想。
同时,应鼓励东盟国家外商多投资金融、保险、商业、旅游、贸易、物流等服务行业,少投资房地产行业,利用它们在金融、保险、物流等行业上的先进管理理念,实现广西服务业发展水平质的飞跃。
四是多鼓励外商投向广西的西部地区。
外商对广西的投资多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和南宁、桂林、柳州等中心城市,而对广西西部地区的投资很少,这不利于广西各地经济的均衡发展。
今后一方面要尽快完善西部地区的投资环境,为吸引外资打下良好基础;
另一方面在对东盟国家的招商引资中,也应多设计和推荐西部地区的项目,以引导外资更多地流向西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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