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村务公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6864717
- 上传时间:2022-11-26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18.95KB
村村务公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村村务公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村村务公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村党支部对村级组织的工作开展情况实行督查、指导,对发现问题的,有权进行阻止。
村级其他组织必须自觉接受村党支部的质询,对质疑及时作出解释,也可以向镇党委、政府提出申议。
(三)领导村级组织。
领导村民委员会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
如村级组织不能履行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规定的职责,村党支部可以代为行使职权。
(四)管理村组干部。
负责村组干部的教育、培养、考察和使用。
村团组织、妇代会成员的候选人预备人选由村党支部审查后分别报镇团委、妇联批准;
村民兵连长人选由村党支部提出报镇党委审批;
其他村级组织负责人及文书、会计、出纳的初步人选,由村党支部提出推荐人选,由两委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第三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为推进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活动,除履行《村委会组织法》和有关规定的职责外,授予村委会下列权利:
(一)执行村务决策。
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两委联席会议决定的村务,由村委会组织实施,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动。
如因情况发生变化确需改变的,村委会应向村党支部提出议案,由作出决策的机构和组织重新履行决策程序。
(二)领导下属组织。
村委会对其下属的治保、调解、民政、卫生、计划生育等组织实行工作领导。
下属组织的人事安排,村委会可以根据工作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调整建议。
(三)管理集体资产。
依据《新昌县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四)提供生产服务。
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第四条 村委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
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村级组织在村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围绕党在农村的中心工作,依照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并完成上级和村党支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村务决策
第五条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策事项及程序
(一)下列事项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1)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审议村委年度工作计划;
(2)修订村民自治章程和村务公约;
(3)通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接受村委会成员辞职;
(4)土地征用及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方案;
(5)投资10万元以上的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的经费筹集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6)5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的使用,5万元以上的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及集体举债;
(7)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小组成员;
(8)本村集体土地山林对外单位或个人发包;
(9)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10)民主评议村级班子和村干部。
(二)决策程序:
(1)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1/10以上村民联名、1/5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
(2)村党支部统一受理议案,并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3)村党支部应于会前2天将会议议题告示村民,同时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4)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特殊情况也可由村党支部或镇政府召集),并形成书面记录;
(5)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应到人员2/3以上人员到会方可举行,议决事项必须有到会人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6)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按照分工,组织实施;
(7)对重大事务的表决结果及实施情况,要及时公布。
第六条村两委联席会议决策的事项及程序
(一)下列事项须经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议和决定;
(2)讨论决定村委会成员分工;
(3)元至元资金的使用,价值元至元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应由联席会议决定的数额以下的小额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管理、审批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共同决定);
(4)宅基地的安排;
(5)慰问、救济的对象和金额的确定;
(6)制订本村年度工作计划;
(7)村干部领取误工报酬的人数及标准;
(8)其他应由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1)由村党支部书记(或主要负责人)和村委主任(主要负责人)拟定初步方案;
(2)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会议必须有应到人员2/3以上人员到会方可举行);
(3)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形成决议、作出记录(议决事项必须有应到会人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七条除应由村民代表会议和村两委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外由村各个组织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权限职能自主处理。
第四章村务管理
第八条财务管理
(一)实行村级财务支出联审联签制度。
村级日常经费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支出由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共同审批;
数额在1000—50000元(含50000元)的经费支出,由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后,授权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共同审批;
数额在50000元以上的经费使用和支出必须在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授权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共同审批。
(二)村级财务管理按《梅渚镇村级财务监管制度》执行。
村级财务帐目和现金(银行存款)接受镇财务监管中心监管。
第九条三项产权公开交易
工程建设项目、集体产权处置和集体货物采购等三项交易按《梅渚镇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印章管理
村党支部的印章由党支部组织委员管理,村民委员会印章原则由村文书管理,不设村文书的由村会计管理,村务监督小组印章由村务监督小组组长管理。
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印章的使用,严格实行审批和备案制度,逐项登记用印事由、次数、批准人和经办人等情况。
流动人口证办理有关证明的出具、身份证遗失补办有关证明的出具、火化证明的办理、立户有关证明的出具等事项村会计可直接使用村民委员会印章。
第五章村务监督
第十一条村干部述职评议
每年年终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在村“两委会”成员述职的基础上,由党员和村民代表对村干部的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廉洁状况、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与报酬待遇、评比先进等挂钩。
第十二条村干部经济审计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任期届满或离任时,村务监督小组、1/10村民、1/5村民代表提出审计要求的,应委托职能部门对他们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明确应负的经济责任。
个别村民提出非常规审计的,应事先向村交纳审计费用保证金,审计结果如村干部没有责任的,相关审计费用由提出者承担。
第十三条村干部责任追究
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责任追究。
(1)违反村务决策程序的;
(2)违反村务管理规定的;
(3)不执行村务决议的;
(4)经审计后有经济问题的;
(5)其他违反村务公约规定的。
上述情形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涉及违法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村民应自觉服从、遵守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联席会议和其他村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如违反其决议、决定的,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应视其情节轻重分别作以下处理:
(1)批评教育、检讨、责令限期改正;
(2)在村务公开栏进行通报批评;
(3)取消本年度各项先进的评比对象;
不得作为村级各组织的培养对象;
(4)暂缓批宅基地,暂停集体零星山林、土地、果园等有关项目的承包参与权;
(5)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村务公开
(一)村务公开的内容:
(1)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
(2)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村集体债权债务情况;
(3)水、电等费用的收缴情况;
(4)村土地、集体企业和财产的承包、经营和租赁情况;
(5)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分配和使用情况;
(6)宅基地使用、村民建房审批情况;
(7)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8)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政策的落实情况;
(9)最低生活保障和优抚、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
(10)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情况;
(1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
(12)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执行和村干部报酬情况;
(13)村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承发包情况;
(14)涉及村民利益和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二)村务公开的形式:
村级行政事务和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公布一次,以1月20日、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为村务公开日,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开。
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
(三)村务公开的程序:
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
村务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
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
(四)设立村务监督小组:
村务监督小组由人组成。
村务监督小组应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审查村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并及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对不履行职责的成员,村民会议有权罢免其资格。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公约适用本村级各种组织、各项事务及村干部管理。
本公约自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过去与本公约不一致的规定,按本公约执行;
与法律法规、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按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公约条文由村两委联席会议解释。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村村 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