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大教学计划管理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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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统设、非统设
2、课程性质:
分为必修、必修(省)和选修
3、课程地位
所属课程模块、开设学期、学分、考试单位
注意:
课程考试单位分为两类:
中央、省;
一般来讲:
必修(省)的课程是参加省考;
但对于统设必修(省),考试单位为中央的一定要参加中央的考试,如经济类专业的课程。
对于统设选修课程,若考试单位为中央必须参加中央考试,如综合实践模块、专业基础课程一模块。
4、课程编码
本系统中课程编码是区别不同课程的依据,根据课程类型计算机自动产生课程代码。
课程编码方式为顺序码,长度为5位,课程代码生成遵循以下原则:
一般,系统默认00001-29999为中央电大统设课程(课程类型为统设);
其它的为非统设课程(课程类型为非统设)。
(三)专业规则适用学期的说明
新系统中:
专业规则用“适用年度”及“学期”来标明规则适用于哪一季入学的学生;
如果专业规则不变化,下一季学生就直接沿用,规则号不变,如10春的大多数专业规则就是沿用09秋的;
10春只有七个新开及调整的专业发生了变化,用的是新的专业规则号,以1003开头的,可以参见BBS站上和教学管理群上的相关说明
二、教学点平台操作流程
(一)专业规则的查询:
每年省校制定实施性的专业规则后,教学点首先进入教学点平台,查询出本教学点的专业规则,方法:
专业规则-->
专业规则查询,也可进行学位规则、补修规则、详细专业规则的查询。
专业规则查询界面:
(二)课程的相关制定
1、制定教学点的可开课程
根据查询的专业规则,将各专业规则中的所有课程制定到教学点的可开课程库中。
方法:
进入教学点平台,选择课程模块,课程→课程管理→制定教学点可开设课程,如图(T1)所示:
图(T1)
2、制定教学点可开课程(补修课程)
●本科各专业要求进行补修课程的制定
●方法:
进入教学点平台,选择课程模块,课程→课程管理→制定教学点
可开课程(补修课程),如图(T2)所示。
图(T2)
3、制定教学点学期开设课程:
教学点平台:
选择课程模块,课程→课程管理→制定教学点学期开设课程,如图(T3)所示,按要求输入相关内容,追加教学点本学期需要开设的课程。
图(T3)
4、制定教学点学期开设课程(补修课程)
进入教学点平台,课程→课程管理→制定教学点学期开设课程(补修课程),如图(T4)所示,按要求输入相关内容:
图(T4)
(三)课程的相关查询
课程制定完后,可以利用系统提供的查询功能进行相关课程的查询:
进入教学点平台:
点击课程模块,课程-->
课程查询,进行相关课程的查询,并可以报表显示、打印查询的结果。
四、教学点每学期应做的常规工作
●1、对于已经开设的专业,教学点在每学期只需要进行【制定教学点学期开设课程】这个步骤,将本学期应开设的课程追加进去。
●2、对于新开设的专业,需要将新专业的课程加入到教学点可开课程库里,同时制定教学点学期开设课程、补修课程等相关的内容。
五、一村一专业规则
(一)、专业规则说明:
●一村一专业规则模块包括:
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通识课、实践课五大模块。
●各模块分别设有模块最低毕业学分、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
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之和为63学分,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48学分。
毕业学分仍为76学分。
●相差的13学分为专业拓展学分,通过在本专业其它模块中选课获得,但必须有不少于10学分的课程从专业基础课模块或专业课模块中选择,参加中央电大的考试。
●
(二)、一村一专业规则操作流程
●1、查询一村一专业规则:
通过教学点平台进入专业规则模块查询一村一的各专业规则。
方法参见前面介绍的专业规则操作流程。
●2、一村一专业规则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课程都要按照前面介绍的方法在专业开设当季通过教学点平台制定到教学点课程库中,同时制定教学点学期开设课程,以后每学期只需要制定教学点学期开设课程。
六、免修免考
(一)、免修免考含义
免修免考是指学生在学期间,已经通过国家承认学历的其它教育形式取得某门课程的学分(该学分不低于现修专业中被替换课程的学分),且该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不低于现修专业被替课程的要求,且该课程可以按有关规定对现修专业中的被替换课程进行课程学分替换的认定。
(二)、免修免考类型
免修免考类型分为以下两类:
1.电大课程免修免考2.网考免修免考
网考免考指满足条件的电大开放教育本科层次(专科起点)学生,可以不参加教育部统考,通过办理统考免考手续,即可获得网考课程“通过”的免考类型。
——电大开放教育本科层次(专科起点)学历教育统考课程为:
计算机应用基础(所有专业)、大学英语(A)(英语专业)、大学英语(B)(其他专业)、大学英语(C)(艺术类专业)。
——2004年秋季入学注册及以后的电大开放教育的本科层次(专科起点)学历教育的学生,必须参加网考。
开放教育本科生网考统考课程和计划内对应课程免修免考规定对应表
序号
已取得证件或现实条件
网考课程
中央电大教学计划内课程
备注
大学英语A
大学英语B
网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英语II
(1)
英语II
(2)
英语综合实践
计算机应用基础(本)
1
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
可免
2
计算机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
3
其他本科(除上述两专业)及以上毕业证
4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及以上级别证书
5
大学英语等级考试4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2006年以前)
6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
7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
8
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学生
可换考
具体科目待中央通知
9
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学生
10
网考英语合格证(成绩单)
A免A,B免B
11
网考计算机合格证(成绩单)
注:
英语类专业英语网考科目为“大学英语A”,艺术类专业英语网考科目为“大学英语C”,其它专业英语网考科目为“大学英语B”
(三)、免修免考政策
作为免修免考替代的课程,其专业层次、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学分均不得低于现修专业被替代课程的专业层次、教学内容、教学要求。
▼各专业规定的课程设计、社会调查、毕业设计、毕业作业等综合实践环节不得免修免考。
▼经审核允许进行学分替换的课程,学分按现修专业中被替代课程规定的学分记载,对批准免修免考课程的成绩,按“合格”记载。
▼办理免修免考手续前,必须完成课程注册并上报数据(旧版教务管理系统),或必须完成选课并选课确认(新版教务管理系统)
▼关于证书的有效年限:
1.自考单科证书六年有效,且须在注册电大学籍前已经获得
2.大学英语等级考试,2006年以前有效
(四)、免修免考模块整体功能介绍
1、免修免考功能主要分为三级平台操作,分校平台以免修免考信息录入、录入信息维护功能为主;
省校平台主要功能为对分校录入免修免考信息进行省审(非统设课程为终审,统设课程为初审)、维护免修免考相关属性信息(免修免考专业、颁证单位等)、与中央平台进行数据交互、开启/关闭分校免修免考录入功能;
中央平台主要功能为对省级平台提交的统设课程(非统设课程由省电大负责终审)免修免考信息进行中央审核(终审)、维护免修免考属性信息(免修免考专业、颁证单位等)。
注意事项:
教学点平台及学生平台只具有免修免考的查询功能
2、电大课程免修免考的审核过程为三级平台逐级完成。
对于非统设课程,首先由分校平台录入和维护免修免考信息。
录入完毕后,省校根据分校提供的材料和系统内记录的信息对分校录入的免修免考记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在系统中自动将该学生相应课程成绩替代为“合格”,如果审核不通过,分校可以对提交的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后,省校根据系统内信息重新审核。
对于统设课程,省校的审核过程只视作初审,还需要把所有审核通过的数据提交至中央电大平台,进行终审。
终审通过的免修免考记录,省平台在接收数据后,自动将该学生相应成绩替代为“合格”。
终审不通过的免修免考记录,省平台在接收数据后,将终审信息反馈至分校。
对于终审不通过的免修免考记录,可以由分校对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后由省校重新上报,在中央平台再次进行终审。
a.老版教务管理系统的课程是基于专业设置的,所有课程需要在省平台进行审核,选修课程在省校审核后,直接替代学生成绩;
必修课需要上传至中央电大进行终审。
新版教务管理系统是基于课程平台设置的,所有统设课程(包括统设必修和统设选修课程)需要全部上传至中央电大进行终审,才能替代成绩,所有非统设课程在省级电大审核后不必上传至中央电大
b.系统内只允许开放教育类型的学生可以进行免修免考,明确规定课程开放类型和一村一的学生不允许进行免修免考。
c.同时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如果学生未进行课程注册(选课),将不得办理免修免考,所有统设课程(包括统设必修和统设选修课程)必须在中央平台确认选课信息,所有非统设课程必须在省校平台确认选课信息。
d.根据专业规则内课程的属性,通识课模块不允许免修免考
e.关于免修免考的门数或学分总和的限制,在中央电大出台新的规定之前,仍然参照中开老系统的管理规定,如下表:
统设必修课程免修免考的比例规定(下述课程为单科结业证书)
课程类型
替代必修总学分比例
替代方法
电大课程(含注册生)
100%
免修免考
国家自学考试课程
40%
合作高等学校课程
其他高等学校课程
50%
免修不免考
(五)、关于网考免考模块功能
根据有关网考免考的文件精神,系统设置全国网考免考功能,符合网考免考资格的学生可向所属分校提出网考免考申请。
由分校将学生的免考申请记录至教务管理系统中,确定信息正确无误后,将本分校免网考记录提交至省校平台,经由省校管理人员进行初审。
初审通过后,由省校管理人员将本省所有免网考信息提交至中央电大平台,进行网考免考终审。
如果初审和终审都通过,省校平台在接收中央电大审核结果后,系统将自动把该学生网考成绩置为“合格”,不需再参加全国网考。
如果初审或终审审核不通过,分校管理人员还可整理免网考记录,修改后重新上报进行审核。
(六)、分校平台免修免考操作介绍
分为电大课程、网考课程两类免修免考。
省校在每学期开学初会开通分校录入免考工作权限,一个月后关闭。
1、电大课程的免修免考操作
录入免修免考前:
首先要免修免考的课程必须在教学点(即教学点平台)先进行选课(即课程注册)操作;
其次在分校平台由分校业务管理人员(具有相应权限的管理人员)进行录入操作。
具体录入方法:
进入分校平台,在【免修免考-录入免修免考-录入免修免考成绩】功能下,录入学生的学号或姓名,以查询出要录入免修免考信息的学生,如下图:
点击“确定”后,系统会查询出要录入的学生,点击录入标志,再点击“录入免修免考成绩”按钮,如下图:
确认了学生后,系统会显示出此学生所有规则内课程,如果学生进行了选课,即可对此课程进行免修免考,单选某门课程,点击“录入免修免考成绩”按钮,如下图:
在页面上会显示出学生的信息以及课程的信息(如下图),并可以录入学生相关的免修免考信息,填入“专业名称”,“课程名称”,“颁证单位”等信息(均为系统外信息,务必尽量填全),
点击“保存”后,系统会提示录入成功:
▲录入免修免考信息时必须将信息填写准确、全面,在此功能下核查录入情况,若系统外专业和课程在下拉菜单中没有,请与省校计划科联系添加,关于成绩代码一栏:
外系统课程若有成绩,按实际成绩录入,若系证书无成绩,统一填写为“85”;
▲分校录入免修免考,提示“省校现在不允许录入免修免考”,请与省校计划科联系;
▲如果中央平台或省平台有审核操作,也可在此查询,请参考“审核状态”属性,“通过”将用绿色字体显示,“不通过”将用红色字体显示。
2、电大课程免修免考查询
功能:
查询录入情况或审核情况
●进入分校平台:
●根据查询页面填入条件
●点击“查询”按钮后,系统会显示出本分校免修免考情况,如下图:
3、网考课程的免修免考操作
进行录入工作的前提:
网考课程的免考录入首先在教学点平台进行课程的注册,然后在分校平台进行录入操作。
●网考课程免考录入流程:
分校平台,【免修免考-网考免考-录入免网考成绩】下,输入学号或者姓名,以查询相关学生信息,点击“确定”按钮,如下图
点击“确定”后,系统会显示出学生的姓名和学号,在录入标志选中学生,点击“录入免网考成绩”按钮,录入相关的学生信息,最后点击“保存”按钮:
4、网考课程免考信息的查询
查询录入情况或审核情况,根据查询页面填入条件,点击“查询”按钮后,系统会显示出本分校免修免考情况。
(七)、教学点平台免修免考功能介绍
教学点平台在免修免考的操作中,可以查询本教学点免修免考记录的录入情况和审核结果。
免修免考工作的审核权限在中央平台和省平台,录入权限在分校平台,教学点平台只有查询权限。
根据查询页面填入条件,点击“查询”按钮后,系统会显示出本分校免修免考情况,参考“审核状态”属性,“通过”将用绿色字体显示,“不通过”将用红色字体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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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 电大 教学计划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