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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金門烈嶼【小金門】雙口附近海域下水游向廈門椰風寨救生指揮中心海域上岸,如附泳渡比賽路線規劃圖。
六、比賽方式
(一)部分採用國際泳聯最新頒佈的《公開水域游泳競賽規則》。
(二)比賽採用接力形式,每隊2人,接力一次。
即:
第一棒運動員入水後游至中點接棒區域,二名運動員按大會規定方式完成交接,第二棒運動員游至終點。
(三)比賽設有終點門,運動員必須通過終點線,方完成比賽,計算成績。
(四)比賽關門時間:
第一名運動員到達終點後ㄧ小時,為其關門時間。
關門時間到,未到達終點的運動員必須無條件終止比賽。
(五)運動員在比賽進行中,身體的任何部位均不得藉助外物,因而獲得利益者,判定違規失格並終止比賽。
(六)比賽中運動員如遇身體不適或危急狀況時,可舉手呼救,一經被救,即終止比賽,該隊成績無效。
(七)參加比賽運動員泳渡時必須攜帶大會指定救生浮具及泳帽,比賽中救生浮具遺失即判定違規失格並終止比賽。
(八)凡運動員被判違規失格或終止比賽,均應聽從隨船裁判員的指令迅速起水上船,由救護艇負責送到終點附近指定區域上岸,禁止進入終點區影響比賽。
(九)比賽過程中如遇氣象或風浪等不可抗力因素,經風險評估小組會議,大會有權作出延時、延期和終止比賽的決定。
如比賽逾二分之一距離以上,依終止比賽時先後之次序判定名次
(十)大會嚴謹配置戒護船及救生員,負責比賽時的安全及裁判工作。
(十一)裁判員、救生員
1.總裁判由大陸指派。
副總裁判臺灣指派,臺灣、香港、澳門各派數名資深裁判員。
不足之裁判員由廈門市體育局選派。
2.救生員(兼裁判員)由台灣選派30名,不足員額由廈門市游泳協會選派。
(十二)參賽各隊可以贊助商冠名組隊,贊助商商標必須由大會規範位置,不
得影響比賽安全。
七、參賽人數和資格
(一)組別:
分男子A組、男子B組、女子組,共三組。
(二)人數:
總數100隊200人。
1.台灣及世界各地華人合計40隊(預訂男子A組20隊、男B組5隊、女子組15隊,各組隊數依實際情況調整)。
2.大陸(含香港、澳門)合計60隊(各組隊數自行調整)。
(三)資格:
1.參賽運動員應有專業或半專業訓練並具備能安全完成泳渡者。
男子A組須年滿14歲以上、30歲以下(2000年以前─1984年以後出生),男子B組須年滿31歲以上、55歲以下(1983年以前─1959年以後出生),女子組須年滿14歲以上、55歲以下(2000年以前─1959年以後出生),均以身分證為憑。
2.運動員須參加選拔(辦法另訂)。
3.參賽運動員須繳交大會制式保證書。
4.香港、澳門由大陸邀請組隊參賽,其他華人由台灣及大陸分別邀請組隊參賽。
(四)運動員身體健康要求:
公開水域游泳是一項負荷強度較大的運動,對參加者身體狀況有較高的
要求,參加者應身體健康,有長期參加游泳鍛鍊或訓練的基礎,參加者
可根據自己身體狀況和實際能力報名,大會建議參賽者賽前應去醫療機
構進行健康體檢。
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參加比賽:
(1)先天性心臟病和風濕性心臟病
(2)高血壓和腦血管疾病
(4)腎功能異常
(5)癲癇
(6)不適合本項運動者
在比賽中,因個人身體及其它個人原因導致的人身損害,由參賽者個人
承擔責任
八、報名及報到:
(一)報名:
1.大陸、香港、澳門及世界各地華人,由廈門市體育局辦理。
2.台灣及世界各地華人,各參賽隊伍於5月20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報名表加蓋單位印章,一式二份寄金門縣立體育場運動賽會籌備處(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261號,聯絡電話082-311229,傳真082-311790,聯絡人:
辛雷達0932-970285;
王淑偉0963-138897;
許換生0933-699339)。
(二)報到:
1.大陸、香港、澳門,參加單位領隊、教練員、運動員和大會裁判員於7月10日(星期四)到廈門市報到,報到地點另行通知。
2.台灣參賽隊伍於7月11日(星期五)到金門縣報到。
報到時間:
09:
30-16:
00。
報到地點:
金門縣立體育場。
3.世界各地華人參賽隊伍可選擇金門或廈門依時報到。
九、獎勵
(一)經選拔錄取之運動員參加2014年7月13日金廈泳渡活動。
(二)錄取運動員代表贊助商(單位)比賽者,台金及金廈交通由代表參賽單位負責,活動期間7/11-7/15五天四夜當地交通食宿由大會負責。
(三)未代表贊助商(單位)參加比賽運動員,活動期間7/11-7/15五天四夜當地交通食宿、台金機票及金廈船票由大會負責。
(四)錄取參賽運動員每人贈送泳帽及紀念品乙份。
(五)關門時間內完成賽程運動員頒給證書與證章(或紀念盃)。
(六)安排廈門、金門觀光遊覽活動。
(七)獎金:
由活動起點主辦方負責。
1.總金額30萬元(以人民幣計值),男子A組總金額10萬元,男子B組總金額10萬元,女子組總金額10萬元。
2.各組錄取名次至前20名頒給獎金。
實際參賽隊伍未達20隊者錄取減一頒發。
各組參賽隊伍未達3隊時,不頒獎金。
若某組出現錄取名額不足,則該組剩餘獎金,調至其他組別獎勵,獎勵在關門時間終止內游完全程排名21名(含21名)後之隊伍,按成績先後排序,每隊人民幣獎金600元整,至於獎勵之隊數,視獎金剩餘之額度,最高至獎金頒完為限。
3.獎金額度如下:
名次
金額
1
25000
2
17000
3
10000
4
9000
5
8000
6
6000
7
5000
8
4000
9-12
2000
13-20
1000
(八)台灣運動員錄取參賽名額達5人(不分男女選手)以上之指導教練,錄取前5名,由金門主辦單位接待參與在金、廈活動(提供台金往返機票、金廈往返船票及金廈食宿)。
錄取運動員人數相同且無法分出前5名時,以運動員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十、人員入出境與查驗方式:
(一)大陸參加活動人員(包括運動員、教練、裁判、官員、工作人員、記者):
1.全部以交流為申請事由入金。
2.參賽運動員及相關工作人員於7月11日(星期五)由廈門依小三通方式搭班船入境金門。
3.參賽運動員及相關工作人員於7月13日(星期日)上午10時起,由烈嶼雙口海灘,依專案辦理臨時口岸現場出境通關手續,並在劃設區域內等候比賽。
4.除由賽道水域通關之人員外,其餘參加活動人員,依小三通方式搭班船往返金門、廈門。
7月11日來金門,7月13日下午回廈門。
(二)我方參加人員入出境:
1.參賽運動員及相關工作人員於7月11日(星期五)09:
30至16:
00報到。
地點另行通知。
2.參賽運動員及相關工作人員於7月13日(星期日)上午10時起,由烈嶼雙口海灘,依專案辦理臨時口岸現場出境通關手續,並在劃設區域內等候比賽。
3.參賽運動員及相關工作人員於7月13日(星期日)下午13時40分起,陸續由海上賽道抵達廈門椰風寨救生指揮中心海灘,依規定辦理現場通關手續入境廈門。
5.全體參加活動人員預訂於7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時搭小三通班船返回金門。
(三)運動員、工作人員及跟拍人員入境:
1.出境人數及出境方式:
(1)運動員200人。
(2)比賽護衛船100艘,駕駛100人、救生員(兼任裁判)100人。
(3)大陸護衛船於7月13日(星期日)上午11時前,抵達烈嶼雙口海灘比賽起點劃設區域內休息、用餐並聽取戒護說明(過中線不入境)。
活動開始,全程戒護運動員抵達廈門椰風寨救生指揮中心海灘比賽終點,沒有進出關之通關問題。
(4)我方護衛船於7月13日(星期日)上午9時30分前,在水頭港完成整備,前往烈嶼雙口海灘比賽起點,會合大陸戒護人員,於上午11時實施勤前說明。
活動開始,全程戒護運動員抵達廈門椰風寨救生指揮中心海灘比賽終點(過中線不入境)。
休息用餐後整隊回水頭港整理裝備。
沒有進出關之通關問題。
(5)工作船依實際工作需求另派若干艘及工作人員若干人。
(6)全程跟拍人員:
臺灣及大陸記者人數,屆時由媒體事前申請彙整後提報核備。
(7)運動員、工作人員及跟拍人員由活動終點(廈門椰風寨救生指揮中心海灘)登岸。
2.協調移民署、海岸巡防署同意專案於烈嶼雙口海邊比賽起點標線採現地查核方式出境查驗。
十一、籌備要項:
(一)活動路線安全問題:
1.充分搜集水文資料:
2.泳渡水道探勘:
雙方各自配合相關船隻,先以儀器進行水道測勘,瞭解水流流向、流速、暗礁、漁網等水道狀況,彙整規劃最佳比賽路線,確保參加人員比賽安全。
(二)海上戒護措施:
1.協調兩岸共同籌畫嚴密的活動保護措施,共同調集救援船艇、器材設備、救生團隊、岸上及海上醫護小組等,達到全程隨護協同作業。
2.運動員必須隨身配備大會規定之救生浮標參加比賽。
4.安全戒護規劃:
(1)泳渡路線內層:
安排護衛船陣(包括IRB或FRB或水上摩托車)全程跟隨負責運動員安全。
(2)泳渡路線外層:
請海巡署金門海巡隊支持我方海上救援工作。
(三)海上工作船隻規劃:
新聞媒體跟拍船及工作船隻事前列冊報備,在安全距離內跟拍過中線,不得影響賽事之進行及參賽人員之安全。
(四)保險:
1.每位參賽運動員必須自行辦理活動當日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2.本活動為所有參加活動人員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增加保障。
十二、起、終點舉辦的相關活動
(一)起點之相關活動由我方負責規劃。
(二)終點之相關活動由大陸方負責規劃,包括:
1.頒獎、頒證書、紀念品等。
2.安排觀光旅遊活動。
3.舉辦歡迎、慶功等聯誼活動。
十三、經費預算及籌集、使用方式
(一)透過雙方規劃,設定合作相關事項,讓活動圓滿成功。
(二)活動所需經費由兩岸主辦、協辦、承辦方共同(各自)籌措。
(三)透過招商引資,吸引企業參與、讓活動盛大舉辦。
十四、兩岸及其它地區媒體的宣傳報導
(一)本次活動通過電視、報刊、互聯網站、戶外場所進行宣傳報導。
(二)擬配合雙方電視臺進行新聞、專題、現場直播;
播放有關介紹兩岸風情、民俗文化、人物專訪等專題內容。
(三)在雙方主要著名互聯網站進行新聞、專題、現場直播。
(四)在賽程起、終點現場、相關地點設置豐富的宣傳佈置。
十五、兩岸及其它地區的安全與保障
雙方在各自取得核准後,共同規劃有關各方面及活動安全保障事宜。
十六、配套活動
辦理兩岸水域休閒運動發展學術研討會。
(一)參加人員:
邀請兩岸專家學者及辦理公開水域游泳運動各單位代表參加。
(二)時間:
7月12日上午在金門大學舉行第一場次並進行開幕式;
7月14日上午在廈門大學舉行第二場次並進行閉幕式。
(三)大會邀請之專家學者與會期間交通食宿由大會負責,其餘參加單位代表費用自行負責。
十七、其他
(一)大陸參加活動人員赴金門參加本次活動,需辦理赴臺灣通行證,由廈門市體育局協助辦理。
請各成員辦理好相關材料按時寄到廈門市體育局,逾期一切後果自負。
(二)台灣人員參加本次活動,須攜帶臺胞證(有效期之簽證)及護照或金馬證(有效期限),以備通關查驗。
(三)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四)本規程解釋權屬主辦單位。
(五)附件:
1.第六屆金廈泳渡活動競賽規程。
2.第六屆金廈泳渡活動保證書
3.第六屆金廈泳渡活動運動員選拔辦法。
4.第六屆金廈泳渡活動運動員選拔保證書報名表。
5第六屆金廈泳渡活動賽個人資料同意書。
6.第六屆金廈泳渡活動流程簡要表。
7.第六屆金廈泳渡-國際水域休閒遊憩學術研討會日程表。
附件1
第六屆金廈泳渡活動競賽規程
一、主辦單位
中國游泳協會、廈門市人民政府
中華成人游泳協會、金門縣政府
二、承辦單位
廈門市體育局、金門縣政府教育處
三、比賽時間
2014年7月13日12時20分鳴槍開賽(同期水溫:
27度,氣溫30-34度)
四、比賽地點
金門至廈門海域,全程距離約7000公尺,金門烈嶼雙口海灘為起點,廈門椰風寨救生指揮站海灘為終點。
五、參加單位
大陸、臺灣、香港、澳門及世界各地華人。
六、參加辦法
(一)年齡規定:
14-55歲,有過專業或半專業訓練並具備能安全完成橫渡活動者,共分三組。
(二)須繳交醫院體檢合格證明書。
(三)須辦理活動當日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四)報到後須交個人自願參加活動保證書。
(五)游泳帽及救生浮標由大會統一配備,其他自備。
(六)參賽隊伍名額分配
最終組隊視各地報名情況調整後確定。
(七)參賽各隊可以由贊助商冠名組隊,贊助商商標必須經大會規範位置,不得影響比賽安全。
(八)男、女混合組隊將視為男隊參加。
七、競賽辦法
(五)運動員在比賽進行中,身體的任何部位均不得藉助外物,因而獲利者,判定違規失格並終止比賽。
(六)比賽中運動員如遇身體不適或危急狀況時,可舉手呼救,一經被救,即終止比賽。
(九)比賽過程中如遇氣象或風浪等不可抗力因素,經風險評估小組會議,大會有權作出延時、延期和終止比賽的決定。
(十二)參賽各隊可以贊助商冠名組隊,贊助商商標必須由大會規範位置,不得影響比賽安全。
八、錄取名次與獎勵
2.各組錄取名次至前20名頒給獎金。
4.凡參賽運動員均發給活動紀念品。
5.凡在關門時間內完成賽程的運動員,均頒給證書與證章(或紀念杯)。
九、報名與報到
(一)報名:
1.大陸、香港、澳門,各參加單位於5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報名表加蓋單位印章(大陸須省市、自治區體育局印章),一式二份分別寄中國國家體育總局游泳管理中心社會活動部和廈門市體育局大型競賽辦公室(地址:
廈門市體育路2號,郵編:
361012,聯繫電話:
+86-592-5121241,傳真:
+86-592-5121241,聯繫人:
杜海洋)。
2.台灣及世界各地華人,各參賽隊伍於5月20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報名表加蓋單位印章,一式二份寄金門縣立體育場運動賽會籌備處(893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261號,聯絡電話+886-82-311229,傳真+886-82-311790,聯絡人:
辛雷達+886-932-970285;
王淑偉+886-963-138897;
許換生+886-933-699339)。
(二)報到:
另行通知。
十、其他
(一)大陸辦理入台通行證應注意事項另行通知。
(二)台灣辦理台胞證手續應注意事項另行通知。
(三)本規程解釋權屬大會,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四)本規程若有更動,以修正為準。
附件:
第六屆金廈泳渡活動保證書
一、我自願參加第六屆金廈泳渡接力公開賽。
在比賽活動期間,堅決服從賽會各項規定。
對活動的路線、體能上的要求及廈門、金門的氣候、海流等可能發生的危險情況有充分的瞭解。
二、本人目前健康狀況良好,完全能勝任本次金廈泳渡接力公開賽,如活動當日遇到身體不適,應服從大會規範自行退出比賽,如違反大會規範遇到任何意外情況,後果由本人自行負責。
三、本人對在泳渡接力公開賽中因受傷、遭遇意外事故或發生疾病時接受主辦單位指定醫療救護部門的急救處理方法及結果不提出任何異議。
四、本人在本次泳渡接力公開賽中,如發生任何與主辦單位無關之意外事故,本人及所屬相關家屬等不得追究主辦單位任何責任。
五、本人確認對上述保證已充分理解並承認本保證書具有法律效力。
六、本人認可本保證書解釋權歸屬主辦單位。
領隊簽字:
參賽隊員簽字:
報名單位名稱(蓋章):
2014年月日
附件3
第六屆金廈泳渡活動參賽運動員選拔辦法
一、目的:
選拔傑出長泳運動員,參加第六屆金廈泳渡接力公開賽,並促進兩岸及世界各地華人游泳運動交流,提升游泳技能。
二、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三、主辦單位:
金門縣政府。
四、承辦單位:
中華民國成人游泳協會、金門體育會、金門縣立體育場。
五、協辦單位:
中華民國游泳協會、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國立金門大學、金門體育會游泳運動委員會。
六、報名資格:
(一)凡中華民國國民及除大陸地區以外世界各地傑出華人游泳運動員,身體健康並經常參與游泳運動者,年齡14至55歲(2000年以前和1959年以後出生者),均可報名參加選拔。
(二)游泳池內85分鐘內游完5000公尺且100公尺具80秒內速度者方可報名。
(三)報名人員應繳交保證書報名表,並於錄取後繳交醫院體檢合格證明書。
七、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2014年5月20日止。
八、報名地點:
金門縣立體育場。
地址: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261號-海泳籌備處。
電話:
(082)311-229行動:
0932-970-2850937-393-135
九、選拔日期:
2014年6月1日(星期日)上午07:
00在台北(台科大)選拔;
下午16時在高雄(左訓中心)選拔(視報名人數及人員分佈另行通知)
十、選拔地點:
依報名人數及人員分佈另行通知。
十一、選拔方式:
(一)採游泳池1500公尺游泳(泳姿不限)計時排名(每100公尺均需紀錄)。
(二)參加2013年金廈海域泳渡-全球華人接力公開賽我方男、女組獲獎前十傑運動員(名單如附件),由大會邀請參賽,不須參加選拔。
(三)年度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全國大專運動會400公尺以上個人游泳項目,前六名可以成績證明送審做為排名參考。
十二、錄取名額:
(一)擇優錄取總計80名(預訂男子A組20隊、男B組5隊、女子組15隊,)。
(二)備取每組各6名,選拔參考成績1500公尺20分鐘內。
(三)最終組隊視錄取狀況依實際需要調整。
十三、組隊方式:
(一)錄取運動員每2人組成1隊,經主辦單位同意,可代表贊助商(單位)冠名參加比賽,惟每隊僅可代表一單位參賽。
(二)錄取運動員經主辦單位同意,可由教練配對組隊參賽。
(三)錄取運動員未配對組隊者,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
十四、獎勵:
(一)錄取運動員參加2014年7月13日金廈海渡活動。
(二)錄取運動員代表贊助商(單位)冠名參加比賽者,台金及金廈交通由代表參賽單位負責,未代表贊助商(單位)冠名參加比賽者,台金機票及金廈船票由大會負責。
(三)錄取參賽運動員7/11-7/15五天四夜食宿由大會負責。
(四)錄取參賽運動員每人贈送紀念品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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