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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通过收入再分配,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差不多生活不受妨碍,同时依照经济和社会进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郑功成教授认为,社会保障是国家或社会依法建立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社会化的国民生活保障系统。
〕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使劳动者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或丧失劳动收入时,能从社会获得经济补偿和物质关心,保障差不多生活。
社会保险经办确实是社会保险的治理服务,是指由法定主体,依照法律授权,筹集治理社会保险基金,办理社会保险事务,提供社会保险服务的所有公共治理和服务活动的总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指法律、法规授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专门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事务的工作机构。
社会保险治理是通过特定的组织机构和制度安排,对社会保险的各个计划和项目进行组织治理、监督实施,以实现社会保险政策目标的治理系统总称。
要紧包括社会保险治理体制、社会保险的营运与监控治理。
社会保险基金是指为了保障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由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分别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是指由国家行政监管机构、专职监督部门等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依照国家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运营机构或其他有关中介机构的治理过程及结果进行的评审、认证和鉴定。
社会保险基金预确实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的、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
社会保险基金决确实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年度末依照财政部门规定的表式、时间及要求编制的基金年度财务报告。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10、什么是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治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治理,从而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的专项行动。
11、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意义是什么?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推动加快建立健全全民共享、公平可及的社会保障体系;
有利于适应城镇化进程和社会流动性特征,更好维护各类参保人员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社保关系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
有利于加强差不多公共服务,创新社会治理,幸免和减少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待遇,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进展。
12、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有哪些作用?
答: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
是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治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治理,从而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的专项行动。
13、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差不多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参保率达90%以上,差不多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差不多覆盖所有法定群体,实现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那么公平。
14、全民参保登记哪些内容?
全民参保登记要紧登记的内容有:
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身份、现参保现状及未参保缘故等。
15、开展全民参保登记的登记方法有哪些?
一是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专门窗口或岗位,实现工作时间随时受理社会保险申报登记;
二是建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门户网站,实现网上全天侯个人社会保险申报登记;
三是建立工作制度,定期在城镇人口居住集中的社区和乡镇“集市”节点开展社会保险宣传和受理申报登记。
16、在全民参保登记中,如何划分范围?
我们按2种方法划分范围:
第【一】按业务经办范围划分。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担全民参保登记任务,对统筹经办险种所涉及人员,按业务经办流程进行登记。
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业务经办过程中产生的登记信息数据,由全省集中式“五险合一”信息系统自动进行整合、比对等处理。
第【二】按属地治理原那么划分。
在入户调查时,用人单位的未参保人员、未有用人单位的未参保人员,包括非甘肃省户籍常住人口人员,按县级属地化治理原那么登记。
17、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要紧措施是什么?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要紧措施有四项:
第【一】全面开展参保登记;
第【二】强力推进参保扩面;
第【三】优化经办治理服务;
第【四】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
18、甘肃省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总体安排是什么?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2018年启动,2017年差不多完成,实施期为4年。
2018年在5个市〔州〕和省直试点;
2018年完善方案和措施,将试点扩大到60%左右的市〔州〕;
2016年至2017年在全省全面实施,完成确定的目标任务;
2017年下半年进行总结评估,与全国一起同期完成目标任务。
19、全民参保登记后,获得的数据有哪些用途?
那个问题,事实上是个数据如何应用问题。
获得这些数据,要紧作用有三个方面:
第【一】指导扩面。
按省、市、县〔区〕分级开展社会保险应参保、已参保、未参保及构成、分布等统计分析,指导社会保险扩面工作。
第【二】支持决策。
加强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精算等工作中的应用,为政策制定、制度完善提供支持。
第【三】提升服务。
加强全民参保登记数据的动态更新治理,实时清晰掌握相关信息,针对群众的社会保险个性化诉求,制定配套服务方法,狠抓落实,推进社会保险经办精确化治理,实现社会保险人本服务。
城镇职工差不多养老保险经办
20、用人单位和个人如何办理养老保险登记?
答:
按照《社会保险登记治理暂行方法》规定,社会保险登记的办理程序如下:
用人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参保人员情况表,企业单位需出示营业执照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银行开户许可证及法人身份证等资料,至营业执照颁发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21、用人单位发生变更时如何办理手续?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在终止之日30日内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变更、注销登记手续。
22、用人单位办理养老保险缴费申报的事项包括哪些?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申报事项包括: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用人单位的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数额;
〔四〕职工名册及职工缴费情况;
〔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能够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
无变动的,能够不申报。
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
代职工申报的事项包括:
职工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用工类型、联系地址、代扣代缴明细等。
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23、用人单位如何缴纳差不多养老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差不多养老保险费,记入差不多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按照《完善企业职工差不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法》〔甘政办发﹝2006﹞87号〕规定,用人单位缴费基数原那么上为本单位上一年度工资总额,单位工资总额低于全部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的,以全部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作为缴费基数。
自2016年5月1日起,按照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要求,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低至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定为两年。
自2006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缴费全部记入社会统筹基金。
24、职工如何缴纳差不多养老保险费?
按照《完善企业职工差不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法》〔甘政办发﹝2006﹞87号〕规定,职工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个人当年月缴费工资基数。
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
月平均工资超过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低于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入。
自2005年1月1日起,职工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8%的比例缴费。
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全部计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按年计息。
25、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差不多养老保险费?
按照《完善企业职工差不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法》〔甘政办发﹝2006﹞87号〕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差不多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12%记入社会统筹基金。
26、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可享受哪些权益?
《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差不多养老保险后个人有权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同时还能够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的情况。
27、用人单位未办理差不多养老保险参保手续,职工应如何处理?
依照《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第八十二条“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的规定,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投诉,要求依法进行处理。
28、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如何办理续保手续?
续保人员可持《差不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手册》、《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信息表》到社保经办机构个人参保窗口办理差不多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29、什么是职工差不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位参加差不多养老保险的职工设立的一个唯【一】终身不变的个人账户〔社会保障号即公民身份登记号〕。
个人账户记入的内容包括三部分:
当年缴费本金;
当年本金生成的利息;
历年累计储存额及其利息。
个人账户不得提早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能够继承。
30、职工差不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如何计息?
按照《转发人社部财政部印发统一和规范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方法和公布2016年职工差不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等参数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303号〕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差不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执行国家公布的8.31%,涉及的各项待遇做相应调整,并补发差额。
今后,按国家每年6月份公布的差不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调整个人账户并核发相应待遇。
3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跨统筹区如何转移?
《城镇企业职工差不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方法》〔国办发﹝2017﹞6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差不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假设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和《甘肃省城镇企业职工差不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方法》〔甘政办发〔2017〕85号〕规定: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其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到就业所在地。
参保人员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其流动前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差不多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差不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差不多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
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做出书面说明。
3、原差不多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差不多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差不多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32、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在统筹区内如何转移?
按照《甘肃省城镇企业职工差不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方法》〔甘政办发〔2017〕85号〕规定:
参保人员在统筹范围内流动就业的,只转移差不多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不转移基金。
33、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在统筹区内如何转移?
2018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正式公布施行。
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差不多养老保险的,国家给予差不多养老保险补助。
退役后计划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应将其军人退役差不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安置地负责企业职工差不多养老保险的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军人退役差不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安置地后,安置地应为其办理登记手续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年限计算为安置地的实际参保缴费年限。
34、职工跨统筹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基金如何转移?
按照《甘肃省城镇企业职工差不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方法》〔甘政办发〔2017〕85号〕规定,参保人员进出我省流动就业转移差不多养老保险关系时,统筹基金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参保人员进出我省流动就业转移统筹基金时,属于临时差不多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2%的,按实际缴费比例计算转移金额;
低于12%的,按12%计算转移金额。
参保人员进出我省流动就业转移差不多养老保险关系时,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差不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假设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规定,由于各地政策或建立个人账户时间不一致等客观缘故,参保人员在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转出地无法按月提供1998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或者提供的1998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无法在转入地计发待遇的,转入地应依照转出地提供的缴费时间记录,结合档案记载将相应年度计为视同缴费年限。
35、建立临时差不多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人员,如何转移差不多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
按照《甘肃省城镇企业职工差不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方法》〔甘政办发〔2017〕85号〕规定,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人员中,除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以外,对非本省户籍的参保人员,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接着保留差不多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差不多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参保人员再次离开本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差不多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差不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假设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规定,参保人员在建立临时差不多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地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建立临时差不多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前应缴未缴的养老保险费的,其临时差不多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性质不予改变,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按照临时差不多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规定全额转移。
36、职工差不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是否能够继承?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能够继承。
”关于个人账户的继承金额,《社会保险法》与之前的规定明显不同。
之前的规定是,仅能够继承个人缴费部分,《社会保险法》实施后,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和原企业划转部分,即全部余额能够依法继承。
37、参保职工离境时个人账户如何处理?
依照《实施﹤社会保险法﹥假设干规定》〔人社部令第13号〕规定,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差不多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能够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差不多养老保险关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差不多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差不多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38、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重复缴费如何处理?
参保人员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差不多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差不多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那么,首先保留转入地缴费记录,清退在其他参保地与转入地同期重复的缴费部分。
在非转入地同时存续两个以上账户的同期重复缴费部分,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能够与参保人员协商清退同期重复缴费部分。
39、养老保险在什么情况下产生欠费?
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在未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情况下产生欠费。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40、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如何处理?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能够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并能够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做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能够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能够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41、欠缴养老保险费单位职工如何享受待遇?
为了维护欠费单位职工合法权益,依照《关于做好困难企业认定工作落实惠企政策稳定企业生产的通知》〔甘工信发﹝2016﹞236号〕和省社保局年度缴费基数核定文件规定,用人单位要认真履行代扣代缴和按期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责任,欠费单位还应积极承担清欠单位历史欠费的责任。
职工到达退休年龄或需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在职工个人账户缴费不欠费和记实的情况下,单位应按同期人均历史欠费标准为其单独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后可正常享受待遇,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42、企业职工正常退休享受差不多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享受差不多养老保险的条件:
一是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二是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正常退休条件:
凡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生产操作岗位〕年满50周岁,女干部〔治理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
43、灵活就业人员正常退休享受差不多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后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人员: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对原在国有企业工作且在2002年8月6日之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在生产操作岗位工作的女职工年满50周岁;
在2002年8月6日之后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又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再次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人员,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
44、女工人弹性退休享受差不多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女工人退休年龄能够实行弹性退休年龄制度〔具体按甘政办发【2006】87号执行〕;
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按其退休时所在的工作岗位确定〔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按其解除劳动关系前从事的岗位性质确定〕。
由治理技术岗位调整到生产操作岗位上的女职工,在生产操作岗位实际工作满3年以上,能够按女工人的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
45、城镇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年龄如何确认?
甘政办发〔2006〕87号文件第二十一条规定:
退休年龄的确认实行居民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相结合的方法。
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档案中填写的出生日期视为公历时间,不再进行农历和公历的转换。
对档案中出生时间有涂改等情况的,按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差不多养老保险退休审核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39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46、城镇企业职工差不多养老金如何计算?
差不多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依照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甘肃省企业职工差不多养老金计发方法按甘政办发[2006]87号文件执行。
凡建立个人账户后〔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月差不多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建立个人账户前参加工作的,月差不多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组成。
计算方法表达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47、城镇企业职工参加工作时间是如何认定的?
正常情况下职工参工时间是以职工的招工表、转正定级表、录取通知和分配通知等资料中的记载来确定。
如有临时工、下乡、入伍、民办教师、乡村医生等经历的工龄被认可时,将以临时工、下乡、入伍、民办教师、乡村医生的批准时间作为参加工作时间。
48、城镇企业职工退休时待遇领取地如何确定?
城镇企业职工退休时待遇领取地的确定:
差不多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差不多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差不多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差不多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差不多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差不多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差不多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差不多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缴费年限,除另有特别规定外,均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一地(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累计缴费年限包括在本地的实际缴费年限和计算在本地的视同缴费年限。
其中,曾经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作的视同缴费年限,计算为当时工作地的视同缴费年限;
在多地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分别计算为各地的视同缴费年限。
49、临时工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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