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协议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6879168
- 上传时间:2022-11-26
- 格式:DOCX
- 页数:24
- 大小:31.56KB
安全施工协议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安全施工协议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施工协议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2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五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施工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
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
认真学习超高压公司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
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乙方的工作票负责人及工作票签发人名单(正式文件)必须在开工前报湖北省电力公司检修分公司安监部、直流运检中心及换流站备案。
5、乙方开工前必须编制全面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文明施工策划方案),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文明施工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
乙方人员进入设备区施工必须佩戴换流站设备区出入证”,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进入设备区。
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明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
7、乙方应在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施工区域装设固定式硬质的隔离围栏,并按甲方要求悬挂、配齐警示防护标示,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使用甲方设施设备;
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8、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源时,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在甲方指定的地方按甲方核定的容量接入,乙方接入后的施工电源应配置可靠的漏电保护装置,电缆应采取切实防护措施,不得私拉乱接。
中断作业或遇故障时乙方应立即切断电源开关,并及时告知甲方。
9、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水源时,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经同意后在甲方指定的地方按甲方核定的管径接入,并采取相应的节水防护措施。
若施工用水超出甲方的实际供水量时,甲方有权停止供水,由乙方自行解决供水问题。
10、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违章/隐患整改通知单必须按时整改到位,直至甲方验收合格,未按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停工整顿。
情节严重时,甲方可直接向乙方的上级部门通报。
第六条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向甲方上交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5000元(大写:
伍千元整)。
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违反安全文明施工事件,甲方应扣除乙方相应数额的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全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扣除50%保证金;
(3)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甲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甲方有权按照湖北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的相应条例下达整改通知单,并进行经济处罚。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原则上由乙方按原样等值恢复,乙方不能恢复时也可委托甲方进行相应恢复,但乙方需承担全部费用。
(6)乙方因施工造成甲方站内外环境污染,原则上由乙方每日负责清理,如乙方未及时对污染区域进行环保清理或甲方有明确要求乙方未予办理时,甲方可组织相应人员进行清理,但乙方需承担相应全部费用。
因乙方环境污染引起的一切纠纷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违反上述六类事件时,甲方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将该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足额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无
第八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若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提出。
第九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条本协议有效期限:
自2013年月日至2013年月日止。
第十一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第十三条以下六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和文明施工策划方案;
5、甲、乙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6、施工合同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附录一安全保证金扣款标准(通用部分)
为更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本安全协议条款的认真执行,确保人身、设备、电网的安全。
发生由乙方责任引起的各类事故、事件及乙方的违章违规、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甲方有权按照下列条款扣除乙方相应的安全保证金。
一、事故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每人次扣除100%安全保证金(不少于2万元);
发生重伤事故,每人次扣除20-50%安全保证金;
发生轻伤事故,每人次扣除5-10%安全保证金。
2、发生重大及以上电网事故、设备事故、施工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件,每起扣除100%安全保证金(不少于5万元)。
3、发生一般电网事故,每起扣除50%安全保证金;
发生一般设备事故、一般火灾事故,每起扣除20-50%安全保证金;
发生一般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每起扣除10-20%安全保证金;
发生设备损坏事故、35kV及以上设备跳闸,每起扣除5-20%安全保证金。
4、发生建筑、大型脚手架(包括220kV及以上跨越架)、倒杆(包括抱杆)、倒塔、其他结构垮(坍)塌事故,每起扣除20-50%安全保证金。
5、发生事故、设备损坏等,除扣除安全保证金外,相关责任单位还应承担事故相应损失。
二、管理性违章
6、未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动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每起扣除500-1000元。
7、未按规定定期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起扣除1000元。
8、不配合安全检查(包括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每起扣除1000元;
对存在问题不落实整改,每起扣除2000元;
重复发生上述同类问题,加倍扣除。
9、未按照甲方总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标准,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每起扣除5000元;
未报甲方备案,每起扣除2000元。
10、未建立完善相关安全记录台帐,每起扣除500元。
11、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未向全体施工人员交底,未经双方签字确认,每起扣除1000元。
12、未进行施工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未持“胸卡(安全合格)证”上岗作业,每人次扣除500元;
新进厂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参加施工,每人次扣除500元。
13、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每人次扣除1000元;
超过有效期,每人次扣除500元;
未报甲方备案,每人次扣除500元。
14、未按规定组织施工人员身体健康检查,每人次扣除500元。
15、未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每人次扣除1000元。
16、使用劳务作业人员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用工规定,每人次扣500元。
17、未按规定配备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的专职安全员,每人次扣除1000-2000元。
18、使用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劳务分包单位,责令停止作业、终止合同,并扣除5000元;
劳务分包未经甲方同意,扣除1000-5000元;
使用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人员,每人次扣除500-1000元。
19、未签订分包安全协议提前开工,责令停工并扣除2000-5000元。
20、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特种机械进行检验检测,每台次扣除2000元;
未将检测报告和检测合格证书报甲方备案,每起扣除1000元。
21、未按规定编制起重机械、垂直运输机械等的安装拆除的施工和安全措施方案,每起扣除5000元;
未报甲方负责人,每起扣除2000元;
使用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安装、拆除单位,责令停止作业、终止合同,并扣除5000元。
22、起重、电动工器具未定期检查检测,每起扣除500-1000元。
23、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未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每起扣除1000元。
24、夜间施工对周边造成环境影响而被投诉,每起扣除2000元。
25、交叉作业时未采取相应的隔离和措施施工等安全措施,每处扣除2000元。
26、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未经安全验算,无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每起扣除5000元;
指定监护人未到位,每起扣除500-1000元。
27、未按有关规定组织脚手架使用前的验收、使用中的检查和维护,每起扣除500-2000元;
对大型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未落实相应的专项措施,每起扣除5000元。
28、未落实现场施工环境保护要求,控制措施不力,每起扣除2000元。
29、未执行对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储存、领用、保管、退库和废料处理的安全措施,每项扣除500-1000元。
30、现场一旦发生事故,未及时报告甲方及相关方,每起扣除2000-5000元。
31、施工中可能影响其他施工作业人员或设备的安全时,未向甲方提出相应要求,每起扣除500-1000元。
三、装置性违章
32、大型起重机械安全装置不完善或失效,每台扣除1000-2000元。
3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除、变动安全、文明施工、环保设施、安全标识标牌等,每起扣除500-5000元。
34、未按甲方要求,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环保等的标志、标识和设施,每起扣除500-2000元。
35、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危险点告知牌,每处扣除500-1000元。
36、未设置避雷装置或接地电阻及连接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除500-1000元。
37、危险区域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可靠的隔离,每处扣除1000-2000元。
38、作业现场、生活区乱接、乱拉电源线,每处扣除500-1000元。
39、未按规定在施工场所、生活区域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安全通道,每处扣除500-1000元;
未定期组织检验、维修,保障消防设施和器材有效、完好,每起扣除500-1000元。
40、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边和孔洞作业未设置相应作业平台、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绳、防坠装置、安全网等的安全措施,未做好孔洞盖板、临边围栏的安全措施,每处扣除500-5000元。
设备安装就位期间,对未可靠固定的设备未做好相应的专项安全措施,每处扣除500-2000元。
41、未执行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每次扣除500-2000元;
现场施工用电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每项扣除500-1000元。
42、室内、夜间等作业环境的照明不符合要求,每处扣除500-1000元;
在潮湿环境、容器内施工,电源电压不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电压等级,每处扣除1000-2000元。
43、电缆层、电缆隧道及GIS开关室、容器内、密闭空间等区域内作业前未采取通风措施,未监测有害气体,每起扣除200-1000元;
金属容器外壳及容器内使用的电动工器具无可靠的接地,容器内、密闭空间内工作无专人监护,每起扣除500-1000元。
44、临近带电设备作业,未保持安全距离、未做好安全隔离措施或无专人监护,每起扣除2000元。
45、未落实防火、防大风、防汛、防冻、防雷、防雨、防雾等安全措施,控制措施不力,每项扣除2000-5000元。
46、未对地下管线、架空线路、通讯线路以及已建成的装置采取保护措施,每项扣除500-2000元。
47、在已受电、投运的区域施工,未落实设备防护和人身安全措施,每起扣除500-1000元。
48、未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每起扣除1000元;
施工人员未正确佩带和使用,每人次扣除200-500元;
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等劳动防护用品,每人次扣除200-500元;
使用未经检测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每起扣除500-1000元;
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每起扣除500-1000元。
四、行为性违章
49、在施工现场禁烟区域吸烟,每人次扣除100-500元。
50、高空抛掷工具、材料,每起扣除500-1000元。
51、违反“十不吊”规定,每起扣除500-1000元。
52、违反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每起扣除500-1000元。
53、未按规定在施工后清除废料或违反定置化管理要求,随意倾倒废料,每起扣除200-1000元。
54、施工现场车辆超速、超载行驶,每起扣除200-1000元。
五、其他
55、被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上级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查实违章,每次扣除100-10000元。
57、其他违章情况,按照各单位相关规定处理。
六、扣款
58、甲方根据安全协议和本处罚标准签发《安全保证金扣款通知单》;
乙方对扣款事由和数额有异议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申辩。
59、甲方在拨付工程款或竣工结算时汇总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保证金扣款通知单》,对安全保证金进行扣款。
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证金超出预留金额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
60、发生安全及环保事故后,甲乙双方除执行本协议规定外,还应按照国家、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理。
附录二安全保证金扣款标准(专业部分)
1、未按规定组织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的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未落实支护的安全措施,每起扣除2000-5000元。
2、土石方开挖未按相关规定报甲方批准同意或备案,每起扣除500-1000元;
未采取防塌陷、排水和相关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周边未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每起扣除1000-2000元。
3、未落实土方开挖、运输的防尘措施,工地出入口未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和污土污染周边环境,每起扣除500-2000元。
4、大体积混凝土浇灌,未设立专门指挥人员、设置安全通道,未落实安全措施,每起扣除500-1000元。
5、作业人员超越甲方指定区域、时间、工作范围进行作业,在未经甲方许可的区域和设备上工作,每起扣除500元。
6、未制定自带作业工(机)具、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措施;
未对使用的作业工(机)具、安全工器具进行检查、维护,未教育督促劳务作业人员正确使用、维护作业工(机)具和安全工器具,每起扣除200-500元。
7、设备试运前未进行验收确认,试运期间未落实相关安全措施,每起扣除500-2000元。
8、在可能有感应电压的情况下作业,未保持安全距离,未采取有效可靠的接地与防护措施,每起扣除1000-2000元。
9、设备部件安装未按照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落实专项安全措施,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起扣除500-1000元。
10、起重作业未设置相应的危险警戒区域、指定监护人未到位,每起扣除500-1000元。
11、受电、电气试验前,未按要求落实安全措施,未撤离作业人员,每起扣除500-1000元。
12、试运行后的设备检修消缺未办理工作票,每起扣除500-1000元。
附件2:
违章作业记分标准
序号
违章现象
记分
1
现场作业人员不戴安全帽,不穿工作服、工作鞋。
2
作业人员擅自移开或越过遮拦进行工作。
3
接、发调度指令未使用规范的调度术语和设备双重编号。
4
倒闸操作没有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和拉合方向。
5
电气设备操作后,不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
6
倒闸操作未履行唱票、复诵制度。
7
监护人代替操作人操作。
8
票面不规范(不填写时间、未盖已执行章、修改、不签名、重号、跳号等)。
9
操作前未进行模拟操作或模拟操作不认真。
10
不按时或不按规定路线巡视设备。
11
不按时抄表,提前或推后数小时抄表。
12
接令或接票时不使用录音电话,不复诵或复诵不全。
操作人不重放录音。
音
13
设备跳闸后,运行日志没有记录跳闸情况及跳闸原因。
相关记录填写不完整。
14
口头令不作记录。
15
值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睡觉、打电话聊天、上网玩游戏、看电视、杂志等)。
16
因私事占用调度电话、值班电话。
17
作业现场穿高跟鞋、凉鞋、背心、短裤、裙子等。
18
值班电话、调度电话长时间无人接听。
19
未经考试合格人员担任工作许可人,未经考试合格人员单独巡视设备。
20
工作负责人、签发人代签名。
21
未经考试合格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
22
安全帽不系下额带或下额带不系紧,安全帽当小板凳坐。
23
在二次屏柜上工作时,没有设安全标志(挂红布,设安全标示牌等)。
24
设备检修后,不按验收作业指导书进行验收,或验收漏项。
25
收回的安全工器具乱丢乱放。
26
安全措施布置不完善。
27
工作票报完工后不及时拆除安全措施或遗漏。
28
设备巡视不到位,设备缺陷在当班内不能及时发现。
29
消防器材不定期检验,不定期换药。
30
消防设施不按定置存放。
31
安全工器具不按定置存放。
32
验电器未经试验确认直接使用。
33
验电时未按规定戴绝缘手套或使用绝缘等级不相符的验电器。
34
装拆接地线未按规定使用绝缘棒、绝缘手套。
35
临时接地棒埋深不足0.6米,接地线缠绕接地。
36
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37
交接班不执行规定程序,交接不清,手续不齐全。
38
使用不合格或未经检验合格的登高、绝缘工具及防护用具。
39
登杆前不检查杆根和拉线是否正常。
40
在禁烟、禁火区域内吸烟。
41
不按规定储运、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气瓶。
42
高压试验未按规程规定的程序操作,采取安全措施。
43
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开关室,未随手关门。
44
未按规定使用个人保安接地线。
45
携带器材登杆或在杆塔上移位。
46
施工机具、机动车辆超铭牌使用或擅自改变工况使用。
47
人工立杆不使用抱杆,用铁锹、桩柱等代替。
48
在禁火区域,擅自进行动火作业。
49
高处作业将安全带系在移动、不牢固物件上,或低挂高用。
50
现场临边及“四口”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
51
生产、施工场所未按规定设置安全标示牌。
52
生产、施工等使用的低压电源无漏电保护装置。
53
配电箱无门、无防雨措施,刀闸损坏、缺盖、接线不符合安全要求。
54
户外高压配电装置场所的行车通道上,未按规程规定设置行车限高标志。
55
运用中的电力设施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设备运行或检修作业安全要求。
56
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作间无通风设备。
57
电缆沟防火间距设置不当,未按规定设置防火墙。
58
待用间隔(母线连接排、引线接上母线的备用间隔)无名称、编号。
59
开工前不进行“三交待”(交待任务、安全、技术);
收工后不进行“三检查”(检查人员任务完成情况,工具材料是否遗漏、现场和设备是否清理干净)。
60
工作班成员未在工作票上签名确认。
61
不按规程规定的程序办理许可手续。
62
工作负责人变更未办理变更手续。
63
没有按规程要求收执工作票
64
工作终结未及时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65
工作延期未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
66
班组未按期开展安全活动。
67
安全工具室内存放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及其它物品。
68
低压带电作业未设专人监护。
69
施工地点上方有高压配电装置运行时,未设置安全限高标志。
70
各类机械设备旁未悬挂安全操作规定。
71
运用中的设备不满足验电或就近接地要求。
72
防鼠档板、孔洞封堵不符合要求。
73
起吊物在空中短时停留期间,指挥人员和操作人员离开工作岗位。
74
龙门吊、塔吊工作完毕未锁紧夹轨钳或没有按规定做好防风措施。
75
吊勾无防脱勾保险装置,开门滑车未将开门勾环扣紧。
76
使用电动设备违反“一机、一闸、一保护”规定。
77
施工电源及照明线路不采用绝缘子支撑,直接绑挂在构支架上,过公路不穿管埋设(架空敷设)。
78
电焊机未接地、二次线接头铜芯裸露未包扎绝缘。
79
使用安全装置不齐全的机械设备和施工器具;
违规拆除防护装置,不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的。
80
在潮湿和金属容器沟道内作业不使用安全电压。
81
乙炔瓶不直立使用,氧气瓶与乙炔气瓶安全距离小于8米。
82
对有压力、带电、充油容器施焊或未采取措施对盛过油的容器施焊。
83
跨越架和脚手架搭设、验收及交接未挂牌;
或脚手架上作业面、斜道上的脚手架未铺满和固定,未及时更换损坏的脚手扳,有探头板。
84
新设备投运或设备改造、技改后,没有按规定修编相关规程,致使设备的运行、操作、维护无章可循。
85
没有组织生产人员进行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的培训。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安全 施工 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