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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联合执法方案要求,选派相对固定、熟悉业务、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参加联合执法活动。
第七条联合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按照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安排,各司其职,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第四章执法管理
第八条联合执法主要内容包括:
(一)围绕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重大活动和节假日食品安全等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
(二)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的涉及食品安全需要联合执法的工作任务;
(三)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申请开展联合执法的事项。
第九条联合执法启动机制:
(一)常规启动机制。
根据食品安全工作实际,需要开展全辖区性的、重大的联合执法以及上级要求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时,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拟定联合执法行动方案,经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专项启动机制。
涉及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单一专业执法力量难以纠正、制止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时,相关部门可将联合行动方案(草案)提交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经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与相关部门协商后组织实施。
(三)突发启动机制。
遇到突发事件或其他紧急事项需要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行动时,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立即上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尽快组织实施。
第十条实施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分类处理”机制。
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坚持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原则,各有关执法单位应根据职责和程序分别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实施食品安全联合执法互动机制。
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超出本部门查处职能范围时,应迅速与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申请协调解决,相关执法部门在接到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办理移交手续,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联合执法行动结束后,参加行动的各有关部门应对本次执法活动的处理情况作书面整理,报告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五章保障制度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应服从联合执法方案安排,主动配合执法牵头单位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工作,并在人力、物力以及宣传、车辆等方面提供保障和支持。
第十四条各村(居)应积极支持和配合在本辖区范围内开展的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工作,不得加以推诿、阻拦和干扰,保证联合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二:
xx镇xx村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及制度
xx镇xx村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及制度
一、xx村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一)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组织召开,由领导小组成员参加,每半年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内容是落实上级政府有关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
研究辖区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协调解决食品检查发现的问题,指导检查村内食品安全工作。
(三)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由办公室主任组织召开,每两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四)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内容是研究落实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策和工作部署,讨论决定食品安全信息上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工作等。
二、xx村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一)食品安全检查员对辖区内涉每月开展1次食品安全检查。
(二)主要检查内容有: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证照是否齐全有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进出货台账是否完整、是否公布咨询、举报、投诉电话等。
(三)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认真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及时报告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并做好跟踪落实工作。
(四)及时汇总检查结果并上报上级食品安全办公室。
三、xx村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一)村委会每月负责向上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村食
品安全信息,突发重大食品安全时间随时上报。
(二)xx村食品药品专职安全协管员收集到食品安全信息后要随时报告给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xx村食品药品专职安全协管员收集到食品安全信息后随时报告给上级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四)xx村民委员会在收到报送的信息后要详细记录收到时间、报告内容、报告人等,以便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四、xx村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事故进行隐瞒、谎报、缓报或阻碍他人报告,报送不及时的;
未采取积极有效的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的;
食品监管部门失察、监督不力和监管不到位的;
生产经营企业(或个人)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不落实,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
食品经营环节销售假劣食品或“三无”食品的;
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阻碍、干涉调查工作,拒绝和拖延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提供事故情况和资料的;
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一旦发生了是食品安全事故,经调查认定为责任事故的,首先要严肃追究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行政单位一把手的行政责任,同时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三)实行食品安全责任制可追溯管理,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从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环节逐一追查,一直追查到源头,各环节的相关责任人都要受到从严查处。
五、xx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岗位职责
为了加强全镇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明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
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辖区内社会经济的健康和谐发展。
制定岗位职责如下:
(一)组长:
由村总支书担任,具体职责为:
(1)作为本辖区内食品安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
(2)负责本辖区食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实施产品质量监控,责成有关部门和执法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负责对责任制的分解和落实。
(4)定期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5)负责对本辖区发生的食品安全重大案件的督办;
承担因对食品安全工作领导不力而形成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重大案件和造成恶劣影响的领导责任。
(二)副组长:
由村主任担任,具体职责为:
(1)在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全面工作。
(2)负责对辖区内的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3)具体落实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
(4)具体负责组织各部门和辖区内发生的食品安全重大案件的查处和督办;
承担因对食品安全工作组织不力、措施不当,造成分管部门、辖区内重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和造成较恶劣社会影响的直接领导责任。
(三)成员:
由村委干部及各村民小组长担任,具体职责为:
(1)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对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2)协助领导对辖区内监管对象的基本情况及时调查、收集,落实各项责任,搞好食品质量动态管理工作。
(3)定期对辖区内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排除隐患,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服务。
(4)对辖区内的食品违法案件、违法行为及时查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故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向领导和上级汇报,承担辖区内发生的制售假冒伪劣的食品重大案件的直接责任。
六、本村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一)本村食品安全工作室负责每年对辖区内涉及食品的单位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证照是否齐全有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基础台账是否完整、是否公布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三)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认真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及时报告相关监管部门,并做好跟踪落实工作。
(四)及时汇总检查结果并上报镇食品安全办公室。
20xx年6月12日
篇三:
镇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和静镇食品安全协调工作会议制度
食品安全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由食品安全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集并主持,各相关站所、村、社区负责人及办公室全体成员参加。
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
特殊情况,可由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或副组长决定随时召开。
会议内容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和静县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研究全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讨论决定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部署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督查工作,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各成员单位汇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及建议;
督促检查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会议须有专人记录,形成会议记录。
和静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规范我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程序与管理,确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时处理和有效救援,特制定并制度。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包装、运输、经营、消费等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重大身亡、众多人数患病或者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由食品引起的一次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中毒人数
超过10人以上的(含10人)的;
(二)食品安全事故影响范围跨各村、社区辖区的,并造成
严重后果的;
(三)其他以食品为载体,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或发现单位应该在1小时内向镇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和领导小组报告。
报告可采用电话等有效快捷有效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其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如有隐瞒、缓报、谎报事件发生,将视清洁轻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和静镇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与案件处理制度
和静镇食品安全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要分别设立并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举报电话,并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按照首问负责制的原则,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并及时处理,举报电话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各成员单位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做好职能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非本部门职能范围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要及时转报相关职能部门,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案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成员单位接报后要及时镇食品安全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食品安全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处理。
各成员单位按照《和静镇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救援机制。
和静镇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发布及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和传递食品安全信息;
统一向社会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定期召开信息联络员会议。
食品安全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须指定一名专职信息联络员,负责本村、单位、社区的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信息实行审核报送制,由成员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送镇食品安全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本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专项整治方案、实施情况、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情况和质量抽检结果等。
上述有关内容按规定及时报送。
统一发布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和调查结论、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全镇范围内食品安全警示信息等。
和静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宣传培训制度
食品安全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相互配合,通过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参与,进行科普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食品安全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结合各委员单位的工作实际需要,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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