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政策解答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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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按规定支取的住房公积金,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
同时,职工个人按规定所计利息收入免征利息所得税。
、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均为住房公积金的缴交范围。
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日内到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提供以下资料:
()单位住房公积金核定汇缴登记表、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在职职工工资表及发放名册。
、单位录用职工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单位录用职工,应当自录用之日起日内到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缴存登记,并提供以下资料:
()个人月应发工资表和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
()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职工住房公积金核定汇(补)缴明细登记表。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后应如何办理?
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日内到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供以下资料:
()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登记表。
()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如何规定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含津补贴)。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
、我市(县)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为,单位缴存比例为。
、单位如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住房公积金采取单位按月汇缴的方式缴存。
单位应于每月工资发放之日起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存款专户内,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如何计息、结息?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活期利率计付利息,上年结转的,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付利息,结息日为每年月日,利息收入全额归职工所有。
、企业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如何列支?
在成本中列支。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怎么办?
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责令限期办理;
逾期不办理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
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调动工作证明或调入单位的接收证明。
、住房公积金归职工个人所有,为什么不能随意支取?
按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个人和单位共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归职工个人所有。
但由于住房公积金是强制实行、定向使用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专用性、积累性、互助性、保障性的特点,所以,住房公积金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并且要专款专用,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支取。
、什么情形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
离(退)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出境定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工作调离本市行政区域。
、什么情形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余额?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职工丧失劳动能力或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单位内退职工,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能,内退职工还应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直到法定退休年龄。
、职工购(建)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部分存储余额?
不能。
、职工建造住房,在未建造二层以上或竣工时间超过年的情况下,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前,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能(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的除外)。
、职工(含配偶)因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内部分存储余额后有哪些规定?
年内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内不得以相同原因再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含配偶)因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内部分存储余额后有哪些规定?
年内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其家庭成员能否同时提取?
夫妻双方可同时提取,其他家庭成员不能提取。
、职工因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提取金额有何规定?
提前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住房贷款余额(已全部还清贷款的,不得超过最后一次还款额);
一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职工上一年度(个月)正常还贷的住房贷款本息。
、职工购买商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效如何规定?
以购房合同登记备案时间为准,年以内有效。
、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效如何规定?
以缴纳契税时间为准,年以内有效
、拆迁户购买拆迁安置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效如何规定?
以补交差额款时间为准,年以内有效。
、职工建造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效如何规定?
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签发时间为准,年以内有效。
、职工翻建、大修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效如何规定?
以建设规划部门批准翻建的时间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的时间为准,年以内有效。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效如何规定?
以结清的时间为准,个月以内有效。
、一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有哪些规定?
仅限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职工一年仅可提取一次,且还款满一年以上,无拖欠记录,每年在签订的住房借款合同对应月份的次月申请办理,个月以内有效。
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得累计提取。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向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政策性低息贷款。
、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车库及装修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购(建)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有不良还款记录的,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建造住房,工程进度未达二层以上的,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比如梅州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不能,一定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因离婚、死亡、继承、赠与等原因出现财产分割、过户的非房屋买卖交易行为或产权关系不明确的,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单位处于欠缴、缓缴状态个月(含个月)以上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的,职工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哪些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凡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并按规定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年以上、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相关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我市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
在赣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含章贡区、赣州开发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每户贷款最高额度为万元;
在县(市)城镇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每户贷款最高额度为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如何确定?
贷款最长期限为年。
借款人贷款期限最长计算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年止。
、贷款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了怎么办?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如遇国家利率调整,于次年月日起按国家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档次利率执行。
、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有何差别?
以贷款万元,期限年进行对比,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执行年利率为、月还款额元(等额本息)、年本息合计元,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目前执行年利率为、月还款额元(等额本息)、年本息合计元,月还款相差元、年相差元。
、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收取费用吗?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
、职工购买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效如何规定?
、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效如何规定?
以交纳契税时间为准,年以内有效。
、职工建造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效如何规定?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能否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有何规定?
能,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票证、个人住房借款合同书、银行出具的同意提前还款的证明及贷款余额凭证(或提前还清贷款的银行凭证)、还贷扣款账号(在非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办理的住房商业性贷款,须提供提前还清贷款的银行凭证),以结清时间为准,个月以内有效。
、拆迁户购买拆迁安置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效如何规定?
、职工翻建、大修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效如何规定?
以许可证签发时间为准,年以内有效。
、申请公积金期房抵押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应付款的(除首付款)的怎么办?
可同时向委托银行申请商业性贷款(即组合贷款),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和委托银行签订合作协议书。
、父母以未婚子女名义购(建)房或未婚子女以父母名义购(建)房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分别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能,但须提供所在地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住一处的证明。
、哪些房产不予设定抵押?
砖木结构、土木结构房产和以部分产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房产不予设定抵押。
、用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产作抵押的有哪些规定?
其已使用年限加贷款年限最长不能超过年,房产抵押价值必须由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评估,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认可,房产抵押率不得高于评估价的。
、用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抵押的,能否一房多抵?
在同一批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允许一房多抵,但贷款总金额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评估价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能否办理异地房产抵押?
在本市范围内可以办理异地房产抵押。
、贷款期间能否更换抵押物?
可以,以变更时的贷款余额计算抵押金额。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提前还款?
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清全部贷款,也可提前偿还部分(每次不少于万元)贷款。
、借款人不按规定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处理?
逾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罚款利息计收滞纳金;
在借款期内连续个月未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质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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