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广播电视台播控系统维保及系统电源采购项目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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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提供免费年保修,并对原有正在使用但已过保修期的一套提供年免费续保及续保期内每年四次免费上门巡检服务。
)在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投标硬件(维保服务除外)产品应获得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
)投标人注册地不在汕头市的应在本市设有办事机构或售后服务中心,所提供的产品的制造商在本市设有办事处或售后服务机构,同时须具备两名或以上的制造厂家认证工程师和相关备机备件,提供小时服务热线电话服务,报障后小时内到达现场,小时内修复的服务。
(详细内容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二、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金在人民币万元以上(含万元);
、具备国家计算机集成资格证书叁级(含以上)资质;
需提供近年个以上的类似项目(维保服务以及硬件产品)成功案例(提供用户出具的书面确认文件);
、若投标人拟提供货物不是投标人制造或生产的,那么投标人须得到货物制造商或生产商就该次投标的正式授权及技术服务承诺书(原件);
、若投标人拟提供的续保服务内容并非投标人所生产或开发的,那么投标人须得到货物制造商或软件开发商就该次投标的正式授权及技术服务承诺书(原件);
、投标人注册地不在汕头市的应在本市设有办事机构或售后服务中心,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财务状况正常(需提供委托协议和房产租赁合同);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
、获取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至下午;
获取地点:
汕头市天山路号南航大厦二楼;
价格: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递交时间:
年月日下午起;
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下午整;
递交地点:
汕头市天山路号南航大厦二楼。
3、投标人必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4、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汕头市天山路号南航大厦二楼
邮编:
联系人:
方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蒋小姐
地址:
汕头市潮汕路号
电话:
传真:
-
年月日
第二部份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招标项目说明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代理的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相关服务项目。
项目背景及概况见《投标资料表》介绍。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定义及解释
、货物:
指投标人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所有货物。
、服务:
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所需的相关服务以及用户需求书中要求的其他服务。
、采购人:
见《投标资料表》所示。
、投标人: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本次招标对合格投标人的具体要求见本须知第条。
、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是依法组建,负责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机构。
、日期:
指公历日。
、合同:
指依据本次货物及服务采购招标结果签订的协议或合约文件。
、采购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采购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件和电讯文件形式,既含手写、打印或印刷的文字资料形式,也包括电报、传真等通讯形成文件。
、合格的投标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的除外);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
、满足《投标资料表》对本次招标提出的其它合格条件。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其来源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必须满足《投标资料表》的有关要求。
、所有进口货物均为合法正当渠道进口的(如货物产地在境外)、全新原厂生产的产品。
且货物验收时投标人要提供有关的正常报关证明和产品出厂合格证明。
、投标货物如在实际供货时已经废型(不列入该厂家当时的产品系统),如果未能按原价提供更高配置的货物,取消中标资格。
、所供货物必须是全新的,且是采购文件要求的正牌合格产品,否则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禁止事项
、采购人、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
、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除投标人质疑和投诉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接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禁止事项。
、保密事项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用户需求书、图纸、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资料,投标人获得后,应对其保密。
除非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开标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文件及资料。
、投标人知悉
、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合理地尽可能地对与其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所有影响本招标项目的事项,包括任何与本采购文件所列明的有关的特殊困难充分了解。
、保证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提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构成
、采购文件包括:
第一部份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份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份用户需求书
第四部份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份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各方面作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以书面形式对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予以逐项答复,并将此书面答复发送给采购文件的每个收受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但投标人应按《投标资料表》所示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并须为采购代理机构在限期前的答复留下适当的工作时间。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答疑会,解答投标人在此之前以书面或当场提出的对采购文件的澄清要求,随后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文件的所有收受人。
、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需澄清的问题时,向采购文件的所有收受人发送对采购文件的修改文件。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文件的所有收受人,该澄清和修改文件也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推迟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
、投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给的任何澄清和修改文件时,都应在收到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语言及计量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除非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编排为三部份:
① 投标报价表;
② 商务响应文件;
③ 技术响应文件,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按本须知的规定填写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
②、按本须知的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③、按本须知的规定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而且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
④、按本须知的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⑤、对采购文件第三部份作出的书面响应,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建议书、技术规格、技术参数、技术文件及图纸、商务要求等;
⑥、投标人应参照采购文件第五部份的内容要求、编排顺序和格式要求提供全面的响应文件。
、投标函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投标函。
、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中用户需求书的要求,对照投标报价表格式规定的填报内容进行逐项报价。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除非《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投标价不是唯一的或不是固定不变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为方便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及评标工作顺利进行,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格式所示的软件制作投标报价表,但所有数据以签字盖章的书面报价表为准。
、投标货币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在投标时必须用人民币报价。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份。
、投标人须提交,但不限于以下合格性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投标资料表》要求的其它证明文件);
②、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按采购文件第五部份格式提供,声明其提交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与正确性,声明其是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并按《投标资料表》要求的年限申明其在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
、投标人须提交,但不限于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健全稳定的组织机构,并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包括设计、生产和服务等)能力(按采购文件第五部份提供的投标人简介格式如实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②、投标人具有《投标资料表》要求提供类似货物的经验与业绩(按采购文件第五部份提供的格式填报《投标人业绩表》);
③、投标人应按《投标资料表》要求的年限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④、如果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颁授的有效代理证书以及为本次投标提供货物的有效授权(提供有效的代理证书以及按采购文件第五部份的格式出具《制造商授权函》原件);
⑤、货物制造商应具有较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第五部份的要求提供说明;
⑥、投标人应具有为本招标采购的货物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的能力,并按采购文件第五部份的要求提供说明和承诺,出具《服务承诺书》;
⑦、投标人应按《投标资料表》要求,提供有关证明其信誉、资格、管理水平、生产许可等相关证明文件;
⑧、如果《投标资料表》允许、且投标人拟将本招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分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按《投标资料表》的要求提交证明分包人合格的文件,且分包人不得再分包。
如果投标人中标并将项目分包,其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包括在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作说明,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份。
、证明货物及相关服务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和实物,包括如下各项:
①、货物的型号、规格;
②、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如果《投标资料表》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③、详细的合同项下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执行时间表及其实施措施,明确标注出影响合同执行的关键时间及因素;
④、采购人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期间内正常、连续地使用货物所必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清单,包括其货源及现行价格。
⑤、对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投标人逐条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已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
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
⑥、投标人的投标内容与采购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有偏离时,无论这种偏离是否有利于采购人,投标人都应按采购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如实填写《与用户需求差异表》和《合同条款响应表》。
⑦、投标人在阐述本须知第()条要求的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时应注意:
采购文件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
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按《投标资料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份。
并于开标前三天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可以根据本须知的规定不予返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支票、电汇等形式提交。
①、用现金支票、电汇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收款人:
开户银行:
工行汕头阳光支行
帐号:
银行回单(原件或复印件)封装入唱标信封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②、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期间对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性进行核实。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本须知第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三十()天内或在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以先到的时间为准)。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中标人按本须知的规定签订了中标合同;
②、中标人按本须知的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
③、中标人按本须知的规定支付了中标服务费。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①、投标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②、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本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④、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本须知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
、知识产权
、投标人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
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的性能和功能的详细技术资料。
、投标人须向本项目提供最新版本的软件和最新而且合理的硬件配置,如果出于投标人设计等原因,致使设备配置不合理,不能满足有关标准的技术要求时,投标人应予及时免费增配或更换。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
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
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而只会被要求其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副本份数,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一套(以光盘形式,文件格式采用目前最通用的、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办公软件制作),如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不符时,以书面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
被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的签字人用姓氏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在采购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及签名之处,投标文件正本均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
、传真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封套中,且在封套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封套均应按以下要求标记:
①、清楚注明“递交: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②、注明: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文件”及“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封套均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如果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如果封套未按本须知的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备有一个“唱标信封”,并将下列内容单独密封入该信封,再将其封装于投标文件正本封套内。
①、投标函(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
②、投标报价表(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
③、投标保证金交付收据复印件;
④、退保证金说明;
⑤、折扣声明(如果有)。
⑥、备选方案(如果本须知允许提交的话)
、投标截止
、投标人应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时间,且不迟于《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送达《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地点,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收件人: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迟交的投标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补充、修改。
、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返还。
五、开标与评标
、开标
、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性开标形式。
开标时,开启投标文件[正本]封套,唱出唱标信封的内容。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和主持开标会,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请准时出席,并签名报到。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如有的话)、投标函、投标总报价、折扣声明、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投标备选方案(采购文件允许提供的话)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
除了按照规定原封退回迟到或撤回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
、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修改和采购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将不予承认。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由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评标委员会
、本次招标工作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
、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
、评标基本原则:
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在《投标人须知附件》中规定。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从而可能影响其货物质量和诚信履约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书面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报价的校核及对其错误的处理与修正原则
)、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
①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②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投标报价的缺项、单列项的处理
①对投标货物的关键、主要设备,投标人报价漏项的,作非响应性投标处理;
②对投标货物的非关键、非主要设备、备品备件及伴随服务,投标人报价漏项的,评标时将要求漏项的投标人予以澄清,但该澄清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将以其它投标人对应项的最高投标报价补充计入其评标总价;
③对非关键设备、备品备件及伴随服务的费用,如果投标人是另行单独报价的,评标时也相应另行计入其评标总价。
29.5、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期间,为方便对投标审核、评估和对比,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并书面要求投标人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
)、如果投标人希望递交其他资料给评标委员会以引起其注意,则应以书面形式通过采购代理机构提交。
、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采购人通过法定或规定的程序,有权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本次招标无效,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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