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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食物中毒
9.空肠弯曲菌食物中毒
10.致病性大肠杆菌食物中毒
11.椰酵假单胞菌食物中毒
类型及症状
细菌性食物中毒,一般可分为毒素(肠毒素)型、感染(细菌侵入)型和混合型三类。
食品中污染了病原菌后,这些细菌在食物中繁殖并产生毒素,因食用这种食物而引起的中毒,称为毒素型食物中毒;
病源菌污染食物后,在食物中大量繁殖,人体摄入这种含有大量活菌的食物后引起消化道感染而造成的中毒称为感染型食物中毒;
由毒素型和感染型两种协同作用所致的食物中毒称为混合型食物中毒。
细菌性食物中毒一般都表现有明显的胃肠炎症状,如有发热和急性胃肠炎症状,可能为细菌性食物中的感染型;
若无发热而有急性胃肠炎症状,则可能为细菌性食物中毒的毒素型。
细菌性食物中毒(bacterialfoodpoisoning)系指由于进食被细菌或其细菌素所污染的食物而引起的急性中毒性疾病。
其中前者亦称感染性食物中毒,病原体有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嗜盐菌)、大肠杆菌、变形杆菌等;
后者则称毒素性食物中毒,由进食含有葡萄球菌、产气荚膜杆菌及肉毒杆菌等细菌毒素的食物所致。
按发病机理可分为三型:
感染型中毒
细菌在食品中大量繁殖,摄取了这种带有大量活菌的食品,肠道粘膜受病毒来源
感染而发病。
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变形杆菌、致病性大肠杆菌等皆可引起此型。
毒素型中
毒由细菌在食品中繁殖时产生的毒素引起的中毒,摄入的食品中可以没有原来产毒的活菌。
如肉毒中毒、葡萄球菌肠毒素中毒。
过敏型
由于细菌的作用,食品中产生大量的有毒胺(如组胺)而使人产生过敏样症状的食物中毒,引起此型中毒的食品为不新鲜或腐败的鱼。
含组胺较多的鱼为鲭科的鲐鱼,科的蓝圆和竹荚鱼病毒来源
,金枪鱼科的金枪鱼、扁舵鲣、鲔鱼和鲱科的沙丁鱼。
这些鱼青皮红肉,即鱼皮为黑青色,而肉色较红,因其中血管系统较发达,含血红蛋白较多。
引起此型中毒的细菌是含组胺酸脱羧酸酶的细菌,其中酶活性最强的为摩根氏变形杆菌、组胺无色杆菌和溶血性大肠杆菌。
细菌性食物中毒可按致病菌分类,分为沙门氏菌食物中毒、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肉毒梭状芽孢杆菌食物中毒等。
临床上可分为胃肠型食物中毒与神经型食物中毒两大类。
主要症状
因类型而异。
一般由活菌引起的感染型细菌性食物中毒多有发热和腹泻细菌性食物中毒
如沙门氏菌食物中毒时,体温可达38~40℃,还有恶心、呕吐、腹痛、无力、全身酸痛、头晕等。
粪便可呈水样,有时有脓血、粘液。
严重病例可发生抽搐、甚至昏迷。
老、幼、体弱者若不及时抢救,可发生死亡。
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起病急、发热不高、腹痛、腹泻、呕吐、脱水、大便为黄水样或黄糊状,1/4病例呈血水样或洗肉水样,病程1~7日多可恢复。
细菌毒素引起的细菌性食物中毒,常无发热。
葡萄球菌肠毒素食物中毒的主要症状为恶心、剧烈反复呕吐、上腹痛、腹泻等。
肉毒中毒的主要症状为头晕、头痛、视力模糊、眼睑下垂、张目困难、复视,随之出现吞咽困难、声音嘶哑等,最后可因呼吸困难而死亡。
患者一般体温正常、意识清楚。
细菌性食物中毒主要原因
细菌性食物中毒主要常见原因分别是:
生熟交叉污染。
如熟食品被生的食品原料污染,或被与生的食品原料接触过的表面(如容器、手、操作台等)污染,或接触熟食品的容器、手、操作台等被生的食品原料污染。
食品贮存不当。
如熟食品在10℃至60℃之间的温度条件下存放时间应小于2小时,长时间存放就容易引起变质。
另外把易腐原料、半成品食品在不适合的温度下长时间贮存也可能导致食物中毒。
食品未烧熟煮透。
如食品烧制时间不足、烹调前未彻底解冻等原因,使食品加工时中心部位的温度未达到70℃。
从业人员带菌污染食品。
从业人员患有传染病或是带菌者,操作时通过手部接触等方式污染食品。
此外,经长时间贮存的食品食用前未彻底再加热,中心部位温度不到70℃以上及进食未经加热处理的生食品也是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常见原因。
传播途径
均经食物传播。
常见的引起中毒的沙门氏菌属食物中毒食品为肉类及内细菌性食物中毒
脏,尤其是病死牲畜肉,以及禽类肉、蛋类、水产品等。
细菌也常污染熟肉制品而引起中毒。
变形杆菌和致病性大肠杆菌食物中毒,也主要由动物性食品引起。
由变形杆菌引起的过敏型中毒,多因食青皮红肉鱼而致。
副溶血性弧菌曾称为嗜盐菌,主要分布于海水和海产品中。
生食鱼蟹类可引起本菌食物中毒。
水产制品、肉类、家禽、咸蛋、咸菜,以及份饭等食品都曾引起本菌的食物中毒。
引起肉毒中毒的食品与当地的生活习惯有关,多为家庭自制食品引起,如美国多家庭自制蔬菜及水果罐头传播。
欧洲一些国家则主要经火腿、腊肠及其他肉制品传播。
苏联及日本以鱼制品为主。
中国则以发酵豆制品为主,如新疆的臭豆腐、豆酱、豆豉、面酱;
其他省也有家庭自制臭豆腐引起者。
传播本病的动物性食品有熟羊头肉、动物油脂、臭鸡蛋、咸鱼、腊肉、干肉、肉罐头、肉粽子等。
引起葡萄球菌肠毒素中毒的食品有奶油、乳制糕点、奶酪、肉制品,还有剩饭、剩粥、糯米凉糕、含奶冷食等。
肠胃型食物中毒
胃肠型食物中毒较多见,以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为主要特征。
【病原学】
引起胃肠炎食物中毒的细菌很多,常见的有下列6种:
(一)沙门氏菌为肠杆菌科沙门氏菌属,据其抗原结构和生化试验,目前已有2000余种血清型,其中以鼠伤寒沙门氏菌、肠炎沙门氏菌和猪霍乱沙门氏菌较为多见。
该菌为革兰氏阴性杆菌,需氧,不产生芽胞,无荚膜,绝大多数有鞭毛,能运动。
对外界的抵抗力较强,在水和土壤中能活数月,粪便中能活1~2个月,在冰冻土壤中能越冬。
不耐热,55℃、1h或60℃、10~20分钟死亡,5细菌性食物中毒
%石炭酸或1:
500升汞5分钟内即可将其杀灭。
多种家畜(猪、牛、马、羊)、家禽(鸡、鸭、鹅)、鱼类、飞鸟、鼠类及野生动物的肠腔及内脏中能查到此类细菌。
细菌由粪便排出,污染饮水、食物、餐具以及新鲜蛋品、冰蛋、蛋粉等,人进食后造成感染。
致病食物以肉、血、内脏及蛋类为主,值得注意的是该类细菌在食品中繁殖后,并不影响食物的色、香、味。
(二)副溶血性弧菌(嗜盐菌)为革兰氏阴性、椭园形、荚膜球杆菌。
菌体两端浓染,一端有鞭毛,运动活泼。
本菌广泛存在于海水中,偶亦见淡水。
在海水中能存活47日以上,淡水中生存1~2日。
在37℃、pH7.7、含氯化钠3~4%的环境中生长最好。
对酸敏感,食醋中3分钟即死。
不耐热,56℃、5分钟即可杀死,90℃、1分钟灭活。
对低温及高浓度氯代钠抵抗力甚强。
目前已发现本菌有12种菌分为Ⅰ、Ⅱ、Ⅲ、Ⅳ、Ⅴ型。
从患者粪便分离出菌株属于Ⅰ、Ⅱ、Ⅲ型,自致病食物分离的菌株90%以上属于Ⅳ、Ⅴ型。
致病性菌株能溶解人及家兔红细胞,称为“神奈川”试验(kanagawatest)阳性。
其致病力与其溶血能力平行,这是由一种不耐热的溶血素(分子量42000)所致。
本菌能否产生肠毒素尚待证明。
带鱼、黄鱼、乌贼、梭子蟹等海产品带菌率极高,被海水污染的食物、某些地区的淡水产品如鲫鱼、鲤鱼等及被污染其他含盐量较高的食物如咸菜、咸肉、咸蛋亦可带菌。
(三)大肠杆菌为两端钝园的革兰氏阴性短杆菌,多数菌株有周鞭毛,能运动,可有荚膜。
体外抵抗力较强,在水和土壤中能存活数月,在阴凉处室内尘埃可存活1个月,含余氯0.2ppm的水中不能生存。
本菌属以菌体(O)抗原分群,以荚膜(K)抗原(A、B、L)和鞭毛(H)抗原分型,目前已发现170多个血清型。
本菌为人和动物肠道正常寄居菌,特殊条件下可致病。
在大肠杆菌中,能引起食物中毒的菌种有16个血清型,亦称为致病性大肠杆菌(enteropathogenicEcoliEPEC),其中常见的血清型为O111、O114、O128、O55、O20、O119、O86、O125、O127等。
(四)变形杆菌为革兰氏阴性、两端纯园、无芽胞多形性小杆菌,有鞭毛与动力。
其抗原结构有菌体(O)及鞭毛(H)抗原2种。
依生化反应的不同,可分为普通、奇异、莫根、雷极及不定变形杆菌5种。
前三种能引起食物中毒。
本菌广泛存在于水、土壤、腐败的有机物及人和家禽、家细菌性食物中毒
禽的肠道中。
此菌在食物中能产生肠毒素。
莫根变形杆菌并可使蛋白质中的组氨酸脱羧成组织胺,从而引起过敏反应。
致病食物以鱼蟹类为多,尤其以赤身青皮鱼最多见。
近年来,变形杆菌食物中毒有相对增多趋势。
(五)葡萄球菌主要是由能产生血浆凝固酸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引起,少数可由表皮(白色)葡萄球菌引起。
该菌为革兰氏阳性,不形成芽胞,无荚膜。
在乳类、肉类食物中极易繁殖,在剩饭菜中亦易生长,在30℃经1小时后即可产生耐热性很强的外毒素(肠毒素enterotoxin),此种毒素属于一种低分子量可溶性蛋白质,可分5个血清型(A、B、C、D、E),其中以A型引起食物中毒最多见,B、C型次之。
此菌污染食物后,在37℃经6~12小时繁殖而产生肠毒素。
此毒素对热的抵抗力很强,经加热煮沸30分钟仍能致病。
常因带菌炊事人员的鼻咽部粘膜或手指污染食物致病。
(六)产气荚膜杆菌(clostridiumperfringens)又名魏氏杆菌(cl,wilchil)为厌氧革兰氏阳性粗大芽胞杆菌,常单独、成双或短链状排列,芽胞常位于次极端;
在体内形成荚膜,无鞭毛,不活动。
芽胞体外抵抗力极强,能在110℃存活1~4小时,能分泌强烈的外毒素,依毒素性质可分六型(A、B、C、D、E、F),引起食物中毒者主要是A型和F型,其中以A型(能产生肠毒素)为多,C及F型偶可引起出血坏死性肠炎。
本病在自然界分布较广,污水、垃圾、土壤、人和动物的粪便、昆虫以及食品等均可检出。
致病食物由于存放较久或加热不足,细菌大量繁殖,产生毒素引起中毒。
【流行病学】
(一)传染源带菌的动物如家畜、家禽及其蛋品、鱼类及野生动物为本病主要传染源,患者带菌时间较短,做为传染源意义不大。
(二)传播途径被细菌及其毒素污染的食物经口进入消化道而得病。
食品本身带菌,或在加工、贮存过程中污染。
苍蝇、蟑螂亦可做为沙门氏菌、大肠杆菌污染食物的媒介。
(三)人群易感性普遍易感,病后无明显免疫力。
(四)流行因素本病在5~10月较多,7~9月尤易发生,此与夏季气温高、细菌易于大量繁殖密切相关。
常因食物采购疏忽(食物不新鲜、或病死性畜肉)、保存不好(各类食品混毁存放、或贮条件差)、烹调不当(肉块过大、加热不够、或凉拦菜)、生熟刀板不分或剩余物处理不当而引起。
节日会餐时、饮食卫生监督不严,尤易发生食物中毒。
【发病机理与病理变化】
病原菌在污染的食物中大量繁殖,并产生肠毒素类物质,或菌体裂解释放内毒素。
进入体内的细菌和毒素,可引起人体剧烈的胃肠道反应。
(一)肠毒素上述细菌中大多数能产生肠毒素或类似的毒素,尽管其分子量、结构和生物学性状不尽相同,但致病作用基本相似。
由于肠毒素刺激肠壁上皮细胞,激活其腺苷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
酸环化酶,在活性腺苷酸环化酶的催化下,使细胞浆中的三磷酸腺苷脱去二个磷酸,而成为环磷酸腺苷(CAMP),CAMP浓度增高可促进胞浆内蛋白质磷酸化过程,并激活细胞有关酶系统,种进液体及氯离子的分泌,抑制肠壁上皮细胞对钠和水份的吸收,导致腹泻。
耐热肠毒素是通过激活肠粘膜细胞的鸟苷酸环化酶,提高环磷酸鸟苷(cGMP)水平,引起肠隐窝细胞分泌增强和绒毛顶部细胞吸收能力降低而引起腹泻。
(二)侵袭性损害沙门氏菌、副溶血弧菌、变形杆菌等,能侵袭肠粘膜上皮细胞,引起粘膜充血、水肿、上皮细胞变性、坏死、脱落并形成溃疡。
侵袭性细菌性食物中毒的潜伏期较毒素引起者稍长,大便可见粘液和脓血。
(三)内毒素除鼠伤寒沙门氏菌可产生肠毒素外,沙门氏菌菌体裂解后释放的内毒素致病性较强,能引起发热、胃肠粘膜炎症、消化道蠕动并产生呕吐、腹泻等症状。
(四)过敏反应莫根变形杆菌能使蛋白质中的组氨酸脱羧而成组织胺,引起过敏反应。
其病理改变轻微,由于细菌不侵入组织,故可无炎症改变。
【临床表现】
潜伏期短,超过72小时的病例可基本排除食物中毒。
金黄色葡萄球菌食物中毒由积蓄在食物中的肠毒素引起,潜伏期1~6小时。
产气荚膜杆菌进入人体后产生不耐热肠毒素,潜伏期8~16小时。
侵袭性细菌如沙门氏菌、副溶血弧菌、变形杆菌等引起的食物中毒,潜伏期一般为16~48小时。
临床表现以急性胃肠炎为主,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
葡萄球菌食物中毒呕吐较明显,呕吐物含胆汁,有时带血和粘液。
腹痛以上腹部及脐周多见。
腹泻频繁,多为黄色稀便和水样便。
侵袭性细菌引起的食物中毒,可有发热、腹部阵发性绞痛和粘液脓血便。
副溶血弧菌食物中毒的部分病例大便呈血水样。
产气荚膜杆菌A型菌病情较轻,少数C型和F型可引起出血性坏死性肠炎。
莫根变形杆菌还可发生颜面潮红、头痛、荨麻疹等过敏症状。
腹泻严重者可导致脱水、酸中毒、甚至休克。
【诊断】
根据集体伙食单位短期内爆发大批急性胃肠炎患者,结合季节及饮食情况(厨房卫生情况、食物质量、保管及烹调方法的缺点)即可作出临床诊断。
有条件时,应取患者吐泻物及可疑的残存食物进行细菌培养,重症患者血培养,留取早期及病后二周的双份血清与培养分离所得可疑细菌进行血清凝集试验,双份血清凝集效价递增者有诊断价值。
可疑时,尤其是怀疑细菌毒素中毒者,可做动物试验,以检测细菌毒素的存在。
近年来采用琼脂扩散沉淀试验检测污染食物中毒的肠毒素,效果良好。
动物试验:
葡萄球菌与条件致病菌培养阳性者,可取纯培养滤液加热后喂猴或小猫,或行腹腔注射。
副溶血型弧菌可用鼠或猫作试验,观察是否发病。
【鉴别诊断】
(一)非细菌性食物中毒食用发芽马铃薯、苍耳子、苦杏仁、河豚鱼或毒蕈等中毒者,潜伏期仅数分钟至数小时,一般不发热,以多次呕吐为主,腹痛、腹泻较少,但神经症状较明显,病死率较高。
汞砷中毒者有咽痛、充血、吐泻物中含血,经化学分析可确定病因。
(二)霍乱及副堆乱为无痛性泻吐,先泻后吐为多,且不发热,大便呈米泔水样,因潜伏期可长达6天,故罕见短期内大批患者。
大便涂片荧光抗体染色镜检及培养找到霍乱弧菌或受尔托弧菌,可确定诊断。
(三)急性菌痢偶见食物中毒型暴发。
一般呕吐较少,常有发热、里急后重,粪便多混有脓血,下腹部及左下腹明显压痛,大便镜检有红细胞、脓细胞及巨噬细胞,大便培养约半数有痢疾杆菌生长。
(四)病毒性胃肠炎是由多种病毒引起,以急性小肠炎为特征,潜伏期24~72h,主要表现有发热,恶心、呕吐,腹胀,腹痛及腹泻,排水样便可稀便,吐泻严重者可发生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紊乱。
【治疗】
(一)暴发流行时的处理应做好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将患者进行分类,轻者在原单位集中治疗,重症患者送往医院或卫生队治疗,即时收集资料,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细菌学的检验工作,以明确病因。
(二)对症治疗卧床休息,流食或半流食,宜清淡,多饮盐糖水。
吐泻腹痛剧者暂禁食,给复方颠茄片口服或注射654-2,腹部放热水袋。
及时纠正水与电解质紊乱及酸中毒。
血压下降者予升压药。
高热者用物理降温或退药热药。
变形杆菌食物中毒过敏型。
以抗组织胺药物治疗为主,如苯海拉明等,必要时加用肾上腺皮质激素。
精神紧张不安时应给镇静剂。
(三)抗菌治疗通常毋须应用抗菌药物,可以经对症疗法治愈。
症状较重考虑为感染性食物中毒或侵袭性腹泻者,应及时选用抗菌药物,如丙氟哌酸、呋喃唑酮、氯霉素、土霉素、庆大霉素等,葡萄球菌的食物中毒可用苯唑青霉素等治疗。
但抗菌药物不能缩短排菌期。
【预防】
做好饮食卫生监督,对炊事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及卫生宣传教育,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应特别加强节日会餐的饮食卫生监督。
(一)禁止食用病死禽畜。
因伤致死,经检验肉质良好者,食用时应注意;
弃去内脏,彻底洗净,肉块要小,煮熟、煮透;
刀板用后洗净消毒。
已变质的肉坚决不食。
肉类、乳类在食用前应注意冷藏(6℃以下)。
(二)肉要煮透,接触熟食的一切用口要事先流水洗净,切生鱼生肉的刀板要经清洗消毒才能切熟食。
蒸煮螃蟹要在沸水中充分煮透。
吃剩的螃蟹存放超过6h者应再煮一次才能吃。
醉、腌蟹不能杀菌,最好不吃;
必要时加醋拌浸,可以杀菌。
(三)生鱼生肉和蔬菜应分开存放。
剩余饭、菜、粥等要摊开存放通风清凉处所,以防变馊,下餐食前须彻底加热。
(四)售卖食品时,切实做到货款分开,以免食物污染。
(五)饭菜按就餐人数做好计划,现做现吃,避免剩饭剩菜。
(六)消灭苍蝇、鼠类、蟑螂和蚊类,不在食堂附近饲养家畜家禽。
(七)沙门氏菌、葡萄球菌感染者及带菌者,应暂时调离饮食工作单位,并予适当治疗。
[1]
编辑本段神经型食物中毒
神经型食物中毒,又称“肉毒中毒”。
主要是由于进食被肉毒梭菌外毒素污染的食物而引起的中毒性疾病。
临床上出现脑神经支配的肌肉麻痹,如眼肌及咽肌甚至呼吸肌麻痹为主要特征。
若抢救不及时病死率较高。
本病目前虽属少见,但由于肉毒杆菌外毒素的毒力极强,又可大量生产,能通过气溶胶使人中毒,战时敌方可能用作生物武器,应引起重视。
1976年发现婴儿猝死综合征与肉毒毒素中毒有关,病死率甚高,必须注意。
病原学
肉毒杆菌(clbotulinum)亦称腊肠杆菌,属革兰氏阳性厌氧梭状芽胞杆菌,次极端有大形芽胞,有周鞭毛,能运动。
本菌芽胞体外抵抗力极强,干热180℃、15分钟,湿热100℃、5小时,高压灭菌120℃、20分钟则可消灭。
5%苯酚、20%甲醛,24小时才能将其杀灭。
本菌按抗原性不同,可分a、b、c、d、e、f、g7种血清型,对人致病者以a、b、e、3型为主,f型较少见,c、d型主要见于禽畜感染。
各型均能产生外毒素,是一种嗜神经毒素,剧毒,对人的致死量为0.01mg左右,毒素对胃酸有抵抗力,但不耐热。
a型毒素80℃、5分钟即可破坏,b型毒素88℃、15分钟可破坏。
毒素在干燥、密封和阴暗的条件下,可保存多年。
由于此毒素的毒性强,且无色、无臭、无味、不易查觉,必须注意防范。
流行病学
(一)传染源家畜、家禽及鱼类为传染源。
本菌芽胞广布于自然界,病菌由动物(主要是食草动物)肠道排出,污染土壤及岸沙土,由此污染饮食品制作罐头,如加热不足,则其所产芽胞不被消灭,加之缺氧环境,造成肉毒杆菌大量繁殖,产生大量外毒素。
(二)传播途径主要通过食物传播,多见于腌肉、腊肉、猪肉及制作不良的罐头食品,部分地区曾因食用豆豉、豆瓣酱、臭豆腐、米送乎乎及不新鲜的鱼、猪肉、猪肝而发病。
肉毒杆菌的繁殖,不一定需要严格的乏氧条件及适当的温度,e型菌可在6℃低温繁殖并产生毒素;
a型及b型菌能产生蛋白水解酶,使食物变质;
而e型菌不产生此酶,食物可不变质,易疏忽而致病。
战争环境中,敌方可利用肉毒毒素经气溶胶方式传播,广泛污染饮水,粮食及器物,如不及时处理,可造成集体中毒。
(三)易感性普遍易感,不引起人与人之间传染。
[发病原理与病理变化]肉毒毒素是一种嗜神经毒素,主要由上消化道吸收,毒素进入小肠和结肠后,则吸收缓慢,胃酸及消化酶均不能将其破坏,故多数患者起病缓慢,病程较长。
肉毒毒素吸收后主要作用于颅神经核,外周神经、肌肉接头处及植物神经末梢,阻断胆硷能神经纤维的传导,神经冲动在神经末梢突触前被阻断,从而抑制神经传导介质—乙酰胆碱的释放,使肌肉收缩运动障碍,发生软瘫,但肌肉仍能保持对乙酰胆硷的反应性,静脉注射乙酰胆碱能使瘫痪的肌肉恢复功能。
病理变化主要是颅神经核及脊髓前角产生退行性变,使其所支配的相应肌群发生瘫痪,脑干神经核也可受损。
脑及脑膜显著充血、水肿,并有广泛的点状出血和血栓形成。
显微镜下可见神经节细胞变性。
潜伏期多为12~36小时,短者2小时,长者8~10日。
潜伏期愈短,病情愈重。
起病突然,以神经系统症状为主,与一般食物中毒不同。
胃肠炎症状很轻或完全缺如,初起时全身乏力、软弱、头痛、头晕或眩晕,继而出现视力模糊、复视、瞳孔散大或不等大、眼肌瘫痪。
重症者可出现吞咽、咀嚼、发音等困难,甚至呼吸困难。
咽肌麻痹时,咽喉部及气管黏液及分泌物积聚于咽部,可引起上呼吸道阻塞及吸人性肺炎。
肢体瘫痪少见。
可出现腹胀或便秘,但腹痛、腹泻则少见。
患者体温不高,神志始终清楚,感觉存在,脑脊液正常。
病程长短不一,通常可于4~10天后逐渐恢复,但全身乏力、眼肌瘫痪可持续数月之久。
重症或抢救不及时者,则可在2~3日内,因呼吸衰竭、心力衰竭或继发肺炎而死亡。
婴儿肉毒中毒者的首发症状是便秘,随后迅速出现脑神经麻痹,很快因中枢性呼吸衰竭突然死亡,是婴儿猝死的原因之一。
【诊断要点】
(一)流行病学史 曾进食可疑被污染的变质罐头、瓶装食品、腊肠、发酵豆制品与面制品。
同进食者可集体发病。
(二)临床表现 有脑神经麻痹症状,如眼肌瘫痪、吞咽、发音、呼吸困难等,但神志清楚,体温正常,感觉存在。
(三)实验室检查 对可疑食物作厌氧菌培养,可发现肉毒梭菌。
以食物浸出液做动物实验(口饲或腹腔内注射),如有外毒素存在,则动物发生典型的四肢瘫痪。
(四)鉴别诊断 应与河豚、毒蕈所致食物中毒或流行性乙性脑炎、脊髓灰质炎等鉴别。
诊断
(一)有进食可疑食物,特别是火腿、腊肠、罐头或瓶装食品史,同餐者集体发病。
(二)有特殊的神经系统症状与体征,如复视、斜视、眼睑下垂、吞咽困难,呼吸困难等。
(三)确诊可用动物试验查患者血清及可疑食物中的肉毒毒素,亦可用可疑食物进行厌氧菌培养,分离病原菌。
在战争环境中,须警惕敌人施放含肉毒素的气溶胶;
如有可疑,可将气溶胶从附着处洗下,进行动物试验。
鉴别诊断
与脊髓灰质炎、白喉后神经麻痹、流行性乙型脑炎、急性多发性神经根炎、毒蕈及葡萄球菌肠毒素中毒等相鉴别。
治疗
(一)抗毒素治疗多价肉毒素(a、b、e型)对本病有特效,必须及早应用,在起病后24h内或瘫痪发生前注射最为有效,剂量每次5~10万单位,静脉或肌肉注射(先做血清敏感试验,过敏者先行脱敏处理),必要时6h后重复给予同量1次。
在病菌型别已确定者,应注射同型抗毒素,每次1~2万单位。
病程已过二日者,抗毒素效果较差,但应继续注射,以中和血中残存毒素。
(二)对症治疗患者应严格卧床休息,并予适当镇静剂,以避免瘫痪加重。
患者于食后4h内可用5%碳酸氢钠或1:
4000高锰酸钾溶液洗胃及灌肠,以破坏胃肠内尚未吸收的毒素。
咽肌麻痹宜用鼻饲及输液。
呼吸困难者吸氧,及早气管切开,呼吸麻痹者用人工呼吸器。
为消灭肠道内的肉毒杆菌,以防其继续产生肠素,可给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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