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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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开选拔、择优推荐。
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程序透明,结果公示。
2.面向全体,兼顾学校、学段和学科均衡。
3.宁缺毋滥,优中选优。
(三)评选办法
1.组织保障
中心校成立观文镇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工作领导组,负责统筹各类骨干教师“选、培、管、用”工作。
各片区学校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负责各级各类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培训、考核工作。
观文镇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工作领导组
组长:
郭卫
副组长:
曾波
成员:
万蔺刚、梁维忠、杨志理、吕安春、施超、袁洪乔、杨明江、周世敏、吕安琪、冷平、曾祥远、罗宁、张莉
各片区学校对应成立学校名师、骨干教师工作领导组,由师培干部负责名师选拔培养工作。
对照县级骨干教师评选办法,结合实际拟定《校级骨干教师选拔培养方案》,并将方案提交教师集体讨论修改确定。
2.宣传动员
各片区学校务必于2014年2月20日前拟定《校级骨干教师选拔培养方案》,2月25日前专门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将本次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精神详细传达到每一个教职工,并认真组织学习本校的《校级骨干教师选拔培养方案》。
会议须以简报的形式(附图片和考勤情况)于2014年2月26日上午报中心校邮箱。
3.推荐程序
(1)学校结合古蔺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县中小学教师课堂教学展评活动的通知》,组织参选对象通过理论水平、课堂教学、专业技能等方面的竞赛,择优产生校级骨干教师人选,并在校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校级骨干教师。
也可采取个人申报、学科或学校推荐等形式,由候选人员向学校提出申请,经集体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选对象,在校内进行7天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校级骨干教师。
各校校级骨干教师的人数应控制在总人数的30%以内,注重学科均衡,原则上每个学科都应保证至少有一名校级骨干教师。
(2)学校确定县级骨干教师推荐人选并上报。
各学校必须于2014年3月18日前将《古蔺县第二届县级骨干教师推荐评审表》(由学校如实填写,A4纸打印,一式二份,自存一份,上交一份)及相应资料上报中心校。
二、培养办法
(一)评选为县级骨干的教师县教育局实行培养制和任期制,培养期和聘任期各三年。
经县名师工作领导组发文确定的县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必须完成三年培训任务,经考核合格,才能获得县级骨干教师称号,并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聘任证书,正式发文确认为古蔺县第二届县级骨干教师。
县级骨干教师任期为三年。
县名师办建立县级骨干教师个人专业成长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和年度考核制度。
培养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培养资格,聘任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荣誉称号,收回聘任证书。
(二)校级骨干教师由各片区结合实际拟定培养方案,以外出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的形式对骨干教师进行培训。
三、管理办法
(一)骨干教师的职责与义务
1.恪守职业道德,无违反师风师德行为;
每学年任教学科成绩不得低于所在学校的平均水平。
(此项为一票否决)
2.每学年读2—3本教育教学理论专著,并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
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并在乡镇及以上至少上1节示范课(观摩课、公开课、研究课、汇报课等);
每学年至少承担1次乡镇级及以上教研活动(三年内必须承担至少1次县级及以上教研活动)任务。
3.每学年至少参与一项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或承担一项县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的主研(或成果推广)任务;
每学年至少撰写1篇学术研究论文或经验文章在县级及以上正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者在县级以上论文评比(指由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会或教育科研部门统一组织的论文评审)中获奖。
4.每学年培养、指导青年教师2名以上,有10次以上辅导笔录,被指导者的教育教学水平有明显提高;
建立固定的教育教学帮扶联系点1个,帮助薄弱学校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每年到联系点指导不少于2次。
5.按要求参加各级各类骨干教师专项培训,外出培训和观摩考察返校后,须在一周内上交2000字以上心得文章,一月内完成一节汇报课,一期内开展一次专题讲座。
6.完成县教育行政部门、县名师办、县教研员及学校安排的其它任务。
(二)校级骨干教师的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个人自评、民主测评、组织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县名师办制订考核办法和量化标准,每学年考核一次,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凡考核为“不合格”者,当年即取消相应资格;
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者,可直接认定为下一届骨干教师。
中心校每年12月上旬下发骨干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骨干教师认真填写,并形成2000字以上的履职情况总结,并提供印证材料。
由片区学校审签后,统一交乡镇中心校;
所有印证材料(含读书笔记和心得、听课记录、教案、讲稿、经验文章、获奖情况、总结等)必须由学校教导处(或教科室)严格把关,体现过程管理痕迹;
初审结论必须经学校行政集体研究确定;
《骨干教师考核登记表》必须由校长签审确认。
中心校组织考核小组对考核材料进行逐一审查,确定考核结论,优秀比列不超过10%。
校级骨干教师考核结论作为下一届县级骨干教师推荐的依据。
(三)骨干教师的待遇
1.校级骨干教师是评选县级骨干教师的必要条件,在外出研训、晋职晋级、评优选先、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2.各学校要积极搭建骨干教师展示平台,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全片学科教研活动,由骨干教师承担主要任务,确保各级骨干教师按要求完成年度任务。
(四)骨干教师的使用
1.各级骨干教师实行分级管理,共同使用。
2.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其对教育教学改革与管理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并及时研究解决。
3.各片区学校定期组织骨干教师到村级小学送教和讲学,不断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支持农村教育工作,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4.骨干教师在培养期和聘任期内,有(
师德表现不良者;
评选后不履行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调离古蔺或教育系统以及任教学科或学段发生变化者;
非组织原因脱离教育教学工作岗位者;
在评选骨干教师工作中弄虚作假者;
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者)等情形之一者,经调查核实后,报相应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取消其骨干教师资格,由证书核发部门负责收回骨干教师证书,取消其相关待遇。
附:
1、古蔺县观文镇校级骨干教师个人申报表
2、古蔺县观文镇级骨干教师推荐评审表
3、古蔺县观文镇校级骨干教师考核登记表
二○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1
古蔺县观文镇校级骨干教师个人申报表
所在单位:
学段:
学科: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工时间
最后学历
所学专业
技术职称
任教学科
近五年来的工作表现及业绩
1.师德表现
2.本职岗位
任务
3.示范课(研究课、观摩课)
4.参加校级以上培训和教研活动
5.论文或经验文章发表
6.承担主研或 参与科研与成果推广
7.镇级及以上荣誉或获奖情况
8.所在单位
评审意见
(盖章)年月日
9.乡镇中心校评审意见
(盖章)年月日
附件2
古蔺县观文镇级骨干教师推荐评审表
填表说明:
1.评审栏目的填写务必真实、简要、清楚;
2.对应栏目应写清楚时间、地点、名称、题目、级别和等级等内容;
3.本表中第3、4、5、6、7栏应提供相关证明或复印件材料,按表上所列顺序附于本表后面,装订成册,按要求上报。
附件3
古蔺县观文镇校级骨干教师考核登记表
(——学年度)
工作单位:
学段及学科: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学历
专业
教龄
学年度履职情况
内容
完成情况
1、本职岗位任务
2、师德表现
3、学习研修
4、论文或经验文章的发表、交流、获奖
5、主研或参与
科研与教改
6、示范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
7、指导或辅导
其他教师
8、帮扶薄弱学校
9、完成其它委派
10、所在单位
审查认定意见
(盖章)
年月日
11、乡镇中心校
审查意见
1.填写务必真实、简要、清楚。
有关栏目应写清楚时间、地点、名称、题目、级别和等级等内容。
2.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或复印件材料者,请按表上所列顺序附于本表后面,装订成册,按要求上报。
3.“审查认定意见”栏应明确考核结论:
优秀、合格或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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